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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西安市20____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建设工地和两类企业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常态治理工作方案》、《西安市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周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专项督导组认真开展督导工作,扎实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按照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安排部署,督导组主要加大督导力度,加强督导频率,严格按照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措施和建设工地七个到位、六个百分百进行检查、督导;对上级领导部门检查中检查中存在问题立即督导,并要求及时整改,及时汇报督导工作情况至县交通运输局。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意识,提高工作能力。
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工作是“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的拳头部队,为确保该项工作开展有力,督导组经常性的开展自查,不间断的学习新的政策文件,以中央环境督查组的督查行动为契机,以帮带学,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为尘治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业务培训。
为扎实做好扬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督导组下发了《周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关于做好国家20____-20____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局督导组、县公路站、祥瑞公司、兴周公司形成合力开展工作,为扬尘治理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个单位都能按照标准定期进行治污减霾业务知识培训,使全体人员清楚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及路面保洁,效果显著。
三是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组严格按照局扬尘污染防治和路面保洁专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做到了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八月份以来,共计出动车辆14台次;向施工单位、养护单位发放“七个到位、六个百分百”传单24份,上报文件5份;转发整改通知单2份,上报整改回复2份,收到整改回复和工作周报16份;督导检查建设工地和县乡道沿线企业20次,路面保洁督导巡查1500余公里,基本做到了建设工地和列养道路全面督导。
四是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追究。
为确保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督导组一方面加大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频次,严查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检查中有问题的建设工地和保洁不到位的路段,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对督导组反馈问题不重视的单位移交问题督导单,按照情节进行处理。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近期砂石车辆违法违规超限运输,道路清扫设备落后,新添置道路保洁车辆操作处于学习阶段,人力清扫效率低,造成个别路段及限高、限宽处抛洒物未能及时清理,保洁不力。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按照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关于《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活动方案》开展自查整改,为迎接下一步中央大气环境督察组的检查做好准备。
二是积极协调加强督导。严肃处理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路面保洁不力的现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和路面保洁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及时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工作过程中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经验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力促工作开展上水平、上台阶。
粉尘工作总结篇二
开会时间:2014年9月17日。
会议地点:联建楼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总工程师会议内容:
1、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管理部监管责任,督促通风部健全完善粉尘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2、宁总对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粉尘防治安排部署:
(1)完善各类防尘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2)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尘用品;
(3)按规定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3、王助理对井下粉尘防治工作进行汇报:
(1)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安设各类防尘设施;
(2)通报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使用防尘设施进行的处罚。
(3)尽快完善井下综合防尘系统。
通风部。
2014年9月17日。
粉尘工作总结篇三
我局接到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是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整治主要的专项行动之一,粉尘爆炸危害性大,破坏力度强,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大,后果不堪设想。我局意识到粉尘爆炸的严重后果,一直高度重视粉尘防爆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里不放松。
二、周密部署,建立台账。
我局把各乡镇、开发区召集在一起,召开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部署全县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乡镇、开发区摸清辖区内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如企业规模、粉尘种类、涉粉作业人数等,建立工作台账,利于工作开展。
三、把握重点,严格执法。
对于各乡镇、开发区上报来的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台账,我局对金属粉尘、木粉等危险性高的,涉粉作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照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等四个方面的检查要求。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除尘设备没有实时开启,自己感觉粉尘浓度大了再开,不是先开启除尘设备再作业;二是工作现场打扫不及时,建立了粉尘清扫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要求每天打扫,却是几天打扫一次;三是清扫位置不彻底,只对地面清扫,墙上、窗户上、设备上的粉尘都没有清扫。
