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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概念辨析篇一
搞要:区域活动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价值已被人们达成共识,但究竟什么是区域活动,它有哪些特点、哪些性质?教师比较模糊困惑,澄清区城活动的概念是教师组织指导活动的关键。
关键词:区域活动 概念 特点 实质
区域活动中宽松愉悦的氛围,丰富的操作材料,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可以满足幼儿发展的不同需要。但笔者在实际观察中发现,教师对区域活动的开展常流于形式,盲目借鉴,表面上开展得红红火火,却没有真正体味到区域活动所蕴涵的教育价值;对区域活动概念的深层理解是教师组织指导区域活动的前提条件。
一、区域活动的四种主要观点
目前教师对区域活动的理解,从教师、幼儿两个维度出发,可分为:
1、从教师的角度理解,区域活动为“集体教学的延续”、“分组活动”。
集体教学的延续:持该观点的教师;指导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集体教学不能满足每个幼儿的需要,无法兼顾个体,故在集体教学之外,利用区域活动的时间,在相关区域对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做个别辅导;②有关内容的教学(主题活动)是需要多种活动形式配合和补充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幼儿理解和运用;③有时由于教学设备不足,做不到人手一份操作材料,教师只能先在课上示范,课后把操作材料投放到相关区域,让幼儿自行操作。分组活动:教师重点在某一区域指导一组幼儿学习新内容,其他幼儿在别的区域做自己喜欢的游戏,然后交换。(幼儿园区域活动的开展方式该类型较多。)
2、从学生的角度理解,区域活动为“自由游戏活动”、“学习性活动”。
自由游戏活动:把区域活动视为在集体活动之外为幼儿创设的一种自由游戏活动的形式。幼儿按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活动的内容、材料和玩伴,通过游戏和自由交往获得课堂上得不到的新经验。学习性活动:认为区域活动是一种学习性、探究性的活动。“区域活动是一种学习性的活动,是要解决教学任务的,有一定的目标制约。”(老师的访谈记录)
教师的观点直接影响活动的开展形式,以上四种也是当前幼儿园区域活动开展的主要方式。其实这些观点并无对错之分,只是各自理解的角度与价值取向不一样。区域活动是一个整体概念,应全面综合地去理解它。
二、区域活动的概念和特点
(一)区域活动的概念
“区域活动在英文中有多种名称,例如,游戏区(phaying area)、学习区(leaming area)或兴趣小组等。活动区意味着选择的可能性,意味着幼儿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来决定自己做什么和怎么做,而兴趣、自由选择与自主决定是幼儿主动学习的基本条件。”从刘焱的这一观点,可以看出区域活动是一个整体概念,既强调幼儿的自主性、兴趣性,又提出是幼儿主动学习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区域活动不仅仅是幼儿感兴趣的,同时也蕴涵着学习的潜能。
(二)区域活动的特点
1、游戏、学习统一。
区域活动要求教师创设活动环境,投放活动材料,实际上区域活动是教师教育意图的客体化和物质化。也就是说,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活动区来影响幼儿的游戏和学习活动。区域活动既是幼儿的游戏活动,也是幼儿的学习活动。但此时的“学习”,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学”,没有“教师讲、幼儿听”的概念,而是教师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对幼儿的活动施加影响,支持、促进、帮助幼儿顺利活动的过程。
2、游戏性大于学习性。
区域活动更多强调的是幼儿自主选择活动区,自己决定活动的内容、活动方式、活动伙伴,对活动区的环境、材料提出更高的要求,活动的趣味性强。这要求教师不要一味地将区域活动学习化,应加强活动区的游戏性,特别是当今幼儿园盛行的任务定向的区域活动,应适当减少。
3、空间开放性与内容整合性。
各活动区之间应是开放联系的,幼儿方便出入、方便各区间的交流。例如,南京某幼儿园大班,利用货币的流通,将“银行”、“超市”、“医院”、“娃娃家”、“理发店”、“幼儿园”、“菜市场”等多个游戏区联系起来,成了一个全班性的大游戏。在活动中,幼儿的兴趣性、主动性极高,同伴间的交往率大大加强,语言、社会性、动作技能等多方面能力都得到了发展。
同时要注意活动内容的整合,避免活动区活动的单一化、狭窄化。比如“积木区”中,幼儿进行的不仅仅是“建构”活动,也可以进行艺术、语言、数学、社会等多领域的学习活动。关键是教师要有研究、发掘各活动区教育潜能的思想意识,时刻注意活动材料的多领域经验的指向性,材料的低结构代,注重隐性环境的暗示作用。
三、区域活动的实质
(一)区域活动是幼儿的自主性活动
区域活动为幼儿提供了较充分的自主行为的条件,幼儿可以在较大范围内自己做主,选择游戏类型、游戏材料与玩伴,从而促进自主性的发展。但教师应当明确,自主性并不是任意自发的行为。自主性是具有方向性的,主体能够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能够支配自己的行为。自主性的前提是对自己与周围事物的正确认识,自主性行为是后天通过教育培养而形成的,是社会规范的内化,逐渐成为主体的一种较稳定的行为特征。自发性行为,通常认为更倾向于先天的一种随意性行为,即在外在刺激下,由某种情绪冲动而引起的。
教师应有意识地引导和逐步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减少幼儿自发性行为。引导幼儿在区域活动中建立和执行规则是培养自主性的有效手段,如:“学会尊重他人”、“学会倾听”、“不干扰别人”、“做事有始有终”等。
(二)区域活动更重视幼儿关键经验的积累与培养
每一种经验都可以通过各种适合幼儿的活动来实现,在开展活动前,教师要丰富幼儿的关键经验,同时意识到,这些经验不是以孤立的形式存在,他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在活动开展中,应该综合为一体。如“语言运用的关键经验、主动学习的关键经验、经验表征的关键经验等”,教师应有目的、有计划地把这些关键经验放在许多不同的活动区中。
论文概念辨析篇二
地理学是一门古老的研究课题,曾被称为科学之母。为帮助考生们更好地复习备考,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2017高中地理易混概念辨析40组,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天体——宇宙中各种物质存在的形式,如恒星、行星、小行星、流星体、彗星、星云等都属于天体。
天体系统——运动着的天体之间相互吸引和相互绕转所构成不同等级,构成天体系统至少要有两个天体,如地月系、太阳系等。
区别——天体是独立的个体,天体系统是多个天体的集合。
地球存在生命的条件——三大金锁链条件,液态水、适宜的温度和适合呼吸的大气。
地球存在生命的原因——是指形成三大条件的地球自身和宇宙条件,如日地距离适中、地球体积质量适中、八大行星各行其道等。
光照——主要是指直接来自太阳辐射的能量。光照的多少主要取决于日照时数的多少,而影响日照时数的因素主要与昼夜长短、天气、海拔高度有关。通常太阳高度角越大,晴天多,日照时数越长,光照就越充足。一般在光照充足的地区,农作物光合作用强,单产高,比如新疆的长绒棉、青藏高原的青稞。
