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费出书合同篇一
自费出书的代理流程类似于自费出书的流程,在选择自费出书或者自费出书代理出书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书籍的类型去选择。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没有最好的自费出书方式,也没有最好的自费出书机构,只有更好的出书网站,所以,想要顺利的出版书籍,就要了解各种出书形式具体是什么样的,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出选择。
自费出书的代理也有很多家,其实,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出书代理机构,自费出书者都要提前了解这家自费出书代理机构,上网搜索或者实地走访都可以,千万不可以贸然的把钱和书稿莽撞的给他们,这样如果到时候遇到什么情况,连转寰的余地都没有了,还希望大家慎重再慎重。
自费出书的代理流程一般有三步,这里小编会为大家做出详细的解释:
第二步公司根据合同做出样书并寄给作者,作者收书年查阅书号后,向支付宝付去出书全数款额。
第三步公司将印好的书寄给作者,作者验收后通知支付宝将全部出版书款打给代理公司。此一代理出版事项全部结束。
籍,就要找到一家合适的、好的出书网站,个人建议大家找中国出书网http://,这个网站专业负责自费出书,有很多自费出书的经验,销售发行能力也不错,所以,不管大家选择什么样的机构代理出书,都要实地走访观察之后再做决定是再好不过的了。
自费出书合同篇二
自费出书的合同条款有哪些?自费出书合同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适用于已创作出来的书稿,该书稿经过编辑加工就可以出版,这种合同是一般的图书出版合同。另一种适用于尚未创作的书稿,根据出版社的约请,作者和出版社订立合同,然后根据合同创作出一部作品,这种合同是包含约稿条款的图书出版合同。在我国,一些出版社习惯将后一种图书出版合同分解为两个独立的合同,即约稿合同和出版合同,这种作法并不明智。因为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是通过订立出版合同取得的,如果作者在订立约稿合同后与另一家出版社订立出版合同,作者尽管要负违约赔偿责任,但专有出版权有可能由第二家出版社取得。
自费出书的合同条款有哪些?下面有编辑为您具体地阐述一下图书出版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作者要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书稿;书稿要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去创作,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二、作者要担保交付的书稿是自己独立创作的,并且不存在侵权或违约的情况。作者如果违反这种担保义务,就可能要对出版社承担损害赔偿义务。出版合同没有这种担保条款,在发生侵权的情况下,出版社往往会被认为有过错,从而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三、出版社负责出版作者交来的书稿;有关出版的一切费用由出版社承担;出版社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日期和方式向作者支付报酬。
四、出版社通过合同取得专有出版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出版。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解释,专有出版权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地区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的方式出版图书的独占权利”。
五、对专有出版权的地域、期间应有明确约定。例如是在中国大陆范围内,还是包括台、港、澳地区,还是全球范围,等等。如果没有专门约定,应认为只是中国大陆范围的出版权。
六、合同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作者还保留表演、录音、摄制电影、播放、展览、改编、翻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作品的权利。由于行使这些权利超出了推销或直接利用有关图书的范围,所以出版合同中不宜包括这些权利。如果出版社希望代理出版权以外的一些权利,比如翻译权,应与作者在出版合同中明确约定。