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发力。继续抓好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不让专项整治工作成为一道风,一刮而过,要持续抓下去,坚决遏制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二、重点关注。对于粉尘涉爆风险性比较高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加强监管,不能因为企业有所改变,就放松警惕,一放了之。
三、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起到威慑作用。
2018年上半年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我镇粉尘涉爆专项工作,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连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8]47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保持我镇安全形势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现将我镇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统筹兼顾。
一是制定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制定并向各负有安全监管部门及村居下发《丹阳镇关于制定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综[2018]148),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确保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核查摸底。在2017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对本辖区内粉尘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涉爆粉尘企业基础台账,经排查我镇只有虎山木材厂是粉尘涉爆小微企业。
三是统筹兼顾。把开展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执法年行动相结合,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相结合,与行业标准相衔接,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与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
二、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改确保隐患排除。
二是开展全面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安办联合企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等相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员工在车间抽烟行为,检查人员当即予以制止,并对企业安管人员指出,日后不得发现类似事情,确保安全顺利发展。
三、下一阶段工作。
针对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镇将此次再排查虎山木材厂检查未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日后将继续督促跟踪管理,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丹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粉尘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6月,是第16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点,是企业能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无论何时,只有安全了才能生产,生产必须保证安全。而实际工作过程中,有些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应对突发事故能力不强,因此本月我们开展了“粉尘爆炸应急演练”,以改善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演习是在6月20日进行的。以下为演习全过程:
一、讲解粉尘爆炸的危害性和急救常识。
早上8点,公司晨会结束后,各应急小组成员开始准备演习所用道具,5分钟后我们即将开始演习。8:05分,随着警报拉响,所有人员快速来到成品仓库门口应急点集合,集合完毕,指挥长xx先就粉尘爆炸的危害性和爆炸后如何进行急救进行讲解,然后指挥长将任务分配给各个小组。
8:40分,演习开始,各应急小组组员穿戴好必备的防护用品在应急集合点待命。突然,车间内传来求救声,原来是打包工在打包时,机修工在旁边焊接作业,焊接所产生的明火遇粉尘后发生爆炸事故,有位包装工因爆炸手臂受伤。
二、各应急小组开始疏散和救援。
8:43分报警组将事故情况告知指挥长,并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医院抢救伤员。8:45疏散小组和救援小组同时到达事发地,疏散小组在车间内进行有序疏散,车间内人员开始有序离开现场,人员疏散后疏散组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情况汇报给指挥长。紧接着,救援小组使用担架将受伤人员抬至车间外进行消毒和包扎,包扎完毕后,救援组组长将情况汇报给指挥长。
8:45灭火组部分组员手提干粉式灭火器来到现场,进行紧急灭火,其余部分组员利用消防水枪来灭火(如火势太大,则需报警组打119电话,由专业消防队来灭火)。9:00火势完全被扑灭,灭火组将灭火器和消防水枪放回指定位置,保护好现场,等待领导和相关部门调查。9:10所有人员集合完毕,指挥长进行点名,之后副组长汇报财产和人员损失情况,指挥长宣布本次演练圆满成功。
三、演习结束,车间人员清扫好现场。
四、演习总结。
1、取得的成果。
通过此次演习,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加深了对应急事故的了解和掌握了部分急救措施。演习中,救援组示范了如何对伤员进行消毒和包扎。灭火组示范了如何使用灭火器,其余各应急小组成员纷纷上来操作。每个人轮流尝试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有些组员初次使用灭火器,不是很熟练,但是操作时依旧十分认真。之后灭火组又示范了消防水枪的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的尝试操作增强了组员们的救援能力。
演习中各应急小组组长带领组员进行救援,基本能做到有序、快速。此次演习各小组之间相互协作,互相学习,增加了各小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不足之处。
演习中个别组员不认真,安全意识不强,需要组长或者其他人的提醒,在被动情况下才开展救援工作。
个别灭火队员消防水枪安装不够熟练。
公司人员有流动,人资部未及时进行更新,导致个别组员不知道自己是在哪个组的,职责不清。
演习已经圆满成功了,而后续安全方面的培训我们会继续开展,只有将安全意识灌输到每个人的心中,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能持续、平稳的运行。
粉尘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沧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的通知》,10月7日上午我项目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项目经理陈经理主持了会议,安全总监范海涛、项目部有关领导、安全科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同参加,应经理安排下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时强调,要严查现场扬尘隐患,建立扬尘治理及应急长效机制,并对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于10月8日~9日开始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扬尘治理自查自纠。下面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行扬尘治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个班组迅速开展扬尘治理自查。自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主干道是否道路硬化,是否派专人定期打扫、浇水;进出口是否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是否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土方车进出是否覆盖、车体是否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是否覆盖;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是否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是否密闭存放或覆盖;新开挖的基坑边坡是否覆盖等。
