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简易信箱使用说明 简易信报箱的设计与制作篇一
下面做详细介绍(email的撰写礼义另外介绍)。 撰写邮件有三种方式:写邮件、回复邮件、转发邮件。
三种方式各有所长,但在撰写格式方面都一至分为四点:收件人,抄送,主题(标题),内容。 一、收件人 1.确认传送讯息的对象,并将人数降至最低。
2.传送电子讯息之前,确认收信对象是否正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二、抄送 1.在必要和确定的情况下,抄送给相应需要知道进展情况的人员。
2.一般情况下不要给普通客户抄送。 3.确认抄送讯息的对象,并将人数降至最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让人一望即知,以便对方快速了解与记忆。 四、内容 在线沟通讲求时效,所以电子邮件的内容力求简明扼要,并求沟通效益。
一般信件所用的起头语、客套语、祝贺词等,在在线沟通时都可以省略。但称呼,正文,结束,落款/签名四点要尽量完整。
1、称呼 1)如果有收件人的姓名的话,可以让对方感觉更加友好。 2)若知道对方的性别可以用:**先生、**小姐、**女士 3)如果知道对方的身份可以用:**总经理、**经理、**董事长、*总、*董、*经理 2、正文 正文做到主题明确,语言流畅,内容简洁。
在撰写正文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以示礼貌和尊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1)在撰写英文信函时,只对一两个词进行大写以示强调,全篇都用大写是不礼貌的。
在撰写中文的时候,只对部分以示强调的词采用加粗等方式。 2)不要在信件中发泄不满,应面对面的解决。
3)回复信件时,有必要加上部分的原文,以方便对方了解回信内容。 4)若摘录的原文很长,应先把回复内容放到前面,原文内容在后, 5)在收件人明白其意时,才可使用俚语或缩写。
简易信箱使用说明 简易信报箱的设计与制作篇二
商务函件
一、商务函件的概念
(1)商务函件的概念
商务函件是用来商洽工作、联系业务、询问和答复有关具体实际问题的一种公文.
(2)商务函件的结构及写作方法
函件是平行文.在写作时,一般包括四大部分:标题、行文对象、正文、落款.
①标题一般采用公文规范标题法,即标题由发函机关、事由、受函机关和文种组成.也有的只有事由和文种.
②行文对象是指公函受文者,写在事由之下的第一行左边,顶格,后面加冒号.
③正文是公函的内容即事项,是发函者要告诉对方的具体事情,由三部分组成,即发函因由,发函事项以及结语等,事项部分基本上是叙述和说明的方法,如有要求部分则要根据行文内容来安排,不可过多.结语多使用“特此复函”.
④落款.包括发函单位的名称和主要负责人的签名以及日期.
二、函件的写作格式
1.函的标题、字号和主送机关
(1)函的标题
作为正式公文的函,其标题和一般公文的写法一样,由发文机关名称、主要内容(事由)、文种组成.较完全的写法如《_办公厅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食用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_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等.也可以采用省略发文机关名称的写法,如《关于请求批准**市节约能源中心编制的函》.
(2)函的发文字号
公函要有正规的发文字号,写法与一般公文相同,由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组成.大机关的函,可以在发文字号中显示“函”字.如《_公报》2000年第10号同时发表了_办公厅以“国办函〔2000〕**号”为发文字号的七篇复函.
(3)函的主送机关
函的行文对象一般情况下是明确、单一的,所以多数函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但有时内容涉及部门多,也有排列多个主送机关的情况。2.函的正文
(1)发函缘由
这是函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发函的根据、目的、原因等.如果是复函,则先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说明缘由.这部分结束时,常用一些习用的套语转入下一部分,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等.
(2)事项
这是函的主体部分,有关某项工作展开商洽、有关某一事件提出询问或作出答复、有关事项提请批准等内容,都在这部分予以表达.
(3)希望请求
这是结尾部分,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或希望对方给予支持和帮助,或希望对方给予合作,或请求对方提供情况,或请求对方给予批准等等.最后,另起一行以“特此函商”、“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惯用结语收束.