热量——是指某一地区在特定的气候条件下所能获得的热量,它是太阳辐射和地表、大气各种物理过程的综合结果。一个地区的热量主要取决于纬度位置和海拔高度。一般来说,纬度低,地面获得的太阳辐射能量多,热量高;纬度高,地面获得的太阳辐射能量少,热量低。热量状况最直观的描述就是温度。
区别——光照充足的地方,热量不一定丰富,例如青藏高原光照充足但热量不足。
积温——我们知道,温度是影响农作物生长与发育的主要因素。由于大多数农作物只有在日平均气温稳定升到10 ℃以上时才能活跃生长,因此我们把日均温达到10 ℃以上的持续时期视为作物的活跃生长期。把作物生长期内,每天的日平均气温累加起来,得到的温度总和叫做积温。积温的多少决定了农作物的生长期的长短,能直接影响作物长势和生长季节。根据≥10 ℃积温的多少,我国自北向南可以分为五个温度带:寒温带、中温带、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积温越来越多,农作物的生长期也是越来越长。
无霜期——是指一地春天最后一次霜至秋季最早一次霜之间的天数。无霜期直接影响育苗移栽的时间,决定了播种的时节。在实际生产中,真正有危害的是霜冻,因此应该叫无霜冻期,即春季最后一次霜冻(终霜冻)至秋季第一次霜冻(初霜冻)之间的天数。
恒星日——指地球以恒星作为参照物,地球上的某点顺地球自转方向连续两次对准恒星的时间间隔,是地球真正的周期,时间为23小时56分4秒。
太阳日——指地球以太阳作为参照物,地球上的某点顺地球自转方向连续两次对准恒星的时间间隔,是昼夜交替的周期,时间为24小时。
地球绕太阳运行的轨道(黄道)为近似正圆的椭圆轨道,太阳位于椭圆的两焦点之一。
近日点——每年1月初,地球离太阳最近,这个位置叫近日点。
远日点——7月初,地球距离太阳最远,这个位置叫远日点。
由于黄赤交角的大小和地轴的宇宙空间指向,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看做是不变的,因此,一年当中太阳直射点相应地在南、北回归线间往返移动。
冬至日——每年12月22日前后,太阳光直射在南回归线上,这一天称为冬至日。
夏至日——每年6月22日前后,太阳光直射在北回归线上,这一天称为夏至日。
区别——冬至日时,地球并非在近日点,而是逐渐接近近日点;夏至日时,地球并非在远日点,而是逐渐接近远日点。
昼夜现象——指由于地球是不发光、不透明的球体而引起地表向日的一半明亮而对应的另一半黑暗的现象。它是由地球本身的性质造成的。
昼夜更替——是由于地球自转而使地球上任何一个地点(极昼、极夜地区除外)的白昼与黑夜以一个太阳日(24小时)为周期的交替现象。
昼夜长短——是由于黄赤交角的存在和地球公转引起太阳直射点的移动,使除赤道以外的地区昼夜长短产生周期变化的现象。
地方时——因经度不同的时刻。地球上有无数个地方时,经度不同的地方,地方时不同。
时区——1884年国际上采取了全世界按统一标准划分时区,实行分区计时的办法,将全球分成24个时区,其中东西12区各半个时区。
区时——国际上规定每一时区都采用中央经线的地方时作为标准时间,这种时间称为区时。
北京时间——我国统一采用的标准时间,即东8区的区时或东经120度的地方时。
国际标准时间——即0度经线的地方时也称格林尼治时间或中时区的区时。
区别——日界线有两条,一条是时刻为0∶00的经线,经度不定,一条是与180°经线不完全重合的线,由于180°经线跨过太平洋上的一些岛屿,为了使岛屿保持一致的日期,日界线在太平洋有三折,因此越过180°经线日期可能变化也可能不变。
在变化。
正午太阳高度——是指一天中正午时刻的太阳高度,它是一天中最大的太阳高度。能直射地区,阳光直射时正午太阳高度可达最大值90°,无直射地区最大值不能达到90°。
地壳——是指地球内部结构分层中的最外层,它位于莫霍面以上的部分,平均厚度约为17 km,随着海拔的不同地壳厚度会发生变化,总体来讲,陆壳厚,洋壳薄。
岩石圈——是指软流层以上的部分,它包含了地壳和上地幔顶部。
区别——岩石圈的范围比地壳层大。
海岭——是板块张裂形成,形成在生长边界,由于洋壳张裂,岩浆涌出地表,遇到冰冷海水,向两侧迅速冷凝,形成海岭。
海沟——是板块碰撞挤压形成,形成在消亡边界,由于板块碰撞挤压,在交界处形成岛弧,在海岸上形成海岸山脉,在洋壳物质流失区域,形成海沟。
流水侵蚀——是物理侵蚀,可分为风化、溶解、磨蚀、浪蚀、腐蚀和搬运作用。被流水侵蚀作用形成的地貌主要有峡谷、瀑布、黄土高原的千沟万壑。
流水溶蚀——是化学侵蚀,是指溶解二氧化碳的水对石灰岩等产生的溶解侵蚀作用。主要形成喀斯特地貌,例如我国西南地区的石林、溶洞等景观。
冲积扇——冲积扇系指具有经常性水流的山地溪、河,流出谷口到山麓地带后,由于比降减小,失去约束,流速降低,携带的泥沙沉积下来,形成的扇形堆积体。冲积扇的形态是一个以逐渐过渡到山前冲积平原。冲积扇的组成物质受流水沉积规律的制约,堆积物的颗粒从冲积扇顶端到边缘由粗变细。
冲积平原——指大面积的河漫滩、三角洲平原以及山前冲积扇和山间盆地冲积平原。它可由一条或几条河流形成。冲积平原多发生在地壳下沉的地区,这里地势平坦,有深厚的沉积层。密西西比平原、西西伯利亚平原、亚马孙平原和恒河平原等都是世界有名的大冲积平原。
地质作用——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原因,引起地壳表面形态、组成物质和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的作用,按其能量来源可分为内力作用和外力作用。
地壳运动——主要是指地球内部动力作用所引起的各种地壳运动和变化,是内力作用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分为水平运动和升降运动两种。
地质构造——是地壳运动的“足迹”,是由地壳运动引起的岩石(或岩层)的变形和错位,它包括两种最主要的基本构造类型——褶皱和断层。
构造地貌——是地质构造在地表的形态和地貌特征,例如背斜成岭、向斜成谷、断崖、块状山地等。
风化作用——是指在流水、风、温差、生物等的作用下,岩石崩解破碎的过程。
风力侵蚀——是指降水少的地区,大风强,作用于地表将地表物质搬运的过程。
区别——风力侵蚀一定有风的作用,风化作用不一定有风的作用。
黄土高原黄土的成因——黄土主要来源于风力携带北方泥沙沉积形成。
地表千沟万壑的成因——黄土高原夏季暴雨集中,黄土土质疏松,因此千沟万壑是由于流水侵蚀。
气候——是指整个地球或其中某一个地区一年或一段时期的气象状况的多年特点。它反映平均状况,也反映极端情况,是各种天气现象的多年综合。例如,昆明四季如春;华北地区,春、秋温和,盛夏炎热,冬季寒冷,我们就称这里是“四季分明的温带气候”。
天气——是指某区域短时段内的大气的冷暖、干湿、晴阴、风雨等及其变化的总称。它是指影响人类活动瞬间气象特点的综合状况,例如:我们可以说:“今天天气很好,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昨天天气很差,风雨交加”等等。
区别——从时间尺度看,气候是时间尺度很长的大气过程,天气则是瞬时或短时间内的大气状态。天气瞬息多变,具有不稳定性,而气候在一定时段具有相对稳定性。
温和——是指0 ℃以上的温度,一般在0 ℃~15 ℃,很少结冰,给人的感觉很温和。温带海洋性气候全年的特征、地中海气候冬季的特征我们一般用“温和”来描述,不能说“低温”或“寒冷”。
寒冷——是指气温在0 ℃以下的温度,给人感觉很冷,有结冰期,例如极地气候全年的特征、温带大陆性气候和温带季风气候的冬季时的特征可以用“寒冷”,来描述,不能说“低温”或“温和”。
低温——是指较低的温度,包括0 ℃以上或0 ℃以下数值不大的温度;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季时的特征可以用“温和”或“低温”来描述,不能说“寒冷”。
凉爽——是指给人感觉很温凉,如十几摄氏度到二十多摄氏度;我们只能说“气候凉爽”,不能说“气温凉爽”。
判断某地气候特征夏季是高温还是凉爽?
一般根据夏季的月国气候特征是“夏季普遍高温”,这里所说的高温是指全国大部分地区7月均温在20 ℃以上。昆明“夏季凉爽”是指夏季月均温在20 ℃以下。
判断某地冬季气候特征是寒冷还是温和?