自查自纠于10月8日开始至10月9日结束。检查中发现了如下几个问题:
1、17、18楼基坑边坡土方未覆盖;。
3、施工现场主干道清扫、洒水不及时;。
4、17、18楼基坑西侧搅拌机闲置未搭设防护棚,南侧沙子未覆盖;。
5、9—15楼大部分裸露场地未覆盖。
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5个问题项目部已经派专人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了整改,10日复查,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二、高度重视,强化扬尘治理。
项目部各个科室、各个班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要求实施,狠抓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项目经理亲自率队开展检查,切实细化扬尘治理责任,层层分解职责、明确标准规范,真正做到把扬尘治理责任监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每个责任人员,把扬尘治理工作持之以恒的坚持落实下去,给施工现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贡献本单位的力量。
三、建立监管机制,将安全落到实处。
项目部各个科室、各个班组强化管理,加大了监管力度。安全科严格执行扬尘治理责任管理制度,确定扬尘治理监管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消扬尘治理监管队伍,把扬尘治理监管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对工作未落实的部门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粉尘工作总结篇六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的总体要求和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区城市管理局(区扬尘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区扬尘整治工作。扬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城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区扬尘整治指挥部的领导下,精心组织、突出中心、整合力量、联合行动、依法行政、管罚并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为改善成都中心城区和我区空气环境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惠民行动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优化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区扬尘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二、明确目标,完善制度。
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确保年底空气优良质量率达到311天”的惠民行动大气质量目标任务和市扬尘整治指挥部相关要求,制定区扬尘整治工作总体目标和长期规划,分解任务,实现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四个明确”。二是建立扬尘整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等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将扬尘污染现状和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报送市扬尘整治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确保工作上通下达。四是建立例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汇总工作情况,传达上级要求,通报存在问题,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严格监督。
一是利用新都资讯、电视台等媒体对扬尘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二是对施工工地等扬尘控制重点单位进行定期宣传,并组织施工单位召开控尘工作会,提高其认识。三是采取扬尘整治工作简报、督办通知的形式对工作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及控尘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四是公布举报83999532、83019110举报电话,利用社会舆论和群众力量进行监督。
四、责任落实,齐抓共管。
(一)区建设局严格按照市建委提出“六必须”、“六不准”的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的工作思路,注重整治实效,认真组织实施,实行“六个一律”:凡是扬尘控制工作和责任制不落实的项目一律通报批评;凡是不按规定进行施工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顿;凡是不冲洗运渣车辆,超载冒装,污染道路的工地,一律停工整顿;凡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的外地施工企业,一律清退出新都建筑市场;凡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的施工企业,在未有效整改前,一律不受理其企业资质新办、升级、增项申请;凡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建设单位,一律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报监工程各施工单位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扬尘整治办公室,专门负责工地的扬尘整治工作。实行监督员责任制,谁监管的工地,扬尘治理就由谁负责,落实到人头。对扬尘治理较差的工地与监督员的工作业绩挂钩,所监管工地扬尘多次受到通报的年终不得评选先进。要求监督员每天抽出1个小时的时间来进行扬尘巡回检查。每个月安监站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对工地扬尘整治情况进行通报。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我区报监工程的`施工现场100%达到封闭施工,100%采用防锈铁花大门,设置统一的“五牌一图”,进出口地坪100%采用混泥土硬化,场内主要道路98%以采用混泥土或沥青混泥土,进出口100%设置了冲洗设施和沉淀池,铺设了条形水篦子、麻袋,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驶出工地前都进行了除泥除尘处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率达98%。
(二)区公安分局以深入开展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及规范外挂货车管理工作为平台,不定期在大件路钟楼路口、马超路口、三河场路口、三西路通站路口、西门路口、全球通路口和成彭路大丰收费站、蜀龙路三期路口等处设立扬尘污染整治检查点,加大辖区内运输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同时,配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提供有效的执法保障。
(三)区交通局认真抓好汽车客运站扬尘治理,各汽车客运站和道路运输企业都制定了严格的防尘降尘制度,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定期清洗和擦拭地面、车辆、乡村公交车站台、站亭(含遮雨棚)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县级道路的清扫和保洁工作,路面保洁4202万平方米,清运垃圾、淤泥9102立方米,投入人工24000工日,小四轮1800台班,装载机84台。按照市交委下发了《关于公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通知》要求,提出了公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具体要求和做法,同时每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成青公路新都段、兴隆大桥建设工地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工地进行洒水降尘。加强对沿路抛撒污染道路的车辆以及超限运输的车辆的整治工作。极协调大件路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新都区兴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大件路新都段和云石路改造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四)区国土局对权属范围的已征待建地及已拍卖地进行了清理清查,查找出可能污染环境及空气的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先后投入200余万元对已拍卖地及拟拍卖地1300余亩修建了围墙,总长度达万余米。同时对已征待建地中的裸土进行了处理,绿化履盖总面积达1334亩。
