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三条 供应总量约 30000 m3(结算时按实际供应数量计算)。
第四条 供货期限: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第六条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供方选用符合国家建筑行业规范标准的原材料制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标准。 (3)现场抽样检验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该检验委托东莞市质检站负责。
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须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供方须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尚未支付给供方的款项不予支付。
第七条 供砼方式: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产的特种混凝土的计划预约时间,应由双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订货时间确定提前预约的天数。
(3)需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于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供方。
(4)供方送货单应准确填写车号、司机姓名、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等相关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车不足5 m3,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每车支付100元的运输补偿费给供方。用斗车打柱子、桩芯、构造柱、圈梁、女儿墙等特殊部位时按公司合同单空载费加收方法执行。
第八条 签收
1、供方须将混凝土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跟踪,并负责装卸。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组织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坍落度抽样检验:此后将整车混凝土卸清。需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单, 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数量计算。签收人为:1、 联系电话: ,2、 联系电话: 。
2、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需方按国家规范和标准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送检的试件经东莞市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混凝土的质量依据。检测不合格,检验费由供方负责,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对该批次混凝土不予签收和结算,供方还须赔偿需方的损失。
3、需方对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以采取过磅形式随时抽验(三车平均值)。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误差在±2%以内,双方不予追究;如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负差在2%以上时,则当日各车均可按此实际负差比例计算。(标准:c10 2350kg/ m3 ;c15 2350 kg / m3 ;c20 2350 kg / m3 ;c25 2355 kg / m3 ;c30 2360 kg / m3 ;c35 2365 kg / m3 ;c40 2370 kg / m3 ;c45 2375 kg / m3 ;c50 2380 kg / m3 )
4、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需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经核实后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 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商定。
(2)在货品质量合格且双方结算确认后,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需方索还所欠货款,同时按所欠货款总额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违约金,直到收回全部货款为止。
(1)供方应在浇筑混凝土同时供方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包括混凝土浇注、保养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和技术人员施工现场指导,导致混凝土质量缺陷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检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等资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3)若需方需要质检站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检验费用需方自理。 (4)供方的质量保证止于现场取样,如因供方送料错误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5)因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若需方同意再次鉴定,则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供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货中断,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 (7)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无故终止混凝土供货。如违反此规定,供方应按合同混凝土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需方。
第十一条 需方责任:
(1)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需方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给供方,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负责。
(2)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计算欠准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实际需要时,需方应对此负责,并签认供方送货单给予结算。
(3)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尽量精确计算施工时间,遇有时间变更超过4个小时,供方可视需方变更订货时间,重新安排生产送货,需方应为此引起的供货混乱负责。
(4)混凝土搅拌车到达现场后,需方应在有监理人员见证以及供方技术人员指导的条件下,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20分钟内派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抽样检验,时间应在每车卸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并在搅拌车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制作。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并对混凝土搅拌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混凝土司机必须听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需方应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及有专人指挥车辆。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负责,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负责赔偿供方损失。如出现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则供方人员及财产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6)因需方不遵循有关标准规范,不参照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现场运送、浇注、养护混凝土而造成质量问题事故时,有关损失由需方负责。
(7)需方在混凝土浇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
(8)混凝土送到工地后,由于需方单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钟内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需方负责,需方应签认供方送货单并给予结算。
(9)需方须向供方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0)需方指定联系人须配合供方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供方送货单上应填写的项目。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供需双方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供应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对供方造成重大损失,供需双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义务及其它责任。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非供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政策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现,供需双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对方通报情况,协商与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供货起至所订混凝土供货结果结束并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止。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须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
