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表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特点篇一
;摘 要 平均主义是我国历史上颇具影响的分配观,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平均主义对农民反抗压迫、分得土地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并对井田制、限田制、均田制等土地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是影响我国土地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 平均主义 土地制度 意识形态
一、引言
社会意识,是各个阶级、阶层、民族、同代人以及其他社会群体,由各自的种种生存条件所规定而形成,并继续维持各自生存条件或者作为变革之力而发挥作用的诸多精神活动过程和形态。在人类历史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社会意识也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发展脉络,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共同体意识出现于人类历史早期,那个时候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价值,而是为了维持每个人的生存,因而如何分配劳动所得就成了平均主义产生的重要原因,平均主义是要求平均分享一切社会财富的思想。纵观历史,其对人类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我们今天讨论的古代土地制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平均主义的概念
平均主义是我国历史上颇具影响的分配观,原始社会共同体是平均主义最初的思想资料,原始社会共同体以原始民主和原始平等的理念管理社会生活,平均分配是社会成员之间互相合作的体现。虽然平均分配是在当时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条件下产生的平均意识和行为,却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均主义意识,但它对其后平均主义的产生有着重要影响。
奴隶社会也没有产生平均主义,因为在奴隶主的奴役下,奴隶没有独立的经济,更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被奴役的工具。平均主义的真正萌发是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阶段,即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平均主义在其思想上的体现。
我们认为,平均主义是在小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产生的祈求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分得同等数额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在我国封建社会,小农经济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土地是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历代封建王朝总是难以摆脱严重的土地兼并,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动荡和危机。面对土地分配极端不均的现实,先进思想家、政治家和贫苦农民都向往远古时期把村社共有土地平均分配给村社成员使用的制度,均田的思想和做法便常常出现,以下以井田制为例,详细介绍平均主义对我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深刻影响。
三、井田制
“井田制”是中国最早有历史记载的土地制度,先秦诸多文献中都有关于周代井地或井田的记载,其中《孟子·滕文公上》记载的最为具体:“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样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孟子是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在对待人民、得民心的问题上,孟子提出:“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所谓经界,就是划分整理田界,实行井田制。他主张“正经界,均井地,平谷禄”。如果“经界不正”,必然是“井地不均,谷禄不平”。孟子希望通过井田制,给农民以“恒产”,把人民固定在土地上,使他们安居乐业,减弱、消除被统治者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平等、不均衡的意识,从而维持封建社会秩序的稳定。
井田制是这一时期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从本质上看,也是国王和贵族为了剥削农奴劳动而对土地进行的一种经营形式,虽然农奴的生活还是悲惨的,但是与奴隶相比,毕竟私田的收获物能够为自己所有,对于这样的土地制度,农奴还是充满希望,并欣然接受的。进入春秋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发展,土地国有制开始遭到破坏,井田制也逐步趋于瓦解,虽然井田制终结于春秋战国时期,但其制度影响远未随之结束,平均主义的意识也在农民心中更加根深蒂固。
四、结语
平均主义是我国历史上颇具影响的分配观,它的产生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脉络,它是农民阶级反抗封建剥削与压迫的朴素愿望与思想武器,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对农民反抗压迫、分得土地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对我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田宗介.社会学讲座[m].东京大学出版社,第12卷,第1页.
[4]崔建林,黄华.国粹思想文明[m].中国物资出版社,2005.
相关热词搜索:;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表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特点篇二
本专题讲授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
要求学生掌握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认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影响。
主要考点包括:
【单元线索】
中国作为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政治制度发展历史之长久,体系之完备,经验之丰富,影响之深远,都是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不可比拟的。这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夏代公共权力出现,商代内外服联盟形成,周代形成制度较完备的分封制和宗法制。秦王嬴政结束群雄割据,完成统一,建立了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的中央集权制度。 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长期存在着两组矛盾:一是中央与地方权力的矛盾;二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西汉武帝设置刺史、实行推恩令和北宋太祖的收地方“权、钱、兵”等措施加强了中央集权;而隋唐的三省六部制、明朝废除丞相及清朝设军机处等则加强了皇权,使专制皇权达到顶峰。
一.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二.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三.汉至元时期政治制度的演变(围绕如何加强皇权和中央对地方集权展开)
四.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不断加强
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表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特点篇三
近年来,行测考试中关于历史部分考察范围较广,很多考生在应对这部分内容时,没有很清晰的思想脉络。小编希望通过本次梳理历代的土地制度,不仅能够给考生一个很好的复习思路,也可以让考生完整理解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1.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2.含义: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实质上是土地私有制的表现。
1.管仲的“相地而衰证”
(1)“均地分力”就是把公田分配给农户耕种,变集体劳作为分散的一家一户的个体独立经营。
(2)“与之分货”,就是按土地质量测定粮食产量,把一部分收获物交给国家,其余部分留给生产者自己,实现了以实物税代替劳役税。
2.鲁国的初税亩
(1)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2)鲁国为了增加收入,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所以把鲁国的初税亩作为我国农业税征收的起点。
1.内容:不允许土地买卖,又把民众禁锢于公田之中。把全国田地改称王田,私家奴婢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
2.影响: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以失败而告终。
1.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2.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被“两税法”取代。
1.租庸调制: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2.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1.“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2.该制度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
1.摊丁入亩,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
2.主要内容:废除人头税,,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表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特点篇四
1.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2.含义: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实质上是土地私有制的表现。
二、春秋:鲁国初税亩和管仲改革
1.管仲的“相地而衰证”
(1)“均地分力”就是把公田分配给农户耕种,变集体劳作为分散的一家一户的个体独立经营。
(2)“与之分货”,就是按土地质量测定粮食产量,把一部分收获物交给国家,其余部分留给生产者自己,实现了以实物税代替劳役税。
2.鲁国的初税亩
(1)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2)鲁国为了增加收入,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所以把鲁国的初税亩作为我国农业税征收的起点。
三、新朝:王莽改革
1.内容:不允许土地买卖,又把民众禁锢于公田之中。把全国田地改称王田,私家奴婢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
2.影响: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以失败而告终。
四、魏晋:均田制
1.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2.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被“两税法”取代。
五、唐朝:租庸调制和两税法
1.租庸调制: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2.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六、明朝:一条鞭法
1.“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2.该制度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
七、清朝:摊丁入亩
1.摊丁入亩,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
2.主要内容:废除人头税,,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