一般是以最冷月月均温高于还是低于0 ℃为标准:如果高于0 ℃称为温和,反之为寒冷。如亚热带季风气候、地中海气候、温带海洋性气候冬季用“温和”描述,是由于最冷月月均温在0 ℃以上;而温带大陆性气候、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则是由于最冷月均温在0 ℃以下。
论文概念辨析篇三
;我国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也以“兼职制”为原则。这是正确理解本问题的前提。
一、“专职委员”[1]的发展历史
“专职委员”中的“委员”,一般指人大常委会委员。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扩大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数量,其中19名常委会委员是来自中央国家机关(正局级)和学界,年富力强、有专业知识和专业领域工作经验。此后不久,这19名委员中有10人卸去原有职务并将行政关系转到全国人大机关,专做人大工作,担任了“专职委员”。他们除了担任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外,还于2003年8月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被任命为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助理”。当时全国人大有9个专门委员会,法律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各设2名主任委员助理,外事委、农业农村委、环资委、内司委各设1名主任委员助理,民族委、华侨委不设该职(具体名单见下表)。这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首次设立此职务。
到了届中,他们中的多数在人大机关提任副部长级职务,有的担任常委会副秘书长,如刘振伟、何晔晖、李连宁;有的担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如沈春耀、信春鹰;有的在本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副部长级),如任茂东、乌日图。倪岳峰在十届的任期内没有提任,而是在2008年换届时,担任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副部长级),后在十一届届中任福建省副省长,并辞去常委会委员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此外,根据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何春霖所作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2003年12月)》,王东江在当年去世。
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未见此类委员安排。
在2018年常委会组成人员换届中,中央又专门明确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专职委员”。其模式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类似,在10个专门委员会(十三届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对应领域选拔中,从中央机关和高校选拔局级干部担任“专职委员”,组织人事关系放在人大机关。他们作为“下派”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被有关省(区、市)人大选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并被提名为常委会委员候选人。最终,除华侨委外,其余9个专门委员会均有“专职委员”(见下表)。
2019年6月,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冯忠华委员提拔至海南省担任副省长,因此辞去了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职务。2020年4月,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程立峰委员,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明确为副部长级。这些“专职委员”里,有些在机关中不分管行政事务,由主任委员分配承担一些本委员会的业务工作;有的明确分管本委员会机关的行政事务;还有个别从人大机关选拔的“专职委员”仍然在人大机关担任正局级领导干部职务。
二、“专职”的含义
所谓“专职”,在中国政治体制和人大制度实施的语境下,应当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一是职务和工作内容要纯粹,一般除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委会职务,不再担任其他职务;除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委会的业务,不再管其他业务。二是组织行政关系要到人大机关,指其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由其原单位转入人大机关。三是年龄符合一线职务要求,即要小于国家规定的退出一线岗位的年龄(如副部长级以下一般为60周岁),所谓“年富力强”即是此意,以区别于普遍认为的人大作为领导干部“二线”过渡的情况。
在现在的人事安排中,相當一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是从一线领导岗位退下的同志。当前,中央组织部门对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普遍年龄条件是,副部级63周岁以下,正部级68周岁以下,一般掌握在换届年1月1日时满足上述年龄,形成所谓“七上八下”“二上三下”的惯例。一旦当选,即任满一届,期间不办理退休手续。因此,对于这部分同志,到人大常委会、专委会后,实际也没有其他职务、工作了,但由于他们不满足前述第二项、第三项条件,也不能称其为“专职委员”。
全面认识人大,要分清楚人大的两个基本板块:一个板块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另一个板块是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经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民主投票制和民主议事制,议事决定需要得到多数人同意。人大(常委会)机关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服务,具有很强的行政属性,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公务员,机关内部实行首长负责制,是一个完整的上下级机关体系。
两个板块在性质、职能、运行上有天壤之别,但在具体人员上又有一定的交叉。由于机关是服务于代表大会、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为工作需要和便利,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均为正部长级或副部长级),一般情况下使用中央下派名额,选举为全国人大代表,并在某专门委员会任副主任委员或委员。但届中提拔的副秘书长、工委副主任,一般不再安排补选。这类委员是否属于专职有争议。从其工作职责看,他们分管、承担人大机关具体的行政事务,这些事务虽与人大直接相关,但他们是作为人大机关的公务员在履行行政职责。因此,可以理解为,他们是兼职委员,其本职是人大机关的岗位职务。
注释:
[1]这是所说的“专职委员”,不同于地方人大通常说的“专职委员”概念。地方人大工作中所说的“专职委员”,一般指不兼任其他行政或社会职务(职业),专门从事人大工作的常委会委员。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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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的社会阶层”概念是新世纪以来对特定新生社会力量的政治概括,是以市场化改革为先声的社会转型的附随后果,是国家治理面对社会变迁的适应性调整,是中国共产党处理阶级阶层关系政策历史经验的创造性延续。考察“新的社会阶层”概念背后的社会变迁及理论预设,是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理解我国治理转型的重要切入点。
关键词:新的社会阶层;概念;知识社会学
一、阶级分析法: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方法论
阶级分析法是中国革命的基本方法论之一。“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依据阶级分析的结果制定重大社会政策,开展集体行动,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方法论。1926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就以经济地位及对革命的态度为限,并以政治标准为主划分阶级,指出中国革命最广大、最忠实的同盟军是农民。此种阶级分析和调整的结果,为“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路线奠定了基础,促成了中国革命的成功。
新中国成立后阶级分析方法仍被沿用,成为随后“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土地改革”等重大事件的理论基础。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及后续系列补充文件,将中国社会的阶级确定为地主、资本家、开明绅士、富农、中农、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宗教职业者、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贫农、工人、贫民等13种。其中贫农、下中农和工人是革命路线的主要依靠对象,其他则为革命对象或被争取对象。1956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私有制被消灭”导致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不复存在,国家的阶层构成与职业分化基本一致,即分化成了“工农兵学商党政”等几大职业群体。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提出了“两个剥削阶级和两个劳动阶级”,其中“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是“劳动阶级”,而“反对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民族资产阶级和它的知识分子”是两个剥削阶级,这一阶级划分为随后的政治运动埋下了伏笔,并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在“政治挂帅”的年代,1949至1978年的工业化进程没有能够形成一个新的中产阶层。根据白威廉的研究,当时中国的基尼系数仅为0.20。此一平均主义和去阶层化的社会结构仰赖多种经济和政治政策的支撑,包括平均主义的工资制度、为缩小工资差距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日用消费品的国家配给制及住房分配制等。在产业发展上以重工业为主,与日常消费关系大的轻工业和服务行业远落后于人民需求。从1949年起,在此后的30年间,中国政治经济政策在消除社会不平等、抑制社会分化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几乎不存在因经济差异而导致的社会分层,与之相反,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是卡尔·波兰尼所说的“再分配经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横向关系被切断。
改革开放以来,此前延续多年的“政治分层”标准逐渐被更具复合性的标准所取代,以适应中国改革进程的需要。1978年的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将知识分子确定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十一届三中全会同时启动了“拨乱反正”议题,即给农村被定为地主富农者“摘帽”,在城市恢复了原工商业者的劳动者身份。我国的社会结构变成为“两阶级一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对这一阶级阶层变迁状况,1982年宪法进行了宣示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序言中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两阶级一阶层”这种相当宽泛和粗略的划分,避免了过分政治化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回应了中国走向市场经济进程的历史需要,为改革奠定了较为稳健的政治和观念基础。由于阶级和阶层划分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含义,它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如何加强执政合法性建设的议题,还是其他一系列经济和社会政策出台的基本背景。由此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按照社会状况及形势需要相对灵活地调整阶级阶层政策和社会分层标准。