函的写作要注意用语的分寸,因是平行文,语言要平和礼貌,但要避免阿谀逢迎.还要注意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商务函件范文
**公司:
贵方有关保险事宜的6月25日来函知悉,特函告如下:
一、综合险。在没有得到我们顾客的明确指示的情况下,我们一般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如贵方愿投保综合险,我方可以稍高的保费代保此险。
二、破碎险。破碎险是一种特别保险,需收取额外保费。该险现行保险费率为2%,损失只赔超过5%的部分。
三、保险金额。我方注意到贵方欲为装运给贵方的货物按发票金额另加10%投保,我方当照此办理。
我方希望上述答复将满足贵方的要求,并等候贵方的答复。
**公司
*年*月*日
简易信箱使用说明 简易信报箱的设计与制作篇三
给予方便的信件格式: 1、信文由称谓、正文、敬语、落款及时间四部分组成。
称谓应在第一行顶格写,后加冒号,以示尊敬。称谓应遵循长幼有序、礼貌待人的原则,选择得体的称呼。
2、正文是信函的主体。可根据对象和所述内容的不同,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文笔和风格。
问候语。 3、问候语要单独成行,以示礼貌。
如“你好”、“近好”、“节日好”等。先询问对方近况和谈与对方有关的情况,以表示对对方的重视和关切。
4、回答对方的问题或谈自己的事情和打算。简短地写出自己的希望、意愿或再联系之事。
公函即公务信件。它是上下级和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在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时所使用的文体。
函的特点是不受公文规定的严格限制如不用正式文件头 也可不编文件号 有时还可不拟标题 因此用起来极为简便。 公函大体有以下几种用法 : 1、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询问一般事宜 或上级机关答复或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
2、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有关事宜 。 3、用函来通知一般事项。
如通知开一般性的会议、要求下级机关报送某项材料或统计某些数字等时 也常用公函。 4、向上级机关请示较小事宜也常用函。
函件采用书写、复印、打印、传真等传递方式均可。 报告 “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 业务主管机关、部门向机关领导 执行机关向权力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答复询问所使用的陈述性上行公文。
简易信箱使用说明 简易信报箱的设计与制作篇四
中文商业商务信函的写作格式 如同一般信函,商业信文一般由开头、正文、结尾、署名、日期等5个部分组成。
(1)开头 开头写收信人或收信单位的称呼。称呼单独占行、顶格书写,称呼后用冒号。
(2)正文 信文的正文是书信的主要部分,叙述商业业务往来联系的实质问题,通常包括: ①向收信人问候; ②写信的事由,例如何时收到对方的来信,表示谢意,对于来信中提到的问题答复等等; ③该信要进行的业务联系,如询问有关事宜,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阐明自己的想法或看法,向对方提出要求等。如果既要向对方询问,又要回答对方的询问,则先答后问,以示尊重; ④提出进一步联系的希望、方式和要求。
(3)结尾 结尾往往用简单的一两句话,写明希望对方答复的要求。如“特此函达,即希函复。”
同时写表示祝愿或致敬的话,如“此致敬礼”、“敬祝健康”等。祝语一般分为两行书写,“此致”、“敬祝”可紧随正文,也可和正文空开。
“敬礼”、“健康”则转行顶格书写。 (4)署名 署名即写信人签名,通常写在结尾后另起一行(或空一、二行)的偏右下方位置。
以单位名义发出的商业信函,署名时可写单位名称或单位内具体部门名称,也可同时署写信人的姓名。重要的商业信函,为郑重起见,也可加盖公章。
(5)日期 写信日期—般写在署名的下一行或同一行偏右下方位置。商业信函的日期很重要,不要遗漏。
简易信箱使用说明 简易信报箱的设计与制作篇五
一般是指通过电子手段形成的各种信息。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颁布指南对数据电文作了较为详细的解释:第一,“数据电文”的概念并不仅限于通信方面,还应包括计算机产生的并非用于通信的记录。“电文”这一概念应包括“记录”这一概念。
第二,所谓类似手段,并不仅指现有的通信技术,而且包括未来可预料的各种技术。“数据电文”定义的目的是要包括所有以无纸形式生成、储存或传输的各类电文。
为此,所有信息的通信与储存方式,只要用于实现与定义内所列举的方式的相同功能,都应当包括在类似手段中。第三“数据电文”的定义还包括其废除或修改的情况。
我国对数据电文的立法解释见于《电子签名法》第二条,该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根据该条规定,数据电文的概念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数据电文使用的是电子、光、磁手段或者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手段;第二,数据电文的实质是各种形式的信息。
这一规定与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数据电文的解释基本吻合。本文所指的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中定义的相同。
《电子签名法》第七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诉讼法采取举证的方式对证据分类。
在现有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这三部诉讼法中,均没有数据电文这一证据种类。《电子签名法》通过否定的形式肯定了数据电文的证据地位,从而解决了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可采性问题。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数据电文归为视听资料。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根据该规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数据电文归于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中,然而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视听资料证明效力的规定,数据电文作为视听资料不得单独作为证据使用,需与其它有效证据相结合才能予以采纳。这一归类方式致使数据电文的证明效力大大降低,不利于大量涉及电子商务活动案件的处理。
《合同法》规定数据电文为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有学者提出这是数据电文作为书证使用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该法将数据电文归为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有学者提出这是法律对数据电文作为书证的规定[2],但也有学者持反对意见[3],提出书面形式并不一定属于书证,在证据种类中书面形式的有许多,如鉴定报告、勘验材料等也是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但它们不属于书证而属于其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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