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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稽核日常工作计划社保稽核工作亮点篇一
一、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一)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1、截止目前,全县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含退休人员)7388人,与上年末7045人相比净增343人,完成年度养老保险计划人数7250人的,基金征缴1120万元,完成年度征缴计划2694万元的,与去年同期978万元相比,增长15%。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141万元。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97338人,基金征缴91万元。
(二)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情况
全县已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14524人,完成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计划人数14079人的。基金征缴1256万元,完成年度征缴计划2616万元的,与去年同期1178万元相比,增长6%。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011万元。
社保稽核日常工作计划社保稽核工作亮点篇二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实施积极稳妥的就业政策,力促全区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半年来,按照“建好一个平台,做好两项服务,落实三项政策”的工作思路,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71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51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3%。城镇就业率及登记失业率分别维持在97%、3%。
落实三项政策。突出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三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提质扩量。健全完善了小额贷款审贷会制度,贷前审查邀请财政、银行等相关人员参加,贷款审批严格正规,贷后管理工作严谨细致。上半年共发放小额贷款1781万元,占全年任务156%,贷款回收率达;培训补贴落实到位。半年完成省内工业园定向培训、创业培训及其他各项培训2329人,落实培训补贴127万元;社保补贴帮扶有力。实行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社保单位应缴部分由财政补贴政策,半年来有102人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近30万元。
(三)围绕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工作开展有序。半年来,按照“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向人性化发展,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的工作思路,努力确保劳动争议协调解决、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工伤认定及时高效。一是基层劳动争议平台建设进步明显。4月份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企业工会率先在全区9个乡镇(街道)及300人以上用人单位建立了11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行公开挂牌服务,配备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专兼职调解员,成为化解劳动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宣传到位。5月份在火车站广场开展以《社会保险法》和劳动用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行动,现场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最低工资标准》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巡查到位。2月底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杜绝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5月底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增强了用人单位守法意识。结合劳动保障年检、劳动用工备案、工伤参保、社会保险缴纳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园区企业巡查率达100%。处理到位。半年来,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45件,立案45件,结案45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等待遇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企事业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扎实推进。至4月底,完成全区135个企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涉及劳动者人数3565人,签订劳动合同3175人。四是工伤认定及时高效。上半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6人,经市局审核认定为工伤32人,对不认定工伤的14人进行了调解,共涉及工伤待遇86万元。
(四)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依法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评估,确保区政府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及时更换公章、牌匾及文件;做好编制核准日常工作,加强上下编流程管理,全面掌握各单位编制底数,为合理用编提供依据。上半年共办理上下编手续35人次;着力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注销及年检各项工作,为全区136个事业单位办理了年检手续;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清理分类改革工作。对各事业单位执行编制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协同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定编工作。4月份会同区纪委对全区130余个副科级以上单位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逐一核对,对前期各单位自查过程中所上报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数不够准确的数据进行了修正,并上报至市廉政办,为做好机关公务用车重新核定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事人才工作科学发展。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度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工作。分别为全区7个行政机关申报招考名额8名、为29个事业单位申报招考名额51名;农村实用人才调查科学严谨,6月份抽取值夏和富滩两个镇为样本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调查,将273名农村实用人才纳入人才数据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范高效。上半年完成全区129个事业单位职数审核工作,对14个新成立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调整职数进行了审批。年度考核工作周密开展。完成全区3182名事业单位及116名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下在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405人,称职2893人;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有效,新招募9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服务。
(六)严格执行工资政策,提升公职人员工资福利水平。一是圆满完成了2011年度全区工资福利年度报表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建立了2011年在职、离退休人员信息及工资情况电子台帐;二是改革了业务审核方式。4月份引进北京鼎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全区工资福利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了在人员信息管理、批量工资处理、批量调标处理、工资审批、查询统计、报表输出等人事工资日常工作业务的自动化操作。与此相配合,组织全区139个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经办人员开展了为期2天的工资软件操作及工资福利业务培训,同时部署开展了工资软件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至6月份,初步完成了全区160个单位2755人信息审核及工资晋级、晋档、正常增加薪级等业务审核;三是保质保量完成了工资福利审核日常工作。办理人员调动工资福利接转审批16人次、人员退休工资福利审批62人次,遗属补助、公务员招录、转正定级等日常工资审批43人次。此外,还及时完成了市、区关于机关在职、离退休人员津贴标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统计及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进展情况的报表上报工作。
