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篇一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实施卫生监督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四、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五、工作时间不饮酒,不得酒后实施卫生监督巡查。
六、不准以权谋私,收受服务对象钱物。
七、不准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八、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九、不准在实施卫生监督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商品或接受监督对象提供的服务。
十、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员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得擅自行使扣押、收缴、销毁等行政强制措施。
1、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卫生安全问题。
2、发生的各类饮用水污染、放射污染事件(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3、因饮(使)用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等造成的健康损害;
4、住宿、理发、娱乐、医疗等公共场所和服务行业无证经营行为;
5、其他违反各类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6、各类卫生监督知识的咨询。
1、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建立投诉举报接待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4、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5、卫生监督协管员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6、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投诉、举报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时限和方式上报,不得延误。
7、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必要时向投诉人反馈。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有的放矢地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4月27日下午生产会后召集相关车间、班组召开了一次职业病防治座谈会并对宣传、培训工作做了安排。
在各领导、各基层负责人的协同配合之下,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都圆满完成,通过宣传,培训学习等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自身的基本权益,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性。有针对性地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试,经培训合格率100%。
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为近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基层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单位才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危害场所、危险物质等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病发生。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事故安全教育等,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来提高广大员工职业危害防控意识和技能。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篇三
1.例会由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人召开并主持,协管站全体人员参加。2.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视工作需要可即时性召开。3.例会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议、文件精神;(2)讨论、制定、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3)总结汇报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4)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5)需要例会解决的其他事项。4. 根据工作需要,例会可由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人邀请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或监督机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5.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6.卫生监督协管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请假。7.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例会的人员,由会议记录人负责传达例会内容和精神。
1.在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之后,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
2.被监督单位信息,在许可或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3.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4.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在获得卫生监督监测结果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5.案件查处信息,一般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次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第二次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原信息卡就结案情况进行补充报告(跨年度结案的案件也应填报)。简易程序案件、立案后不作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报告。另外,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诉讼判决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信息卡相应内容进行补充、修正。6.各类涉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如日常监督执法文书、许可档案等)应纳入档案管理,定期、完整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1.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摸底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2.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及医疗机构等领域的日常监督巡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巡查笔录,及时上报巡查信息。3.依法及时报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县(区)卫生监督员开展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登记,初步核实后上报县(区)卫生监督所。5.在辖区内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辖区内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6.协助县(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县(区)卫生监督员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7.配合并参与县(区)卫生监督所在辖区内开展的卫生监督和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8.完成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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