(五)区房管局按照《成都市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全区10处在拆工地例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强调规范施工、湿法作业,较好的抑制了在拆工地扬尘污染现象。
(六)区环保局加强对扬尘污染源的监测和检查,定期通报空气质量指数,从技术上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治尘工作,确保了扬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七)区城管局加强了道路冲洗除尘和湿式清扫作业。出动洒水车4510余台次,用水28680余吨,行程____330余公里,对主要街道、出入城通道坚持了每日进行冲洗除尘作业,每周进行1次强化大冲洗;出动冲洗车3340余台次,用水17200余吨,对城区范围内的110万平米的绿地、行道树每周两次进行冲洗降尘。对绿化隔离带进行了补植,补栽各类乔木128株,地被植物15600平方米、灌木28800株,铺植草坪7120平方米。抽出专项资金20余万元,对城区内2428个树池进行裸土覆盖。对蜀龙路两侧裸土种植4万苗巨桉树苗进行绿化,有效地防止了扬尘污染的尘源;对市政公共设施(休息椅、花箱、交通安全护栏、隔离栏、路灯等)进行了每周2次清洗除尘工作;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的监管力度。
(八)大丰街道办事处、三河街道办事处、新都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的扬尘整治工作。除配合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外,大丰街办完善了建筑渣土临时堆放场的建设。三河街办对辖区内临路沙石堆放场围墙设置和出入口硬化采取了有效监管措施。新都镇配合国土局对辖区内已征待建地及已拍卖地实施打围作业。
五、管罚并举,成效明显。
扬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0720余人次、执法车辆3500余辆次对新都城区、大丰、三河等地的190余个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400万平方米)、拆迁项目、已征待建地及已拍卖地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对治理和保洁不力的22家建设、施工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扬尘整治不力的成都市龙潭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核四川五洲工业公司、四川润扬建设有限公司等16家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检查各类易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车辆10197台次,查处洒漏、违反装载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7853件次。区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共发出扬尘整治工作简报18期,扬尘整治督办通知25份。通过区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通力协作,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我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一直名列全市第一。
20____年,我区在扬尘整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市扬尘整治指挥部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受盆地气候和静风天气的影响,仅靠人工降尘任务重,难度大,要达到彻底降尘、科技治尘还有一定难度。
2、对建筑渣土前置控制、运输规范、处置管理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3、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工地扬尘检查仅靠目测,缺乏科学性,亟需加大科技治尘的投入。
4、未报建建设项目和已征待建地及已拍卖地的扬尘治理还是薄弱环节。
5、待征、待建地的规划绿地内乱倾到渣土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
6、进出主城区的干线公路上搭接的农村公路、非机动车道道口未硬化路面较多,下雨时车辆将泥土带入干线公路,导致扬尘污染。需硬化道口经费问题的解决。
7、各成员单位扬尘整治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还有待加强。
20____年是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国家文明城市检查的重点年,区城市管理局(区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性、主动性和创新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扬尘整治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确保我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目标要求。
粉尘工作总结篇七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确保公司所属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v^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五条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十六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粉尘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x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切实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粉尘防爆相关工作,镇经发办多措并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宣传到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于xxxx年x月xx日组织辖区内涉粉尘企业召开了专项整治推进会,向参会企业发放了粉尘防爆相关制度和整治要求等资料,并在企业微信群转发了相关资料。会上,分管领导尹邦兴同志要求企业一方面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粉尘防爆工作,另一方面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整改。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我镇结合市安委会反馈的涉粉尘企业名单和我镇企业实际情况,共筛选出xx家产生粉尘的企业,为切实督促企业对照整治要求做好整改工作,杜绝安全隐患,镇经发办会同三方安全服务公司利用x月xx日至x月xx日三天时间对这xx家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当场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告知整改要求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方式;另一方面下发整改告知书,将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反馈给企业负责人,以确保企业在后续整改过程中没有遗漏的问题。
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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