(七)严格程序标准,着力抓好职称技能评定及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报名、培训、考试工作,177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二是继续做好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共有456人参加竞聘,其中管理人员13人,专技人员437人,工勤人员6人。三是认真开展了“一村一品”项目点申报工作及绩效考核。新申报4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及7个民族乡产业村,对现有9个省级项目单位开展了绩效考评;四是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共有110人参考。
社保稽核日常工作计划社保稽核工作亮点篇三
____年,____县社保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民生工作”为主线,以落实目标任务为重点,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扩大覆盖面、基金征缴取得了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重点工作新突破的好成绩。基金管理、落实调待政策、确保发放等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构自身建设和经办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民生为本,以让更多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取得新突破。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截止9月底,养老保险:全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含离退休人数)5163人,完成地区下达目标任务5156的100%;医疗保险:全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7999人,完成地区下达目标任务7829的102%;失业保险:全县参保人数3613人,完成地区下达目标任务3613的100%;工伤保险:全县参保人数4539人,完成地区下达目标任务4539的100%;生育保险:全县参保人数4364人,完成地区下达目标任务4364的100%。
(二)着力维护稳定大局,确保发放取得新成果。不断强化举措,认真做好全年的确保发放和待遇调整工作。截止9月底,养老保险:基金征缴____02万元,完成地区下达任务2305万元的,基金支出3300万元;医疗保险:基金征缴236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1257万元,完成地区下达任务1275万元的;个人帐户1106万元,完成地区下达任务1321万元的,),另有征缴大病医疗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357万元;基金支出133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79万元,个人帐户支出851万元),另有支出大病医疗35万元,公务员医疗15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402万元,完成地区下达任务452万元的,基金支出4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96万元,完成地区下达任务127万元的,基金支出11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97万元,完成地区下达任务131万元的,基金支出42万元。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好政策惠及全民。截止9月底,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确认应参保人数7323人(16-59周岁人员),已参保人数6259人,续保率。9月应领取待遇人数1450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450人,发放率100%;累计发放养老金万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确认应参保人数973人(16-59周岁人员),已参保人数840人,续保率,9月应领取待遇人数184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84人,发放率100%;累计发放养老金万元。
(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展顺利。____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自12月1日正式开始至____年9月25日全部结束,共计参保人数为7669人(一般居民639人、年满60岁老年人335人、重度残疾人5人、低保居民3129人、一般学生1676人、低保家庭中的学生1883人、残疾儿童2人),基本医疗缴费金额为536870元、大病医疗149524元。住院统筹支出112万元、大病支出 16万元、门诊统筹支出3万元。
(七)着力推进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按照地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社会保险日常稽核和重点稽核。一是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年度申报稽核工作,在此项工作中,我局对全县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工资基数等数据进行严格核定,以确保真实准确,并组织人员对工地、砖厂等进行了实地稽核,促进工伤保险的任务顺利完成。截至目前,我们对35个工地和砖厂进行了实地稽核和宣传,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203人。通过稽核,扩大了社会保险费的覆盖范围,拓宽基金的来源渠道,使社会保险费做到了应收尽收。二是按照地区的要求年初我局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协议签订率达到了100%。目前,我县共有7家定点医疗机构、11家定点零售药店。我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数次不定期的检查,从而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更好的为参保职工服务。三是完善养老金资格认证,加大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稽核。外地退休人员采取本人与本年度挂历所照的照片,本县退休人员指定地点取照建立档案资料等方式,并通过电话查询、视屏核实及上户调查等方式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稽核,从而有效防止养老金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认真做好退休养老资格和待遇发放的审核工作。____年,我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人员数量为2__人,其中,本地区1813人(本县1742人,本地其它县市71人);异地居住301人(疆内160人,疆外141人),认证率现已达到95%。认证工伤保险待遇人员10人,认证率100%。
社保稽核日常工作计划社保稽核工作亮点篇四
为了加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内部管理与监督,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根据《xxx劳动法》、《xxx会计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某某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制订信息安全责任制。本责任制为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保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贯彻执行,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基金的安全完整等目标的实现而对内部职能部门和其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
1、本责任制的目标:在中心内建立一个依法办事、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本中心内各职能科(部)、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准确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
2、中心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经办。建立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高效严谨的业务规程,健全有效的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建立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全面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主任负责分管的工作,日常工作按职责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定期向主任报告,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各科(部)科长(部主任)对各科(部)实行科长(部主任)负责制度,并向主任、分管主任负责。中心对内部机构、岗位设置与职责、决策程序、法人授权、授权范围、权力监督、人员调配与使用、干部培训、定期轮岗、离任审计、考核与奖惩等作出有关规定。
4、中心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承担第一责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项社保基金的管理的审批,主任对副主任实行授权审批,副主任对授权审批权限内的基金承担全部责任。
5、印鉴的管理。中心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各业务科(部)的业务用章,一律不得以中心的名义对外使用。