七、出版合同中还应考虑到,如果图书发行后发生脱销现象,应如何处理。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按照这条规定,作者在发现作品脱销后,有权向出版社提出重印或再版的要求。关于脱销,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专门的解释,即著作权人寄给图书出版者的两份订单在六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就视为脱销。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出版社仍未重印或再版,或者明确拒绝重印或再版,作者就有权终止合同。也就是说,作者不能一发现脱销就单方终止合同,而是要给对方一个重印、再版的机会。
八、作品出版后,作者一般都有权得到一些样书。作者可得样书以及能买优惠价图书的数量,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个别成本较高的画册,大型工具书等图书,样书的数量可以规定得少一些或者不给作者样书,但不能由出版社单方面决定,而应由双方约定。
九、如果出版社与作者约定图书再版的,出版社在再版图书之前,应征询作者有无修改意见。如果作者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工作,出版社应按照修改后的版本出版。这条规定对于科技作品尤为重要。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非常迅速。作者总是希望能够出版反映最新发展水平的作品。如果在短时间内再版、重印,比如仅隔两个月的时间,出版社也可以不向作者征询意见就再版、重印,但这也应当在合同中写明。
是他们不熟悉出版过程中对稿件的一些具体要求。而编辑长期从事这项工作,能够把题材好但是不完全符合出版要求的稿件加工成符合要求的稿件。然而,修改作品不免涉及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有时编辑觉得需要修改的地方,也许正是作者刻意写成的。如果编辑不经作者许可就自己改动,就可能歪曲作品的原意。著作权法既考虑到修改权是作者的权利(第十条),也考虑到出版实践的需要,因而在第三十三条规定,出版社如果要修改稿件,须经作者许可,并且在合同中写明。
十一、在出版合同的约稿部分一般还规定出版社在收到书稿后应立即通知作者,并且在一定期间内审读完书稿,作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如果需要修改,应及时退还作者修改。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仍然没有通知作者,作者可能认为出版社已决定采用,或认为出版社不准备采用,而将稿件给其他出版社,由此产生全同纠纷。在实践中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出版社在收到作者的书稿后不及时审阅,迟迟不作决定,拖了三、五年,甚至近十年,最后不出版了,只付给作者少量约稿费。这样做是对作者付出的劳动极不尊重的表现,往往由于图书市场的行情变化,使作者的作品最终丧失了发表的机会。如果出版社不打算出版,应该及早通知作者,作者可以选择别的出版社出版。
十二、如果出版社主动约请作者创作的书稿经作者一再修改,仍然达不到出版水平,出版社也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支付适量的约稿费。
十三、由于出版社(包括其上级机关)一方面的原因致使书稿不能出版,在作者无法请求强制履行的情况下,出版社除应向作者支付全部应付报酬外,还应赔偿作者因未出书而受到的损害。
十四、出版社在出版作品之后应将原稿退还给作者。从法律上讲,作品的原件,特别是美术作品原件,属于作者的个人财产。有的出版社由于保管不善,将作品原件损坏或者遗失。如果合同中没有免责条款,出版社应适当赔偿作者。赔偿的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司法机关裁判。有的出版社需要将原稿保留一段时间存档待查,而有的作者自愿放弃原稿的所有权,这些例外情况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自费出书合同篇三
;自费出书可以赚钱吗?
自费出书,自己承担出版图书的所有费用,这些投入能够通过卖书收回来吗?甚至可以通过卖书赚到钱吗?我们先不要急于解答这个问题,先看看下面这个例子。
二十岁的小伙王通,写了本书名叫《搜索引擎排名秘笈》,他拒绝了许多不要任何费用的出版渠道,而是选择自费出版,将书出版成电子书,把书价定为1200元,没有给书商发行,而是通过简单制作的网站进行自销。从去年4月初到现在,已销售500多本,共60多万利润,纯利达40多万,相当于作者拿到了20万册图书的版税(定价30元,版税10%)。作为新人新作,能够达到这么好的效益,这在近几年来的出版界也是不多见的。
