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时间、资源和成本等。成功的方案往往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创新思维,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一
为确保我镇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及辖区各小学招生摸底调查,经研究,制定万宝镇中心小学2018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户口属万宝镇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时间。
2018年6月30日--8月19日。
三、招生原则及要求。
1.“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
2.控制班额的原则。各校招收的新生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
3.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原则。凡属我镇改造区域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按照搬迁后的户口或住房规划住房所在片区学校入学,若户口还未迁入新居的,也可在原户口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根据各小学招生摸底调查和招收计划,万宝镇中心小学2018年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2个班,80人左右。
五、加强领导。
为贯彻落实招生政策,维护好社会稳定,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成立“万宝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海霞副组长:赵殿文。
组
员:孙宝龙宋继发单德发姚凤雨。
六、招生纪律和要求。
1.明确职责。校长(负责人)为该校招生、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招收本范围内学生,更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
3.为使本辖区的学校发展基本均衡,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未经审批的本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
4.严肃纪律。凡在招生工作中,不按要求和程序进行,出现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切实维护教育和社会和谐稳定。
万宝镇中心小学。
2018年6月。
万宝镇中心小学2018年6月。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二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 长:李云安 张保安
副组长:张海宾 黄建喜 李学军 樊金海
组 员:郭振华 韩利民 乎永庆 殷 雪 李 英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招生学校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园、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1、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凡截止2011年8月31日年满3—5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具体说:大班招收满5周岁的儿童,中班招收满4周岁的儿童,小班招收满3周岁的儿童。
(2)各幼儿园招生时间自定,8月底前完成招生。
2、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各招生学校于2011年7月31日前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到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3)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招生区域:大社村、乐意庄村、薛村村、薛村矿工人村。牛儿庄学校招生区域:南岗村、庄里村、寺后坡村、彦亭村、牛二庄村、牛儿庄矿工人村。小屯学校招生区域:香山村、南羊村、北羊村、东小屯村、西小屯村、佐城村、张庄村、南旺村、磨屋村、小屯矿工人村。
(4)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底前。
3、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
(2)各学校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牛儿庄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香山中学:小屯学校毕业生。
(3)各学校招生完成时间为2011年7月3日前。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三
根据皖教基〔2018〕9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具体申报、审核办法另文印发。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四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67号)精神,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查凯王杰才。
副主任:唐文水桑韧刚王勇何军陈雪梅陆昌云。
成员:谢华国姚健李磊李邦灯费勇沈昊。
陈毅红叶传平。
办公室职责是研究制订考试招生政策,审议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局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五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11]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组长:何元科。
副组长:李金平。
组员:任继春邓新华景伟崔元田元锋李美桔。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2.暂住户口证;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11年6月29日——7月15日。
补录时间:2011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1)户口本;(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3)入学通知书。
4、联系电话:4951034。
2011.6.15。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六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继续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课程意识、创新意识、目标意识及服务意识。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和常规教研活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品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抓实常规教学,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2、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设教师教有特点、学生学有特长、课堂具有特色的教学氛围。
3、巩固校本课程特色的研究,探索能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特色校本课程,拓宽现有课程。
4、加强学科建设的力度,力争所有学科全面发展,并重点抓好英语学科特色和薄弱学科的建设,培育阳光、大气的学生。
5、扎实开展教改教研,进一步加强集体备课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教研组的力量,完善并规范电子备课,做到资源共享。
7、严格执行学科三级管理制度,加强学科教学指导,形成一定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全面提高各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
8、树立质量目标意识。1-2年级语文、数学及格率达95%以上,优秀率达50%以上,3-6年级各学科及格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40%以上。学习能力达标率低中段98%,高段达100%;综合实践课学生参与率达100%;体育达标率达98%;音美合格率达100%。
9、丰富学生课间锻炼,继续开展精品体育项目,形成我校富有特色的体育大课间活动。
三、工作要点和措施:
(一)注重工作实效,促进教务工作有序化。
1、加强学籍管理,做好一年级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严格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制度。
2、根据上级要求,开足开齐课时,不延长学生在校活动时间。
3、依据学校制度,及时高效安排好教师上课、调课、排课等任务,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完善教学评估体系。
1.严格执行各项教学常规的管理制度,每月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校教研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并将计划抓落实。
3.经常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各任课教师,按要求书写详案,平时作业要及时批改、讲评,及时总结教学得失。5.组织好全镇小学期中、期末的监考,评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6.要求教师经常家访,开好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耐心辅导特殊生。
