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交易中,合同起到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作用。正式合同的签署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以备查证。
综合授信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商标,商标所有人为甲方。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吨,年销量不低于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向乙方提供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吨,订货应提前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于北京。
综合授信合同篇二
贷额度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借款度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____________需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向甲方申请易货额度,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国务院颁布的《民法典》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数额为____________元,以本公司____________产品质押(抵押)担保。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额度借用用途。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用于专项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限用于____________。
四、额度借用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额度借用手续费为借用额度的_____%计算,总计_____元人民币。其额度借用手续费按半年计算,每半年为一结算期。额度借用手续费在批准给予额度十天内将乙方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手续费后将额度转入乙方账户,供乙方使用。
五、额度支用。
1.本合同项下给予的额度,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专项使用,如有改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在将办完额度借用手续及将额度借用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账户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额度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可开始使用。
六、额度偿还。
1.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应按本合同第二条额度借用期限内偿还。由于客观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归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在乙方支付下一额度使用期借用手续费后,才能延期偿还。
2.乙方偿还借用甲方额度,到期以等值人民币偿还(或相等额度偿还)。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额度借用期不能延长,必须按本合同第二条截止日期归还。
七、借用额度保证。
本合同项下乙方借用甲方额度由乙方以_____________质押(抵押)进行无条件不可撤销作为偿还额度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即构成违约:
1.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偿还额度;
2.乙方提出额度展期申请,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时偿还额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额度;。
4.乙方在借用额度使用期内,本企业由于任何原因的被兼并或倒闭;。
5.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乙方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书面通知乙方,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额度的,甲方有权冻结借予乙方的额度;。
3.拍卖或变卖乙方质押(抵押)产品,用于偿还额度和拍卖所需费用。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在额度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使用额度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综合授信合同篇三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贷款前,应向乙方提交具体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
乙方应在甲方按提款计划办理提款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一、
二、
三、
四、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乙方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调整后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获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乙方营业部门办理提款手续,又为和乙方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应根据违约的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百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也未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有权限期或主动追回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的情况时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计付利息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的约定,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对方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它资料不真实,乙方可责令对方限期纠正。甲方拒不纠正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和第九项贷款,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对于逾期贷款,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时,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协商或者协调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分期提款和还款计划、分期提款凭证、双方签订的延期还款协议书和其它有关变更合同条款的协议,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综合授信合同篇四
授信人: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或美元____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____(美元________)。
第2条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______)。
第二章授信期间。
第3条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协议的约定。
第4条甲方有权对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协议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5条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a.本协议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协议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协议、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协议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协议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成人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协议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协议正本和协议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协议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协议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协议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协议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协议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协议或协议。
第6条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协议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协议或协议约定。
第8条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协议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协议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协议或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该协议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关的具体业务协议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协议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除有本协议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协议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协议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20条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2)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协议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协议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协议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协议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担保。
第22条为保证本协议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协议》,(下简称“保证协议”)为乙方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协议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协议同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争议和解决。
第24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附则。
第25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协议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协议或协议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协议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综合授信合同篇五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综合授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编号:( )银授字第____号
授信人: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授信额度及类别
(1)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或美元____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____(美元________)。
第2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__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第4条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1)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
a.本合同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合同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合同、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合同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成人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正本和合同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合同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合同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合同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
第6条 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合同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 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合同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合同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 除有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 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 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 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 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 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章 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20条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2)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担保
