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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说事具体案例篇一
为加快我县文化事业建设,加大文化产业开发,推动我县民族文化产业培育、发展壮大,实现文化强县的战略目标,我县的文化工作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彝族文化为主打,努力实施“民族文化工程”、“精品工程”,在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打破地域界限,优化组合艺术生产要素,提高精神产品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同时,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挖掘本土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使全县民族民间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10月8日,县xxx会民工委、财工委在时副主任的带领下,到县文化体育局进行了关于泸西县民族文化建设工作的调研。
一、近年来民族文化工作基本情况
(1)挖掘、整理、保护、传承我县传统民族文化。
(2)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今年县文体局充分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作用,针对土地开展整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文艺队下乡演出,宣传相关政策。此外,为推进烟农文化学校建设,我县文化馆组织开展了文艺进村演出活动,并创作了四口快板《说说烟农学校》、小品《烟嫂烟哥哥》等文艺节目,将烤烟生产和烟农文化学校建设的互惠互利,用文艺形式活灵活现地展现出来。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快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万元在午街铺镇凤舞村和山林哨建盖了民族文化培训室、活动室和陈列室,投资90万元即将开工建设永宁、旧城、三河文化站,投资40万元建设旧城村民族文化广场,投资万元在午街铺镇11个村委会建设了11个篮球场。县文化馆还充分利用阿庐文化中心、秀山休闲广场等条件较好,人口集中的地方,积极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娱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主要存在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文化工作的开展。
建设的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文化工作的重视下,也千方百计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进行了群众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许多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文化建设大项目,大资金无法落户我县,使我县缺少建设民族文化的大手笔,给文化工作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制约和困扰。再者由于各级财政尚有不少迫在眉睫的民-生问题都无法解决,根本不可能充分顾及到看似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文化事业,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文化工作爱谈不爱投的局面。
(2)基层文化工作开展困难。
许多乡镇由于工作格局的实际情况和对文化工作的重视不够,基层文化工作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检查时要,不检查时不要的现象,基层文化工作仅限于乡镇机关内打场球,搞场文娱表演。全盘研究、部署、检查基层文化工作不够,帮助文化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少,文化工作在基层服务发展,传承文明,更新观念的作用没有得到重视和发挥。
三、工作建议
(1)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大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
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文化事业的投入,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要求,在财政支出中确定对文化投入的具体比例;二是各级政府应在挖掘、搜集、整理、研究上投入必要的专项经费进行抢救性保护。扶持措施,保护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优秀项目;三是政府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对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创作、研究、传播人员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等;四是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大力提倡社会投资办文化。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创建一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发展基金会,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资助。
(2)继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活动,满足群众精神生活需求。
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搭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宣传、交流平台,让更多的人知道和喜欢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加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教育,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后继有人。要充分挖掘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潜力,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在传统民俗、节日庆典文化活动中,充分整合、利用泸西现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努力开展有价值的群众性文娱活动,使广大老百姓在吃饱穿暖之余玩得潇洒、过得愉快,远离一些低级趣味的娱乐活动。
(3)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宣传,打造我县民族文化形象。
(4)建议县人民政府重建阿庐艺术团。