7.加强毕业班教学,经常召开毕业班教师会议,探讨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的方法。取长补短,齐心协力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
8、进一步加强随堂听课的力度。校领导要加强随堂听课力度,并跟踪听课,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交流,及时解决。
9、继续推行每周多次教学巡查制度。落实教学常规的巡查,每天做好记载,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教学问题。
(三)深化常规教研内涵,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1、加强专用室的使用与管理。
a.重视功能教室管理工作,加强功能教室的卫生和使用等常规管理。
b.提高现有功能教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服务于教学工作。c.要求功能教室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能按各项规章开展工作。
2、加强教研组的建设,规范各教研组的常规教研活动。以集体备课的探讨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为重点,扎实开展教研活动,做到有准备、有主题、有主讲、有记录,确保每周常规教研活动有序、有效。通过集体的研究和资源共享,促进教师的业务水平不断地提升。
(四)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学科管理制度。
1、进一步狠抓质量基础工作。加强低年级的基础知识和学习习惯的培养,抓好学生双基的落实,加强质量的分析和调研,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各学科的教学诊断。
2、加强六年级备考研究力度,把好毕业班学生的质量关,做到培优、辅差同步进行,强抓时间,整体提高,确保学校毕业检测地位的提升。
3、优化备课,追求实效。积极倡导教师利用学校资源进行电子备课,整合教学资源。采取集体研究基础教案与个性设计创新教案相结合的备课方式,力求集体备课求真、务实、高效,且反思及时深刻,提高我校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4、积极提倡全体教师借助多媒体进行教学,力争多媒体使用课堂达60%;
5、以组内研讨课为载体,开展专题课堂研究,形成我校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风格,力争优秀课堂占60%,合格100%。
四、具体安排:
1、课程设置安排、各班异动情况核查及新生学籍管理。
2、教务工作计划、常规教研工作计划及各学科教学计划的拟定;
4、教学月常规检查。
1、检查功能教室使用及管理工作。
2、部分学科教学情况调研、交流。
3、教学月常规检查。
1、期中质量检测与分析。
2、教学开放周活动。
3、教学月常规检查。
1、开展教师优秀论文、教案大评比。
2、常规教研工作评价小结。
3、教学月常规检查。
1、期末复习、质量检测与分析。
2、期末教学常规工作大检查。
3、学期教学总评。
4、教学工作总结。
5、资料整理与归档。
冀家沟小学。
2011年8月。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七
为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初中招生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初中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各中学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见附件1),严格控制班额,初中每班不能超过50人,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广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并按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向区教育局做好学籍申报、确认工作。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在我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区范围内电脑派位升学。
(三)户籍在我区的外地返区生、外区跨入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学位;区内跨组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学位。
(四)经市、区教育局审定的体育、艺术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方案另发)体育、艺术特长生提前录取后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小班教学改革方案的复函》(粤教规函[2011]95号),花地中学、23中学和24中学进行小班教学课题实验分别在相关组内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班额控制在30人以内。
(六)广州市第四中学(逸彩新世界校区)、广州市真光中学(北校区)和西关广雅实验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优先招收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业主子女就读,剩余学位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地段生。
广州市协和中学原则上对口招收广州市协和小学毕业生。
(七)根据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除特长生以外的学位在全区范围内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
(方案另发)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采取学生自主报名和分配指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列入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名单的学生,享受市属和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两次招生机会。
(八)荔湾区小学毕业生采用电脑派位分配学位,部分初中除特长生以外的学位,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同一比例分配到相应的学校组,使各组不同层次学校的搭配尽可能均衡合理。
(见附件2)全体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在组内按志愿顺序填报本组的所有中学,然后通过电脑派位分配到中学就读。
二、初中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批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
经区教育局按规定批准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见附件3),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参加电脑派位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切实做好在我区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工作,严格执行广州市出台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发改社[2010]10号)和[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府办〔2017〕9号文件精神,做好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就读工作。
(三)残疾生(主要指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学生)报名时由学校出具证明,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鉴定书或由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由区教育局审定后,安排到相对就近的中学就读。
对较为特殊的'残疾儿童,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批准后,报中教科备案。
(四)严格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穗教发[2007]51号)文件精神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管理工作。
三、外地返区升学等类学生的升中办法
(一)外地返区升学办法。
具有本区户籍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回我区升学,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小学证明及户籍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办理。
(二)跨区、跨组升中办法。
1.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所在区内升学,户籍在我区的个别学生,确有实际困难需申请回我区升学,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小学证明及户籍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办理。
2.如因实际居住地确实与划定的组内学校距离超过3公里范围的学生可申请在区内跨组报名升学。
3.凡跨报我区或跨组报名的,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审批手续。
批准跨区、跨组升学的学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部署初中招生工作。
各中、小学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操作程序,做好日常招生管理工作。
