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吊车租借合同实用篇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企业管理,个人自主经营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车辆经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 牌 座 型客车一辆,牌照号川m ,自编号 ,租赁给乙方经营,经营线路: 至 (以下简称租赁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经营期间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经营使用权。本合同终止后,线路经营权由甲方收回,租赁车辆归乙方所有。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立即将租赁车辆户籍转出公司或报废。车籍过户或报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三条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及督促执行责任,同时有对乙方所聘驾驶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试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单车核算,乙方对单车经营的盈亏、债务和安全事故承担责任,该车经营中的一切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元(大写: ),上述租赁费不含税费、保险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 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支付办法:乙方须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缴纳次月租赁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滞纳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处理。超过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滞纳金200元外,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以变卖、拍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抵扣乙方应交费用和滞纳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该经营线路停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损失。
第七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客运管理规定,并按甲方指定的路线依法运行。严禁中途调头、串线经营,违者按脱班处理;严禁在车站抢班、压点、争揽旅客,乱停乱放,扰乱运输市场;严禁“三超”“三违”,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服从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坑客、宰客,甩客,违者甲方有权停运该班线租赁车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造成对开站点取消该班次的,乙方须承担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务质量投诉曝光的,造成罢运、群体闹事,干扰政府及主管部门正常工作,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如:罢运、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外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停运、注销经营权,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由此涉及到甲方经营权被注销,以及影响企业形象、声誉的经济损失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公安、物价、稽查和公司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乙方在经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一次性交纳四项(安全保证金、驾驶员安全保证金、经营保证金、驾驶员学习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合计: 元(大写: ),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已结清与甲方的债务、处理完安全事故、将该车报废或将车籍转出公司后,(在经营期内无重大遗留问题)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 乙方自聘驾、售人员,凡受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无吸毒史证明,具备所开行班线资质条件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规考试合格后,由乙方与聘用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备案。驾驶员、售票人员应经学习培训后方可上车服务。
同过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租赁经营车辆必须保险。甲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车辆交强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业务(其它险种自愿投保并写出书面申请),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办法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逾期不交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生索赔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部分和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事故的任何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自行处理一切善后事宜,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不垫支任何医药费、赔偿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应交纳的各种费用不能因事故而减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赁经营行为,致甲方因国家规定、政府机关的要求或有权机关的裁决应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他权利人先行代为承担赔偿或支付责任,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导致甲方承担其它经济责任(如被处罚)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承担责任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全额支付甲方已代为承担责任的金额,否则乙方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伤、残、亡或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申请终止本合同,但账目应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结清,甲方所收取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
第十六条 在租赁经营期内,国家各职能部门收取的税费、结算票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租赁车辆进客运站管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每月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参营各站的票款解缴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
第十七条 租赁车辆的营运证、行驶证、线路经营权(路牌)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营运证和线路牌,逾期未退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直到退还为止。乙方在使用期内因违规造成营运证、线路牌被扣或注销的,乙方应按该线路车辆的市场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八条 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二级维护和各类检查保养,以确保该车技术性能良好,其所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按时保养和安全例检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凡国家对租赁车辆实施的各种审验、检测、换发证照、学习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自行承担费用,逾期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 在租赁经营期内车身的广告经营权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在租赁车辆上发布广告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买卖和转让租赁车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并按违约处理。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解除合同违约金10000 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 )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先结清所欠甲方的债务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现时终止:
(一)租赁期满。
(二)租赁期限到期前,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在简阳、资阳范围内的媒体公告通知的方式。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采用媒体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体刊登出公告时解除。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条(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申请终止的。
(五)租赁期内,租赁车辆技术检测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赁期内,因客运班线的行政许可到期,相关部门不再重新审批的。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 该租赁车原值为 元人民币,经营期已达 . 年,按车辆经营期限计算,该车现值为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视为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乙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加黑条款为特别提示条款,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需变更本合同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四川省简阳市,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吊车租借合同实用篇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出租服务,作为 小学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租车辆费用给乙方(每学期结束结算一次费用)。
2、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正常化和合理性。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30元/次。
2、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0元 (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3、乙方独立承担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等费用。
4、文明、安全行驶,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在运行期间态度和蔼,礼貌待客。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和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二、租金、结算周期、结算方式: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 元/天。
2、结算周期按实际接送天数计算,甲方在每学期结束时必须付清本学期用车费用。
3、租赁期限:从20xx 年 9 月2 日至20xx 年7月1日止。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5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1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四、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吊车租借合同实用篇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租赁车辆类型、期限、租金标准及交纳方式