机最新关于关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机关文化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努力在建设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中走前头作表率。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基础工程,贯彻到机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努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政治建设。
(一)抓住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讨论确立核心价值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xx年,工委下发《关于开展“践行价值取向作表率、着重凝心聚力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价值取向,在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走前头作表率。各单位抓住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讨论确立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市审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证行业等许多单位和行业开展机关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提炼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精气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注重政治文化的社会化过程,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根本。各单位坚持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同时,围绕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xx年,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通过举办青年干部党史学习专题培训班,开展“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参观上海“红色原点”、唱红歌走红路等“七个一”系列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政为民的责任感。
(三)拓展文化建设的实践载体,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各单位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紧紧抓住迎办世博等重要契机,广泛开展志愿活动,开展结对帮扶,组织赈灾、慈善捐赠工作等公益活动,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许多单位坚持把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与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结合起来,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xx年,工委通过举办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制定文明机关考评标准和文明机关创建管理规定,召开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大会,明确文明机关创建的工作思路。在上一轮精神文明建设中,共有11家全国文明单位、235家上海市文明单位、6个上海市文明行业、55家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受到表彰。
坚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化解“四个危险”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基本实践,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政工团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
(一)明确创建规划目标,提高机关学习文化建设水平。明确发展方向是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不断深化的基本前提。xx年,工委下发《关于市级机关学习型机关创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到xx年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保障措施、运行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xx年,对应“xx”规划纲要,工委制订下发了《关于xx-xx年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新一轮创建规划和目标任务。许多单位相继制定三年或五年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规划,明确了分阶段实施的目标任务。不少单位还将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确定为每年机关党建的重点工作,明确学习目标和创建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二)着力调整知识结构,提高机关干部科学文化素质。及时更新知识层次,调整知识结构,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各单位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上海“xx”发展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时刻关注所处行业的最新发展方向,提前规划学习内容,把调整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作为组织学习的重点,结合学习发展服务经济、培育新型产业、建设“智慧城市”、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定期举办处长论坛、创意论坛、青年干部论坛等多种形式的论坛模式,坚持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强化本职岗位必备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促进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不断适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要求。
三、坚持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坚持把建设廉政文化作为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初步形成了以培育廉政价值理念为根本,以廉政制度为支撑,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产品为载体,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新格局。