(二)继续做好初中招生改革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政策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关心、理解和支持,确保今年我区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做好各类特殊情况考生的审批工作,并将审批情况在相应时间、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模范执行各项政策和规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
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违纪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五)要加强对各环节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做好信访工作。
(六)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
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民办学校必须将当年的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核定;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必须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
对违反规定招生的民办学校,区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八
http://2011-6-30来源:。
昨天,记者从淮阴中学获悉,备受广大家长瞩目的淮中初一自主招生工作即将展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清河开明中学、淮安市开明中学三个校区将联合进行自主招生。
成绩好是关键。
自主招生的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为淮安市开明中学(淮阴中学老校区,淮安市西大街174号)南院。
报名条件有三个:1.应届小学毕业生;2.在小学毕业考试中,文化成绩在330分以上(满分360分)、275分以上(满分300分);3.志愿就读市开明中学和清河开明中学的学生在市区须有住宿条件且有人照顾。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可以提供住宿条件。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县(区)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小学毕业考试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据了解,淮中的三个校区每个校区自主招生的名额只有200人左右,绝大多数学生还是施教区范围内的入学者。
新城校区问题解答。
法人,公办性质。新城校区的建成,将进一步扩大淮中优质教育资源,满足更多学生就读淮中的愿望。在今年招生改革的背景下,新城校区将起到分流优秀生源,实现平稳过渡的重要作用。学校占地与建筑面积与淮中解放路校区大体相当,建成后初中16轨48个班级,高中10轨30个班级。今年计划招收初一10个班400人左右。目前学校建设正在加紧施工,秋季开学前交付使用。
此外,新城校区施教区范围为生态新城东片区,即大运河—海天路—新长铁路—宁连公路。施教区学生必须户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经核查符合条件方可入学;不符合条件以及施教区以外的学生可报名参加自主招生。不论户籍、地域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报名。
在师资条件方面,淮中将从现有两个校区的优秀教师中选调骨干力量,到新城校区工作,实行教师统一调配,从而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生住宿方面,施教区学生走读,非施教区学生可以走读,可以住校。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九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规定,我市将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照改革要求,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提前谋划、认真准备,确保稳妥实施改革。
(一)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13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操作),实行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其中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将于2019年6月16日参加地理、生物学的全省统一考试。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原办法执行。
(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推行。根据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果以纪实报告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记录和等级。
现在校就读八、九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合教〔2018〕93号文件执行。探索实施将评价结果作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等录取依据的改革。
(三)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原则上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即2018年秋季入学的五年级)学生开始推行,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调整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积极研究采取“4(语数外体)+6(政史地理化生)+1(综合素质评价)”模式。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分数呈现或以等级呈现。改革招生录取方式,研究探索实行计算总分录取法、等级分类排序法、“分数+等级”录取法等。选择符合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适时整合现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式,自主招生名额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篇十
(一)发展职业教育。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打破区域招生界限,着力建立服务考生、方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工作机制。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各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开展跨区域的校际合作办学,多方组织生源,扩大招生规模。继续坚持“五个放开”政策,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二)严格招生流程。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无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并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系统。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对学校下达高考录取指标,对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实行责任追究。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市教育局与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要与各招生学校签订招生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因违规招生受到省教育厅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还可依照有关规定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市教育局将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之中,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指标到校额度、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印制招生政策明白卡,通过咨询会等多形式对外宣传,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督促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让每一位家长知晓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必须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62817341(考试院)、63505200(基教处)、63505165(职成处)、63505168(发展处)、63505215(教科院)。投诉电话:63505156(驻局纪检监察组)。
各县(市)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的本地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和招生计划(附分解到校的具体计划),于各地公布之前报市教育局备案,最迟不得超过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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