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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总结报告篇一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届××次全会精神,研判反腐面临的新形势,剖析纪检监察机关纪律作风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刚才,市监委副主任××通报了前三季度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讲的很全面,我完全赞同。下面,就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我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研判反腐新形势,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加强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标杆”意识的迫切需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纯洁党的干部队伍、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纪检监察机关所肩负的政治使命和责任要求我们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更高的觉悟、更优良的作风和更严明的纪律,必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纪律作风建设成效的唯一标准和最高追求,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理念和“标杆”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和锤炼,努力做纪律作风建设的表率、维护群众利益的表率。当前,必须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办案队伍的首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精神,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坚决反对和杜绝“四风”,始终保持办案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加强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是顺应当前零容忍反腐败形式的必然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还需先正己。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今年以来,中纪委更是铁腕肃贪,刮骨疗毒,敢于向“灯下黑”亮剑,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对自身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坚决“零容忍”,重拳严惩“害群之马”。一系列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肃查处,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反腐败不搞特殊,监督者亦无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也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了中纪委要用铁的纪律铸造铁的队伍的坚定决心。作为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准确把握案件查办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理解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严格整肃队伍,更加突出查办案件主业主责,进一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是提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置身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其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反腐倡廉的成败。只有在加大案件查办过程中坚决防止和消除执纪办案不公、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才能有效确保依纪依法、公正廉洁办案。市委对纪检监察干部明确提出了“四个不允许”要求,即不允许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允许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允许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允许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省纪委紧扣中纪委纪律作风建设新要求,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中开展了“五项承诺”活动。“四个不允许”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守的“红线”,“五项承诺”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底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办案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主动接受监督。
第四,加强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是突出主业主责和创新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机制的重要路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聚焦中心任务,不断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责任,先后进行了多次内设机构改革,执纪监督相关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到内设机构总数和人员编制总数的近70%,使纪委的主业主责更加突出。同时,专门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省纪委、市纪委分别依照中纪委部署完成了机构改革,在增强纪检监察办案力量的同时,增设干部监督室,强化了内部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确保任务更明确、责任更明晰、主业更突出、反腐败战斗力更强劲。
第五,加强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是打造一支钢铁之军最紧迫的现实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更加艰巨。从已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已成为腐败分子重点拉拢和腐蚀的对象,纪检监察办案队伍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考验。案件查办部门作为主业主责的承担者、履行者和实施者,必须聚焦政治建设,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聚焦经济建设,保障和服务发展大局;聚焦严惩腐败,遏制腐败蔓延。我们的办案人员也必须具备更加坚定的政治立场、练就坚不可摧的拒腐防变能力,辅之以更加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才能经受和防止不良社会风气的诱惑和侵蚀,才能在反腐败斗争中站稳立场、树起“标杆”、立起“旗帜”。
二、追根溯源,深刻剖析办案队伍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市各级纪检监察办案队伍总体情况是好的,全体办案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三季度,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件,同比增长×%;立案涉及县处级干部××人,同比增长×%,乡科级干部××人,同比增长×%。2019年、2020年案件查办工作综合考核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为全市反腐倡廉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三年全省第一做出了突出贡献,这既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凝聚着全体战斗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的办案同志们的心血和智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纪检监察办案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我们所承担的使命任务、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在纪律作风建设上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政治敏锐性还不够。部分办案人员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做好新时期、新形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反映在对通过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各级党委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不足;对“查案促民生”“查案促发展”的认识不够,对“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认识不到位。
二是工作要求还不够严格。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中仍存在为难情绪,表现为“三怕”:一怕得罪领导,担心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单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同志和气;三怕影响工作大局,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此放松了岗位职责和纪律作风要求,“和气”行事,敷衍办事。