(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是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有效途径。各单位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举办廉政学习辅导报告、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形式,积极探索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岗位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同时,积极培育优秀廉政文化建设项目,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创作廉政文化作品等,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覆盖面。许多单位不断创新廉政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以廉政漫画、廉政广告、廉政小品、廉政屏保、廉政短信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使党员干部受到生动活泼的廉政教育。xx年9月,工委举办“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上海市市级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50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展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县文化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xx大,xxx把加强文化建设提到了重要的位置,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掀起文化建设的新高潮。要把xxx的指示落实到实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加强“三馆”建设。 “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它不仅是我县文化的主要活动场所,又是“农村公共事业”文化方面的业务主要培训指导部门。目前,我县没有“三馆”,只有“ 二馆一所”(文化馆、图书馆和文物博物管理所),但工作情况与“三馆”基本一致。为了充分发挥和利用好“三馆”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把××打造成“全国理学文化之乡”,特提如下建议。
一、要在硬件建设上加大力度
目前我县的“三馆”建设,在硬件上明显落后于其他邻县,图书馆用房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文博所还栖身在文化馆内。要发挥“三馆”的作用,应着力加大硬件投入,积极规划,创新局面。
②夯实图书馆。图书馆,虽建于90年代中期,但由于当时各种条件的限制,在建筑布局和建筑面积上都受到局限,致使图书馆虽评为全国二级馆但其硬件建设却没有达标,为此县文化部门正在积极努力争取省文化厅解决维修改造经费,希望县政府在政策上多予支持扶持,以使图书馆各项指数都能达标。
③兴建博物馆。博物馆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历史文明和现代文明的结晶,兴建博物馆非常有利于我县打造文化品牌。现在国家非常重视博物馆建设,每一个有正规陈列的博物馆(包括文博所),国家每年都解决馆办活动经费。我县历史悠久,历史名人众多,兴建博物馆的资源丰富,政府要创造条件,兴建博物馆。
二、要在活动开展中加强投入
三、要在人才政策上激活机制
加强健全三馆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三馆”的人才建设是重要保证。但是,我县“三馆”的现状却是严重缺乏人才,近30年几乎没有进过一个专业大学本科生,职员平均年龄46岁,最年轻的35岁,图书馆通过努力建起了全国资源共享工程,但是缺少专业人才;文化馆多是原剧团过来的人才,但现在年龄都普遍偏老;文博所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就更得人才缺乏。在现行的条件下要解决“三馆”的人才问题非常困难,为此,建议我县“三馆”的建设在人才政策上要激活机制:一是创造条件让那些热爱文化事业、有文化技艺、并且是事业编制的其它单位的年轻人,进入“三馆”。二是高标准、高要求确保“三馆”现有的空编都能进入“三馆”真正需要的年轻人才。三是创新用人机制,在“三馆”确实需要的情况下,能够外聘一些优秀人才。
供电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贯彻落实xxx反腐方针的要求,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创建和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时代需求。借鉴传统廉洁文化的精髓,确定廉洁文化建设思路。合理设计,确保廉洁文化建设实效。
关键词:供电 廉洁文化 研究
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洁文化进企业,引导企业廉洁诚信、依法经营。供电企业的工作关系国计民生,联系千家万户,担负着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供电企业是腐败问题的多发区,面临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在腐败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中,文化的因素不容忽视。一种文化一旦被人们所接受,它对人的行为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将是根本的、长期的、广泛的。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贯彻落实xxx反腐方针的要求,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创建和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时代需求。供电企业应切实增强抓好廉洁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因地制宜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一、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廉洁文化建设是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客观需要。“基业常青,文化制胜”。企业是否具有发展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是否拥有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可焕发员工昂扬向上的精神,塑造和衷共济的优秀团队,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
