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加快信息化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科技手段在税收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依托计算机网络的先进手段强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现代化,做好地税信息化软硬件的配置和协调,大力强化地税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已成为现行和今后税收征管努力发展的方向。
近期,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下到基层第一线对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虽然信息化建设通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税收征管依托信息化建设,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然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具体问题的分析,对税务信息化建设以及其对税收征管的促进作用有了更加透彻的认识。
州直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经过全系统领导和同志们多年的艰苦奋斗,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通过近几年的跨越式发展,信息化已经广泛应用在税务系统税收征管的各个领域,从业务管理到事务管理,从基层到机关,信息化已经深入到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税收征管软件的'广泛应用推动了业务管理现代化;办公自动化软件的应用推动了事务管理现代化;深入广泛的信息技术培训推动了信息技术素质的普遍提高。信息化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对纳税人的服务,并从根本上改变着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和行为。
看到发展也要看到问题的存在,在目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人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人的问题就表现的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既懂计算机又精通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极为匮乏,计算机操作技能比较低,应用水平较差。其次是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问题,目前多数同志对信息化的重要性有了一定认识,但仅停留在一般认识上,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仍很难转变。因此,必要尽快转变观念,真正从思想上、理念上认识到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注重硬件的建设,对软件的应用上,数据的采集上,数据的分析运用上不到位。
四是外部信息的采集和信息的共享上存在很多问题。
二、对加快信息化建设,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几点思考:
首先是领导干部认识的问题。作为税务机关的各级主要领导,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很显然,原来的知识结构,甚至思维方式已明显不相适应,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知识更新,转变观念,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否则就要落伍,甚至给税收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面对迅速变化的形势和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如果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要搞好信息化建设是不可能的。其次是队伍素质的问题。目前整个税务干部队伍的科技素质较低,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还远远没有调动起来。
要下决心把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与其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强化和固化激励、淘汰机制,促成“要我学”到 “我要学”的真正转变。
同时,要切实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由于技术人员的培养周期长、成本高,我们应当立足于稳定和提高现有队伍,同时积极引进人才、培养后备力量。要重视现代化管理对高科技和复合型人才的客观需求及其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中的作用和价值,重点培养既懂税收业务又精通计算机技术、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税收工作与现代化技术之间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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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工作的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前,“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已基本形成,强化税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已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从基层税收管理工作的实践来看,我们的税收管理工作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相当程度的存在着管理不深,不透、不严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必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及体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具体表现在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问题比较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使用的闲置用地、经营不正常企业用地、个体工商户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纳入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08年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共清查入库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个体工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比例较高,个体假停业户、假非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二)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比较低。虽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从xx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连锁经营店总、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支结构所在地分局管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支机构纳入核算,核算是否准确难以确定,容易形成管理缝隙。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主要表现是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如经营地址与办证地址不一致、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户主不一致等。此外一些应注销未作注销处理户,实际工作中早已人去楼空,或更换了业主后新业主重新办证,但对原经营户主的登记没有及时注销。凡此种种,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巡管不到位,税收管理员职责没有完全履行。每次税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的税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或者是在巡查巡管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抓本质,使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六)管理和稽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查促管的成效甚微。虽然建立了查管互动机制,但在落实上并不理想,特别是征管所能提供的案源数量太少,大部分征管单位即便发现了有价值的案源,也仅是协调纳税人补税了事,根本不按规定移交稽查处理。
(七)管理和发票脱节,“以票控税”推行难度较大。一方面是同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信息掌握不全面。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员参与发票管理程度不够,游离于发票管理之外,基本不掌握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开票金额与核定税额相比对,掌握纳税人真实经营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税收管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避重就轻,对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定性处理。对税收违法行为达到移送稽查处理的不移送,进行变通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上,通过纳税评估该进行深入检查的,仅仅是走纳税评估程序,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了事,没有按规定履行检查程序,该处罚的没有进行处罚。