二、市场化改革中的社会分化与“新的社会阶层”出现
改革推进的每一步,都与对革命力量的辨识与区分紧密相连,对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群体之定位,也与改革的现实需要密切相关。总体来看,改革开放的头20年中“阶级分析”被刻意回避,通过试点、口头同意、具体政策等进行适应性调整,这与1978年之前,以阶级斗争为纲主宰中国政治、社会等方方面面有很大的不同。
(一)市场化改革中的社会分化与政策回应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了我国社会阶层分化和中间阶层的崛起。市场化改革的最直接成果之一就是个体户及私营企业的出现。新的社会群体出现是市场化改革的附随后果,对市场主体的过多限制会极大阻碍改革开放初期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由于特殊年代对雇工问题的敏感,1980年中央“75号文件”明确规定“不准雇32”。有经济学家甚至得出结论“雇工7个人以下,赚了钱用于自己消费的,算个体户;雇工8个人以上,就产生了剩余价值,就算剥削,就是资本家。”一些地方甚至出台政策限制私营企业发展,甚至点名批评“大队干部借集体名义入股办厂谋私利”。1981-1991年间,党内外对私营企业主这个阶层抱着谨慎的态度,在这种背景下,很多私营企业采取“戴紅帽”、慈善捐助等方式进行自我保护,一度出现了许多由私营企业主运营的“合作组织”“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与之相联系,就学术研究而言,以阶级或阶层为名的研究成果也不多,在中国知网上1985-1999年间的此类研究平均每年约300篇。2001年开始出现井喷式增长,从一个侧面反映社会分化及学术界对此的认知。
一方面,个体和私营经济出现了快速发展。1987年全国约有私营企业22.5万户,雇用员工360.7万人。另一方面,社会上也一度出现了“私营企业主原罪、偷税漏税、贿赂腐败”的讨论,导致了私营企业主群体在政治上的不安全感。私营企业对社会发展的突出贡献与公众对此群体的态度之间出现了一定的反差,为积极回应社会现实,1991年中央“15号文件”明确了私营企业主“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属性,确立了“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由此,私营企业主成为党“团结的对象”。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的方针。1992-1995年间私营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单是私营企业户数就实现了年均23.9%的增长率,这与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及相关政策对私营经济的肯定与支持分不开。
总体来看,在21世纪初以前,与市场改革推进的内在需要相适应,现有政治体系也对社会分化作出了恰当回应,私营企业主逐渐被纳入为政治吸纳的对象。
(二)“新的社会阶层”的公众认知及观察视角
市场化改革及由此带来的收入分化使得以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一批高收入群体出现。在高收入群体的炫耀性消费、市场的推波助澜以及媒体的报道下,在西方具有重大影响的“中产阶级”被公众所认知。就公众形象而言,这些新出现的社会群体往往与“中产阶层”“中产阶级”联系在一起,“中产阶级是由商人、经理、知识精英组成,其收入和消费习惯都是高档次的”。“消费”是公众对新的社会阶层最主要的辨识元素,中产阶级被视为有相当高社会经济地位特别是消费能力的特殊群体,主要是经济精英,也包括具有很强消费能力的文化精英。与此同时,由于一部分为富不仁、为官滥为者的劣行经由大众传媒被放大和扩散,社会上也出现了对中间阶层不恰当认知。而草根大众与中间阶层有阶级相邻性,普通民众发泄社会怨恨和愤怒情绪往往以公务人员、执法人员、经理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中产阶层群体为替代對象。在民众与基层政府、民众与资本利益集团的冲突中,中产阶层是否能够独善其身成为一个现实问题。中国中产阶层的发展及其可能产生的社会功能,受到严峻的现实社会矛盾及解决矛盾方式的影响。
学术界特别是社会学的研究既遵循着学术既有的逻辑,又回应着中国复杂的现实。2000年,随着“三个代表”理论的提出,企业家、知识分子和技术官僚等在执政基础中的地位被重新认识,以之为代表的“中产阶层”“中等收入群体”等逐步进入公众和学术研究视野。在社会学研究中,“新的社会阶层”是社会分层的后果,属于广义上的中产阶层范畴。与马克思将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作为分层的唯一标准并主张“冲突论”的观点不同,马克斯·韦伯倾向于更复合性的标准。由于深感“两阶级一阶层”的提法无法概括中国当时的社会分层状况,中国社会学家在借鉴西方理论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于2002年推出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这一研究报告就在整合多种理论的基础上,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作为划分阶层的标准,将中国社会分为十大阶层。
总体而言,对于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群体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可以至少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进行观察。其一是新的社会阶层的公众形象,它是全球化背景下消费文化与大众观念的结合物;其二是公共权力对此一群体的官方表述,它代表现有制度安排对社会现实的回应;其三是社会学家所作的概括,它是借用西方社会分层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基础上所作的理论分析。正是此多种力量的共同作用,影响了对新的社会阶层概念的界定。
三、“新的社会阶层”内涵变化及统战工作创新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人类的认识过程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结果,它具有内涵和外延两个基本特征。概念的内涵是指该概念的含义,即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特有的属性。内涵是对概念的描述性定义,表示一个事物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属于这个概念,而外延是对概念的列举性定义,表示一个概念包含了哪些事物。从实际使用来看,“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经验性概念。从出现至今,它的外延有所变化而内涵尚待建构和明确。作为经验性概念,补充它的方法就是不断澄清、发展。在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新的社会阶层”概念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澄清的过程。
(一)“新的社会阶层”概念之初步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前后开始讨论培育及发展中产阶层时,政府、媒介和学界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中产阶级的培育与发展,真正改善民众的生活条件与生存境况,即“实现13亿中国人民追求生活幸福、地位平等、个性张扬、充分享有自由和民主的政治权力的人生梦想”,二是通过中产阶级的培育与发展,造就一个合理的橄榄形的中产阶级社会,由此解决我们目前在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的诸多棘手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建设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社会。也就是说,社会公众与政府都倾向于认可新的社会阶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正向功能,特别重视发挥其在实现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正是认识到了新的社会阶层在国家发展与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在2006年7月10日至12日召开的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延续了以往处理阶级关系的灵活性。在这次会议上,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对新的社会阶层外延作了新概括,即包括“非公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在报告中还特别规定了处理阶级阶层关系的基本原则与目标,即“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各阶层关系,必须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在发挥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军人在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正确处理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使整个社会更加生机勃勃、更加和谐融洽”。
(二)“新的社会阶层”外延的重新界定
在2006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将“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与“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区分之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将新的社会阶层的重点范围划定在“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范围之内。在对《条例》解读的文献里指出,将“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合并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还包括“自由职业人员”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群体等。这意味着“新的社会阶层”尽管有其特殊指向,即特指體制外的、以知识和技能获得较高收入的人群。但由于社会变革还在进行当中,未来还有可能出现更多新的群体,如未来会有数以亿计的农民转入其他阶层,而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将大量增加。因此在《条例》修改中,将新的社会阶层的范围作了扩展性的解读,即包括了“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群体”。此种划分,不仅是为了工作推进之便,更意味着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专业人士将构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重点。这进一步说明“新的社会阶层”是一个开放性的、包容性极强的概念,某类人群被纳入新的社会阶层,意味着作为一个新的群体,其所蕴含的社会力量对执政体系、政治和社会变革的意义重大。这种原则性与灵活性兼备的处理阶级阶层关系的方式,延续了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处理阶级阶层关系的基本政策,即根据形势及时调整阶级阶层关系。
关于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属性,作出了与以往对“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类似的定位,即都属于“社会主义建设者”。而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我们党对新的社会阶层理论认识不断创新的基础上,澄清了此问题。他在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中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实际上是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劳动作用的明确肯定。
新的社会阶层既是社会变迁的伴生现象和必然后果,也是后续社会变革的推进力量。值得注意的是,在由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及与之同步进行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政治体制是一直延续的。一方面,保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体制内精英群体的地位基本得以维持;另一方面,对体制外的精英群体而言,市场导向的转型给他们提供了通过教育、经济等方面的努力提升自身地位的机会。这意味着,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既要立足于国内阶层分化的现实,也要具备世界眼光。
