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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工作计划打算篇一
;区住建局2021年工作打算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住建局的精心指导下,区住建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各项工作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就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二0二0年工作总结 1、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方舟电子有限公司落户经开区xx电子产业园区,市方舟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变压器的企业,项目总投资9600万元,厂房面积3.7万平方米;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0年共争取11.5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11亿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00万元,住房租赁补贴182万元。
2、棚户区改造工作 完成北河滨一期、二期棚户区改造,其中一期改造完成房屋征收443户、征收面积约16万平方米;
二期改造完成房屋征收1223户、征收面积25万平方米。
3、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 2020年完成我区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共245户,并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验收组的验收。
一是组织22个工作组对全区建档立卡户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和“回头看”;
二是开展建档立卡户信息录入工作,全区建档立卡户7429户,全部录入完成,做到“户户可查、户户精准”,并与农户纸质档案和台帐信息一致,该项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二;
   三是开展建档立卡户信息核验工作,完成全区7429户核验工作(其中鉴定安全3394户、改造安全3675户、保障安全的327户、死亡销户的32户),实现了全市第一个完成此项工作的县(市、区)。
4、村镇建设工作 一是推进美丽集镇建设。制定了《区高质量推进美丽集镇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20年将洋口镇、毛村镇、湖丰镇列为美丽集镇试点乡镇,按照突出规划引领的要求,根据各自集镇特色,完成美丽集镇建设规划编制、行动计划,明确了美丽集镇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责任表和项目库。3个试点乡镇美丽集镇项目数38个,投入建设资金17246万元,为形成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是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今年新建7个建制镇(毛村镇、xx镇、湖丰镇、xx镇、xx镇、xx镇、xx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主动牵头调度项目建设,积极协同项目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推进项目进展。目前7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其中xx镇、毛村镇、xx镇主管网已铺开建设;
湖丰镇、壶桥镇、xx镇完成了终端厂站清表工作。
5、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是对全区23个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6843万元,已获得中央补助资金共15063万元,预计年前全部完工。二是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做好项目储备库。根据工作要求,组织城区5个街道等单位召开会议对2001—2005年期间建成的老旧小区摸底调查工作进行协调,对各街道上报的老旧小区相关数据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产权单位及各小区居民后,形成了我区2001—2005年建成的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表,为下步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依据。
6、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一是2020年区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六升四降”:开发投资同比上升,商品房竣工面积同比上升,全区商品房住宅均价同比上升,商品房总销售面积同比上升,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上升,非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上升;
二手房交易面积同比下降,施工面积同比下降,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税收同比下降。2020年全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30亿元,同比上升17.62%;
房地产销售面积99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5.02%;
商品房销售额68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9.39%;
商品房销售均价6995元/平方米,同比上升0.29%。
二是加大房地产业政策支持。指导房地产企业创新销售方式,大力推广“互联网+房地产”销售模式,通过线上选房、线下“一对一”,促进商品房交易。制定出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进房地产发展,5月23日至5月27日开展“红五月”房地产交易展销活动,展销活动累计成交商品房130套、面积15942.62 平方米、金额11099.92万元。
7、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坚持“防控和复工”两手抓,指导施工企业做好开工前的人员、物资、场地、消毒等准备工作,切实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全年建筑业实现产值471亿元,同比增长3.6%,建筑业企业数量和产值均居全市前列。
二是落实“六保、六稳”政策。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采取帮扶企业复工复产、落实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资金保障等措施,为建筑企业与银行合作牵线搭桥,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今年为8家建筑企业申报“财园信贷通”贷款,申请“财园信贷通”3100万元。
三是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严格落实以报价承诺法为主的刚性制度,全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全部实行“报价承诺法”,在招投标监督管理中,突出抓好规范化监管和优质服务两个重点,全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164个,工程造价11.09亿元。
四是开展入库工作。建立施工企业库和监理、检测、造价、勘察等中介机构入库管理工作,通过对中介服务机构全面推行入库摇号机制,减少了工程领域腐败空间。
五是强化标后管理。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后履职专项整治的通知》,督促在建项目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履行法定程序和职责,强化各方主体的履职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区标后监管,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工作 一是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对消防审验、备案抽查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拟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办事指南、工作流程,规定办结时限,完善执法文书用表。
二是加强消防设计和验收审查。今年以来,共受理消防项目26个,发放消防设计行政审查合格意见书26份,对28个项目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备案项目受理并办结64项,备案抽查5项,针对专家提出的消防验收问题积极督促建设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9、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2020年度由住建局作为责任单位承建的区重点工程项目共计七个,其中续建项目五个、新建项目一个。其中希望路、兴旺路、流霞路北段、芦亭路南段已基本完工,辉腾路、学育路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10、物业小区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物业小区深度保洁工作。结合“双创”工作,37个物业小区共清运垃圾共6680多车,更换垃圾桶共1880个,补种绿地1500多平方米,修复路面2820多平方米,修复围墙550多平米,更换消防设施设备1180多个,清除商业小广告690多处,清理牛皮癣1160多处;
二是扎实开展住宅小区“乱象”整治,住建、公安、市管、消防、城管以及属地街道联合组成整治工作组,在城区五个街道深入开展空调外机随意安放、高空抛物、“飞线”充电、车库经营及“十乱”等乱象整治,拖移占用消防通道车辆128辆,清理楼道内电瓶车260多辆;
三是加强地下空间和停车难工作,26个物业小区对地下空间开展了自纠自查,清理乱堆乱放220多处,37个小区增画停车位1800多个,12个小区进行电动车停车棚扩建,扩建面积2450多平方米。
四是做好物业小区信访调解工作。全年以来共处理物业管理信访交办件85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起诉。
11、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一是整治公租房小区及直管老旧小区的环境卫生。向社会招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把三个公租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包给责任心强、管理经验丰富的物业企业,同时落实责任分工,把卫生保洁职责与奖励工资相结合。
二是开展清理整顿公租房的违规转租。制定了公租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逐户核查、摸排,共清退转租公租房41套。经过清理整治违规转租,清退的公租房安排给其它的住房困难家庭,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极大提高。