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近年来,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以后,从上到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但是税收管理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办法的要求来完善自身的管理理念,并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手段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
二是个别税收管理员工作能动性不够。个别税收管理员无法应对社会及地税新形势的发展,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盲从、求稳、迷茫、攀比等不良心态,导致税收管理员对自身工作角色定位不准,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凡事习惯于照搬照套,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不愿也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办法,但是考核大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难以深入到税源管理层面上,考核的效果不理想,没有完全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未能完全切合基层实际,在某些环节和方法上还有待完善,考核成果的运用还不够宽泛。
四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个别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发现问题不研究,也不上报,听之任之。对待纳税人的疑问,不闻不问,或是一推了之。
五是工作中督导不到位,监督乏力。管理部门在贯彻政策或布置工作后,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期间对基层的落实情况缺乏必要的督导,没有了上级的监督,基层的执行力就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抓落实的效果。
(一)加强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由单纯追求提高全员学历层次向提升全员岗位技能转变,重点围绕大集中系统、税收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开展更新知识培训。其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在税收实践中加强对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升征管队伍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督导机制。要层层建立税源管理督导组织,定期不定期地下基层进行督导,督导重点包括:上级部署重点工作、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以及各单位、征管责任区的税收管理情况。督导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将搜集问题、归纳分析、措施建议等及时通报反馈,并监督落实,确保税源管理无盲点,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当前,“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已基本形成,强化税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已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从基层税收管理工作的实践来看,我们的税收管理工作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相当程度的存在着管理不深,不透、不严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必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及体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具体表现在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问题比较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使用的闲置用地、经营不正常企业用地、个体工商户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纳入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08年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共清查入库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个体工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比例较高,个体假停业户、假非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二)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比较低。虽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从xx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连锁经营店总、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支结构所在地分局管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支机构纳入核算,核算是否准确难以确定,容易形成管理缝隙。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主要表现是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如经营地址与办证地址不一致、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户主不一致等。此外一些应注销未作注销处理户,实际工作中早已人去楼空,或更换了业主后新业主重新办证,但对原经营户主的登记没有及时注销。凡此种种,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巡管不到位,税收管理员职责没有完全履行。每次税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的税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或者是在巡查巡管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抓本质,使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六)管理和稽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查促管的成效甚微。虽然建立了查管互动机制,但在落实上并不理想,特别是征管所能提供的案源数量太少,大部分征管单位即便发现了有价值的案源,也仅是协调纳税人补税了事,根本不按规定移交稽查处理。
(七)管理和发票脱节,“以票控税”推行难度较大。一方面是同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信息掌握不全面。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员参与发票管理程度不够,游离于发票管理之外,基本不掌握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开票金额与核定税额相比对,掌握纳税人真实经营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税收管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避重就轻,对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定性处理。对税收违法行为达到移送稽查处理的不移送,进行变通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上,通过纳税评估该进行深入检查的,仅仅是走纳税评估程序,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了事,没有按规定履行检查程序,该处罚的没有进行处罚。
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近年来,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以后,从上到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但是税收管理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办法的要求来完善自身的管理理念,并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手段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
二是个别税收管理员工作能动性不够。个别税收管理员无法应对社会及地税新形势的发展,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盲从、求稳、迷茫、攀比等不良心态,导致税收管理员对自身工作角色定位不准,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凡事习惯于照搬照套,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不愿也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办法,但是考核大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难以深入到税源管理层面上,考核的效果不理想,没有完全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未能完全切合基层实际,在某些环节和方法上还有待完善,考核成果的运用还不够宽泛。
四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个别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发现问题不研究,也不上报,听之任之。对待纳税人的疑问,不闻不问,或是一推了之。
五是工作中督导不到位,监督乏力。管理部门在贯彻政策或布置工作后,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期间对基层的落实情况缺乏必要的督导,没有了上级的监督,基层的执行力就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抓落实的效果。