编辑:龚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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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区域公共管理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辨析与明确区域公共管理这一概念的内涵,对于理顺区域内政府间关系、完善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增强区域竞争力、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结合当前时代发展与社会变革的背景,梳理国内学术界关于区域公共管理的定义阐述,从区域公共管理的管理主体、管理手段、管理目标、价值追求四个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进行分析,并以此为核心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概念进行界定,对区域公共管理与其他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展开辨析。
关键词:区域公共管理;政府间关系;区域发展;概念辨析
任何一门学科的产生和发展,都是社会与时代发展的产物。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下区域主义和区域竞争的崛起、经济市场化下区域竞争的加剧以及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兴起,区域间的关系也变得愈加复杂[1]。区域公共管理是公共管理学科的一个分支领域,它和公共管理学科一样,是一个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研究领域,致力于解决区域内经济发展、公共产品供给、环境治理等具体的区域公共管理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国内自刘锋第一次提出区域公共管理[2]这一概念以来,诸多学者针对这一领域开展了学术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中山大学陈瑞莲、张紧跟等学者组成的研究团队。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区域公共管理这一研究领域也日渐成熟,学者们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概念、特点、研究内容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研究体系。
如前所述,区域公共管理是社会与时代发展的产物,其理论内涵自然也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得到丰富。近二十年的发展使得区域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也具备了一定的中国特点,但是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一方面,国内诸多研究者对区域公共管理这一概念的认识尚未形成统一,对于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尚处于“无序”的状态。另一方面,社会正经历着新一轮的变革,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不断发展,产业正经历着从资本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转变的过程,知识经济时代已然到来,新的时代背景必然要求我们对区域公共管理形成新的认识。因此,我们立足于学者们现有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客观世界的发展状况,从管理主体、管理手段、管理目标等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概念进行界定,继而辨析区域公共管理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二、区域公共管理的相关定义综述
(一)关于“区域”的定义综述
要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定义,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区域”。从现有的研究成果上看,对于“区域”的定义,不同的学科、不同的理论有着不同的见解。
地理学把区域理解为地球表层的一个片段,它具有一定的面积、形状、范围或界线,其内部的特定性质或功能相对一致而有别于外部毗邻地区[3]。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4]。社会学把区域理解为有着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这使得区域与社区有了不可分割的联系[5]。而经济学则将区域视为一个在经济上相对完整的经济单元[6]。
其中,新区域主义是研究区域问题最主要的理论框架之一,它将区域分成宏观区域主义、次区域主义和微观区域主义三个层级。宏观区域主义表现为在洲与洲的范围之内,各民族国家在结合各国规则的基础之上而形成的组织联合体。次区域主义表现为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地区与地区范围之内,一个独立的经济区域或单元进行跨国界或跨境的小范围经济合作。微观区域主义表现为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或者省与省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开展的合作[7]。
从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定义中,可以发现由于各个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对“区域”的概念界定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总结归纳出一些共同的特征: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間概念;其次,同一个区域内部存在着一些典型的同质性特征,并以此作为区域的划分标准。比如,传统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模式以行政区划为标准来界定区域并据此提供区域内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一个行政区划即为一个区域。再次,区域的属性具有多重性。某一个行政区也可能同时具有经济区的属性,即一个行政区内也许存在多个经济区,一个经济区也许也存在多个行政区[8]。
综上,笔者认为,应当突破传统的以单一地理范围或行政区范围为标准来定义“区域”的思路,选择基于连续性空间的同质性特征为标准去进行定义。因此,区域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区域”应当表现为一国内部在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方面具有某些同质性特征,且连续的、有限的空间地域范围。
(二)关于“区域公共管理”的定义综述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从而达到提升政府绩效和服务品质的目的[9]。围绕着这一核心,学者们对“区域公共管理”作了不同的描述。根据已有文献,我们可以总结出两类有代表性的区域公共管理定义。
第一类是从管理活动角度看,区域公共管理主要指区域内的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经济、文化、交通、教育、环境、医疗卫生等领域出现的区域公共问题,通过协调、谈判、合作等方式对区域内多元主体之间的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活动[10][11][12]。
第二类是从管理制度角度看,区域公共管理主要指在“复杂性社会”生态环境下,为了解决区域内公共问题,提供区域公共产品或服务,区域内政府组织、企业、社会团体等多元治理主体所构成的组织形态及其治理区域公共事务过程中共同遵循的治理理念和制度设计[1][13][14]。
上述两个角度的定义,各有其侧重点。第一类定义从管理过程角度侧重于区域公共管理的活动和职能,第二类定义从管理制度角度侧重于区域公共管理的组织形态及制度设计。具体的区域公共管理活动需要建立良好的区域公共管理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来保障,而区域公共管理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也需要通过具体的公共管理活动来得以实施。因此,将区域公共管理活动与区域公共管理制度严格区分开来是不现实的。接下来,为了能够更加明确地界定区域公共管理这一概念,我们将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进行探讨。
三、区域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分析
当前,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社会演进持续加剧,使得区域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各种社会关系更加复杂。科技的发展,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现代的信息通信技术特别是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更加迅速便捷;在现今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更成为一种显性“资源”,这对完善区域公共管理体制、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提出了新要求。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产生和发展的区域公共管理,其本质特征无可避免地体现出时代背景的要求。
(一)管理主体的多元性
在传统的区域行政模式中,政府是唯一主体,包办了行政区内部的所有大小公共事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区域公共管理问题无法单靠政府去进行有效的解决,区域公共管理理论也随之有了极大的发展与变化。现代公共管理主要表现为以政府为核心、以其他非政府组织为依托的多元管理主体,广泛运用行政、经济、管理、法律、教育等方式,增强政府的治理水平,提高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与质量,实现公共利益。因此,区域公共管理更加强调在治理区域公共问题和区域公共事务中,区域内政府、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私营部门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从而形成多元协同治理体系。
(二)管理手段的综合性
从区域公共管理的管理手段来看,基于多中心的区域公共管理模式意味着区域内的地方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民社会这三者之间的权力结构、资源支配能力将打破以政府为核心的传统区域行政模式,各管理主体将更多地以合作者身份而不是竞争者身份来参与区域公共事务的治理。同时,区域公共管理要求多元主体的参与,需要在权力的分配与运行上进行新的调整,即要求区域公共管理的权力是分散的、多元的,而不是集中于政府。它所依赖的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双向互动、多元、分散的权威,而非行政命令型的强制型行政权威。各主体主要通过协商、谈判、合作等混合的治理手段对区域内公共事务进行联合治理。
(三)管理目标的多样性
区域公共管理具有多样化的目标,既包含经济性目标,也包含了社会性目标。区域公共管理的具体目标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促进经济发展,包括从区域公共管理角度分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区域政府间的合作管理角度探讨产业转移等[15][16];第二,推进环境保护,包括从区域公共管理角度探析生态领域政府间合作治理的困境及其对策,从区域地方政府协作的角度探讨大气治理防治等[17][18];第三,实现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主要从区域公共管理的角度研究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公共产品与服务在区域中的有效提供[19][20][21]。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区域公共管理在管理具体的社会公共事务时,其主要目标集中围绕着经济、环境以及公共产品供给展开,根本目标则是增进社会福利。
(四)价值追求的公共性
如前所述,区域公共管理是公共管理学科的一个分支领域,而公共性则是公共管理研究的基础与核心[22]。在区域公共管理中,价值追求的公共性这一特征可以从三个角度来体现:首先,管理主体的公共性。区域内政府、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私营部门等共同构成了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这些主体的成立和发展需要以体现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宪法和法律为基础,同时代表着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其次,管理手段的公共性。区域公共管理的权力具有分散、多元的特征,要求各主体通过协商、谈判、合作等综合手段来对区域内公共事务进行联合治理。而这些治理手段充分地体现出社会公众与区域内政府等管理主体之间的互动过程。最后,管理目标的公共性。区域内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公共产品供给等领域公共问题的解决,将作用于区域内全体公众的共同福祉,也推动着社会公共利益的总体实现。