三是扩大住房政策保障面。根据省、市住建部门文件精神,加强住房租赁申请、审批、审核工作,将保障范围从“三街一镇”推广到“五街两镇”,大大提高了我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覆盖面,做到让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让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温暖。
1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审批事项进驻。设立“区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将工程建设项目合理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四个阶段。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将所有依申请审批事项和高频服务事项及水、电、气、通讯、电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全部按要求进驻中心办事大厅。
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全面推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的受理模式。认真把“清单之外无申报材料”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实行联合图审和联合验收。实行“多审合一”与“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将消防、人防、技防等设计规范统一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并审查。推行“一窗受理、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验收模式,组织实施了9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联合验收。
二、2021年工作打算 1、突出重点,抓紧棚户区的实施。2021年计划实施牛奶厂、老车队、前山、方伯第、竹航山底、城北等片区棚户区改造,改造户数5000多户。
2、强化服务,推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围绕房地产去库存目标,合理安排供地节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房地产业各项优惠政策,特别加大房地产市场金融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在严把项目质量安全关的同时,保障企业和置业者双方的合法权利,让广大置业群众买得放心、住得安心。
3、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结合建筑企业资质改革和信用评价,鼓励建筑企业资质晋级和创优品牌,开拓区外省外建筑市场,用好“中国建筑之乡”这一品牌,全力打造建筑强区。
4、规范管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建设工程稽查执法力度,加强建设招投标监管和工程标后管理,严肃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后履职违法违规典型问题,有效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使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开展创“优质工程”和“文明施工现场”活动,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创文明施工现场意识。
5、统筹指导,加强村镇建设管理。2021年是美丽集镇“大力推广年”,计划在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等9个建制镇全面铺开集镇建设;
实施xx、xx、xx、xx、xx等5个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6、强化举措,加快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步伐。计划开工建设的城建重点项目抓紧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拓宽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按质按质推进。
7、理顺机制,规范物业小区管理。全面推进党建+幸福小区工作,构建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共建共治的住宅小区治理新格局;
将物业管理工作和维修资金征集、使用、管理工作划转给属地街道(乡镇)统一接管;
开展住宅小区维修改造提升,理顺小区管理体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8、抓好“一窗进”“一码清”“一把抓”等系列工作,不断完善“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系统合一”。尽快落实“多评合一”;
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和业务协同。完善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由牵头部门负责的审批协调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切实构建并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规范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加快“多介合一”的组织实施,推进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住建局工作计划打算篇二
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就。
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对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和出省施工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严重的从业单位要加强监管,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
一)着力治理违反建设程序等问题。落实建设单位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明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法定条件,凡是未办理立项审批(核准)土地及规划手续,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满足建筑节能规范和要求,以及不具备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严格项目的资金审查,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对一些建设单位历史欠帐不还又上新项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二)着力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1提高招标信息发布透明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
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范本。要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2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纠正招标文件编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特别是招标公告中违规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或附加专业资质条件,制定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或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料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合谋招标的行为。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挂靠、借牌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动态监管,3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监管。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管。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严厉查处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4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行为。开展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费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要及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
三)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1加强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管理。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的监管。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严厉查处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肢解发包行为。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并对工地现场管理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2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责任。要督促总承包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要严肃查处总承包单位以包代管行为。
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管理,3严格合同备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组织开展对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管理班子、劳动用工方式以及资金流向等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转包、以包代管、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四)着力治理质量低劣等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以推行监督检查和差别化监管,1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5号令)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为目标。强化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方法,促进监管效能不断提高。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突出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结构质量及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对队伍选择、材料选用、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等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责任,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实施监理,并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3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无论其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要建立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约束作用,不断提高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