三是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不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问题发现不出、案件查办不了;有的不顾原则,打探案情,跑风漏气;有的无视纪律,顶风违规违纪。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已立案查处市级纪检监察干部×人,县级纪检监察干部×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人。
四是抓落实、求突破能力不足。个别办案人员工作作风不实,办案中没有真正沉到基层、深入到干部群众中去;变通执行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压案不报、有案不办;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仅凭习惯、经验办案,工作方法、思维陈旧;缺乏治本理念,对已查处案件不作总结和规律剖析,对深层次问题提不出针对性治理对策。这些问题绝非“小事”,如果熟视无睹,姑息迁就,影响的是查案,损害的是形象,危及的是加快高质量发展的环境,失去的是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三、完善制度,强力推进,做纪律作风建设的领跑表率
作风建设事关纪检监察事业的成败,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更须守纪,办案人员身处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更应该树立“标杆”意识,严格正风肃纪,领跑作风建设。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高纪律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作风建设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是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具备更好的精神状态,更优良的工作作风,去面对办案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破解各种新难题。全市办案人员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锤炼,强化政治意识、法纪意识,从严执纪,严格监督,维护好纪律法律权威,确保执纪办案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强化宗旨意识,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做到公正执纪、清正廉洁。
二要严格要求,加强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加强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要求,切实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办案队伍。要严明政治纪律,全市办案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明组织纪律,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坚决纠正办案队伍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现象,确保严肃执纪、铁面执纪。要严明办案纪律,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杜绝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办案场所监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明生活纪律,必须重形象、严分寸、守规矩,带动严守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十条禁令”,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要强化作风,突出重点,认真解决办案队伍中的“四风”问题。抓好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既要认真查纠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关注社会热点、焦点,严肃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在案件查办中实现办案队伍、办案人员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当前,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干部纪律作风整顿行工作,以解决15个突出问题为抓手,把“四风”问题整治作为促进自身纪律作风转变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深入查摆办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找准症结,认真整改。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强化办案举措,突出“四风”问题典型案件查处,以身边事教育、警示全市办案人员自觉转变作风、严守纪律。关注办案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决不能成为“四风”问题的典型。要坚决防止不以为然思想,坚决克服消极应对态度,做到“六不让”,即不让反映问题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查案事项在我这里梗阻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群众利益因我受到侵害、不让纪检监察形象因我受到损害。
四要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机制。作风建设是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必须经常抓、反复抓长期抓,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形成常态。要明确责任,纪委书记是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书记是办案队伍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始终把管好人员、带好队伍作为政治任务和责任,切实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办案纪律,严格责任查究,确保全年查办案件工作实现“双零”目标。要健全制度,制度建设是强化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要严格执行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十条禁令”,切实加强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防止办案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要严格监督把贯彻执行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十条禁令”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主动接受监督,切实解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确保公正执纪,廉洁执纪。
同志们,新时代的重大责任使命,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队伍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就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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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是调查组对被调查对象的问题进行调查后,所写的说明案件事实真相,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的书面综合材料,是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的调查成果。同时,调查报告也是反映案件事实真相以及呈送领导报批的正式材料,是对被调查对象的问题作出处理的主要依据。撰写调查报告是案件检查工作程序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名办案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要求,调查报告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整个案件的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从一些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有关案件调查情况报告看,还确实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行规范。今天,我就案件调查情况报告的撰写与报送需要规范的几个问题,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共同学习和研究。
上级交办件,是指上级机关或者上级领导交给承办单位办理并要求报送办理结果的案件或者案件线索。目前自治区纪委向所属单位交办案件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一是信访室以“内纪信字”、“内纪群字”发函,要求报告办理结果;二是案件检查室以“内纪×发”、“内纪×信”(直接发给主要领导同志)发函,要求报告结果;三是案件监督管理室以“内纪案督”发函,对交办件进行督办,并要求报告办理结果。
(一)报送时限
自治区纪委对上级交办要结果件的上报时限规定,承办单位未进行立案查处的案件,一般应在收到交办件后3个月内报告结果;立案调查的案件,可在6个月内报告结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可再适当延长。
(二)报送方式
凡要求报结果的案件,承办单位在报送案件办结报告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交办案件的具体部门或交办函明确要求的部门或领导同志。上报材料应一式两份(如属中央纪委交办要结果的案件,上报材料应一式四份)。2、案件承办单位上报查结报告时,要以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室)名义形成呈报函,并加盖公章,不准用复印件上报。3、必须一案一报,不得一个呈报函同时报告两个以上案件。4、原则上不得多头报送,不得越级报送。坚持谁交办报送谁,非特殊要求不得直接报送领导同志。
(三)呈报函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1、标题。关于对反映××(单位、职务)××(姓名)××问题调查(初步核实、初步了解)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
