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办学工作总结篇一
1、办园理念、办园宗旨、办园目标、办园特色:
(一)办园理念:快乐的成长、全面地发展、创一流办园水平
对孩子来说,幼儿园可以增强他们的学习热情,扩展他们的普通知识,强化他们与别的孩子交际能力,促进他们探索世界的兴趣,幼儿园标志着从学前到小学的重要过度阶段,让幼儿园的孩子准备上小学并不意味着以学习知识来取代游玩时间,强迫孩子掌握一年级的"技能",或依靠标准化的考试来评估孩子。让每一个幼儿感受、体验学习成长的快乐是幼儿教育的根本目的,亦是幼儿教育评价的重要标准。办学理念要符合幼儿教育规律和幼教发展趋势,在理解和实践时应把握三个核心要素:关爱孩子,关注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发展;让每一个孩子能体验感受到快乐;把握儿童身心和谐发展的每一分钟,用心关注孩子每一个平常时刻,积极实施体验教育。著名教育家卡森麦卡提醒我们:"儿童幼小的心灵是非常细嫩的器官。冷酷的开端会把他们的心灵扭曲成奇形怪状。一颗受了伤害的儿童的心会萎缩成这样 一辈子都像桃核一样坚硬,一样布满深沟。"呵护关爱每一个儿童是良好教育的起点。苏霍姆林斯基概括道:"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也就在于如何爱护儿童。""合理的教导","如何爱护儿童"就是要"让每一个孩子体验成长的快乐"。"让每一个孩子体验成长的快乐"就是办园的教育理想、信念与追求。因它符合教育的规律,是幼儿园教育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原则。以孩子兴趣及发展需要为需求,有系统有组织地让孩子从全面地发展,快乐地完成学习,这样就能创办一流的学园。
我们必须做到:
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发展
1、用公正的态度呵护孩子
2、用发现的目光欣赏孩子
3、用宽广的胸襟包容孩子
积极创设和营造快乐的教育环境,并创设易于激发幼儿体验的教学情境,教育幼儿以"游戏"为主要体验模式,重视幼儿的参与感。让每一个孩子尽享成长的快乐。
(二)、办学宗旨:以"一切为了孩子发展"为育人宗旨。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建构并采用基本课程、特长课程、兴趣课程相结合的多元课程新模式,对儿童实施身体、认知、社会性等全面发展教育, "双语教学"、"户外大自然教学""家园、社区合作"、"幼儿早期教育"等实验。热爱、尊重、信任幼儿,造就聪慧、自信、快乐、富于爱心、勇于创造的新一代。
(三)、办园目标:营造幼儿心中理想的"快乐大家园"
幼儿园是孩子走向社会的第一个驿站,孩子的性格在这里塑造,孩子的能力在这里培养。通过各种手段细化制度、强化常规,是办学理念最终落实到每一个孩子身上,以"体格健壮、好学会玩、文明有礼、自主自信、活泼开朗"为的幼儿培养目标,把幼儿园变成"快乐大家园",要让他们自信、阳光、快乐地生活在美丽校园里。
幼儿园又是教师奉献青春,挥洒汗水的地方,所以把学校变成"温暖的家",通过师德教育或教研活动,促进老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获得专业化的发展,让教师们的辛勤工作得到回报,让学校成为他们施展才华和实现价值的大舞台。
(四)、办园特色:让孩子"玩中学、学中乐、乐中长"
在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的前提下,幼儿园要办出自己的特色,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一个孩子,如果从未品尝过学习、劳动的快乐,从未体验到克服困难的骄傲---这是他的不幸"。孩子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成功感,直接影响其学习的动力和一生的情感。以双语+户外大自然教学为办园特色,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努力创办让社会满意、家长满意、幼儿满意的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省示范幼儿园。使孩子在快乐的做做玩玩中进行动手、动脑、创新、创造、获得各方面能力的提高,充分利用园舍的空间,给每班创设区域活动的场地,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玩具,让他们在玩中学习,在学习中快乐的成长。
二、园风和教风:
园风:大气、务实、团结
"大气"是指心胸宽阔、性格坚毅、学识广博、理想远大的必备情怀。"务实"是指幼儿园的所有工作要取得实效,不搞花架子、空架子。"团结"是指同事之间各项工作要互相配合、互相帮助、共同发展,把自己的精力全身心的放在工作上。
教风:博爱 广才
"凡是人,皆需爱"。爱是教育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爱"对于教育的重要性,有个教育家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不能称教育。""爱"是幼儿教师最重要的教育情怀,爱心是成为幼儿教师必备的条件。幼儿园的教师们要秉承给予孩子们一个充满爱的人生,给予自己一个充满爱的生命的理念。用自己的辛勤劳作让校园的每个地方都充溢着盈盈的爱润,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充满了爱。始终以爱来彰显教育:教师之间相爱互助、师生之间亲如一家、同学之间和睦友爱……在快乐大家园的每一个人都在爱中成长,让每个孩子感到世界如此美好、生活如此快乐!