一)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对新开工项目要进行滚动排查,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整改。要把排查整改贯穿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对在建项目要进行动态监管、实时监管。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有效纠正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督促各整改单位明确整改时间进度、整改措施和工作责任,切实落实整改责任。要建立整改台帐。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要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整改,采用补办手续、依法纠正和依法进行处罚等方式进行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检查指导,对排查问题整改质量和效率不高的地方和责任单位,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整改进度推进迟缓的地区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并将整改工作质量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调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继续抓好关键环节相关制度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完善。着重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治本之策。项目决策、规划管理、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管和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出台一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省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定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大检查,严肃查处不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
积极拓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场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和领域,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作用。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高效的'服务。扩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内容的覆盖面,使之涵盖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施工、监理、专业和劳务分包等工程交易的全部领域。要在有形建筑市场现有信息网络平台基础上,健全和充实相关数据库,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真实、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检查,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任务。召开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
二)实现信息的公开和共享。研究制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定办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及时收集、整理、录入、更新公开和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人员)信用信息。有序开展信用评定工作。按照《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查处和记录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向社会披露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氛围。
住建局工作计划打算篇三
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就。
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对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和出省施工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严重的从业单位要加强监管,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
一)着力治理违反建设程序等问题。落实建设单位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明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法定条件,凡是未办理立项审批(核准)土地及规划手续,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满足建筑节能规范和要求,以及不具备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严格项目的资金审查,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对一些建设单位历史欠帐不还又上新项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二)着力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1提高招标信息发布透明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
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范本。要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2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纠正招标文件编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特别是招标公告中违规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或附加专业资质条件,制定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或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料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合谋招标的行为。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挂靠、借牌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动态监管,3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监管。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管。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严厉查处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4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行为。开展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费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要及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
三)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1加强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管理。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的监管。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严厉查处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肢解发包行为。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并对工地现场管理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2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责任。要督促总承包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要严肃查处总承包单位以包代管行为。
