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夜市管理实施方案学生睡眠管理实施方案篇一
全县“夏季消防平安夜查行动”实施方案
一、夜查范围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医院病房楼、寄宿制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
“九小场所”中小歌舞娱乐、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小美容、小洗浴等场所。
夜间从事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设有员工集体宿舍的生产厂房及从业人员住宿的经营性场所的“三合一”建筑。
二、夜查内容
带班领导、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有效,员工是否会使用;
有无违反规定设立员工集体宿舍或住宿的现象。
三、夜查时间
夜查于6月22日、23日20时开始进行,全县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每个夜查组检查单位不少于10个。
四、夜查组织
夜查活动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安消防、治安、经保和南城、北城两个城区公安派出所参加。
五、分工情况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治安大队负责全县劳动密集型场所;经保组织负责内部单位;南城、北城派出所各分两组负责本辖区“九小场所”。
六、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夏季消防平安夜查行动”,向政府领导做一次认真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队参加夜查。原则上对县和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
加大夜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夜查期间可邀请政府领导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跟踪报道夜查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将夜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在全社会形成消防夜查整治的强大声势,督促社会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严格消防执法。参加夜查的干警一律着警服、戴警帽,持《消防监督检查证》或《警察证》,并主动向被检查单位出示。各夜查组均应使用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对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对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检查结束后按照分级管理职责,下达法律文书,责成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火灾隐患较严重的,影响公共安全的,要严肃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
加大督察力度。县公安警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对这次夜查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对夜查行动不落实或流于形式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对由于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追究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夜查的信息报告。各参与检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夜查情况的总结和信息报告工作。6月23日上午8时前,各单位要将22日晚的夜查情况报支队,24日上午8时前上报整个夜查活动总结和统计表。
夜市管理实施方案学生睡眠管理实施方案篇二
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工作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助力商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建城管通〔20xx〕58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地摊、夜市经济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地摊、夜市经济管理的目的
(一)工作背景
我县城区部分区域历来支持地摊、夜市经营活动,且管理规范,市容较为整洁,但自今年 6 月以来,部分群众以发展“地摊经济”为由,一哄而起、盲目跟风,沿街为市、无序经营,占用大量公共空间区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公共利益,给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带来了极大压力。
(二)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省州要求,因时因地制宜,规范地摊、夜市经营活动,实现地摊、夜市经济聚集人气、规范有序、文明整洁、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
二、合理设定地摊、夜市经营场所
(一)设定原则
坚持民生优先、放管结合、规范有序和主干道严控、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原则,对餐车类、水果类、小百货等地摊、夜市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三)设定区域
县城设置地摊、夜市经济临时摊点摊区的规划区域为:七星农贸市场旁、县幼儿园、一转盘北斗山宿舍、星辰国际人行道、原老年大学门口、金龙花园进口、西门桥东侧空地、老电厂路口、贵阳银行门口、戒毒所路口、老汽车站、实验小学路口、新汽车站、七星七天酒店路口、文峰加油站路口、华都农村信用社巷道、清涟湖进口左侧、南门三岔路口、植物油厂空地、青少年宫、盛世彩虹小广场、花竹园喷池广场、人民广场、渡江广场。
三、规范地摊、夜市经济工作措施
(一)规范准入登记
实行摊位报名制度,报名者需持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分批登记后实行抽签准入。
(二)规范管理要求
1.严禁在规划区域和指定时间外(指定时间:上午 8:00 前;下午 18:00—22:30)摆摊设点、店外促销和经营。
2.严禁以利用机动车为载体占道经营;严禁驾驶机动车辆沿街贩卖。
3.严禁蔬菜经营者占道经营、沿街贩卖,所有蔬菜必须进入农贸市场进行交易。
4.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摆摊设点;严禁利用大功率音箱设备扰民促销;严禁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店外加工;严禁违反食品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
5.严禁变流动摊点为固定亭棚,城区所有规划区域摊点必须做到即摆即收。
6.严禁以任何方式抢占、强占摊位。
7.严禁所有沿街店面白天出店经营;严禁无店面者经营夜宵;在不占用盲道、不占用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允许宵夜店面夜间进行有序店外经营,经营区域内必须铺设地胶,并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8.严禁小百货经营者在规划设置点外设置摊点,流动售卖。
(三)严格执法管理
县精神文明办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各执法部门以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地摊、夜市经济进行严格管控。对地摊、夜市经济经营户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相关执法部门处罚 3 次(不含 3 次)以上者,取缔其地摊、夜市经营资格,并由其他符合准入资格经营者递补。
