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平衡各方的利益,避免给任何一方带来不公平之处。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合同范本,了解合同的基本结构和内容。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一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不论合同是否兑现、何时兑现)、产权转移书据(办产权、销售房屋等)、营业账簿(记载资金帐和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如工商执照、商标注册等)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的知识,欢迎阅读。
借款合同印花税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谁借得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计算方法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二
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率是多少?印花税计算方法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
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
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
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
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
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
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即: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印花税。
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7、与金融机构的贴现协议
企业办理汇票贴现,提前获得资金,将票据转移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曾经山东地税的鲁地税函[2005]30号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但该法规已废止。
根据理道的分析,贴现协议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8、信用证押汇
信用证买方押汇,是指企业进口货物付汇时,因资金周转、投资成本等原因,要求银行代企业垫付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企业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利息,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需贴花。
9、保理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是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保理商(如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借款,不需贴花。
10、小微企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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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三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
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
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
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
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
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
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即: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印花税。
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7、与金融机构的贴现协议。
企业办理汇票贴现,提前获得资金,将票据转移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曾经山东地税的鲁地税函[]30号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但该法规已废止。
根据理道的分析,贴现协议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8、信用证押汇。
信用证买方押汇,是指企业进口货物付汇时,因资金周转、投资成本等原因,要求银行代企业垫付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企业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利息,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需贴花。
9、保理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是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保理商(如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借款,不需贴花。
10、小微企业的优惠。
根据财税[]78号文规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篇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途期部分加收利率 %。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途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 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可行使抵押权,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取消。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己方还款保证人_ ,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己方负连带返还借款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伸裁。
七、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益章):。
乙方(签字、盖幸):。
合同签订日期: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五
税目税率(税额)。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技术合同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篇六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具体数据表如下: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茶楼租房合同范本。
租房合同范本简易版下载。
租房合同范本简洁版下载。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七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年,至年月日到期。为了确保借款如期归还,现根据规定,并在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按月交清每月应付借款利息,如逾期未交,逾期利息部分可由甲方计算复利。
三、根据乙方的经营收入和借款数额,甲方同意乙方分期还清借款本金,具体还款计划如下表:
四、如超过2个月(含2个月)以上未交应付利息,或超过2个月(含2个月)未按计划归还本金,甲方有权依法处置乙方的抵押物,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篇八
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二、房屋出租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事项】。
文档为doc格式。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九
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一、
购销合同。
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三、技术合同。
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五、财产。
租赁合同。
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六、仓储保管合同。
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七、财产保险合同。
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八、营业账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账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账簿人。
九、货物运输合同。
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按运输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十、产权转移书据。
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税率:按所载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据人。
十一、加工承揽合同。
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税率:按收取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
税率:按件贴花5元。
纳税人:领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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