廉洁文化建设是端正行风的重要保证。供电行业作为重要的公用服务行业,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员工“依法、依制度、依程序”办事的思想意识,教育员工在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这对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维护广大电力客户的切身利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廉洁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内在要求。构建和谐企业致力于推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把员工素质的提高、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视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廉洁文化建设,强调人文素养,彰显人文关怀,通过文化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各种利益管理,调动和激发员工“尚清廉”的自觉性和“成事业”的创造性,确保员工人生平安、家庭幸福,进而实现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廉洁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必然选择。多年来,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靠“制度反腐”。而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动因。廉洁文化以鲜明的态度批判腐朽文化,给人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远大的目标追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对员工确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起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和感召作用。注重廉洁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减少和反腐败斗争就有了先进文化的支撑,势必增强“制度反腐”的效果。因此,廉洁文化建设是供电企业深入反腐倡廉的必然选择。
二、吸取传统廉洁文化的精髓,确定廉洁文化建设思路
一是廉洁自律方面。郭允礼曾提出“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xxx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局名言点出了自律对于廉洁的重要性。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是自我管理的一种具体表现,也是廉洁行为的具体要求。因此,许多单位提出“贵不忘道,穷不忘操”、“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等价值观,从不同侧面阐明了自律理念。二是勤政清政方面。勤政观体现了中国传统管理理念,有着广泛德认可度。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是受人推崇的一种领导风格。许多单位提出了自己的勤政观,如“恪尽职守,励精图治”、“为人师表,身体力行”、“淡薄名利,忠实履职”等,都是围绕勤政思想展开的。清政观是指明智执政、清白做人,是廉洁文化的主要价值观表达形式。一些单位提出的“两袖清风,一身正气”、“领导就是服务”、“真诚接受监督,实施阳光工程”等,都属此类价值观。清政观可以告诉员工,做事头脑清醒,为人一身清白。三是克己奉公方面。廉洁文化强调处事公正,孔子在《论语.颜渊》中指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秉承这一著名观点,提出了“清、正、廉、明”、“公而忘私、克己奉公”等说法。在生活态度上主张朴素从俭,这更加体现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一些单位提出许多的从俭观念,如“俭以养性”、“艰苦奋斗,勤俭创业”、“以廉为荣、以俭为美”等,赋予从俭理念以丰富的表达形式。
通过以上研究,可有效为企业廉洁文化定位,为企业廉洁文化的提炼找到方向和思路。
三、合理设计,确保廉洁文化建设实效性
廉洁文化反映了企业管理高层次的追求,是强化企业战略执行的重要保证,只有得到员工的一致认同,才能取得实效。
廉洁文化应明确四项设计原则:一是原创性。廉洁文化要在表现方式和信息内容上具有独创性,要通过用一种新颖而与众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更多地吸引员工的注意力,让广大员工发现习以为常的事务中的新含义,并在头脑中形成持久的印象。二是实用性。要注重对企业传统廉洁文化的继承和提炼,确保公司廉洁文化的大众化,使廉洁文化真正成为为企业发展服务的管理工具。三是系统性。廉洁文化应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联,具有内在逻辑性。四是人文性。廉洁文化建设是企业对员工的成长过程和未来人生的最大关心、关怀,运用文化的表达形式,充分发挥人文感召力,更好地教育和引导员工如何廉洁、怎样做人,起到熏陶作用。
廉洁文化建设要确定相关模式。在建立廉洁文化体系过程中,要按照既定的建设模式,将廉洁文化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全过程和员工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廉洁文化的文件体系应包括理念和行为组成的《廉洁文化手册》及《廉洁文化制度规范》等部分。系列文件需在全体员工中进行宣教和普及,为廉洁文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注重文化渗透,推动廉洁文化落地入心
廉洁文化从策划、归纳、产生到员工认知、认可,中间有一定的距离。要根据不同群体对廉洁文化多层次的需求,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设施、活动载体引导人、凝聚人、鼓舞人,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文化素养,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实现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
廉洁文化重在建设,贵在实践。要逐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实现廉洁文化建设的长效运作。
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各级领导干部是廉洁文化建设的第一倡导者、第一设计者、第一宣传者和第一实践者,在廉洁文化建设重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要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反腐倡廉“一把手”工程重,在目标、措施、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保护好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使廉洁文化理念融入到企业管理的实践中,最终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二是目标责任机制。把廉洁文化建设的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评价激励机制。对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量化分析与评价,与各单位工作考核联责挂钩,激励各单位和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到廉洁文化建设中来,推动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职工说事具体案例篇二