[年份] ××号。
3、主送单位。一般应直接报送交办案件的具体的厅(室)。如果需要给其他部门上报,应另行文上报。
4、正文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核查工作的依据。即根据哪一级机关或领导的交办或决定、批示要求,进行的初步了解、初步核实或者调查工作。
第二部分:核查工作的简要情况。包括调查组的组成情况、核查的主要问题、核查的起止时间及工作的大体经过。
第三部分:核查结论。对于初步核实类的核查结论通常有三种:一是反映问题失实、未发现违纪问题或未发现举报反映的问题。下此结论时,建议不要一律使用“反映问题失实”这样的结论,有些问题是我们在核查中没有查出来或暂时没有发现,对于这种情况就应如实的反映我们核查的结果,最好使用“经核查未发现××有违纪问题”或“经核查,未发现××在××工作中没有××问题”。二是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三是反映问题属实。对于部分属实或属实的,还应简要说明处理情况。
对于立案案件的调查结论通常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有违纪问题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的。应说明主要违纪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何种处分,以及何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了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等。二是有违纪问题但不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给予相关组织处理的。应说明主要违纪行为、但违纪行为轻微,经研究决定不追究纪律责任,但给予何种组织处理等。三是销案的。应简要说明销案的理由和审批情况。
第四部分:呈报单位对核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呈报单位
应对核查的问题或案件提出“我委同意调查组意见,建议了结、建议结案”或其他建议等具体意见。
(四)上报查结报告必备材料
一是对交办要结果件进行初步核实或初步了解的情况报告。必备的材料有两种情况:(1)失实了结件。附:初步核实或初步了解报告。(2)适当处理件。除附初步核实或初步了解报告外,还应附有关适当处理的文书,如书面检查材料、批评教育材料等,如对被反映人的工作或职务进行调整的,还应付有关文件或通知等。
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人,尤其是上访人员,应将调查核实结果向其进行通报,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不同意见应做出书面说明。这些情况也应作为上报查结报告的必备材料。
二是对交办要结果件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必备的材料应包括:(1)调查报告;(2)纪律处分决定及相关组织处理的文书;(3)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及其相关情况说明;(4)与署真实姓名举报人的通报情况及相关情况说明。(5)如移送司法机关并作出刑事判决结果的,还应附带刑事判决书。
二、初步核实(初步了解)情况报告
在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除初步核实情况报告还包括初步了解情况报告,初步了解是为了提高初核成案率在初步核实前所采取的一种外围调查了解方式,在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没有规定。
致,只是在调查结论和建议部分有所区别。初步了解的结果:一种是对初步了解的问题进行了结,一种是建议进行初步核实。经初步了解不能直接建议立案,不能建议采取“两规”措施,也不能建议对被调查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或职务调整;实践中,经初步了解后,可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警示性的谈话或批评教育或作出检查。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简称初核报告,是调查人员对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向有关组织或领导写出的书面报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是作出立案决定的重要依据;是为被反映人澄清事实并了结违纪线索的重要依据;是对核实的问题作出结论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初步核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标题;2、导语;3、被核实对象的简况;4、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核实情况;5、存在的疑点;6、处理建议;7、署名。
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总结报告篇三
今年来,办事处纪工委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不断加强街道、社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纪工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了纪检工作在机制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值得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办事处事处地处老城区东北部,面积**平方公里,居民**户,**余人。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省、市、区出台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文件和工作措施,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街道纪工委紧紧依据上级精神,在落实制度建设,监督机制、方式等方面大胆实践,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每年都查处了一些违纪的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一是强化了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通过实行监督途径,整合群众资源,调动了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纪工委监督力量不足和查办案件难的问题,确保了每年处理党员违纪任务的完成。
事日程,纪工委科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次,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落实监督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对街道和社区领导班子及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
三是加快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工委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低保、廉租房、独生子女费、环境卫生、小区管理、综合治理等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帮助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纪工委参与解决信访问题8起,消除影响稳定的隐患问题7起。
一是办案力量不强。一是人员不足,虽然街道纪工委都配备了1名纪工委书记和2名纪工委委员,但这些纪检监察干部都兼任了其他事务,从事多项工作,疲于各项工作任务,主动监督的精力很有限;二是业务素质偏低,主要是人员调整频繁,即使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更谈不上监督经验,主观上造成监督工作的低效率;三是专业知识缺乏。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带有相当的隐蔽性,手段不断翻新、五花八门,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有的显得无从下手。
的追究。其次是街道纪工委是在同级党工委的领导下,对主要领导存在监督不力的现状,同时在同事之间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导致这种对身边的党员干部监督不力,对远的又监督不到的窘境,完全是靠举报得到案件线索。
三是监督手段有限。根据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手段无非是问询、调查、查看资料等,在办理案件时,特别是对一些社区党员和干部的查处,显然是比较虚的,既不牵涉提职,也不影响工资,如果涉案人员不配合组织的调查,就更缺乏硬的措施。 四是违纪手段隐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违纪的手段逐步向隐蔽化、边缘化、“合理化”方向转变,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有的社区以办理低保之际,强行搭车收卫生费,以社区办公经费缺乏为名,强行收取居民盖章服务费,对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低保户就收取其公益劳动金等;有的以办理低保为借口收受居民贿赂;有些党员干部、社区干部千方百计钻法律、纪律、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谋取所谓“合理、合法”利益的行为。
一、拓宽监督渠道。一是把那些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信息作为重点,经过调查核实,及时立案上报和总结;二是在街道和各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各社区还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从而拓宽案源渠道;三是从源头上发现违纪线索,重点是加强对财务、民政、城建部门和管钱的干部的监督,主动从中查找线索。
二、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对党员干部和社区干部的教育与管