综上所述,基于管理主体多元性、管理手段综合性、管理目标多样性、价值追求公共性等特征,笔者认为区域公共管理主要是指区域内政府、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私营部门等多元管理主体,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产品、保护生态环境等,通过合作、协商、谈判等方式,对区域公共事务进行协同治理的组织设计与组织活动。现代管理学理论认为组织可以從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去界定,即作为一个社会单位的组织和作为一项管理职能的组织。基于此,笔者认为,一方面,作为一个社会单位,即静态意义上的组织设计,区域公共管理表现为为了解决区域公共管理问题,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而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所建立、行使区域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实体。另一方面,作为一项管理职能,即动态意义上的组织活动,区域公共管理表现为为了实现人力、财力、物力、信息等资源的有效组合,使其得以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协调以提高区域公共管理整体效率而进行的领导、决策、执行、协调、监督等一系列的组织活动过程。
四、区域公共管理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当前,行政区行政仍然是诸多地区所采取的公共事务管理模式。但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理解行政区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选择一种适合本地区发展实践需要的区域公共事务治理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一)区域公共管理与行政区行政的联系
作为管理区域公共事务的具体形式,行政区行政是指基于单位行政区域界限的刚性约束,民族国家或国家内部的地方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在一种切割、闭合和有界的状态下形成的政府治理形态[23]。而区域公共管理则表现为包括政府在内的多元管理主体通过合作、协调、谈判等方式来针对区域公共事务开展协同治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变得愈来愈复杂,良好的政府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24]。从这一点上看,无论是行政区行政还是区域公共管理,均强调地方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重要地位。
同时,我们可以发现,在20世纪末,由于交通设施、通信设备、技术条件等多个方面的制约,地方政府间的联系与交流相对较少,一定区域范围内公共事务的管理仍以行政区行政模式为主。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我国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全球化发展。加上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交通运输条件的大幅度改善,为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创造了有利条件,不仅推动着跨地区间经贸合作规模不断扩大,而且影响范围也从经济领域逐渐拓展到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在这个阶段,各地政府对区域公共事务的管理开始由行政区行政向区域公共管理转变。与此同时,国内学术界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开始兴起。因此,行政区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演进,在不同的经济基础之上所形成的管理区域公共事务的制度安排,两者之间表现为一个逐步递进演化的过程。
(二)区域公共管理与行政区行政的区别
行政区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作为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两种具体表现形式,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构成不同
行政区行政是以行政区划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出发点。在行政区行政模式下,政府是管理国家和地方行政区域内部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从本质上讲,行政区行政这种政府治理形态,是一种垄断型统治行政模式[23]。在这种治理形态下,政府充当着垄断者的角色,掌握着对区域公共事务的全部垄断权,同时政府的职能广泛,可以辨别公共问题,并根据公共问题的属性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监督政府工作人员执行。
区域公共管理相比较行政区行政更加强调区域内政府、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私营部门等主体之间的互联互通,治理主体具有多元性。随着全球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问题愈来愈复杂,公众对于公共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行政区行政难以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因此,为更好地提供区域公共产品和服务,区域公共管理强调在一套完整的组织体系与运行机制安排之下,政府、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私营部门等主体通过合作、协调、谈判等方式有效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可以说,区域公共管理开创了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公共事务的新格局。
2.公共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
在行政区行政的模式下,政府是拥有行政权的唯一主体,在权力体系中权力运行的方向是“自上而下”的,也就是说,政府与其他非政府组织间关系主要表现为命令与执行的关系,权力运行具有单向性。由此,政府受行政体制约束,其管理职能呈现出刚性、不灵活的特点,难以自觉地与其他非政府组织通过谈判协调等方式形成公共事务管理的制度安排。
区域公共管理则要求多元主体的参与,必然要在权力的分配与运行上进行新的调整。区别于行政区行政,区域公共管理在权力的运行向度上具有分散、多元的特征,而不是集中于某一主体。它主要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多元分散的权威,依托合作、协商、谈判等方式构建伙伴关系,从而推动社会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
3.管理的价值导向不同
行政区行政强调以解决行政区划范围的公共事务以及公共问题为价值导向,行政区域界限作为行政区行政的出发点是行政区行政的最根本特征[25]。在行政区行政模式下,行政区划主导着政府管理的范围,政府以行政区划范围内公共事务及公共问题为中心,对于行政区划边界或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公共问题很少关注[23]。
和行政区行政不同的是,区域公共管理强调以解决区域内和跨区域的公共事务及公共问题为价值导向。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本、信息等生产要素在不同城市和地区之间的流通效率大幅提升,公共安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形势愈发严峻,使得公共事务及公共问题的类型也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传统的以行政区划范围为边界的管理模式已然难以有效适应区域发展的目标。因此,区域管理的范围理应突破原有的地区界限,将区域内外联结起来,依托综视视角,以系统性、全面性、发展性为原则,协同治理区域内和跨区域的公共事务及公共问题。
五、结语
区域公共管理是在社会关系复杂化、环境不确定性等背景之下出现的产物。中国地域广阔,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条件、自然地理状况等不尽相同,发展差异较大。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这种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将体现得更加明显,大量的区域公共问题亦会呈现出新的特点。因此,厘清区域公共管理的概念、提炼区域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辨析其与相关概念的异同,将为我们观察和理解新时代区域内和跨区域的公共事务及公共问题提供必要的认知基础。
参考文献:
(school of law,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ring, zigong 643000, china)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8yjc810001)
作者简介:杨钊(1982-),男,四川苍溪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从事区域协同发展与地方政府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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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考察国际竞争,我们需要转到一个新的角度,即国际产业竞争的角度,国际产业竞争论(上)论文。
国际产业竞争这个概念并不令人陌生,许多论著中都有意无意地涉及到,可见这个客观存在是容易被看到的。可是作为范畴加以准确界定与系统分析,这项工作却还未进行,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又是一个新概念。
1,产业竞争是多环节的竞争,是由这些环节的国际竞争的综合:①产品的出口;②物资的进口;③劳务的输出;④劳务的输入;⑤技术的引进;⑥技术的转让;⑦资本的输入;⑧资本的输入。等等。因此,参与国际产业竞争就体现在对外经贸的各个领域:①商品贸易的竞争,②劳务交易的竞争,③技术转让的竞争,④引进直接投资的竞争,⑤跨国经营的竞争。
产业竞争不仅包括围绕商品竞争所发生的商品经营,还包括商品竞争不曾涉及的资本经营。发展到较高水平的企业不仅力图从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中得到资本积累的财力,还力图从资本有效运营的扩张中得到占领更多市场的机会。
2,产业竞争是双向的竞争,包括商品、劳务、技术、资本在内的双向交易的竞争。在某个产业内,能够出口商品、输出劳务、出口技术、境外投资,是有竞争力的表现;而能够通过进口物资、技术、输入劳务、引进国外资本,来提高本国这一产业的水平,也是有竞争力的表现。在双向交易当中,带来经济资源的双向流动,一是为优势生产要素扩张,二是为短缺资源弥补,从而在国际范围内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
3,产业竞争是综合性的竞争,所谓综合,这里指的是从产业的整体上对其中各个企业开展国际竞争的总体效果而言。一国某一产业的竞争力,是一国该产业范围内各个企业的竞争力综合起来形成的,但一国某一产业的竞争力并不就是一国该产业范围内各个企业的竞争力的简单迭加。这不仅是企业迭加的外延不等于产业的外延(一个企业并不只在一个产业范围内,特别是多种经营的大企业),更重要的是,从许多的个别竞争力转化为一个综合的竞争力,是复杂的“力的合成”过程,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处理好各企业的关系。如果本国该产业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是无序竞争、没有协调与合作、内耗强,该产业的“力的合成”效果就不佳;反之,如果本国该产业范围内各企业之间能做到有序竞争、相互模仿、技术交流、分工协作,以及在对付国外竞争者时有所协调,该产业的“力的合成”效果就会好得多。
论文概念辨析篇七
;摘要:分析核心期刊论文的研究成果发现,“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四个概念虽然都是教育与生产相结合理论的产物,但在侧重点、定位、适用范围和层次等方面存在差异。“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和方法;“产学合作”侧重于科技研发,是合作的内容与核心;“校企合作”注重学校和企业两大实体间的合作,是育人的平台和载体;“产教融合”重视合作的全面性与深度,是合作的最终目标,也是合作的最高层次。未来的职业教育领域需要科学化界定概念。
