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煤炭交易委托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证件类型及编码:
出卖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证件类型及编码:
中介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一、甲乙双方自主成交后签订由丙方监制的《煤炭购销合同》,并委托丙方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和装车手续及交割过程。
二、委托事项:甲乙双方进入丙方搭建的交易平台并通过 交易形式,拓展信息渠道,化解交易风险。(1.市场挂牌;2.信用中介)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可靠,并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丙方中转仓库台账下有相应数量的存煤。
(2)乙方与煤炭所有权人已签订可执行的《煤炭购销合同》,并可立即办理过户或装车手续。
3.甲方同意根据合同约定标准向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
四、中介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将对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2.丙方保证通过其结算资金的安全性。
3.中介方有收取中介费的权利。
4.甲乙丙方均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不得将涉及本次交易任何合同内容泄露给其他方,否则甲乙方均有权向丙方提出索偿。
五、货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委托中介方付款结算
中介方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1.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丙方结算全部货款,同时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交割数量、时间、合同执行期限、质量要求及相关奖罚条款,留一份由丙方备案。
2.甲方将全部货款汇入丙方账户,向丙方支付 元/吨,大写: 的中介服务费。
3.本合同签署完毕后,丙方监督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或装车手续后,丙方根据《煤炭供需合同》向乙方约定账户按___%支付货款。如丙方向乙方约定账户以外的账户付款造成甲方出现任何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4.装车后,委托化验方将作为质量结算依据的化验报告及时传真给丙方,丙方依据《购销合同》约定及化验报告在 个工作日内做出结算单并传真给甲乙双方,双方若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 日内向丙方提出延缓结算申请,若未在 日内提出申请,则视为同意按结算单进行结算。
5.乙方向甲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经丙方确认无误后,丙方按结算单向乙方支付余款,将甲方已支付的货款金额与实际装车结算情况对比,多退少补。
6.甲乙丙三方约定,结算按照一单一结,若应收款项方提出款项暂不结算,用作备存,应向交易市场以书面形式提出。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1.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项下的煤炭交易无法实现,则丙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2.三方若出现纠纷,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果 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诉讼。一切诉讼都应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双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 个月。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 份。
2.本合同中丙方与甲方、乙方之间构成居间法律关系。
九、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文件后产生约束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交易委托合同篇二
乙方(产权经纪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标的基本情况
1.2委托标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小写)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 元】。
委托标的受让底价为人民币(小写)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 元】,受让价格高于底价的,由甲方决定。
2.1甲方委托乙方通过权交易所进行以下委托业务。
2.2甲方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委托期限
第四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4.1服务费包括咨询服务费以及按照上海产权交易市场规定收取的交易手续费。
4.2咨询服务费
4.2.1乙方本次服务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小写) 元【即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4.2.2如本次产权交易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应支付已发生的咨询服务费。
4.3交易手续费
4.3.1如本次产权交易以协议转让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上海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支付交易手续费计人民币(小写) 元【即人民币(大写) 元】。
4.3.2如本次产权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完成的,甲方按照实际转让价格,根据上海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支付交易手续费。
4.3.3如本次产权交易以拍卖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据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按照转让价格的 %支付交易手续费。
4.3.4如本次产权交易以招标方式完成的,甲方根据上海产权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按照转让价格的 %支付交易手续费。
4.4若本次交易不成立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应在条件成就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服务费用。
4.5产权交易涉及的权证变更费用由方承担。
4.6产权交易手续费在产权交易所统一结算。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交易手续费支付至产权交易所的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的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相关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和交易手续费。
5.2甲方保证提供的交易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场交易规则从事委托代理行为。
5.3甲方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不得自行进行场外交易。
5.4乙方应当恪尽职守,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
5.5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内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如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自行进行场外交易的,应当按委托转让产权底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若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并赔偿甲方损失。
6.3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4其他违约责任。
7.1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变更本合同条款的,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可订立补充合同。
7.2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解除本合同的,应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结清已发生的费用。因解除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8.1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产权交易所留存壹份用于备案。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交易委托合同篇三
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清楚,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
四、“受让委托业务”一般包括:
1.提供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
2.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
3.提供策划投资咨询服务;
4.制作投资分析报告;
5.寻找受让标的;
6.办理申请摘牌手续;
7.制作受让方案(投标书);
8.参与受让洽谈;
9.参与合同签约;
10.参与受让标的的交割;
12.办理有关权证变更的手续;
13.其他。
五、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将特定的一项或数项委托业务交由受托人处理。
六、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概括地将上述委托业务全部交由受托人处理。
七、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八、委托标的的受让方式:可以是协议受让、竞价买受、投标受让等。
九、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受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
十、佣金: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报酬。
十一、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1234
煤炭交易委托合同篇四
(受托方) 乙方: xx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交易并依法签发《产(股)权交易鉴证报告》;
2.代表委托方选择并聘请中介机构;
3.为委托方完成本项交易提供咨询服务;
4.完成本项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1.甲方根据《xx市产权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实地考察、评估、洽谈、咨询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按委托价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预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内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费。其余款项在委托协议中止时即退还给甲方。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xx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交易委托合同篇五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冬炭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特此定立本合同。
一、合同概况
二、合同日期: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终止日期:乙方负责将煤炭保质保量送到甲方后本合同终止。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叁仟肆佰肆十元整。金额(小写):¥3440 元。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保质保量送货上门。
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七、合同生效:
订立时间: 20xx 年4月5日; 订立地点:老湾幼儿园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学区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煤炭交易委托合同篇六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帐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帐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帐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帐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煤炭交易委托合同篇七