(1)需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工地施工现场联系单》供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东莞市华升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讯录》。
(2)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地址为各方的指定送达地址,须向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件。变更地址须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不得变更送达地址,各方向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 (3)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补充时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签订前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更改合同内容。本合同没有约定或者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篇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gb107-87、gb14902-20xx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篇三
乙方(乙方):
第一条:购销基本要求
1、工程名称:金泰王朝花园小区11#楼、12#楼
2、建设单位:郑州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周口分公司
3、监理单位:河南诚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结构层数:11#、12#楼均为地下一层,地上26层
6、供货地点:周口市金泰王朝花园小区
7、合同工期:20xx年8月-20xx年5月
第三条:商品砼结算价格
一、商品砼结算价格依签订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费用
1、砼运费,包含在签订合同砼单价内。
2、汽车泵送费:泵送长度38米,价格为元/ m,泵送长度48米价格为元/m。
4、若需方提供抗渗、抗裂、防冻等材料,则供方收取配合费/m;
5、以上费用发生时记取。 三、其他费用
第四条:计算与结算方式
2、砼实际计算数量以甲方监磅人员或施工现场专人签收的供货发货单或结算单据为准,以砼配合比设计容量折算砼方量。
3、砼浆以容量1500kg/m计算,单价按相应标号混凝土单价计算;
4贵同志)对账核算,确认每次供应砼数量并填写砼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付款依据;甲方不能及时对账,乙方有权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基本条款
甲方第一次付款,主楼施工到八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二次付款,主楼施工到十四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三次付款,主楼施工到二十二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四次付款,主楼施工到二十六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五次付款,楼顶花架、女儿墙完工后,壹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
二、其他约定
甲方付款时与乙方财务人员办理正式手续,汇款必须直接汇入乙方银行账户,现金必须交给乙方财务人员,交给公司其他人员公司不予承认。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3、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提前24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供货时间,并说明所需砼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浇筑方式及其他相关要求。
9、甲方应依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商砼款,若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向甲方提出索赔。
11、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第三条第一款内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12、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砼价格不再调价,以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二、乙方
1、应按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科学组织生产、调度,保证混凝土供应。
3、组织好各种原材料,把好材料验收质量关;
5、应在施工现场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管方的质量验收;
6、应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原材料复试报告、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结算或付款,则乙方有权选择是否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8、由不可抗力造成供应中断或停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应急措施。
第七条:产品交付
1、商品砼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
4、在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甲方接收后在发货单上签字。
5、乙方在商品混凝土的运输途中及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车辆管理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验收
1、商品砼拌合物的质量验收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2、商品砼强度评定: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周口市预拌商品砼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在施工现场由甲乙双方留置交货检验试件和备用试件,经28天、60天、90天标准养护,的有关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法进行评定。满足评定要求,应视为商品砼合格。对强度不合格的混凝土应按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商品砼评定不合格的,有关处理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及违约责任
一、争议
(2)甲方接受乙方送货后,应进行目测、塌落度检测及留置试件等初步检验方法;未按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履行验收手续,而是将混凝土直接用于施工,视为已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应自行承担。
(3)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单方违约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则应赔偿乙方因甲方未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2、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延误,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24小时内开始供货属于正常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乙方应书面通知不能供货的客观原因,甲方在此基础上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手续,在其他站购买混凝土,超支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壹式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双方确认,口头承诺及协议不具有对抗书面协议的效力,任何补充协议和争议过程中达成的事项均以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定效力。
6、本合同时双方履行合同及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甲乙双方确认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各条款含义,并愿自觉遵守,签订很合同时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7、本合同为商业机密,双方均不得外泄。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篇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浇筑泵送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浇筑工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______________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