四、规范地摊、夜市经济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精神文明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瓮水街道办事处、雍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规范地摊、夜市经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邹家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叶佳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陈定祥、县卫生健康局李君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龚亚芬、县商务局蒋汰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单位具体主抓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精神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对工作开展督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零散摊点进行区域规划、登记准入以及后续监管,负责对非规划区域摆摊设点进行治理,负责城区花鸟市场、农副产品等市场的规行划市的经营管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协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行划市管理的同时,负责加强对规划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和城区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地摊经济、夜市经济涉及的商户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伪劣产品在地摊经济中流通。
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负责对夜市经济所产生的噪声、油烟进行监测,对超标排放严重的及时作出鉴定报告,移交相关部门处罚,避免扰民及油烟污染现象的发生。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夜市经济经营户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监管,确保经营户持证上岗,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发生。
县商务局:负责协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农副产品、花鸟市场、煤炭经营等市场的规划设置。
瓮水街道、雍阳街道:负责背街小巷、小区院落摊点的管理,并全力协助各单位对城区夜市摊点、地摊进行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各单位在监管、执法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置、主次干道车辆经营户违规占道经营,加大其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按照职能职责,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大对地摊、夜市经济进行规范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规范、有序经营,为全县上下营造一个经济活跃、干净有序的良好地摊、夜市经营氛围。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信息报送
县精神文明办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专项执法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督促其立即整改。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作动态,并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资料。
夜市管理实施方案学生睡眠管理实施方案篇三
夜市管理人员工作流程
一、早晨提前10分钟到岗打卡,整理工装,佩带工牌,保证仪容仪 表整洁。
二、9:00---16:00主要是对停车场和周围的自行车停放处进行巡视 引导停车,禁止乱停乱放,主要负责人为)。
三、16:00开始全体夜市管理人员在一层值班室集合,由夜市主管分 配任务,(16:00--17:00夜市主管要合理分配人员到每个路口, 提醒商户不能提前摆摊,指挥商户把车停放在合理的位置,保证 停车场出入口的畅通)。
四、17:00--17:30商户开始摆摊,管理人员做好引导商户车辆的停 放工作,所有商户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停车场。 五、17:30--18:30所有管理人员开始巡视,对违规摆放和超范围摆放 的商户进行现场处理《“您好,**老板,为了维护市场整体形 象,您的**已经超出了摊位线,这样会妨碍人员通行,而且容 易被撞坏和丢失,为了您的物品安全,请 放 置 在 黄 线 内 ,我 来 帮 您 搬 一 下 ,谢 谢 您 对 我 工作 的 配 合 ”》如 对 于 屡 次 不听劝阻或者不 配合工作的,可以上报夜市主管进行处理。
六、给临时摊安排位置并进行收费,会计下班前散摊收费由会计负 责,会计下班后由骈树华负责。(会计下班时把收据交给骈树华) 七、19:00--22:00管理人员主要对市场进行巡视,做好消防安全监督
工作,处理临时性突发事件。
八、临时摊收费标准;
1、时间参考;17:00进场的服装百货50元起,小吃60元起。 19:00后进场的酌情收取。
2、面积参考;17:00进场的一块地砖10元左右。
收费标准最低20元起,
具体情况收款员和管理员根据所卖货物、进场时 间和占地面积定。
九、周边摊位的清理;
周边摊位的清理主要由保安队长(骈树华)负责,王同亮协助,其他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
夜市管理实施方案学生睡眠管理实施方案篇四
20xx年龙山商业街早、夜市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商业街早、夜市的管理工作,根据商业街早、夜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招投标工作
20xx年早、夜市于20xx年4月27日起划定摊位,自4月30日早8点开始对商业街各网店门前摊位进行预售,至5月2日下午15点结束,逾期未办理的业户视为弃权,摊位将参加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20xx年5月7日8:30时(早市摊位使用权)
20xx年5月8日8:30时(夜市摊位使用权) 拍卖地点:朝阳人民会堂二楼小剧场
二、 20xx年早、夜市经营区域划分
1、早市经营品种区域划分:
①蔬菜、水果经营区:早市东侧、中间、西侧摊位1—111号。
②干调经营区:早市东侧、中间、西侧111—138号。 ③肉类水产经营区:早市东侧、中间、西侧139—169号。④食品面食经营区:早市东侧、中间、西侧170—190号。 ⑤五金日杂经营区:早市、东侧、中间、西侧191—209号。 ⑥小百、服装经营区:早市东侧210—247号。 ⑦布匹、杂货经营区:早市中间210—247号。
⑧鞋帽经营区:早市西侧210—247号。
2、夜市经营品种区域划分:
①、小百经营区:夜市东侧1—170号。
②、鞋帽经营区:夜市东侧171—246号。
③、服装经营区:夜市西侧1—246号。
三、 市场管理工作职责
商业街管理职责:
1、负责划分经营区域,并组织实施招标工作。
2、负责商业街公共设施维修、维护,保障市场正常运行。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早、夜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早、夜市垃圾的清扫、清运及日常保洁。 市综合执法局职责:
1、负责早、夜市日常管理。
2、整治市场外延摊位占道经营。
3、严格要求业户按区域经营,整顿经营秩序。
4、负责清理整顿夜市烧烤。
5、综合执法局依据“辽宁省城市管理条例” 对其进行处罚。
四、市场管理细则:
1、入场经营者必须持有早、夜市摊位使用证,方可入场进行交易。各经营业户必须合法经营,按照指定地点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交易。
2、入场经营者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经营,不准提前上市,必须准点撤市。严格遵守交易时间(早市时间4:00—10:30;夜市时间16:00—22:30)。
3、生产及加工食品、生肉的经营业户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明、卫生许可证、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证件。
4、经营者不得从事违禁、违法及危险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经营。
5、入场各业户须要保持场内卫生清洁。按要求摆放,季节性蔬菜上市时,经营业户必须保证周边环境卫生,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如大葱、大蒜、苞米、大萝卜等季节性食物必须净菜上市)。经营油炸食品等造成污染经营项目的业户,经营过程中需采取措施保持好街内地面和周边环境卫生。
6、经营场地内不允许机动车入内。
7、经营场地内不允许破坏场内公共设施(路灯、理石路面等)如有破坏者须按价赔偿。业户在经营过程中须无条件配合维修工作。
8、 经营场地内不允许播放高音喇叭等扰民行为。
9、进入市场的消费者,应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保护环境卫生,严禁带宠物进入市场,严禁驾驶机动车进入市场范围 内。
10、对违规经营的业户,综合执法局将依据《城市管理条例》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处理,由商业街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天王广场区域:
拟在天王广场建立双塔区设施农业产品、精品直销店,减少批发、零售环节,从批发环节进入零售终端。在为居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促进了设施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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