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领域,合同起着规范经济活动、保护各方权益的重要作用。在起草合同时,应当细致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后果。小编整理的这些合同样本包括各种类型的合同,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证券合同篇一
三、建议投资者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本合同免责条款含义后再谨慎考虑,决定是否投资证券市场并与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签定本合同。
免责条款。
一、您无条件同意以下免责条款,同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投资者申请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三、投资者因证券帐户丢失、密码泄密、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所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八、投资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合同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帐户卡。
第三条买卖委托。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帐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合同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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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保证金提取。
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保证金帐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第七条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第八条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合同、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帐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甲方确认本合同文本,并接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合同之约束;对本合同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合同。
3.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帐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乙方特别声明。
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合同终止。
4.本合同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邮编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上海。
乙方: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盖章)。
经办人:
证券合同篇二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因此,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关。下面应届毕业生网小编分享2016证券《证券交易》考点,希望同学们好好备考!
客户招揽 | (1)目标市场与营销渠道选择是招揽客户的前提和基础 (2)客户关系建立是客户招揽的保证。 (3)客户促成是证券经济业务营销的关键环节 |
证券类金融产品及服务销售 | |
客户服务 | 在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中,客户服务主要包括交易通道服务、有形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等附加服务。而交易通道服务是证券经纪业务服务的核心。 |
客户招揽是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的第一个环节。
证券公司的客户招揽包括确定目标市场、选择营销渠道、建立客户关系和客户促成等环节。
直接依据 | 地理因素 | 按照客户所处的'地理位置,地理条件来确定细分市场 |
人口因素 | (1)主要的人口因素变量包括年龄、性别、家庭规模、家庭收入、职业、教育程度、国籍、家庭生命周期、宗教、民族、社会阶层等。 | |
间接依据 | 心理因素 | 变量通常包括生活格调、个性、投资动机、价值偏好等。 |
行为因素 |
要使市场细分成为有效和可行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可度量性;有价值;可接近性;差异性;可行性。
证券合同篇三
甲方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证券法》、《典当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同时阅读了相关业务流程,典当股票质押风险揭示等。双方签署的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上海)。
_________________(深圳)。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固定)。
_________________(移动)。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为:_____________公司营业部。
2、典当授信期限为180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重新签约。
3、甲方授信给乙方的总当金额度为:_________万元,授信级别为分(25—100)。以_________________系统自动审批为准。
4、典当日综合服务费率:_________%、
5、本合同对应的当票号码为:_________。
6、警戒线设定为:a账户与b账户总市值低于当期当金占用总额的_______%。
7、平仓线设定为:a账户与b账户总市值低于当期当金占用总额的______%。
注:警戒线或平仓线值=(a账户市值+b账户市值)/b账户当金占用总额。
证券合同篇四
按交易对象品种划分四种: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证券交易的对象就是证券买卖的标的物。
(一)股票交易。
股票交易是以股票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股票交易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进行,也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前者通常称为上市交易,后者的常见形式是柜台交易。
(二)债券交易。
债券交易是以债券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按发行主体来划分,债券主要有三大类: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
(三)基金交易。
基金交易是以基金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基金分类: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1.封闭式基金。
在成立后,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申请其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果获得批准,则投资者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基金份额。
2.开放式基金。
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和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的柜台,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上市开放式基金除了申购和赎回,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是通过对某一时点上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即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在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手续费而确定的。
(四)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包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和可转换债券交易。
1.权证交易。
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权证具有期权的性质。
权证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有不同的分类,分为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美式权证、欧式权证、百慕大式权证等。
2.金融期货交易。
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以金融期货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以及股权类期货三种。
3.金融期权交易。
金融期权交易是指以金融期权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金融期权的基本类型是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按基础资产性质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以及互换期权等。
4.可转换债券交易。
可转换债券交易是指以可转换债券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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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合同篇五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_________因_________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购买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当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诉书请求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证券交易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损失的认定涉及到_________虚假陈述的揭露时间和更正时间,目前,对该日期的认定法律界存在争议。具体依据虚假陈述揭露日还是虚假陈述更正日计算损失有待于法院最终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4、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坚持“着重调解、鼓励和解”的原则。在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为了让投资者早日得到赔偿,可能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5、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一种新型的诉讼案件,并且涉及人数众多,诉讼、执行中可能需要较多的沟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6、其他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证券合同篇六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2、金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合同篇七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下称“本基金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1.元:指人民币元;。