关键词: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概念辨析
“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研究中常用的概念,同时也是容易混淆的几个概念,厘清四个概念的关系是职业教育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深化产教融合,概念理解是逻辑起点。什么是“产教融合”?“产教融合”与“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有何关系?为澄清上述问题,有必要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中通过高级检索的方式,在“期刊”欄下,以“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为主题词,设置截止时间点(2019年8月31日)进行精确检索,其中包括核心期刊和cssci两种类型的期刊,最终获得有效期刊论文的数量分别为1 071篇、2 332篇、795篇、9 498篇。依据核心期刊发表的“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主题论文,梳理这四个概念的内涵及其关系。
一、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
(一)产教融合
从词源学来看,“产”即“产业”,是指“行业所组成的业态总称,也泛指一切生产物质产品和提供劳务活动的集合性组织”。“教”即指“教育”,是指为满足社会各行各业的用人需求,产业对人才素质提出的专业化要求而产生的独立部门[1]。“融合”指的是两种或多种不同事物合成一体,在融合的过程中产生新事物,发生了质的变化[2]。
从宏观层面上看,“产教融合”是指产业(行业、企业)与教育(主要是学校教育)的融合,主要涉及产业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协调性问题;从微观层面上看,“产教融合”是指生产与教学的融合,主要涉及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的对接[3]。产教融合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4]。依据融合程度,可以将产教融合分为三种类型:“完全融合”“部分融合”与“虚假融合”[5]。从“产业”与“教育”的关系来看,产业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资金、场地等方面的帮扶,职业教育则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双方各要素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各自效益的最大化[6]。
(二)工学结合
从宏观育人层面上看,“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从中观教学层面上看,“工学结合”是指“校内理论教学和校外综合实践教学紧密结合”;从微观的学生学习层面来看,“工学结合”是“职业院校的学生把学校课堂理论知识和企业顶岗实践紧密结合” [7]。
对于“工学结合”的概念,目前学界存在争议。多数学者认为“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育人模式,是指“学校课堂学习和企业实践工作动态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8]。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一种教育模式,或是职业教育的课程模式、教学模式、办学模式等。
工学结合的形式是“双交叉”的。“工”与“学”的结合是“学习者的劳动行为”与“学习行为”的结合。为促进这两种行为的结合,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应是“零距离”的[9]。
(三)产学合作
与“产学合作”相类似的概念较多,如“政产学研”“产学研”“产学官”和“官产学”等。
关于“产学合作”是否等同于“产学研合作”,目前学界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产学合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等同于产学研合作,即教学、科研与生产的结合[10]。反对者则认为两者存在差异。“产学”是指产业和教育两大社会组织的合作,“产学研”指的是“生产、教学和科学研究,这是不同的社会活动功能”,所以不能用“产学研合作”代替产学合作[11]。“产学合作”重在“学”,“产学研合作”重在“产”;“学”既包括教育,也包括研究。两者虽然表述不同,但其本质是各方在产学合作中的关系及其地位,它们只是侧重点不同,但核心概念还是“产学合作”[12]。
产学合作中企业与高校合作的领域是全方面的,“不仅体现在实习环节,而且体现在教育和教学的所有环节,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编撰、师资建设、实践训练、专业评估等众多方面”[15] 。政府在产学合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产学合作[16]。所以,在产学合作的过程中,其主体也应该包括政府,引导产学合作向更高层面发展,即“政产学研”。相对于“产学合作”“产学研合作”,“政产学研”更强调政府主体作用的发挥。
产学合作本质上是由企业、高校两主体参与的研发活动,常见的形式有联合研发、委托研发、人员流动、共建实体等[17]。
(四)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就是学校和企业双方遵循互利共赢的原则进行优势互补,将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企业的资源整合,达到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效果[18]。
校企合作是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人才共育、师资培训、企业员工进修培训、联合办学、项目开发、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科技攻关和科技创新等所有形式和类型的合作[19]。合作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20]。从合作主体来看,其主体是多元的,既包括学校、企业,也包括政府、行业和社会[21]。
二、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的比较
由上述概念内涵的分析可知,“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和“校企合作”之间既有共性,又有区别。
(一)产教融合与相关概念的共同点
一是理论依据都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产教融合在内容上强调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工学结合强调学校课堂理论知识学习和企业顶岗实践学习的紧密结合;产学合作重视将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劳动中的生产力;校企合作在学习方式上注重学生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的结合。
二是依托的载体都是学校和企业。学校和企业是“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最基本、最具体的合作单位。工学结合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其载体是校企合作[22]。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探讨产学合作互动机制[23],校企合作为产学合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平台。校企合作是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产教融合中的部分内容可以通过校企合作得以实现[24]。学校和企业是教育和产业的具体化表征,学生学习和实习需要依托两大载体才能得以实现。
三是实现途径相同,都是“合作”。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具有跨界性,既涉及教育领域,又涉及产业领域,同时还需要政府的领导和统筹,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主体间要优势互补、相互合作。
四是本质目的相同,最终都要服务于人才培养。“工学结合”的实质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工”与“学”交替进行;“产教融合”最基础的融合体现在教学层面;而“产学合作”虽然更强调研究层面的合作,但合作研究最终要反哺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的目的是在实现学校与市场对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能型人才[25]。
(二)产教融合与相关概念间的区别
一是具体目的不同。虽然这四个概念都体现了互利共赢的理念,但侧重点还是存在差异的。“工学结合”主要体现在教学层面,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重视将学生习得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操作,培养高质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校企合作”广泛的合作范畴和内容决定了其不仅服务于职业院校高质量人才的培养,还要满足企业盈利的本质;“产学合作”侧重于科技研发创新,通过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生产发展的持久动力;“产教融合”的最终目的要实现产教的深度融合,即产业方在发挥自身商业性功能的同时,还应承担一定的教育任务,将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作为自身的又一重要使命。同样,教育方不仅仅局限于自身教书育人的本质属性,还要具备一定的商业思维,配合产业方实现利益最大化。所以,产、教在融合的过程中既要保障主体的互利共赢、利益最大化,又要兼顾社会效益的实现,促进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高效衔接,为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虽然“产学合作”与“产教融合”都提到科技创新,但产学合作的科研成果只限于合作企业自身发展使用,即受众范围非常小,属于个体企业独有的竞争优势,而产教融合强调科技创新的社会性。
二是适用范围不同。四个概念在职业教育领域并非是普适的。相对而言,“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主要适合于初、中、高层次的职业院校。由于“产学合作”主要体现为科研层面的合作,因此更适用于应用型高等教育机构。
三是合作形式不同。工学结合的形式主要有“订单式”“半工半读”“顶岗实习” “工学交替”等。产学合作常见的形式有“联合研发、委托研发、人员流动、共建实体等”[26] 。校企合作的形式主要有“厂中校、校中厂,订单班,理事会下校企共建二级学院,产教联盟(职教集团),混合所有制,现代学徒制等”[27] 。產教融合的形式主要有:一是“企业对职业教育投资,形成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二是“学校为企业提供土地、劳动力,形成校中厂模式”;三是“学校为企业提供劳动力、技术,形成厂中校模式” [28]。由于四个概念的具体内涵不同,所以合作形式并不完全相同。“工学结合”主要侧重于在学习过程中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切换,以此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所以其合作形式主要是为满足具体学习、工作内容上的需要。“产学合作”侧重于技术开发、科研创新上的合作,所以合作形式比较受限,主要体现在科研方面。“校企合作”较为重视学校和企业以个体的形式进行合作,具体的合作形式主要是为满足学校的育人需求和企业的用人需求。“产教融合”注重产、教间的深度融合,主体双方在教学理念与商业理念上都能达成共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能将两种理念融入,并能进行很好的融合,从而使产、教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故其合作更加侧重于一种融合的形式。
四是定位不同。“工学结合”偏向于强调学生的学习和工作相结合,属于微观人才培养层面的合作。“校企合作”重视校企两大实体间的合作,是“工学结合”、“产学合作”和“产教融合”的合作平台。“产学合作”注重合作过程中的科技创新、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校企合作的基本内涵是产学合作、双向参与,实施的途径和方法是工学结合”[29] 。“工学结合以校企合作为载体,把课堂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30] 。相对于前三者,产教融合更重视合作的全面性与深度,是高层次的合作。“产教融合虽然包括了‘产和‘教的发展, 但实际的衍生效应是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31] 。