第22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简称“保证合同”)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争议和解决
第24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25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 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综合授信合同篇六
贷额度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借款度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乙方为了____________需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向甲方申请易货额度,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数额为____________元,以本公司____________产品质押(抵押)担保。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借用易货额度用于专项采购网上____________产品,限用于____________。
四、额度借用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额度借用手续费为借用额度的_____%计算,总计_____元人民币。其额度借用手续费按半年计算,每半年为一结算期。额度借用手续费在批准给予额度十天内将乙方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甲方收到乙方手续费后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供乙方使用。
五、额度支用。
1.本合同项下给予的额度,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专项使用,如有改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在将办完额度借用手续及将额度借用手续费转入甲方结算中心帐户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额度转入乙方帐户,乙方可开始使用。
六、额度偿还。
1.本合同项下借用额度应按本合同第二条额度借用期限内偿还。由于客观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归还,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在乙方支付下一额度使用期借用手续费后,才能延期偿还。
2.乙方偿还借用甲方额度,到期以等值人民币偿还(或相等额度偿还)。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额度借用期不能延长,必须按本合同第二条截止日期归还。
七、借用额度保证。
本合同项下乙方借用甲方额度由乙方以_____________质押(抵押)进行无条件不可撤销作为偿还额度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即构成违约:
1.方不能按本合同截止日期偿还额度;
2.乙方提出额度展期申请,未被甲方同意,不能按时偿还额度;。
3.乙方未能按合同的要求使用额度;。
4.乙方在借用额度使用期内,本企业由于任何原因的被兼并或倒闭;。
5.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乙方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书面通知乙方,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额度的,甲方有权冻结借予乙方的额度;。
3.拍卖或变卖乙方质押(抵押)产品,用于偿还额度和拍卖所需费用。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在额度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使用额度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
综合授信合同篇七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受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授信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授信额度及类别。
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乙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甲方提供贷款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授信额度。
第二条授信期间。
1、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即授信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2、乙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四条述明的情形,乙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条授信额度的使用。
4、乙方与甲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具体借款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具体借款合同为准,但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借款合同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5、对甲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借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并且乙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四条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五条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乙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的《最高额保证/抵押/质押合同》,(下简称“担保合同”)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担保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本合同同时终止或解除。
第七条争议和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如选择仲裁务必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
第八条。
1、本合同签署一式_______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乙方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2、乙方与甲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具体借款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
综合授信合同篇八
*方: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
1、*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黄贞伊原声碟》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内容。
1、授权节目:《》(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使用载体:cd。
3、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
综合授信合同篇九
电话:__________。
债务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最高额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最高借款额的借款业务。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乙方在满足甲方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2、授信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单笔借款利率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对应的甲方确定的期限档次利率,以《借据》为准。
4、利息支付: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借款到期,利随本清;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20日,付息日自每月21日至当月底。
5、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单笔借款业务《借据》为准。
第三条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须逐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单笔借款业务《借据》。
2、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额度内,乙方按以下第_____项方式使用借款额度:
2)按需使用,随用随借,随借随还,单笔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信用额度自动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请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使用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
2、向甲方按_____(月/季/年)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所有开户行名称、账号、存借款余额等相关资料、信息或个人财产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
3、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严格按照单笔《借据》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或补救措施:
(1)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发生诉讼、仲裁事件。
(3)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4)对甲方债权实现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5、实施下列行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措施:
(1)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金,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项下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
(2)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偿债能力的。
6、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合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受理并审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提供会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个人财产情况,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
3、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其财债务、财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期限的调整及违约责任。
1、如发生以下事件即构成乙方违约:
(1)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按时足额还款及其他义务;
(3)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乙方丧失商业信誉;
(9)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单项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10)乙方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财产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3)乙方未履行合同第八条中所规定的义务;
(14)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
2、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
(4)采取维护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所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九条:合同变更及通知等。
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只能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或变更。债权人迟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项下以及准许债务人迟延付款均不构成债权人放弃或改变其权利,同时也不影响、减损或限制损害债权人行使权利。
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所有通知应当以专递信函或电话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页所述的地址、电话或之后以书面方式提供的地址、电话发送。如以专递信函方式发送,专递信函发送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论债务人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如以电话方式发送,视为立即送达。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乙方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与本合同项下债权相关的承诺书、担保函等文书,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与甲方所签订的《借据》、清单、申请书、承诺书等文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补充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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