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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篇一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3名,具体岗位与要求详见《益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益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清晰,jpg或者jpeg格式,红色背景,文件小于30k,参考像素295*413)。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
http:///statichtml/
(2)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3)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益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下载和打印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招录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情绪稳定性、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3.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招聘单位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或者出现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1.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无误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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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崇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篇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共计划公开招聘376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28名,秦州区84名,麦积区97名,秦安县19名,甘谷县10名,武山县48名,清水县80名,张家川县10名。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为2020、2021、202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列表》备注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3.未纳入我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管理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专科及本科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8月10日至200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10日至200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岗位列表》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岗位所需标准为准。
6.《岗位列表》中户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以学历认证书认定的学历和专业为准。
8.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同时应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受疫情影响的地区,考生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此类考生持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教师岗位,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招聘的此类考生可以先按报考岗位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岗位列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我市参加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公示公告”栏“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天水)”,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网上资格审核。由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各岗位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区人社局提交申请,县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
市人社局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岗位作答相应部分。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
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医疗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4.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
5.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6.笔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考生进考点手机显示健康码后,手机要统一存放在考场内指定地方。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净化笔试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8.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密切关注天水市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10月下旬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无面试程序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3比例或招聘计划数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健康出行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县区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160分以下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健康出行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个别艺术类岗位面试成绩比例详见《岗位列表》。
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工作环节。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个别艺术类岗位面试成绩比例详见《岗位列表》。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名时,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3.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七)体检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因应聘人员分娩等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可推迟体检时间。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
对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对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责任自负。上述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各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县区官方网站或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办理招聘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项目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三年内(含试用期一年时间)不得调动。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11〕13号),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按资格审核通过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出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农村中学任教,其他学历的在农村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2011年后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或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体育局配合。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步骤和考试时间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人。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健康出行码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得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岗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程序与其他岗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上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和户籍确定就业县区。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考试机构、纪委监委派驻组等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0938--8393563
1.招聘岗位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其他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
2.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如遇突发情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0938—8215762
市教育局人事科:0938—8213896
市体育局人事科:0938—8239126
秦州区人社局: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0938—2650181
秦安县人社局:0938—4902136
甘谷县人社局: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0938—3429815
清水县人社局:0938—4957324
张家川县人社局:0938—8879314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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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崇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篇三
全市事业单位共43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1个岗位计划招聘39名,金川区所属事业单位3个岗位计划招聘3名,永昌县所属事业单位9个岗位计划招聘10名。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允许往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报考,个别岗位学历放宽至中专和大学专科。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回国人员。
2.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部分招聘岗位既面向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面向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3.在职人员。个别招聘岗位允许在职人员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在《岗位列表》中予以明确。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允许在职人员报考的岗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6)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特别提示】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岗位列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金昌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金昌市人社局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金昌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申请更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到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提交申请,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9月17日(星期六)上午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报考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底前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
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对于无竞争性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取其他开考岗位中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方式等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3.应聘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要求岗位的,须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材料原件。
5.应聘有户籍要求岗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资格复审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对插花型贫困县永昌县的基层单位和医疗卫生等专业性强的急需紧缺特殊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
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1∶3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后总成绩不低于其他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总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参加体检。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及潜能。结构化面试时长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面试应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金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条件资质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面试缺考的,不得递补)。
报考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在金昌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以下简称市招聘领导小组)下,市招聘办对考察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市招聘办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公示期间,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等其他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及相关程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缺考的,不得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关于加强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金昌疫情防控提示。考试当日,报考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场所码”,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自己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的,所缴费用均不予退还。
3.限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在用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离。
4.本公告由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附件: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定).xls
金昌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崇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篇四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崇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四)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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