周湾镇中心幼儿园
办园目标、园训、园风、教风、学风及其诠释
办园目标:和谐 快乐 创新 完美
和谐:意在指无论是园领导与教师之间、幼儿与教师之间、家长与教师之间还是同事之间,都充满了浓浓的和谐感。和谐的精神环境是幼儿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尊重幼儿合理的精神需要是充分发挥幼儿主体性的关键,教师充分重视幼儿的精神需要,营造民主、自由、合作、进取的教学气氛,激发好奇心和求知欲、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会赋予孩子无限发展的可能性,使孩子的个性得到张扬、磨练与成长,为走向成功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
快乐:是指 愉快、活泼、自由、富有生活气息的多彩活动,为幼儿的快乐成长创设了无限空间。 选取幼儿乐于尝试、乐于感知的教育内容,采用最贴近幼儿生活的、最自然的组织形式让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创新:指教师必须确信每个幼儿都有创新的潜能,要还幼儿主体的地位,并坚持在一日生活中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
完美:中国有句名言“细微之处见精神”。细节,微小而细致,幼儿园的教育,却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一点一滴的关爱、一丝一毫的服务,都将铸就幼儿园的品牌。这就是细节的美,细节的魅力。
园训:播种梦想 放飞希望
含义:周湾镇中心幼儿园为每一位幼儿提供适合他们成长的沃土,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让每一位幼儿都能实现他们的梦想,让每一位家长都能实现他们的希望。
园风: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幼儿园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实际,为幼儿创设多样化的区域环境,积极开展教学活动,优化幼儿一日活动,着力培养幼儿综合能力,有力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教风:厚德 爱生 博学 求精
厚德:语出:《易经》有坤卦,其《大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指厚德育人即以深厚的德泽育人利物,今多用来指以崇高的道德、博大精深的学识培育学子成才。
爱生:指每一位幼教老师必须热爱自己的学生。
博学:指幼教工作者广泛学习,具有渊博的知识。从容的面对幼儿教育的各个难题。
求精:意在倡导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每一个步骤精心,每一个环节精细,把小事做细,做精,才能打造出精品学校。
学风:知学 好学 乐学
大教育家孔子曾将学习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知学、好学、乐学。认为“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三个层次一层比一层高级。“乐学”是一种最高级的学习热情,只有进入到“乐学”这一层次,才能使人做到在学习上自强不息。知学、乐学、好学三个阶段,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知学是铺垫,好学是关键,乐学是目的。
幼儿园办学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管理,实施依法治园,维护举办者、幼儿园、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的名称为重庆江北(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但应先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幼儿园地址为(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重庆市××区××街××号,不能仅以某写字楼名称标注)。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民办幼儿园,学制×年。
第四条幼儿园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幼儿园设立的目的等)
园训:
园风:
教风:
幼儿园的育人目标:
园歌、园徽:
第五条幼儿园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幼儿园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六条幼儿园由 出资举办,幼儿园设立时总资产为,其中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占总资产的 %,……。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幼儿园的办学范围为、规模(可同时容纳幼儿数)、形式(日托、全托)等。
第八条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幼儿园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第九条幼儿园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举办者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董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按照董事会章程推选。董事长、董事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董事会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
(三)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董事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如以园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董(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幼儿园设园长,园长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董事会聘任。
幼儿园园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幼儿园园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园长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决定;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幼儿园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幼儿园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九条幼儿园成立教职工大会(建议教师在30人以上的,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30人左右,教师人数特别多的幼儿园,代表人数可相应增加),加强幼儿园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园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幼儿园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幼儿园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幼儿园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幼儿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幼儿园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幼儿园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幼儿园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幼儿园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幼儿园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幼儿或接受转园幼儿,凡按有关规定被幼儿园录取、或转入幼儿园学习的幼儿,即取得幼儿园的学籍。幼儿园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籍,建立档案。
对招收的幼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幼儿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幼儿园作出重大贡献的幼儿,幼儿园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保教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保教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条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规定选用教材。
第三十一条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幼儿素质培养。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保教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幼儿园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三十七条幼儿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四十条幼儿园对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幼儿园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四十一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幼儿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幼儿园)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幼儿园)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二条每个会计年度幼儿园办学有结余时,出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幼儿园董事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幼儿园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四条幼儿园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园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董事会同意,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幼儿园改变名称、层次、类别、园长,或办学期限届满申请续办,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的合并、分立,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董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幼儿园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幼儿园董事会于××年×月×日表决通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修改本章程,由幼儿园董事会表决通过,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董事签名:
1.作为教职工代表的董事签名: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董事签名:
幼儿园办学工作总结篇三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进行保育教育的机构。
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事业,是学校教育体系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儿童实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儿童一般为3-6岁。
已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地区,可适当向下延伸入园年龄。
幼儿园一般是三年制。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儿童正常发育和功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儿童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语言交流的基本能力,增强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培养初步的实践能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谊、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4)培养孩子初步感受和表达美的兴趣和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儿童、禁止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儿童人格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售。
制等。
幼儿园办学工作总结篇四
育人理念
办学思想:五年内,在新和县教育局和各乡小学的关怀和直接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立足素质,开拓进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创建文明单位和现代化校园结合起来,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和新型人才为出发点,全方位开展德育系列活动。坚持“和谐、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办学方针,恪守“万丈高楼从地起,参天大树从小长”的校训,缔造“文明、勤学、诚实、奋进”的校风和“爱生、敬业、律己、奋进”的教风,创建“以剪纸特色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学特色和“以人为本、以质立校、持续发展、争先创优”的教育模式。围绕上级的部署,再接再厉,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和创新的紧迫感。以饱满的热情,以开拓进取、大干事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一所让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规范化学校。
办 学 宗 旨:一切为了师生的和谐发展
愿每位教师——在这块教育沃土尽显人生的价值!让每个孩子——在这所学校体验成功的快乐!
办 学 理 念:“以人为本,以质立校”。“看到”即:目中有人,教育应以人为本;“感动”即:心中有情,教育应充满关怀。
管 理 模 式:全员管理、全程管理、全方位管理
办 学 方 针:“和谐、巩固、深化、提高、发展” 校
训:尚德
启智
砺行
校
风:“万丈高楼从地起,参天大树从小长”,教
风:“爱生、敬业、律己、奋进” 学
风:“文明、勤学、诚实、奋进”。
促进二个转变: 教师教学行为的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实现三个发展: 以学校的发展为基础,以教师的发展为关键,以学生的发展为归宿。
关注四个环节:坚持质量为本,过程和结果并重,情感与价值和谐统一。
拜勒开斯提小学
2014年3月2日
幼儿园办学工作总结篇五
第一条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第二条 单位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 组织
第三条 办学宗旨:实施科学性的全人教育――蒙特梭利教育,尊重幼儿的选择,重视因材施教,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启发孩子的潜能,使孩子学会关心、分享、轮流合作等社会行为,为形成积极健康的个性奠定基础。
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教育
第五条 幼儿园资产的数额:
第七条 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
首届董事长通过董事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有:
董事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二) 聘任、解聘园长;
(三) 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经三分之二董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 董事会由九人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制定的副董事长带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 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 幼儿园设监事会三人,由幼儿园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幼儿园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单位的财务;
(四) 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幼儿园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一) 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三) 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 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 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 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能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 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制定的教师代其行使工作。
第十六条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杨志佩担任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投资
第十八条 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幼儿园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十九条 幼儿园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条 幼儿园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规定以下情况终止办学
(一) 举办者不办;
(二) 举办者收支资金失衡,因资不抵债;
(三) 突发事件无法办学。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举办者发生变更,须向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五条 本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 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 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 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幼儿园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幼儿园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幼儿园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 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 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 偿还其他债务。
幼儿园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务,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校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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