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交印花税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项目概况
2、建设地点: 。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
1、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
2、承包范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具体保养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 承包方式:
1).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设备维修时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维修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2、本项目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2、向乙方提供设备图纸(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
4、监督维护保养进度计划。
5、负责现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7、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义务:
1、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
2、 消防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直至问题解决后离场。
3、 对于突发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4、 乙方应确保维护保养过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 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价款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
1、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护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如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更换材料设备或人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因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乙方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获得第三方的服务,对于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人员的伤亡和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在当地进行仲裁,仲裁将根据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另有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交印花税篇二
甲方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位于 的全套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保设备品牌型号
维保期为壹年,自200 年 月 日起, 至200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维保形式
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消防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行业规范对甲方的全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调整、修理。
第四条 维保费用
1、本合同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
2、本项目的维保合同价不包括更换器材及设备费用。如需更换器材及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
3、如有在维保范围以外的工程检修及意外故障,应该双方确认对本项目合同造价进行追加。
第五条 维保金支付期限和方式 第六条 维保期内甲方责任
1、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为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提供方便。
2、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修理、改动、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的任何部件。
3、甲方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零部件的费用和消防检测事务所年检费。
第七条 维保期内乙方责任
1、乙方维护人员进入维修区域时,必须佩带乙方单位的胸卡。 2、按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和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方案,由乙方定期派人员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并作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
3、协助甲方对本大楼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联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及时向甲方提供维修所需要的配件清单。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允许非乙方维保人员进入维保区域进行修理、改动、更换消防系统零部件而导致系统故障,其责任与乙方无关,修复费用乙方不承担。
2、甲方无正当原因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乙方可暂停执行合同。
3、乙方接报修电话后,未经甲方同意,维修人员超时到场,每次扣金300元,超时更换零部件,每次扣维保金500元。
4、合同期内,如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提前终止:
1)超时维修3次以上; 2)超时更换零部件3次以上; 3)系统不能正常工作3天以上。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火灾报警联动系统不正常工作时,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甲方有新的要求或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发生改变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或新的行业标准执行,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或大楼内用户改变建筑格局,为了使新的格局满足消防规范而必须对系统进行调整、改造时,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遇厂家设备停产不再提供设备配件时无法更换系统设备时,不含本合同内。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交印花税篇三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维护保养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中国西南城2#、7#楼
1.2 工程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五星大道666号
1.3 维护保养对象:塔吊(厂家:重庆玖玖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型号: qtz63 备案编号为:dz-t00202 )
第2条 维护保养内容
2.1 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范及所维护保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保证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2.2 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2.1 基座螺栓松紧的检查;
2.2.2 标准节及附着件处连接紧固的检查;
2.2.3 防坠限速器检测铅封、使用期限与定期测试记录的检查;
2.2.4 底层外门、轿厢门机械电器联锁的维护检查;
2.2.5 急停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上、下极限开关的检查;
2.2.6 钢丝绳磨损的检查及保养(钢丝绳传动);
2.2.7 制动器与传动机构的维护检查;
2.2.8 附墙件与建筑物预埋件的螺栓连接(应使用双螺母);
2.3 乙方每月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在维护要养过程中,如需更换电器易损件或配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零星易损件由乙方负责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若需更换配件,由塔吊出租单位负责提供,并由甲方视情况委托乙方或委托生产厂家进行更换。易损件及零部件更换,应当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并报甲方备案。
第3点 维护保养期限
3.1 维护保养期暂定从塔吊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开始使用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具体的期限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乙方确保每15天维修保养不得少于1次。
3.2 乙方应制定月维护保养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应当明确保养内容及部位。
3.2 未通知维护保养具体时间的则在次日做好维护保养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建筑塔吊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范》(jgj21520xx)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xx)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第4点 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4.1 维护保养费用已含在施工塔吊租赁费中(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塔吊租赁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塔吊租赁合同》约定执行,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2 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保养工作所涉及的人工费、劳保费、劳动保险费、施工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等一切费用。
第5点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派员组织乙方人员参加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技术交底,并且不定期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监控。