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要按照上述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砼质量、数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每浇注一次混凝土量超过________,应提前_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_____________以内混凝土量应提前__________小时向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的,甲方应提前_____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单的混凝土型号组织生产,因甲方填写委托单出现的错误或__________小时内接到通知来不及变更的,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篇五
订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砼)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应简况
1.1供货工程名称:
1.2供货工程地点:
1.3供货起止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 供货砼方量:____________m3 (按实结算)
第二条 使用砼标号及单价
2.1砼出厂价
(2)抗渗p8砼,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 元/m3
(10) 抗冻砼, 在原品种标号砼单价基础上增加_________ 元/m3。。(冬季施工,必须添加抗冻剂)
(11)其它特殊要求的砼,双方另行商议。
2.3泵送20米以内_________ 元/m3, ,泵送20米以上另加__________ 元/m3。。
32.4 运距在5公里以内加__________ 元/ m, 运距每超一公里另加_________ 元/ m3。
2.5双方约定的价格不随指导价而变动。但因原材料成本上涨或者下跌超过签订本合同时原材料成本价格的5%—10%时,一方有权提出对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变更,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提前支付的预付款不作调整。
第三条 计量、付款和结算方式
3.1砼的方量计算按第 项确定:
(1)按乙方砼发货单(甲方签收量)结算。
(2)按国家有关规定称重计量结算。如甲方不派人监磅签字,则按3.1(1)条确定。
(3)双方约定: 。
3.2付款方式:
3.2.1本合同执行以下第 项。
(1)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货款。
(2)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 。
3.3甲方付款时,如无乙方有效的财务凭证或者收款委托手续,乙方不予认可收到该款。
3.4 甲方如给付承兑汇票:
(1)、承担__________ ‰月息;
(2)、双方约定: 。
3.5商品砼结算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签收单进行结算。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前48小时向乙方提供浇筑砼的时间、浇筑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及其他技术要求等,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浇筑前 2小时与乙方生产调度室确认,确保准时发车。
4.2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3及以上)或特殊砼浇筑,甲方应在15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乙方依此编制砼生产供应方案,经甲方审核后实施。
4.3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用水、车辆冲洗点、照明、运输道路等保障条件。如因甲方场地道路原因造成乙方车辆陷车、损坏,则甲方应承担施救、修理费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费。
4.4若有占道作业、夜间施工等问题,须提前办好相关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民事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5搅拌车到现场后,如出现待车时间长,所造成的砼报废、罐车结料等有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4.6因故要撤单,必须在1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为有效。
4.8对砼的浇筑、振捣和养护质量负责。
4.9其他要求: 。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砼的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5.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砼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5.3砼出厂后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供应的连续性。
5.4提前勘察现场,确认甲方4.3条款中提供的保障条件,确定砼搅拌车行驶路线,设备停靠位置,确保正常供应。
5.5对砼的生产、运输、设备的质量、安全负责。
5.6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5.7保证砼供应量计量准确。
5.8 其他要求: 。
第六条 交货与验收
6.1乙方在交货时,应提交有关砼的技术资料。
6.2每车砼到施工现场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随车的发货单,发货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数量、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等。甲方派专人在现场对乙方发货单进行签字确认。砼浇筑接近尾声时,如需增减方量,甲方必须提前一小时与乙方调度室取得联系,如甲方不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3砼送至甲方工程地点后,由监理方、甲方或者施工方对砼进行取样抽检,做坍落度及砼强度试块,乙方不承担工地现场试块的制作,但可派人协助并监督。现场试块由甲方负责养护,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6.4当甲方、监理方对砼质量提出异议时,按下列情况处置:
(1)如发现砼不符合技术要求,经双方及监理方确认后,由乙方重新供应。
(2)砼试块强度等达不到技术要求时,可采用其它检验方法进一步确认,其费用及造成的损失、赔偿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现场服务
乙方应有现场调度,协调供货事宜,负责处理供货中的相关问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属于甲方违约:
(1)无正当理由违反约定拒绝接货;
(2)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的货款;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
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a、未及时付款,按违约额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乙方有权停供,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c、完全不履行合同的,按合同总额的 ‰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追偿的诉讼成本及委托代理费由甲方承担。
8.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属于乙方违约:
(1)不按约定的交货时间、供应速度供货;
(2)提供的砼标号、质量等不符合同约定;
(3)供应砼的计量不足;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
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a、供应了不合格的砼或供应不及时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b、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追偿的诉讼成本及委托代理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解除合同
9.1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合同。
9.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5日告知对方,另一方3日内书面确认后,方可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议,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0.2.1由工程所在地商品砼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10.2.2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0.2.3经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处理。违约方承担对方由此而发生的差旅费、律师费及相关的费用。
10.3双方确认其在本合同中所载明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该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在双方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完毕的期限内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按该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所发通知、函件等均视为送达。
10.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备案机关存档壹份。
第十一条 砼订货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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