接打电话的礼仪看似不起眼,实际上很重要。那么接打电话礼仪有哪些案例值得我们参考的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几个接打电话礼仪案例,希望对你有帮助。
司机打电话吓坏乘车人
案例一
张小姐坐出租车,中间有人给司机打电话。只见司机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电话,显得非常熟练和满不在乎。张小姐在司机打电话时一直提心吊胆,惟恐警察看见,耽误时间,更怕司机没看见行人或车辆,发生什么事故。
铃声搅乱音乐会
案例二
邱女士在北京音乐厅听一场由著名大师指挥的交响乐。音乐演奏到高潮处,全场鸦雀无声,凝神谛听,突然手机铃声响起,在宁静的大厅中显得格外刺耳。演奏者、观众的情绪都被打断。大家纷纷回头用眼神责备这位不知礼者。
来电吵醒邻床病友
案例三
择时通话。通话时机的选择看似平常,实际上很重要。有的人只以自己的情况为判断标准,选择自己方便的时候拨打电话,这实际上是对通话对象不够重视、尊重的表现。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的情况,是选择通话时机的基本原则。
拨打电话要选择通话效率高的时间,换句话来讲,就是人家不会厌烦的时间。比如休息时间尽量不要给他人打电话,除非万不得已。严格地讲,晚上10点之后,早上7点之前,没有什么特别的急事不要打电话。万一有急事打电话,要先说一句“抱歉,事关紧急,打搅你了!”否则的话对方很可能会厌烦。再者,就餐时别打电话。现代人工作繁忙,通常中午只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如遇电话,岂不影响食欲?另外,倘若不是重大事情,节假日不要打电话。在现代社会里,尽量不打扰他人的节假日休息应该成为常识。如果是拨打国际长途电话,尤其是像美国等距离较远的国家,还要考虑到时差的问题。当然,秘书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与有关部门和人员电话联络,虽然也要注意把握分寸。
拨打电话除了要注意时间的选择,还要注意空间的选择。一般来讲,私人电话是在家里打的,公务电话是在办公室打的。在工作场合,拨打私人电话应该尽量用自己的手机。此外,除非工作之需,一般是不应在公众场所拨打电话的,秘书人员更应注意这一问题,切不可不管有无必要,总是旁若无人地大声吆喝,令他人厌烦。
简短通话。电话打多长好呢?在日常生活中拨打电话,有多少事就说多长时间,说清楚为止。但是,在秘书工作中,通话时间是宜短不宜长,要遵守电话礼仪中的“3分钟原则”,即每次通话的时间应该有效地控制在3分钟之内。当然,这里的“3分钟”并非是绝对的只能通话3分钟,而是指要长话短说,废话少说,没话不说。拨打电话不是为了排遣寂寞,不可拿着话筒捉迷藏,一定要有时间观念。
通话内容精练有序。秘书人员正确把握通话内容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要养成重要电话列提纲的习惯。首先,要知道通话对方有几个电话号码,第一个打不通就拨第二个。接通后要先做自我介绍。其次,要列出通话的事项,先讲重要的事情,后讲次要的事情。
礼貌挂机。结束通话后要礼貌地挂机。首先,要了解怎样暗示对方终止通话。其标准化的做法就是重复要点,比如:“陈部长,那我们这次就说好了,请您下个星期一参加我们单位的专家论证会。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应该让司机于下周一早晨8点到您家楼下,接您过来。”这就是重复要点的方法,以免对方记错了,或者忘记了,同时也说明秘书人员训练有素,不说废话。
其次,要熟知挂机的顺序。不少秘书人员以为通话完毕应该由对方先挂断电话,这虽然是出于礼貌,但实际上却行不通。从礼仪角度来说,通话完毕应该由地位高者先挂断电话。对秘书人员来说,应该由上级先挂,客人先挂。如遇特殊情况,即通话双方地位一样,都是秘书,性别相同,年龄相仿,此时一般就是谁先拨打谁先挂断。
要安排合理而有序的表达。作为秘书人员,要尽量亲自接听电话,尤其是有约在先的电话,不要随便让别人代接电话。而且,对于秘书人员,更多的是要代领导接听电话。如果领导不在的话,秘书人员应该首先告诉对方领导不在,然后才能问对方的身份,来电为何事,是否需要转达等。千万不可先盘问对方,再说领导不在,以免对方误以为领导有意回避。接听电话也要首先“自报家门”,自我介绍身份,其好处就是万一对方拨错了,不至于一错再错。
正确处理打错的电话。当我们接听到对方拨错的电话,首先仍然要向对方问好,说明电话拨错了。然后要将本单位的电话号码重复一下,让对方验证。
在日常工作中,电话中断是经常遇到的情况,尤其是手机,说着说着就断了,可能是没电了,也可能是掉线了。遇到这种情况,秘书人员有责任告诉对方,自己所在的位置可能网络没有覆盖,并请对方指定一个时间,我们拨打过去。万一没有一点先兆,电话“啪”地就断了,要马上把电话打回去,打回去的时候第一句话就要道歉,并告知对方电话掉线了,或者说电池用完了。把电话首先打回去,这是对他人的尊重。如欲同对方另约其他时间通话,应该说好自己将按时主动拨打对方的电话。
职工说事具体案例篇三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上或准司法机构面前进行的辩论。是案件审判的必经程序。其目的是在法庭上起诉犯人,或为其辩护,或决定某一特殊案件的适用法律。法庭辩论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控辩双方不仅要遵守论辩和论证的一般规则,还应遵守许多司法领域所特有的技术性规则。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法庭辩论案例,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一)被告辩称 原告不慎跌倒摔伤,念及认识,车有保险,就把责任揽了过来 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事实相悖。
第四,如果说:原告是自己不慎跌倒摔伤,被告称念及认识,车有保险,又把责任揽了过来,还拿钱给原告治病,原告仍不满意,还到法院告人家,其可信度正常人都不难作出结论。很显然,被告这一说法不合常理。事情的真相是:被告肇事后,因车险过期和认识原告妻子,利用原告有医疗保险,恳求原告编造 自己摔伤 骗社保,以达到省钱的目的。现在两家反目成仇,被告昧着良心,拿 不是 当理说,严重违背了道义。
(问题二)被告辩称 原告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转院 的问题 。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与现行法律和事实相悖。
第三,既然是原告擅自转院,被告为什么还要主动租车接送,并为其付住院押金那?这不令人质疑吗?事情的真相是:被告因车险过期,利用认识原告妻子,为了推卸责任,有预谋地采取了不道德的伎俩,诱骗原告转入其医保定点医院鞍钢铁东医院,并主动付了住院押金。而且,被告确实从中受益了。原告住院12天,医疗费几乎全部使用的是原告个人账户和统筹款。其中:原告个人账户支出801.36元;统筹支付574.32元,被告预付的住院押金只花费了11.02元 。然而,原告从未提出过让被告赔偿统筹支付金。显然,原告遵守道义。而被告确自认为 设计 成功,立即将原告弃之不顾,还百般抵赖、寻找借口,完全是恶意逃避和推卸责任。也有悖于道德和道义。(问题三)被告辩称 护理费已结清 的问题。这完全是被告在撒谎。
第一,正常的情况下,一般是先护理后结算,几乎没有预付款现象。
第三,原告转入鞍钢铁东医院后,被告认为 下套 成功,立刻 翻脸 ,确认原告是擅自转院,能为原告预付护理费吗?事实是:原告于20xx年1月6日受伤就开始雇人护理,一直持续到同年4月30日。原告当时也确实没有预料到,被告 翻脸无情!