5.2 甲方所委托维护保养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的零部件、附墙拉杆等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厂家的设计要求。
5.4 塔吊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及时反馈给乙方。未经维护、整改的施工电梯严禁使用。
5.5 设备交付使用后日常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保养由的甲方专设的操作人员负责。
5.6 施工过程中应作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施工过程中闲杂人等进出施工区域,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
第6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委派 张亦龙 (联系电话: )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维修保养期间的质量、安全、进度、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等工作,协助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文明生产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甲方对该乙方代表任何形式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均作为对乙方的通知。
6.2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甲方所申明的情况,在甲方要求按时对现场施工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6.3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塔机的性能要求,编制维护保养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乙方应当制定维护保养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4 乙方应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6.5 乙方应保证此次施工所用设备、机具符合维护保养工作安全要求。
6.6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维修保养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维护保养作业。
6.7 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8 乙方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原则上应在当日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如天气、停电、不可抗力等因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维修保养时间,并书面报送甲方,但乙方维修保养每15天不得少于1次。
6.9 每次塔机维修保养工作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塔机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并将维护保养结果提交甲方签字确认。
6.10 乙方应当全力配合甲方组织验收,并提验收所需的资料,若乙方不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11 不得擅自替换甲方提供的合格配件、装置。
6.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及隐含于本合同中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7条 安全文明施工
7.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相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积极配合项目完成维护保养作业,并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管理。如乙方人员不遵守现场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因乙方人员不听从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2 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
7.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悬挂安全标牌。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500元/次的处罚。
第8条 管理要求
8.1 乙方必须是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并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乙方的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乙方在人员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并对花名册和资质证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8.3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完善用工制度,并认真执行甲方关于劳务工工资支付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劳务工资每月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务工本人,并应有劳务工本人亲笔签名及手印,接受甲方的监督。
8.4 若发生劳资纠纷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当接到劳务工反映拖欠工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委、拖延。如果发生由于乙方原因不支付或少支付工人工资而导致乙方工人投诉甲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身尽快解决或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其解决,并且每发生一次投诉,甲方有权给予乙方 5000 元/人/每次的罚款处罚。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维修保养的,乙方每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
9.2 乙方应在其维护保养计划中明确每月维护保养期,乙方未按计划维护保养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护保养,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
第10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有效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安监站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交印花税篇四
;编号: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三、委托内容:
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广播及 通讯系统□消防电源配电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 烟及通风空调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梯□其它消防设施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v” ,没有的打“x” 0
消防系统的常年维护保养:共 年。
四、合同起止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保证本
套消防系统的完整和接收检查时原有的基本功能要求。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套消防系统竣工资料,其中包括消防水、电系统控制平面图,主 要产品设备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作好协调工作。
2、 甲方不得将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挪作他用,若因此发生损坏,在此期间造成的火灾 损失及火灾责任将由甲方承担。3、 安排专业人员在消防监控室,正确使用设备,遇有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4、 值班的消防设备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 对重大修理项目组织协调。5、 甲方如进行装修,事前必须通知乙方。甲方负责协调落实装修改造工程期间的消防
安全工作,装修完工后应会同乙方迎接消防部门的恢复开通验收工作。
6、 保养期间甲方应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消防系统维修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 进场后,乙方首先对消防工程进行标准、规范化验收,并对其验收合格部分在维修 年限内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部分,乙方应配合甲方整 改,以达完好。2、 接收、整理、完善甲方的竣工资料,并进行规范管理。
3、 乙方组织专业培训,协助甲方建立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指导甲方操作人员正确使
用设备。
4、 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地造成对原装 修材料的损坏、修复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 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维护保养工作。
6、 乙方实行24小时排故制度。公司维修人员时刻都处于应急待命状态,发现系统故 障立即排除。若乙方不在场,甲方用电话通知乙方进行抢修,认真填写记录。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部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 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再行更换,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缴付(设备报价单由乙方每半年提供一次给甲方备案) ,因乙方维修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
责修复。
8、 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认可的保养记录,并由甲 方的系统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或指定代表验收认可签字。9、 乙方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 听从甲方有关人员指挥, 确
保施工安全,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自理。
10、 乙方建立日常的走访制度,确保维修工作的高质量。
11、 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及要求进行保养,在甲方通知 10天内未能纠正,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并追回已付款项。12、 乙方随时全面将消防系统工程管理情况通报甲方专管负责人并且抄送省、市公安
消防部门,以确保有关部门掌握系统现状。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 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 元。(大写:
元整)。
2、 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的维护费,即:
元。大写: 元整。
3、 维护期满前一星期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勺维护费,即:
元。大写: 元整。
4、 付款方式: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5、 一次性维修设备、材料费 300元以上的全部由甲方支付,300元(含300元)以内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6、 凡属于非我公司人员人为损坏以及雷击、 漏雨等人力不可抗据所引起的的设备故障,其材料费、修理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7、 探测器清洗、蓄电池及其它设备更换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 维修方案: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和接收检查情况编制维修方案,报甲方认可。消防工程
情况以乙方进场双方检查后的结果为准,如需整改或恢复,其费用另计。乙方根据向
甲方提供的维修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 双方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延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 乙方未按维修方案进行维修而造成消防设施工作失灵,所造成的损失,经仲裁后按 照法律裁决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4、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方,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未执行部分的 50% 违约金。5、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6、 本合同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
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7、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 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开户行:
帐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开户行:
帐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附件
保养内容、计划和报价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保养内容
1) 各信号线路及线路保护管道维护。
2) 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
包括控制器的开机、液晶和数码管的显示、 主备电的工作、 显示和切换、声音、打印、时钟、黑匣子记录等。3) 查控制器的点名、报火警、报故障功能。
4) 探测器的报警试验。包括感烟、感温等所有类型探测器的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 要求。5) 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试验。
2、 工作计划
1) 控制器每月检测一次。
2) 现场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测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 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3、 报价
以上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
二、消火栓系统
1、保养内容
1) 外观检测。检测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管道、消防水池 /水箱/稳压装置、消火栓水枪及 水带、消火栓按钮、消防水泵及各类管网阀门等是否正常。2) 消防泵启动功能试验。在泵房控制柜、消防中心、现场消火栓按钮上启动消防泵, 查看消防泵启动情况3)模拟实际喷水试验。接好水枪,做好准备工作,开始试验,检查水的压力及查看是 否有漏水情况。2、 工作计划
每两月检测一次。消火栓按钮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
的20%且不能重复。
3、 报价
以上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
三、 自动喷淋系统
1、 保养内容
1) 外观检查。检测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喷淋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 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2) 功能试验。在控制柜及消防控制中心启动喷淋泵,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利 用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试验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的工作情况;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 验证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功能,自动启泵功能。2、 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末端放水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 20%
且不能重复。
3、 报价
以上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
四、 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
1、保养内容
1)检查紧急广播的放音及切换功能。放音包括通过话筒、磁带等方式放音,检查声音
的大小。切换功能指每个区是否都能正常切换。
2)检查消防电话的通话功能。包括固定电话及电话插孔的检查。
2、 工作计划
每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 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
3、 报价
以上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
五、消防电源及配电装置
1、 保养内容
1) 非消防电源的切换及消防电源的投入。
2) 在控制中心手动试验。
2、 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 20%且不能重
复。
六、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 保养内容
1)检查各种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及疏散标志牌的功能。功能包括正常指
示、切换功能,有备电的检查电池工作时间。
2、 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 20%且不能重
复。
3、 报价
以上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
七、防火卷帘系统
1、 保养内谷
1) 现场试验卷帘门手动启停的功能。
2) 在控制中心试验卷帘门的启动及反馈功能。
3) 检查试验卷帘导轨和转动机构的完好情况和状态。
4) 防火卷帘机械部分的维修保养。
2、 工作计划
20%且不能重每两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 复。
20%且不能重
3、 报价
以上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
八、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1、 保养内容
1) 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电动及手动的启动。
2) 排烟机、送风机的启动和停动。
3) 空调、新风机的停动。
2、 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 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3、 报价
以上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为人民币: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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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三、维保时间: 壹 年(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维护、保养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自动喷淋系统 ▲ 消火栓系统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
6.甲方如进行装修,事前必须通知乙方,甲方负责协调落实装修改造工程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向乙方提供建审意见和验收意见,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纳入维保范围。
(二)、乙方
9.乙方半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检测报告;
11.乙方建立日常走访制度,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高质量;
12.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作好保密工作,发生泄密应追究有关责任; 1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数归还甲方的相关资料。
1.甲方每年支付大写:人民币贰万圆整)作为当年乙方的维护、保养费;
2.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00元,维护期间满半年再付5000.00元,剩余金额在合同满一年后10天内支付。
4、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消防隐患由乙方提出整改方案,甲方承担设备、材料等的更换费用,乙方承担人工费用。
5.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转账支票; 6.甲方为乙方维护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七、维保方案: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给的维保费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和检测报告情况,编制维护、保养方案,报甲方认可。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款。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总价3‰的滞纳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工作失灵,甚至发生火灾事故未能及时报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3.合同期执行完一年时,乙方应提供年度维保报告,报予甲方及公安消防部门;合同期间若乙方不能按合同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或因此造成火灾事故,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由无故终止合同方向对方双倍偿付未履行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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