理,以廉政文化进社区为载体,着力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宣传面和覆盖面,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整合各种社会力量,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基层实际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街道纪工委通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网络,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日,主动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强化民主监督。为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街道纪工委建立了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同时与社区干部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在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素质好的党员和居民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干部贯彻执行各项政策,经常收集基层干部廉情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问题。
五、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加强对现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到外地学习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与自学党纪党规条例,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掌握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设,重点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完善社区监督组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七、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制定编制和人员配备标准。联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制定纪工委或纪检委员的人员设置标准。保证街道配备专职纪委工书记和两名专职干部。二是积极探索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径。
八、加强监督水平。一要优化干部结构。明确专职纪检干部任职条件,严把入口关,注重选调35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养高、原则性强、有专业知识的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二要加强干部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全覆盖。新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干部必须进行培训。三要规范干部管理,确保人员稳定。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多岗位锻炼等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任用。适当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激励,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享受的办案补贴。
九、健全监督网络。一要健全社区监督组织。社区在监委会的基础上都要配备纪检委员。二要明确社区监督职责。社区监督组织的职责是协助纪工委和社区“两委”做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要完善社区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社区干部行为的制度、监督组织整合力量开展监督的制度、对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的有关制度等。
纪检监察查办案件总结报告篇四
大家好!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上,本人加强学习,把握精神,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我始终坚持“一把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就是渎职”的原则,坚持六抓。
一是抓示范带头。作为党委书记,首先树立好标杆意识,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县相关纪律规定,在干部职工中领好头、掌好舵,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并时时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抓学习教育。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把理论学习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早打“预防针”,浇注“防腐剂"。
四是抓案件查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整合部门人员形成了强大的办案合力。20_年,共收到和发现违纪线索10条,其中信访处理7起,立案调查3起,立案移送司法机关1起,正在组织移送1起,撤销党内职务1人,免职1人,做到有举必查、每案必果。
五是抓责任体系建设。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六是抓班子建设。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严要求、抓实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构建团结、和谐型班子。
在抓好本地本单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
三是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在工作中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重大问题都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同时自己带头执行,确保政令畅通;工作顾全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功不揽,有过不推,真诫待人,以德服人;四是是着重加强领导职责,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永纪发〔20_〕4号和东纪发〔20_〕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落实单位内部考勤制度和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重点落实日常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上、下午签到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和检查通报制度,坚持每天一统计,每周一公示,每月一通报,并要求认真记录好《作风建设值班日志》。
二是个人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情況的规定?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査个人有关事项,定期每年向纪委和组织报告,将其作为个人廉洁从政,加强廉政自律重要内容,年度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无从业、经商等情况。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探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防微杜漸,筑牢康洁从政防线,增强慎独意识和自律观念,树立好動政廉政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一是积极培养职业道德。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民主决策。积极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危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承担,主动担责。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坚持用人唯贤、唯才是举。对找上门来的群众笑脸相迎、坦然面对,办民生所盼之事,忧民生之忧而忧。
二是积极弘扬社会公德。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基本行为准则,遵守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没有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行为。对困难群众伸援助之手,想办法帮助度过难关。
三是积极发扬家庭美德。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幸福观,能正确处理家庭、亲友关系。孝敬长辈、尊重配偶、谨慎交友,严格管理和教育配偶子女。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不存在长幼不睦、炫耀攀比、生活作风不健康的行为。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办事,这是我应尽的义务,也是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但在个人工作上,我还有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加快镇域经济发展上还须下大工夫,花大精力,出硬措施;二是领导水平、工作方法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和锻炼;三是理论学习不够,还须不断加强。
今后的工作,我将改正缺点、改进工作、严格自律,自觉用好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竭力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充分体现一名共产党干部的素质,经得起工作的考验、人民群众的评价,做一名人民相信、组织放心、百姓拥护的干部。
三是加强干部关爱。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激励机制,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激励他们改进工作作风,致力于新农村建设。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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