(一)加强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由单纯追求提高全员学历层次向提升全员岗位技能转变,重点围绕大集中系统、税收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开展更新知识培训。其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在税收实践中加强对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升征管队伍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督导机制。要层层建立税源管理督导组织,定期不定期地下基层进行督导,督导重点包括:上级部署重点工作、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以及各单位、征管责任区的税收管理情况。督导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将搜集问题、归纳分析、措施建议等及时通报反馈,并监督落实,确保税源管理无盲点,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目前,“以纳税申报和服务优化为基础,依托计算机网络,集中征收,集中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基本形成。加强税收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从基层税务管理的实践来看,我国的税务管理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税务管理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管理不到位、不透明、不严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和经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收流失。具体来说,土地使用税流失问题更为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土地、经营异常的企业使用的土地、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土地大多未纳入前期监测。正常企业也有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的现象。在20xx年胶州市地方税务局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上一年共检查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门槛的个体工商户比例较高,无法有效监控个体假封闭户、假异常户、假注销户。
(二)对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相对较低。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虽然已经开展,但很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证,尤其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根据xx前三季度的申报,在1101家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中,有507家零申报,占总户数的46%,其中126家已批准征收,381家已审核征收。
(3)分行管理不规范,与总行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连锁店总公司和分公司管理不规范,跨地区汇总纳税所在地分公司管理信息不对称。很难确定总行能否在会计核算中完全包含分行,容易形成管理缺口。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系统垃圾数据大集中。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如经营地址与认证地址不符、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法定代表人与实际企业主不符等。此外,一些未经注销处理就应注销的住户,在实际工作中已经空置,或者新业主更换业主后要重新办理许可证,但原企业业主的登记并未及时注销。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管理不到位,税务师职责未完全履行。每次检查一个税源,都可以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来的税源大多是日常未能得到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日常巡查和巡逻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或者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导致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造成税收流失。
(六)管理与检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管理促进检查。结果很小。虽然已经建立了调查与管理的互动机制,但实施起来并不理想,尤其是征管办提供的案件数量太少。即使大多数征管单位发现有价值的案件,也只是协调纳税人纳税,根本不按规定移交检查处理。
(七)管理与发票脱节,难以实行“凭票控税”。一方面,同一个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开票信息还没有完全掌握。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对发票管理参与不够,脱离发票管理,基本不掌握纳税人的开票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的发票金额与核定的税额进行比较,掌握纳税人真实的业务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税收管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税收违法“严重”,按一般违法定性处理。税务违法行为移送检查的,不予移送,实行弹性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中,对通过纳税评估的,只应深入检查其办理纳税评估手续、补税和收取滞纳金,未按规定履行检查手续,且未受到处罚。
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近年来,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精细化管理理念后,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方法自上而下被引入。然而,税务管理人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方法的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理念,也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工具融入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第二,个别税务管理人员积极性不够。个别税务管理人员无法应对社会和地方税收新形势的发展,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盲目服从、求稳、混乱和攀比等误区,导致工作角色定位不准确,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他们习惯于照抄一切,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害怕、不甘、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在工作中开创新局面。
第三,缺乏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虽然已经制定了税务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但考核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很难深入税源管理层面。考核效果不理想,没有充分推动工作。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没有完全适应基层的实际情况,一些环节和方法有待改进,考核结果的应用还不够广泛。
第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个别税务管理员对税收政策了解不透彻,发现问题不研究不报告,放任不管。对待纳税人的问题,要么充耳不闻,要么推掉。
第五,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管理部门在实施政策或安排工作后,往往更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期间,对基层单位的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没有上级的监督,基层单位的执行力会大打折扣,直接影响执行效果。
(一)加强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为国聚财,为民执法”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从单纯寻求提高全体员工的教育水平转变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岗位技能,注重集中制度、税务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培训。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基层税务干部加强对税收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研究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征管队伍的业务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监督机制。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税源管理监督机构,在地下基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监管重点包括:上级对重点任务的部署,税收政策的落实,各单位和税收征管领域的税收管理。监督形成书面报告,将收集到的问题、归纳分析、措施和建议及时通报反馈,并监督落实,确保税源管理没有盲点,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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