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公开挂牌交易房地产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合同。甲方自愿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委托乙方公开挂牌交易《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详见附件一)中所列房地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各交易标的物的交易条件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和下列条件执行。
(二)竞价阶梯由乙方按照挂牌底价的2%以内取万元或千元整数确定;
(三)成交后由乙方当场和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详见附件二),并由甲方按深圳市房地产权管理部门的规定即时和竞得人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其中《补充协议》样本由乙方起草,并经甲方确认。《买卖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和竞得人双方按《买卖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概与乙方无关。《买卖合同》依法需要公证的,由甲方和竞得人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共同申请公证,公证费用各自承担50%。
(四)竞得人须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竞得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买卖合同》的定金,并适用定金罚则。
(五)竞得人可选择将除定金外的全部成交余款直接支付给甲方,或将成2交余款交乙方委托监管(以下简称托管)。
(六)在向竞得人交付标的物之前,甲方因取得或使用该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等,由甲方负责结清。自标的物交付之日,因使用该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的课税(费)对象和标准,由甲方和竞得人各自承担,其中,托管成交价款的,乙方不负责从托管款项中扣、缴除甲方支付乙方交易服务费以外的税、费。
(八)竞得人应当按《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和甲方办理标的物交付、转移登记手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交易标的物的《房地产证》、《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甲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交易标的物的状况(含瑕疵)以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的描述为准;甲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以及交易标的物的合法性负责,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在签本合同订后由乙方起草,并以乙方名义在《深圳特区报》、其他报纸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告,甲方对不超出本合同内容的公告全部认可并受其约束。首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于30日,首次交易不成功需进行第二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于15日(仅限除挂牌底价下调而其他条件均无改变的情形),具体公告时间由乙方根据工作安排决定。
甲乙双方同意:
(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1次集中看房活动。其中,客户的召集由乙方负责;现场看房的组织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还应当协调各交易标的物的物业管理部门在看房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个别客户的看房需求,甲方同意提供必要的配合。
(二)竞买申请由竞买申请人向乙方提出,履约保证金由乙方代为甲方收取,并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三)乙方负责按规定审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挂牌电脑报价和现场竞价的组织工作。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委托合同,乙方均可向竞买人展示。交易标的物在挂牌以前已出租的,甲方应依法定程序告知承租人该交易标的物的公开交易情况。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由甲方负责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竞买手续的,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办理的,视为放弃3优先购买权。甲方未通知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挂牌交易公告发布后,除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已作出查封或其他限制交易标的物权利的司法裁定、行政决定外,甲方不得中止或终止各交易标的物的挂牌交易;甲方确有正当原因需要中止或终止挂牌交易的,应当在成交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因中止或终止交易给乙方和相关竞买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交易标的物成交并已签订《买卖合同》,但转移登记尚未被核准的,由甲方自行与竞得人协商解除或变更履行《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乙方按照甲方和竞得人已达成的协议,处理扣除甲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自查封或权利受到限制之日起30日内未达成协议的,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按照竞得人要求退款的书面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甲方应当在乙方退还竞得人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交易服务费。
(四)房地产权登记机关驳回登记申请的,按照甲方与竞得人的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处理成交价款(乙方代收的,乙方无须支付利息)。驳回登记是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参照本条前项规定处理。房地产权登记机关驳回登记申请的,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交纳交易服务费,甲方须在被驳回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按前款处理后,甲方还应当承担竞买人或竞得人可能循法律途径追究的其他责任。
(一)保证交易标的物的全部瑕疵已全部如实披露;
(二)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将交易标的物转让、抵押、出租;
(六)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就交易标的物的公开交易情况,通知标的物的物业管理公司(标的物的转让、移交还需要开发商配合的,还需要通知开发商),并取得其必要的配合。
(七)其他法定义务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违反前款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概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届时甲方仍须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服务费)。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交易;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发布《挂牌交易公告》;
(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方式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易活动;
(六)不得与竞买人或其他第三人恶意串通、压价组织交易;
(七)其他法定义务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未履行前款义务造成甲方或竞得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下述标准向甲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挂牌成交的,对每个交易标的物(多套房产整体交易的,视为一个交易标的物),成交额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部分,按2%计收服务费;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超出部分按1%计收服务费;未成交的,乙方不收取交易服务费,但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终止交易,甲方应支付乙方为交易标的物提供挂牌交易服务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前款所述挂牌成交,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条件经公开挂牌确定竞得人,并由乙方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情形。发布公告后,竞买人已报价却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终止交易的,或经公开交易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拒绝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仍视为挂牌成交,交易服务费的计算基准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或已确定的竞得价计,甲方同意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优先在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价款中扣除,不足扣除5的,由甲方自双方结算之日起3日内另行交纳。在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被核准并在甲方交纳其依法应负担的税费后,乙方将扣除了甲方应付交易服务费后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的余款(不计利息),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不足扣除交易服务费的,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
(一)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合同规定的交易终止情形出现的。
本合同终止后,不免除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继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因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二○○七年月日
签约地址:
(一)上列各交易标的物均取得商品房性质(红本)《房地产证》,按照国家和深圳有关法律、法规,均可以进入市场公开转让。
(二)各标的物现状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均以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证》记载内容披露的,但实际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以转移登记时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最后核准为准。
(三)交易成交价包含甲方应当交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甲方应承但的交易税费、水费、电费、煤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因甲方取得、使用和转让该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煤炭交易委托合同篇八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承运方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煤炭交易委托合同篇九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帐户的清算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纠纷处理方式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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