13.基金发起人:指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_________银行;。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7.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认购: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0.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5.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6.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37.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3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
40.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6.标的指数:指本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对象指数,本基金以_________指数为标的指数,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变更标的指数。
4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基金;。
2.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2.公告招募说明书;。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承担发行费用;。
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4.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5.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11.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3.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6.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7.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2.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基金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1.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
13.保存有关基金托管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6.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5.在不同的基金直销或代销机构之间转托管;。
6.获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8.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决定终止基金;。
5.与其它基金合并;。
6.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8.更换标的指数,但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情形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召集方式。
1.在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未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可由持有本基金10%(不含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召集;若就同一事项出现若干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则由提出该等提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推选出代表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2.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四)会议的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通讯方式开会:通讯方式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3.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现场开会或通讯方式开会的条件,则对同一议题可履行再次开会的程序,再次开会日期的提前通知期限为10天,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利登记日不应发生变化。
4.属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的基金份额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5.属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合同、决定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提交召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现场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5天的间隔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不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需由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0%(不含2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款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2)通讯方式开会: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公告会议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天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出。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进行要求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自履行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除非本《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4)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人辞任,但新的管理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4)银行监管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基金托管人辞任的,但新的托管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原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还需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中国证监会不指定且没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公告时,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交接:原基金管理人应作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报告,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事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更换后的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或商号样。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原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中国证监会不指定,且没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公告时,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交接:原基金托管人应作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报告,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资产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_________。
(三)基金投资者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五)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一)设立募集期限。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追加认购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四)认购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_________%。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资产。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2)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六)基金认购的规定。
关于本基金认购的具体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发行公告中规定。
(七)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在全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八)认购的程序和方法。
1.认购程序。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发行公告。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3.认购确认。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成立。
投资者缴纳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净认购金额超过_________亿元并且认购户数达到或超过_________人。
2.基金管理人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三)基金募集失败。
1.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设立募集失败。