(问题四)被告辩称 原告已退休,不属于劳动人口,不存在误工损失 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是毫无道理的。
第二,病退并不意味着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第五,原告有无劳动能力不是被告所能认定的。
(问题五)被告辩称 劳动合同无效、伪证 的问题。被告提出的这一问题,完全是主观臆断。
第一,原告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有劳动局的签证;
第二,《劳动合同书》规范;
第三,用工单位出具的 情况证明 和 职工工薪明细表 是佐证。
(问题六)关于被告辩称 用工单位向有关单位申报技术人员没有原告 的问题。
第四,被告提供的 报表 不能证明原告不在用工单位工作;
第五,原告向法庭提供《劳动合同书》情况证明 和 职工工薪明细表 等,是最具法律效力的证据。
(问题七)关于被告辩称 原告的职称与用工单位聘用职称不符 的问题。
这一问题,应当到用工单位求证,人家的答复最准确。其实,我们也都知道,在现实工作中,未从事所学专业的人太多了,改行的人大有人在。而且,也没有硬性规定,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职称相符。
综上所述,被告的答辩完全是强词夺理和逃避责任。我相信,新的一审法官更明辨是非、更具能力和智慧,肯定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至于被告提出的其它问题,本代理人所做的最后陈述代理词,也是对其的作答。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法庭辩论怎么写_法庭辩论的谋略和辩论技巧法庭辩论怎么写_法庭辩论的谋略和辩论技巧。我的辩论完了。
职工说事具体案例篇四
;摘 要 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是案例指导制度的核心问题。本文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6号,探讨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条件。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结合指导案例6号,探究了司法实践中的两个关键问题:指导性案例的类似性判断和参照适用。最后一部分论述了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中的困境及改进方法,以期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获得发展与完善。
关键词 指导性案例 司法适用 类似性判断 应当参照
作者简介:陈嘉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指导性案例,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发布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它是我国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我国从2011 年开始发布指导性案例,到 2015年11月,已发布了11 批共56个案例。这些案例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方面,具有引导性、示范性、典型性。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指导性案例是规范司法裁判、保障法律准确适用的一项改革。 它对于保障裁判的统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0年11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标志着案例指导制度的正式确立。该规定确定了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主体、选择条件、工作机构、推荐机制、指导性案例的效力等内容,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不过,《规定》本身较为简单、笼统,特别是关于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方面,只规定了 “应当参照”,可操作性不强。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 年 4 月 27 日发布了指导性案例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了指导性案例的标准、推荐主体和程序,并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本文将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6号案例为例,具体分析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的问题。
一、指导性案例的类似性判断
首先,待决案件与指导性案例的法律关系类似。在进行案件比较时,首先要判断两个案件的法律关系是否具有相同的性质。此处是指具体的法律关系类型,而不是基本的法律关系类型。以6号案例为例,该案具体来讲是行政相对人无照经营网吧未适用听证程序被处以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政处罚案件。首先,该案中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处罚案件。仅判断出该案属于行政处罚案件,显然过于宽泛。在这一案件中,最高法院明确了行政机关做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时,应当适用听证程序。因而,法官在确定案件的相似性时,需要考虑案件是否为行政机关未适用听证程序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关系越具体,就越能表明两者之间具有相似性。
其次,待决案件与指导性案例的基本案情类似。黄泽富案是发生在四川的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政处罚案件,因为行政机关没有适用听证程序而被判决撤销。因此,行政主体对行政违法行为未适用听证程序做出了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就属于该案的基本事实。即使案件发生在其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或者其他地区不具有有关“较大数额的罚款或者没收”认定标准的规定,只要基本事实相同,就不影响指导性案例的适用。
再者,待决案件与指导性案例的法律适用类似。法院判决黄泽富案所适用的法律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该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黄泽富案的行政处罚是“没收财产”,虽然没有被明确列举,但是该条中的“等”系不完全列举,应当包括与明文列举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类似的其他对相对人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第六号案例的发布为统一《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供了指导。参照该指导性案例的案件,也必须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最后,案件所争议的法律问题具有相似性。黄泽富案所争议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两点。