6、严格划分中心内部的各个不相容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人员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包括:授权与批准、批准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审核与记录、记录与检查。
7、建立有效的内控考评制度,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对业务风险控制情况的评价、违反内控规定的处罚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8、强化风险意识,实行政务公开。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社会保险披露信息制度,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
第二章信息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社保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登记证件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心为依法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并签署姓名,待无误后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变更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交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注销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应缴纳的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缴讫发票以及完缺或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
稽核科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存档。
根据工作安排,稽核科对需要进行稽核的对象提出意见,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进行。稽核时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明;对稽核情况应做好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每一单位稽核结束后,应将稽核结果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需要进行整改的,稽核业务经办人员要在《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上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送达整改单位。
对发现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稽核科和养老待遇支付科具体业务经办人员都应在调查取证的材料上署名,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执行。
稽核科根据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将内部审计内容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要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并做好内审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内部审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写出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送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实施。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上月发放基数和当月增减变动情况,编制当月养老金发放计划并签署名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转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予以支付。
第三章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只能办理本险种业务,生活待遇办理其他险种业务。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含苞欲放增、减变动资料),签署审核意见送科长稞后,分别编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征缴计划。完成征缴计划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执行。
每月末10个工作日内,各险种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和财务科对口业务经办会计对帐,确认当期基金应收计划(含补收)执行情况和上帐情况,结转欠费记录并向欠费单位催收欠费。上述计划及执行情况均接受稽核的稽核和内部审计,并同时向主任(分管副主任)汇报。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转移资料是否齐全、印章和个人基础信息完整进行初审并签注意见后,经科长审核,由经办谷为转入人员建立接续帐户。
业务经办人对转移申请提交的资料初核后,送科长复核后办理帐户转出手续。办理基金转出的须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封存个人帐户。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参保人的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复审后,经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委员)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业务经办谷对缴费人员终止缴费前退费填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实行初审、复审和审批制度。
一、正常退休人员审批:参保人员符合正常退休条件时,业务经办人对参保职工提供的退休档案进行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审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二、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录入相关数据计算基本养老待遇,并打印、核对送科长(副科长)复核(同时需经过计算机系统复核通过),分管副主任审批。
三、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由计算机程序管理员按国家调整养老待遇的规定编制程序由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养老待遇业务经办人员核对、科长(副科长)复核后送分管副主任审批。
因各种原因需要对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增减变动时,经业务经办人员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养老保险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人员资料审核并计算待遇,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当月发放的支付计划(含代发)进行编制并复核,经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副主任审批。
第五章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软硬件准入原则:
社保稽核日常工作计划社保稽核工作亮点篇五
1、社会养老保险卡或存折是否及时发放,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真实。
2、养老保险费收入信息与收入户实际到帐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及时将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为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建立新农保个人帐户。
4、对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补缴的金额是否正确。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额到帐后,地方财政补贴部分和村干部缴费补贴是否计入个人帐户,并从计入个人帐户的次月起计算。
6、个人帐户储存额是否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额机构人民币一年同期存款利率按年度计算。
7、对中断缴费的,是否按照规定封存其个人帐户,封存期间的个人帐户是否按月计息。
8、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和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等手续是否完备,并及时检查待遇发放、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的`条件或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标准是否准确等。
9、新农保基金是否纳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0、新农保基金是否有挤占、挪用或提前支取等情况。 11、金融机构是否足额、及时扣缴养老保险费,基金收支是否及时入帐,会计记录是否准确。
12、养老金核算是否准确无误,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养老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业务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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