王通是位“网络小子”。他在从事网络运营过程中,尝试了各种各样的网站推广办法,他慢慢发现:一个公司创办一个网站的最大的目的,就是希望更多的优质客户找到自已。而让客户找到自已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通过google等搜索引擎网站的“搜索”。所以,如果让潜在的客户在搜索时首先搜到自已,就需要自已的网站能够在被客户搜索关键词时,出现在搜索结果前面。这项通过帮助客户获得“搜索引擎优先排名”的网络营销方式,被称为seo,能够让你的潜在客户主动找上门与你谈生意。去年以来,很多人找王通给他们办培训班,这促使王通开始写一本seo的书。因为书写好了,不用他去讲课,只
需安排一位客服即可,就可以不断地让更多的人学习,而且可以轻松地利用卖书赚一些小钱。他开始写这本书前,发了些朋友看,都说看不懂。于是,他分析自已以前在论坛上受欢迎文章的风格,最后发现,以前写过的文章,最受欢迎的是些通俗易懂的语言,尽管有很多口语和错别字。于是他花了三天,进一步简化书的内容,并且采用聊天的一样通俗易懂的语言,调整了书的排版风格。他试着追求一种效果,即让读者一看到就会利用seo赚钱很容易,使用也方便。
这本书之所以能够达到这高利润,我认为:一是作者突破了传统的销售模式。这位小伙子在销售他的作品时,增加了一些策略,即每位买书的,都赠送一个价值500元的vip论坛帐号。目前,网上到处有卖王通的盗版书,为解决这个问题,王通采用的应对措施是“借盗版之势,做好附加产品的营销”。二是突破了传统的定价模式。不按印张和成本定,而是根据对购买者产生的利益来定价。王通说,我不是卖书的本身,我是卖产品的好处。这种办法也是值得图书行业学习的。
重庆上师文化传媒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这个例子里发生的事情,在大多数自费出书的作者身上不会发生。不要以为我们是从事自费出书行业的,就会以可以通过卖书赚钱来忽悠作者自费出书,我们只会实事求是的讲话,给你分析自费出书的利弊。很多自费出书机构甚至出版社,以图书发行可以赚钱为诱饵,引诱不懂的作者自费出书。图书出版以后,也确实可以发行上市。但发行上市并不等于这本书就有
人买。很多作者天真的认为中国人那么多,一本书随随便便就能卖个几千上万本,事实上,图书没有想象得那么好卖,在当前的图书市场环境下,销量能有1万册的书就已经算很不错。
这里就有了一个问题,如果你自费出版的图书随随便便就能卖个几千册甚至上万册,那你这本书就不需要自费出版了。图书公司或出版社会给你免费出版,然后他们通过发行图书来赚取利润。所以,自费出书的作者,不要想着通过这本书的发行能赚钱。真的这么以为,到了图书结算周期,出版社把没卖掉的几千册书退还给你,你家里都没有地方放!
为什么王通自费出书能赚钱而我不能?仔细分析一下就能明白:
1.王通的书并不是没有出版社给他出版,而是他自己拒绝了多
家出版社的免费出版。一本图书得到了多家出版社的认可,
说明这本书有一定的市场。
2.很多人找王通办培训班,说明他的这项技术需求很大。
3.王通卖的不是书,而是一项技术,并且是别人都没有而又有
人需要的技术,所以他的书可以定价很高。
4.再加上他主动迎合读者,将复杂的技术用简单的语言讲出来;
营销上也很有头脑。
实际上,决定王通能够通过自费出书赚钱的根本原因在于需求。所以,自费出书的作者再想用自费出书赚钱之前先想一想,我的书有没有需求?需求大不大?有没有同类的书比我写得好?我的书能给
读者带来什么?这些问题搞清楚了,问题就解决了。
如果你的图书有市场,能赚钱,像王通那样,会有出版社为你免费出版。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也可以选择像王通那样自费出版,只通过出版社或发行公司发行图书。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赚到钱的,而且比出版社为你免费出版要赚得多得多。因为自己投资出版自己的图书,大部分利润都是归自己的。而出版社为你出版,大部分利润都被出版社赚走了。
还有些图书公司或出版社,以免费为作者出书为诱饵,图书出版后发行一部分,另外需要作者以一定折扣包销一部分图书。其实,作者以一定折扣包销图书的费用,要比直截了当的自费出书花费得还要多。作者只需自己算一笔账就明白。
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想告诉自费出书的朋友,自费出书更多的时候是一种精神需求,是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如果自费出书的目的是赚钱,抱着这个目的去自费出书,一般情况下得到的只有失望。我们也为自费出书的朋友做出一个承诺,绝不以任何手段忽悠朋友们自费出书。
相关热词搜索:;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