五是合作程度不同。四个概念中分别包含了“融合”“结合”“合作”。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融合”指熔成或如熔化那样融成一体;“结合”泛指人或事物之间发生密切联系;“合作”是指为了共同的目的,人或群体之间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由此可见,“融合”比“结合”“合作”立意更高,更强调“产”和“教”彼此之间的联系、互动、和谐,而“结合”比“合作”更强调主体间关系的密切性。产教融合经历了产教结合、产学合作、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深度合作的一个连续发展的变化[32] 。由此可见,“产教融合”是“工学结合”“产学合作”“校企合作”发展的更高层次,合作的程度更深。
三、啟示
(一)需重视相关概念研究中的争议
学界对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的内涵、关系存在一些争议。这些争议既反映了学界对产教融合相关概念认识的分歧,同时概念理解的分歧和误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教融合的全面和深入发展。首先,对产教融合内涵的理解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产教融合可以产生新的产教融合体或增长点” [33],即新的事物;另一相悖观点则认为产教融合只是“职业教育与产业的深度合作” [34],并不会产生新的事物。上述两种观点争议的焦点在于产教融合是否会衍生出新的事物,也就是产教融合的深度问题。显然,如果没有澄清“产”“教”在办学层面深入融合的认识分歧,必然会影响产教融合的深入发展。产业和教育的深度“融合体”或“增长点”的新事物之一是“办学融合体”[35],这是职业教育中一种新的办学形式,也是职业教育深度产教融合的表征之一。通过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的形式将“产业”和“教育”紧密联系在一起,共担风险,共享红利。如何规范这种“办学融合体”的办学行为才不会弱化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产业方、学校、政府等主要利益相关者在产教融合中的职责是什么,如何从法律、政策制度和文化等方面促进其自觉履行职责,这是深化产教融合要解决的问题。除对产教融合概念理解有分歧之外,还存在“校企合作”内容、主体界定不一的问题。“校企合作”被视为“教育模式”“教学模式”。与“教育模式”相比较,“教学模式”无疑窄化了校企合作的范畴,将校企合作限于教学层面的合作。显然,如果把校企合作局限于教学领域的合作,从企业性质来看,这样的合作并非企业所希冀的,概念内涵的窄化是造成企业参与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从校企合作的主体来看,多数学者认为“校企合作”的主体是学校、企业和政府[36],也有学者认为行业和社会同样是重要的参与主体[37]。“合作”的主体范畴不一致,会导致主体的关系、职责混沌,从而会制约校企合作。
(二)概念界定要科学化
学者们主要采用如下几种方法进行概念界定:一是比较分析法。对比其相近的概念,比较异同,在共性基础上根据差异性对该概念进行阐述。二是研究综述法。先综述前人观点,然后比较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异同,在此基础上加入个人观点进行总述。三是批判、创新界定。在批判前人界定不合理的同时,提出自己的创新性定义。概括来说,目前学界对于产教融合概念的界定,从研究方法上看,定性研究多于定量研究。此外,还存在概念界定随意化,根据个人理解进行分析界定的现象。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既有共性,也有差异性。在研究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时,要对几个概念加以区分并准确定位,因为概念理解是“产教融合”的基石,对“产教融合”及相关概念的研究不深入、不科学,不但会影响产教融合理论的建构,而且也会制约产教融合实践的发展。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相互建构的角度出发,未来尚需采用科学分析方法研究产教融合及其相关概念。
参考文献:
(责任编辑:杨在良)
yang shu-xin, han yu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 shenyang liaoning 110034, china)
作者簡介:杨淑新(1993—),女,沈阳师范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
基金项目:201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职业教育制造业专业关键能力一体化培养体系研究”(项目编号:dja16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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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时间价值与时间货币价值概念辨析
摘要:本文对货币时间价值和时间货币价值概念进行了辨析,前者主要体现货币资金在财富积累过程中所起作用,后者主要体现时间作为一种资源在财富积累过程中所起作用。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ime value of money and monetary value of time concepts, the former mainly reflects the role of monetary funds in wealth accumulation process and the latter mainly reflects the role of time as a resource in the course of wealth accumulation.
关键词:货币时间价值;时间货币价值;辨析;意义
key words: time value of money;monetary value of time;analysis; significance
中图分类号:f8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015-01
1货币时间价值
由于当前一定量货币比未来某一时点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这更高部分的价值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它与时间成正相关性,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增大。传统上,人们用货币数量来表示货币的时间价值,并且参照银行利率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c=f-p
△c:货币的时间价值;f:当前一定量货币在未来某时点的价值的货币数量体现;p:当前一定量货币。
其中,在单利条件下:f=p+in=p+p×i×n
i:利率;n:计算利率的时间;
在复利条件下:f=p(1+ i) n
笔者认为,以上公式,不管是单利法计算还是复利法计算,其实质都是用货币表示货币的价值,并没有真实体现货币作为资金参与生产带来的价值实体的增加。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为货币的时间价值找到一个价值实体。从理论上看,将货币还原为生产力技术水平不变条件下的某种产品,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此,货币的时间价值用公式可以表示为:△c=cp-cf
△c:货币的时间价值;cp:当前一定数量货币购买到的生产力技术水平不变的某种产品数量;cf:未来某一时点等量货币购买到的生产力技术水平不变的某种产品数量。
以上公式简单明了的表现了货币表示的价值实体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并且说明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并非来源于货币本身,而是来源于财富的积累。
2时间货币价值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时间是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恩格斯指出:“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 时间以外的存在和空间以外的存在, 同样是非常荒诞的事情。”在经济学家眼里,时间是一种资源,“缺少了它, 一切经济活动将无法展开, 即使其它要素再多、再好, 也无济于事。时间同其它经济资源相比, 由于其无可替代和不可再生的特点, 所以, 显得格外重要, 使之成为一种最宝贵的经济资源。”既然时间是一种无可替代的资源,那么它在财富的形成和积累的过程中的作用就可以看做为其价值,如果这种价值可以用货币表现出来,那么就是时间货币价值。众所周知,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中,从没有提到过时间要素,并且其它的任何要素都已事先给定了一个要素所有者。在按要素贡献分配的过程中,每一个不同的要素所有者的主要作用是为自己的要素“主张”分配的权利。那么,时间的所有者又是谁?显然,每个人都是时间的所有者,而且在同一财富增殖的过程中,每个要素所有者的要素的参与时间都是一样的,如果提前退出,那么分配所得或分配比例会发生相应变化。也正是如此,我们可以认为,时间作为一种要素,在分配时已被充分考虑,只是在财富增殖过程中时间不像物质要素那样,所有者发生了改变或者要素形态发生了改变,原要素所有者主张分配“权利”理由似乎也更充分,更容易被人们察觉。
3关注时间货币价值的意义
货币时间价值和时间货币价值二者侧重点差异明显:前者主要体现货币资金在财富积累过程中所起作用,后者主要体现时间作为一种资源在财富积累过程中所起作用。笔者认为关注和研究时间货币价值意义明显,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进一步明确了时间是一种资源。在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时间作为一种资源与其它任何种类资源相比更符合经济学中“资源稀缺性”假设。它不能像矿产资源那样可以储藏,不能像人力资源那样可以发开,对每个个人或每个企业来说,它总是在不断的减少而无法增加,面对这绝对有限的资源,人们能做的仅仅是节约时间。从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人类的任何活动都是为了节约时间资源而非效用最大化抑或发展经济。如,从高速公路到高速铁路,从普通信函到电子邮件,这些事物的发明和使用都是为了节约时间。第二,可为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指明新的方向。有不少企业向业内先进企业学习、取经,但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企业管理体制一样,采用的技术也一样,员工文化水平也几乎一样了,甚至所谓的企业文化都“克隆”过来了,可是成本就是无法降低,效益就是无法提高。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就有必要考虑时间成本了。众所周知,我们在计算企业利润率的时候,习惯上用利润去除以总成本。在这个总成本里,一般包含各种费用、各种支出,但人们往往会忽视一点,即这个总成本里面包含了时间成本,从而,先进企业其利润率计算公式里没有展示这个隐藏的时间成本,其它落后企业无论怎么学习都达不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的目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企业在认识到时间货币价值的基础上,正确的计算整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时间投入以及正确分配好每一个员工的作业时间,很可能出现把“死马”医成“活马”的结果。第三,为建立新时间经济学奠定基础。经济学发展至今,已建立起庞大的经济学大厦,先后出现了各种分枝流派,时间经济学也算得上其中一支。“从经济思想史上看,时间问题是经济学理论中普遍涉及到的,为首当推马克思。”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就是以对时间的分析为基础的,在他看来商品的价值及其市场价格,最终取决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时间。当然马克思所称“时间”是抽象劳动时间,在此不论。其后,在此将时间当做经济学研究重点的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贝克尔用“闲暇时间”、“工作时间”、“工资”、“效用”等概念分析了家庭经济决策过程。贝克尔之后,我国学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试图从马克思剩余价值论入手构建时间经济学,但不果而终。就其原因,笔者认为是当时的学者并没有找到一个足以承载整个时间经济学学科体系的基本概念。或许我们深入研究时间货币价值概念,在此基础上分析单个的个人和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发现、利用时间价值的过程,从而可能构建新时间经济学抑或构建超越经济学说的时间学说。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m],人民出版社,1974.
[2]屈炳祥.《资本论》与时间经济学[j].当代经济研究,1999 (11).
[3]张宇燕.经济学与常识[m].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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