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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五、每年向工会会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七、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清交接手续,并有工会领导负责监交;
八、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拒付管理;
九、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谋私利,做到收支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出纳员工作职责
二、认真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四、妥善保管各种支票,防止丢失;
五、搞好库房的物资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在领、借时必须手续完备;
六、配合会计检查指导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
七、遵守劳动纪律,不随便离岗,搞好本职工作;
八、搞好协作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一、为了充分发挥会计反映和控制的职能,保证会计资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特制度本制度。
二、稽核内容: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2.复核会计凭证及帐表。
三、稽核要求:
1.对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财务制度规定,逐笔审核,对不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对于原始凭证,应审核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审查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准确,分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对于会计报表,应复核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注,对帐簿要定期进行抽查,检查是否符合记帐要求,是否按会计工作规定办事。
三、稽核时间
1.各项计划,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的稽核,在编制完毕时进行稽核;
2.定时抽查会计帐簿,抽查面不低于明细帐的20%。
四、内部牵制制度:
1.会计出纳分设。出纳只能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2.购物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财务分析制度
财务决算完成后,根据预算情况,如果有超预算项目并开支的,找出超支原因并编制文字说明。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保管责任
三 查:查发票或送货单据,查物品名称,查规格数量。 一坚持:坚持开箱点数过硬。
四不收:数量不符不收,质量低劣不收,规格不清不收,物品损坏不收。
二、物品保管做到不潮,不霉烂,不变质。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使用责任制
一、使用工会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要提前一天报告保管理员;
二、借用固定资产者,应凭借条找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签字后方能使用;
三、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不得隐瞒,要主动报告工会;
四、操作者必须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物品的使用方法; 五、使用人员必须遵守管好、用好、维护好的原则。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遗失损坏制度
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因保管人无责任心被遗失的,按索赔制度执行。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索赔制度
四、在处理报损和索赔中,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会计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工会法〉及财政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帐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帐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及所有资料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会计分析和事业收支效益,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六、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七、积极搞好工会的各项工作,完成工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出纳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及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根据会计编制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业务结算。
三、按银行有关规定提取库存现金用于日常开支,收取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
四、及时准确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五、加强现金货币资金管理,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并定期与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及时查找原因和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六、加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管理,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在银行购买的各类支票、票据、工会财务部分印签。
八、配合会计检查指导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保证 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制度试用范围: 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范围内使用。
第二章 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
执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6.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续完备。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除了在规定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业务。
4.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第三章 票据管理制度
一、银行票据管理
1.严格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银行票据。
2.建立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银行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登记薄进行记录。
3.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领用单位代为签发。
5.盖有印鉴的空白票据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1.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工财字
[2015]119号)的规定管理使用专用收据。
2.按照专用收据号段顺序使用专用收据,安规定填写手写和打印专用收据。
3.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专用收据,不得将专用收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票据互相串用。
4.应当妥善保管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收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第四章 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一、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做到申请、经办、审核、签批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
二、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清楚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出纳付款时要进行符合把关。主要复核报销凭证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合规,各项签字、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各种支出报销凭证要合规。(1)原始凭证要求内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3)报销附件要齐全。如会议支出要附会议参加人员名单,汽车维修要附维修清单等。
第五章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困难劳模救助金、送温暖资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经审专用经费以及其他有关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一、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规范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要建立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帮扶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应根据资金来源和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四、县以上工会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以及经审专用经费按照全总管理办法的规定比例提取,不得变更提取比例。
第六章 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下的财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财产购置管理
1.购置财产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2.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两人以上经办。
3.要建立完善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财产账务处理
1.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计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2.财务部门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3.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为了使各级工会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4.资产管理部门要设立低值易耗品备查薄,对购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查。
四、财产使用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财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本单位财产。
2.领取使用财产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财产内部调拨、变卖、报废、赠送等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
4.财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物,做好财产保管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或损坏应赔偿责任。
5.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清交手续。
五、财产清查工作
1.定期对财产物品进行清理核查。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辅
助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财产实务明细表,财产物品做到账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根据财产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报上级工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七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工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和私借现金。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现金、有价证劵及出纳经管的有关印鉴、支票、原始凭证等应使用专用保险柜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5.严把“收支关”。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复核,检查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领导审批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现金收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
第八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主要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报
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
二、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会计报表按季或按年装订。
三、会计档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保管,保管期满按规定移交给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移交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
四、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若有未了结的债权人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劵、支票薄、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或优盘等)及有关资料等内容。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
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发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五、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附件:1.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摘录)
说明;
2.不属于工会列支费用的项目;
3.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简表;
4.工会预算等报表模板。
附件1:
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摘录)说明 在这次修订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摘录了工会与行政有关费用划分的相关规定,作为附件印发。
一、关于工会房屋、设备费用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第45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产业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及所属职工集体文化、福利事业所需房屋设备及其维修和水电取暖等费用,均由同级行政解决。