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管理,3严格合同备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组织开展对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管理班子、劳动用工方式以及资金流向等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转包、以包代管、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四)着力治理质量低劣等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以推行监督检查和差别化监管,1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5号令)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为目标。强化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方法,促进监管效能不断提高。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突出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结构质量及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对队伍选择、材料选用、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等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责任,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实施监理,并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3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无论其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要建立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约束作用,不断提高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
一)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对新开工项目要进行滚动排查,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整改。要把排查整改贯穿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对在建项目要进行动态监管、实时监管。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有效纠正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督促各整改单位明确整改时间进度、整改措施和工作责任,切实落实整改责任。要建立整改台帐。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要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整改,采用补办手续、依法纠正和依法进行处罚等方式进行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检查指导,对排查问题整改质量和效率不高的地方和责任单位,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整改进度推进迟缓的地区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并将整改工作质量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调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继续抓好关键环节相关制度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完善。着重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治本之策。项目决策、规划管理、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管和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出台一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省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定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大检查,严肃查处不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
积极拓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场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和领域,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作用。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高效的服务。扩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内容的覆盖面,使之涵盖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施工、监理、专业和劳务分包等工程交易的全部领域。要在有形建筑市场现有信息网络平台基础上,健全和充实相关数据库,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真实、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检查,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任务。召开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
二)实现信息的公开和共享。研究制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定办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及时收集、整理、录入、更新公开和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人员)信用信息。有序开展信用评定工作。按照《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查处和记录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向社会披露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氛围。
住建局工作计划打算篇四
今年上半年,我局认真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通过合理布局、科学引导、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完善城乡发展规划,彰显地方产业、文化、生态特色,塑造特色鲜明的城镇风貌。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形成城镇合理分布、有序发展格局。三是坚持城乡统筹。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促进城乡一体化。
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一是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我局认真部署,加快启动武深高速仁化段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二是初步完成了周田镇丹霞火车站储备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是继续做好周田镇“穿衣戴帽”工程、宝能物流中心、富然农科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四是积极协助周田镇做好规划建设,加大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镇区道路、学校、市场、医疗机构、通讯、金融网点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深入开展“规划双到”工作,健全村庄规划管理制度。
1、今年上半年,我局严格执行《xx县查处违法建设实施办法》、《xx县关于严控道路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及《xx县关于严控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等,查处违章建筑行为。经统计,共查处两违案件38宗,建筑面积共计约9681.41平方米。其中查封的有7宗,建筑面积约1236方米;强拆的有13宗,建筑面积约3055平方米;已报请县政府待拆的有10宗,建筑面积约4132.71平方米;正完善法律程序的案件有7宗,建筑面积约997.7平方米。补办手续并消除影响的案件1宗,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
2、“规划双到”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二是大力配合县委农办推进以“丹霞彩虹”为主题的省级新农村示范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结合七个主题村(包括长坝柚乡、古洋水乡、周田张屋、断石、瑶塘村、黄屋新村、夏富村)各自的村庄特色,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设计工作,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彰显粤北山区特色的省级新农村示范片。
积极向省、市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农村泥砖房的搬迁改造工作,高标准建设一批农民新村示范点。
今年上半年,我局继续做好低收入住房改造工作。经统计,20xx年的低收入住房改造164户,现已开工建设150户,开工率92%,竣工65户,竣工率39.6%,剩余的住房改造正在施工建设。
3、城市经费投入不足,工农关系不协调、失衡造成一些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无法按期进行建设等。
4、“两违”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有待加强。
1、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加快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继续完善好城镇建成区规划建设工作,整合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县人民医院北片、周田高速路出口至镇政府“穿衣戴帽”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改造工程等项目规划建设。
2、积极实施“中心城区”(县城区)和“次中心城区”(周田镇)“一县两城”发展战略。协助周田镇加快规划建设,加大改造力度,力争把周田镇建设成为可容纳3-5万人居住的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和商贸流通次中心城区,加快周田镇融入县城中心一体化建设步伐。
3、继续加强城镇综合管理服务。严格执行《xx县查处违法建设实施办法》、《xx县关于严控道路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及《xx县关于严控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等,努力健全整治和规范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城镇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
4、继续推进“规划双到”工作。一是在完成各镇总体规划和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的基础上,通过与高等院校、规划建筑院系合作,建立规划实习基地,聘请当地能工巧匠等方式,深入推进“规划双到”工作,力争全面实现镇、村规划全覆盖。二是继续配合县委农办推进以“丹霞彩虹”为主题的省级新农村示范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结合七个主题村(包括长坝柚乡、古洋水乡、周田张屋、断石、瑶塘村、黄屋新村、夏富村)各自的村庄特色,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设计工作,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彰显粤北山区特色的省级新农村示范片。