2.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天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四)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存续期间内,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达不到_________人,或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达不到_________人,或连续_________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宣布本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及公开说明书中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
3.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受理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_________%,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_________%。
2.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详细的申购费率可参见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详细的赎回费率可参见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的75%用于注册登记费及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调整实施前3个工作日内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应当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
4.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2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七、基金的销售。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的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销售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取得注册登记费;。
2.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4.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二)投资理念。
以指数化投资分享中国经济的发展成就,以适度增强实现对标的指数的适度超越。
本基金认为,中国经济增长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向上发展态势,为指数投资获取长期稳定收益奠定了良好的宏观经济基础。本基金力求通过充分的分散化投资实现非系统风险的有效降低和流动性的提高,并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通过适度增强的投资方法,力求取得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率,为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带来的长期收益提供良好的机会。
(三)标的指数。
本基金以道琼斯中国88指数为标的指数。
道中88指数是第一个由全球指数编制机构道琼斯公司为中国大陆股票市场编制的指数,由道琼斯中国指数中按照自由流通市值和交易流动性综合排名的前88名家上市公司构成。为了准确代表投资者可实际交易的股票数量,道中88指数为挑选成份股而计算自由流通股本时,排除了持股超过整个市值5%的个人、其它公司以及政府持有的股份。道中88指数每季度进行一次成份股的调整,同时道中88指数成份股缓冲区的建立将适当保证道中88指数具有较低的指数换股率。道中88指数以人民币元计算,基期均为1993年12月31日,基数定为100。
(四)业绩基准。
本文中,业绩基准与标的指数的定义相同。
(五)投资对象及投资范围。
证券合同篇八
主耶酥曾经曰过,“你们要走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我不信教,但是,我喜欢从包括宗教在内的一切人类文明成果中吸收营养,只要她足够有价值。
巴菲特的老师格雷厄姆先生写于1934的这本书,被誉为投资者的圣经,可谓是名至实归。时至今日,这本书的价值依然不减当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经济社会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于证券市场而言,日光之下,并无新事。那些基本的投资原则,依然闪耀着动人的光芒。
毫无疑问,这本书为我们指明了投资的窄门。可惜,无论理论多么深刻、实践多么成功,走这条路的人还是太少了。
2,门前冷落鞍马稀。
写这篇评论的时候,豆瓣上的统计是264人在读,308人读过,1365人想读,同时有85个豆列收录了这本书。而现有的11条评论中,几乎都可以归入讨论而非评论。记得“藤原朝臣明宪”君曾经就这本书写过一个非常不错的评论,不知道为什么找不到了。
要是一本普普通通的书籍,那么,这样的阅读量无疑是正常的。但是,对于《证券分析》这样的经典而言,这样的阅读量和评论量显然是严重偏低的。
这一点,恰好证明了窄门之难走,偷懒者人众。
3,投资与投机之分野。
投资与投机之间的分野,理解起来容易,但简单明了准确传神地说出来并不容易。所以我只好大体上列举二者之间的差异,算是抛砖引玉吧。
股票在投资者眼里意味着是企业,而在投机者眼里则是一个代码。
投资的出发点是企业持续的内生性增长,长期来看,这种增长或者将持续不断地带来分红,或者会持续推高股价。投机的出发点是股票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价格将上涨,从而带来明显的获利机会。
投资有严格的标准,包括成长性、抵抗周期能力、相对于收益而言的价格水平、资本结构、行业前景等等,都需要一一加以仔细考察甄别。投机更注重消息、趋势,更偏向技术层面。
如果将股票看做一条鱼的话,投资者只吃某些类型的鱼,一旦吃定,轻易不会改变口味。投机者不在乎吃的是什么鱼,也不在乎吃哪一段,只要能吃到就可以。
从纪律性来看,二者都有严格的纪律,投资者更注重基本面,更注重严进,从源头上降低风险;而投机者更注重波动,通过止盈与止损技术控制风险。
投资者承认自己无法掌握短期内的价格运行规律,投机者认为自己可以掌握短期内的价格运行规律。
事实上,对于熟练掌握两种操作方式者而言,很难说哪种更值得采用。所有的操作都是因人而异常。
4,为什么要走窄门。
我的`答案是,因为我无法成功预测短期内的价格走势,所以,我无法走投机这条路。而投资虽然要做严格的功课,但如果能够找到真正的好马,如果能以合理的价格买入,长期而言收益还是不错的。
5,可不可以不理财。
理论上而言,你完全可以认为自己没有参与理财,无论是投资还是投机。
但实际上即便你没有主动参与理财,你也在被动地理财。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存在银行里、捏在手上、买房产,都是理财方式之一。
由于复利的强大作用,时间一长,相同的初始财富,在各种不同的主动被动理财方式下,会有相当悬殊的结果。这一点,我们只要稍微计算一下就可以自己得出结论。
6,风险与收益。
大家都认为,高风险是高收益的孪生兄弟。其实也不尽然。
风险高,资金必然会要求高的收益可能,但高风险不一定必然带来高收益。
对于一个纯粹的投资者而言,主要的风险有几个:贪图低价,买了不能持续创造价值的烂企业;被高收益吸引,以过高的价格买入好企业的股票;没有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定量分析,被虚假报表所欺骗;对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不了解,对企业可资利用的资源和管理水平缺乏考察。
如果能够认认真真地对以上因素进行较为深入的考察,那么,完全有可能出现低风险与高收益的完美匹配。
7,伟大的熊市。
细心的市场参与者总结出一条规律:牛短熊长。
对于真正的投资者而言,完全可以将这一规律理解为上帝对人类的赏赐。较长的熊市,为普通投资者以较为合理的价格买入优质资产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8,长期有多长。
恋爱中的人喜欢问对方一个问题,永远有多远?
投资者也会不断问自己类似的问题:长期有多长?
关于这一点,可以说是仁者见人、智者见智,没有标准答案。但是,将长期绝对化并不见得合理,特别是当你持有股票的价格远远超过未来几十年可能创造的价值总和时,继续持有股票无疑是不明智的。
相比之下,我更倾向于中长期这个概念,也就是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短则5~7年,长则8~。
9,钝感力。
诚然,理解投资的原则、方法十分重要,掌握定量分析方法和定性判断能力居于核心地位。然而,如果在实际操作中缺乏足够的耐心,投资就无从谈起。
要之,投资者如果不能直面正常的市场起伏,那么,价值投资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建议投资者有意识地培养点儿钝感力。最终的目的是:避免对消息反应过度,尽可能忽略短期的价格波动。
10,题外话。
好吧,我承认,相对于所吸纳的,我最近写得实在是太多了,难免有点儿像祥林嫂。
下周赴革命圣地井岗山参加体验式被教学,正好可以被迫离开网络几天,给自己一个反思的机会,也可以还大家一点儿小小的清静。
如果不出意外,我将带一本《孙子兵法》前往,这本书足够有趣,尽管有点儿沉。
证券合同篇九
上海永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客户名}(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必须提前三十分钟以上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利润要求造成乙方损失应退还所有会员费用,同时赔偿乙方损失(赔偿事宜如下:100万以下(含100万资金量)做全额赔偿,100万元以上资金赔偿90%)。
七、本协议到期后,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合同篇十
性别:
婚姻状况:民族:
户籍:年龄:
现所在地:身高: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求职意向。
工作年限:9。
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面议。
工作经历。
xx年3月—至今xx有限公司,担任证券分析师。工作内容:
1、负责通过股市报告会、面谈等形式,营销理财服务;。
2、负责分析目标板块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列出投资原因,并给出风险提示;。
3、负责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分析及解读;。
4、负责协助基金经理,对持仓比重、结构、品种做出建议;。
5、负责协助其他分析师进行投资组合的配置。
xx年3月—xx年7月xx有限公司,担任证券分析师。工作内容:
1、负责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咨询;。
2、负责组建及管理投资顾问团队,维护投资渠道;。
3、负责维护客户关系,推广并销售公司的金融理财产品;。
4、负责通过数据、技术面的分析来进行股票买卖的实盘操作;。
5、负责定期召开投资报告会,培训客户经理的投资分析知识。
xx年3月—xx年7月xx有限公司,担任证券分析师。工作内容:
2、负责跟踪xx行业动态,并对行业内变化个股做出分析评价;。
3、负责维护客户,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负责xx基金的交易,并指导交易员完成交易指令;。
5、负责培训下属员工以及分配部门任务。
教育情况。
毕业院校:湖南工程学院。
最高学历:本科。
所学专业:金融学。
语言能力。
英语:优秀粤语:较差国语:优秀。
自我评价。
在证券公司任职x年,对于股票投资具有深入的研究,善于数据挖掘和财务分析,对于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发展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具有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曾在知名财经杂志发表文章数篇,得到读者的.欢迎。能够承受巨大的工作强度,抗压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高,团队合作意识佳,希望在证券行业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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