第一,“没收财产”是否属于《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情形。这一点已经进行了说明,结论是肯定的。
第二,裁判要点明确了“没收较大数额财产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听证程序”。这里的“较大数额”如何认定?在指导案例6号中,法官以地方政府规章《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为依据。在审理新案时,如果当地有规定,依照当地规定来认定; 如果没有,可由法官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来认定。
二、指导性案例的参照适用
第一,指导性案例具有权威性。从法律上讲,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包含了强制性的要求。指导性案例一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和颁布,就应当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全国法院都产生一定的拘束力。 法官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应参照指导性案例而未参照的,必须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二,参照的内容是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法官在进行审判时,并非参照指导性案例的全部内容,而主要是裁判要点。裁判要点十分精炼,具有提炼和明确指导性案例核心内容的作用,主要包含判决中确立的法律观点及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法。最高法在颁布指导性案例时,将裁判要点归纳出来,方便法官查阅,简化了法律使用过程,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需要注意的是,法官必须准确把握指导性案例中“裁判要点”所归纳的指导信息,不得超越裁判要点的指导意见借题发挥。以指导案例6 号为例,该案的裁判要点把类似案件锁定在“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案件,引导法官关注没收较大数额财产行政处罚的听证问题,分别行政机关是否适用听证程序而作出维持和撤销判决。
第三,参照的方法是将指导性案例作为裁判理由引述。我国尚未实行判例法制度,因而指导性案例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虽然不能作为裁判依据,但其可以成为法官说理论证的重要素材,有利于强化裁判的说理论证部分,增加社会公众对裁判的认同感,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综上所述,指导性案例的应当参照是指在确定为类似案件的前提下,分别情况对于指导性案例参考与仿照。参照的内容主要是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参照的方法是将指导性案例作为裁判理由引述。
三、 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中的困境及完善
(一) 指导性案例适用的困境
1.法官在裁判思维与技术方面存在欠缺:目前我国法官缺少适用指导性案例的裁判思维,而且部分法官“在观念上还比较排斥指导性案例,仅将其作为普通的阅读资料,主动学习、研究、运用案例的习惯还未养成”。 与此同时,我国法官长期习惯于运用制定法和司法解释来裁判案件,而对运用指导性案例所需要的技术和方法较为陌生。这无疑会影响法官对关键事实及相似案件的判断。
2.缺少便捷的案例检索途径: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案例信息系統和便捷的案例查询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所刊登案例的数字化,但该系统提供的案例种类和数量都十分有限,对案例的分类也不够精细。 与此同时,我国各类纸质案例出版物也有待完善。因而,法官全面了解案例需要花费相当时间和精力。许多法官坦言:“检索案例太麻烦了,还是习惯找法律、司法解释审理案件”。
3.“应当参照”仍存在争议:《规定》明确了指导性案例具有“应当参照”的效力,《实施细则》规定了指导性案例的标准、推荐主体和程序,并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但对不参照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的相关权利,目前尚不明确,亟需明确而统一的解答。
(二) 指导性案例的适用保障
第一,当事人对法院的监督。一审法院没有适用应当参照的指导性案例,造成裁判结果不公正或者当事人认为一审法院错误适用指导性案例,致使其权益受损,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违反指导性案例适用的要求,可以改判、发回重审或再审。
第三,检察机关对法院的监督。检察院认为法院未能参照指导性案例,致使裁判实体或程序有错误,可以提起抗诉。
第四,法院的内部监督。一方面,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部门(如审委会、审监庭)可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纠正偏差;另一方面,法院内部的考核部门可以将其与目标考核机制相挂钩,对相应的责任人给予一定处罚。
2.建立指导性案例奖惩机制:一方面,要完善指导性案例激励机制。应当将案例指导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与各级法院、法官的年度考核挂钩,根据情况提供不同层面的奖励,以提高法院和法官个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是完善指导性案例的惩罚机制。在适用过程中若出现滥用自由裁量权、枉法裁判的现象,应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保障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的执行力。
3.建立指导性案例背离报告制度:为了保证司法系统内部的统一协调,当法院作出背离指导性案例的判决时,该法院有义务将案件不适用指导性案例的情形和理由主动向上级法院指导性案例工作机构备案,并层报至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处。从而使指导性案例工作机构及时了解法院做出的背离指导性案例的判决,并及时废止已不尽合理的案例或纠正错误的背离判决。
注释:
王利明.我国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法学.2012(1).
尹艳丹.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研究.山东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
万景周.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研究.山东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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