5、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方面积极争取土地利用指标,为我县扩容提质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争取建设方面各专项补助资金或扶持资金,如规划编制工作、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等方面的专项补助资金或扶持资金,以加快我县城建建成区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步伐。
住建局工作计划打算篇五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城镇化建设总体部署,继续按照“形象之窗、宜居之城、休闲之地、商贸之所”的城市发展理念,以建设宜居、宜游、宜商、宜业的生态文明新为目标,着力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努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强力落实民生保障工程,大力实施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精心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不断开创我县城镇化建设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
抓好城市城区扩展、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城市公用事业等工作,完成投资约10亿元。全县城镇化率达到45%,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燃气入户率达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一)大力推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十三大项目工程:一是大道二期建设,年内将大道二期拉通并初具规模,为下一步城镇扩展做准备。二是三桥工程动工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施工准备工作。三是伏龙洲工程启动。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五是小街小巷的硬化改造。六是工业新城区建设。七是完成县城管道煤气工程续建工程。八是城西大道建设扫尾。九是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建设。十是回龙洲开发建设工程继续推进,争取完成搬迁。十一,城北沿江大道开工建设。十二,雪峰建材城二期工程力争年内完工。十三,五星酒店动工兴建。同时,积极配合县政府实施县城路网、管网建设改造升级:继续完善垃圾处理场及配套设施;开工“三纵两横”人行道改造;杨柳冲小区、绿景园小区、城南汽车总站小区、城南工业园区、佳和名都小区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进一步加大城区公用设施维护力度,对城区道路、路灯、雨污井实行全天候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市政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落实运行、安全、应急三个监管责任,确保供热、供水、燃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安全运行。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游宜商宜业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城区绿化、美化和亮化,重点对城西大道、沿江风光带以及高标准住宅小区进行绿化、美化。不断扩大和更换绿地,完成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三)努力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把项目建设摆在首位,列入重点来抓紧抓好。积极抢抓国家实施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机遇,及时对各类项目进行谋划筛选、包装组合,努力将更多的项目挤入国家和省上的盘子,重点要把城市道路建设、市政广场、管道燃气、污水处理建设作为城镇化建设争取的重点项目,确定专人,落实责任,最大限度的争取国家和省市投资。同时,加快现建项目进度,制定项目责任表,明确进度、质量要求,实行挂牌作战,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是切实强化建筑程序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四项制度”,严格建设程序,严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关,严禁建筑市场发生无证施工、越级施工、挂靠施工现象,工程项目招标率、入场交易率、开工许可办理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到100%。二是切实强化质量监管。加强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情况、手续办理情况、人员到位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以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和整治,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实施停水停电等措施强制停工。坚持执行强制性标准,杜绝不合格建材、淘汰建材及质次价高建材进入建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三是切实强化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意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安全生产监管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严防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狠抓源头和跟踪管理,严格领导带班制度、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制度的实施,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建设系统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切实规范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秩序,净化安全生产环境。四是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城市规划区内墙体材料全部实现“禁实”目标,农村逐步实施“禁实”。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力度,推广率达到40%,全面推广使用加气混凝土块、空心砖和节能灯具及节水型座便器,建筑外墙全部挂贴聚苯板保温,外墙普通窗全部更改为断桥隔热节能型窗户,采暖采取低温地暖管敷设采暖系统,上下水管道由钢制变为塑料管道。住宅楼工程全部采用分户计量,居住建筑实施节能65%的标准,公共建筑实施节能50%的标准,达到100%,实现无违反强条97%的目标。积极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1、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要实现既定的目标,尤其是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关键在于落实。我们将在全系统大兴落实之风、行落实之举、求落实之效。我们将把重点工程建设放到中心城市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明年的城建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分管局长、相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科学制订实施方案,周密安排工程进度,强化各项推进措施,抓协调、抓资金、抓拆迁、抓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重点工程按序时进度抓紧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对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强化对建设程序的.规范管理,强化对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努力把城建重点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和样板工程。
2、坚持以招商引资为着力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城建项目招商计划和方案,盘活、收储和运作经营性用地和闲置集体资产,通过组织土地有序上市,获取土地收益。创新城建投融资模式,积极探索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努力化解资金压力。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争取银行更多融资,巩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良好合作,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做好城建项目的包装,以利好的政策、优良的环境和真诚的服务,按照“大招商、招大商、招优商”的要求,吸引外资、民资和社会法人资本参与改造建设,努力形成“客商有效益、群众得实惠、城市改面貌”的多赢局面。同时积极上争,争取国家、省涉及民生项目的资金投入。
3、坚持以房屋拆迁为突破口。全面推行阳光拆迁,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积极探索市场化拆迁管理模式,依法确定评估机构,继续加强对评估结果的事前审计,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继续推行机关部门参与房屋拆迁机制,加强与被拆迁群众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完善租售并举和大病特困家庭帮扶办法,妥善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城建项目的顺利推进。
4、坚持以项目督查为保障力。进一步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指挥部的组织、协调、督查职能,定期召开城建例会和月度督查会,加快城建重点工程实施进度。继续推行班子领导挂钩城建重点项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强化城建项目分指挥部职能,充分发挥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调控作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强化城建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将城建目标纳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确保城建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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