1.出租方将 牌汽车 辆,车辆号牌 ,从 年 月 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租赁期共 年 月 日 小时。
2.车辆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 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3.车辆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_____元。
4.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xx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第二条 出租方权利和责任
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2. 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3. 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并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并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
4. 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协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处罚单的情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
6.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方不积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处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
第三条 承租方权利和责任
1. 有权选择欲租车辆和决定性签订本合同。
2. 于合同规定的租赁时内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
3. 对承租车辆前已存在的车辆操作和责任不承担维修和赔偿义务。
4. 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违章处置金等费用。
5. 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在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 承租方若遗失所租车辆的证照,应承担补办费用人民币1000元。
8.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意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 租赁车辆维修、保险及损伤赔偿条款
1.如无其他约定,出租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车辆按期检审。
2.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车辆,在每天 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情况,行驶中注意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出现异常,故障应检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维修,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维修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部分与车辆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则所有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以上情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承担车辆停驶费。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买价(含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
第五条 担保人条款
1.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资料、担保凭证,经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
2. 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任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2.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吊车租借合同实用篇四
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车辆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渣土运输车辆型号及租赁数量:封闭式渣土运输车辆。
二、租赁方式:甲乙双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赁。
三、租赁单价:每台元/月四、结算方式:租用期为两个月,超出的时间不满一个月,按月租单价除以30天为单价计算。
五、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如超出时间,双方再具体商议。
六、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90%的车辆租赁费,租赁期满后十天内结清尾款。
七、租赁时间:经甲方通知进出场时间为准。
八、其他事项:1、渣土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及声音操作损失由乙方负责;3、甲乙双方约定每台运输车辆每月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500元的罚款;5、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型号及数量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场,如违反甲方将对乙方每台车辆500元罚款,并承担甲方在此期间的工期损失;6、租赁期内,甲方对所租车辆有使用权,甲方有权力将所租车辆从一个施工工地调往另一个施工工地;7、乙方车辆应尽量在施工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甲方施工工期要求。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终止。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吊车租借合同实用篇五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道路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不得违章驾驶,否则在租赁期间造成的交通事故(含单方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任何违章罚款由乙方负责,在租赁期间,乙方只能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生意,不得挪为它用,不得从事非法行为,不得转租,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对该车改作他物抵押行为,否则应当向甲方赔偿。
4、租赁期间,租金为元/月,在每月的日前必须把下月的租金一次性交齐,不得拖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租车协议,收回承租车辆并有权每日收取元的违约金。
5、承租期间,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协议到期不得有损坏部位,要求车况良好,若发生严重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赔偿折旧损失,赔偿金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由定损机构定损后按定损额赔偿。
6、乙方须给甲方元押金作为风险金,本协议到期甲乙双方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甲方无息退化给乙方的押金________元。
7、租车时间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车辆产生的纠纷交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选择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
乙方(签字):___
附件: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____年__月__日
吊车租借合同实用篇六
出租方(甲方): ,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勒市人,身份证号:,住址:____市 401室,挂靠于 运输有限公司的 3 0挂号重型豪沃二托三平板办过货车(以下简称该车辆)实际车主,联系电话; 、186x0766。
承租方(乙方):程 ,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址; 2小区9号楼4单元401室,所持有驾照类别:a2,初字领取驾照时间:________年,驾照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联系电话: 。
二、甲方保证具有大货车处分权,该大货车证照齐全,所有手续符合营运条件,营运必备附属装备、工具基本齐全、性能良好,交付乙方前,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义务纠纷;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的驾照资格、货运运输资质,且具有大货车驾驶、营运经验,具备该车辆熟练操作以及基本故障判断能力,且有其他大货车营运所需条件、能力。
三、甲方将大货车交付乙方时,双方均应当仔细核对该车全部证照、手续、票据、合同,以及该车实际车况(车辆保养情况、车辆外表含轮胎),甲方保证大货车性能正常,交付乙方时不存在隐瞒以及虚构情况,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向乙方支付相应维修、维护费用作为补偿。
四、乙方保证待本协议终止时,所交还车辆除正常机械磨损以及非人为损失外,该车轮胎、发动机性能(不烧机油)与接受车辆时对等,乙方接受时的营运必备附属装备、工具基本齐全一并交还甲方,否则视情况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维修、维护费用作为补偿。
五、乙方自行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修、维护、保养,爱惜车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壹万元)定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按月每月向甲方支付元(贰仟元)分五个月支付完毕,该车租金每月为7000元(柒千元),第________年租金从乙方接受车辆之日起,____日后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以后剩余租金每月于前述日期一次性支付完毕;________年____月租金甲方于前述时间支付,________年____月及其之后租金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按月向乙方如期一次性支付,逾期每日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七、该车交强险、商业险由甲方按期提前负责办理;该车审验、二级维护、挂靠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协助;该车修理、维护、保养费、燃料由乙方负责,乙方接受前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章处理)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受后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章处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扩大的责任双方依此承担。
八、在乙方营运期间,乙方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经营,若该车出现交通事故,乙方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正确处置现场,在相应保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其余全部赔偿由乙方自愿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务必讲诚信,在办理年审、维修(护)、投、报保险等情况下,互相理解、配合,以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诸如自行维修成本小于保险报案成本时,乙方应当自觉选择前者予以处置。
辆配套的6条新轮胎。
十
一、本协议租赁期限定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乙方如果继续使(租)用或停用应在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协商,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按合同规定甲方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该车辆验视、维修、维护,退还定金、收回车辆。
十
二、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效力相同。 十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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