二、关于工会专职人员费用方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1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工会脱产专职人员工资等列支问题。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机关支付工会委员会脱产专职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与所在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经费的列支渠道相同。
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应与企业职工一样,由企业行政方面负责支付,在营业外列支。
三、关于工会开展活动有关费用方面
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应在本单位的行政劳动保护经费中支付,不能再工会经费中开支。
7、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企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经费开支问题的函》
【(80)劳护字18号】:
“凡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包括装备劳动保护教育室)所需经费,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第四项规定,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中开支”。
第四项的规定为: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等。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措施。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是整个企业的工作,其开支费用应由企业负担。
四、关于职工教育、疗休养活动费用方面
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路费、伙食补助和床位费由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所在单位的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列支;活动费、公杂费有组织活动的工会负担。
职工经批准到疗养所疗养的往返路费,属于因公负伤的,全部企业报销;属于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五十公里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五十公里以外的,原则上由企业补助二分之一。职工在疗养所疗养期间的伙食费,可由企业适当给予补助,最多不得超过伙食费二分之一,如因身体衰弱或经济确实困难负担不起伙食费的,可酌量提高补助费,但不得超过伙食费的三分之二。
附件2:
备注:根据 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
附件3: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会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集体商定,主席一支笔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四、加强财产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接受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及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广泛监督;向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定期报告财务工作。
六、及时向市总工会报送财务报表,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资料。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2015年12月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 企业工会组织
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
第九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
第十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协商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许可,工会可从社会聘用工会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
第十四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的措施。
(二)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四)向企业提出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六)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企业生产车间、班组建立工会分会、工会小组,会员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工会小组长,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七条建立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工会积极分子作用。
第三章 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
第十八条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二)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五)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九)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
第十九条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十条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工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的同意。企业行政应积极支持工会开展活动。
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十二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第四章 工会主席
第二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工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
第二十四条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同级副职级条件配备,是共产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已建党组织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须经党组织审核。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
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第二十五条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出现空缺,须按民主程序及时进行补选。
第二十六条工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四)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
第二十七条企业工会主席的职权:
(一)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三)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四)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七)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八)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第二十八条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新任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在一年内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
第五章 工作机制和制度
第三十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可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内容。
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小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可由上一级工会直接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县以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工集中的企业,工会可与企业、劳务公司共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二条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十日内,企业不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中的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代表应占相应比例。
第三十四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五)依法行使选举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
(二)选举、罢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审议决定经营管理以及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破产等重大事项。
(四)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代会决议等情况。
(五)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一)听取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方案和企业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等。
(三)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和执行职代会决议、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处分和辞退职工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及企业授权和集体协商议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
小型企业工会可联合建立区域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解决本区域或行业涉及职工利益的共性问题。
公司制企业不得以股东会取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第三十六条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厂务公开制度。
第三十七条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表达职工意愿和诉求,接受职工监督。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第三十八条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第三十九条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建立完善工会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依法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与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进行监督。 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四十条依法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预防功能,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工作。
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积极同企业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企业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四十一条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第六章 女职工工作
第四十二条企业工会有女会员十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女职工委员会在企业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女主席或副主席担任。企业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副主席的,由符合相应条件的工会女职工委员担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
第四十三条女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
第四十四条女职工委员会定期研究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问题,向企业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重要问题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十五条企业工会应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第七章 工会经费和资产
第四十六条督促企业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提供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必要设施和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七条工会依法设立独立银行账户,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会费。工会经费、会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四十八条督促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会会同企业开展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劳动竞赛、技术创新、职工疗休养、困难职工补助、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所需费用。
第四十九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接受上级工会审计,并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十条企业工会经费、财产和企业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企业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其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八章 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
第五十一条企业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其工会由上一级工会领导。
第五十二条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平等合作,共谋企业发展。
企业工会与企业可以通过联席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
第五十三条企业工会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点五、百分之一分别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和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并严格管理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企业行政应依法支持工会履行职责,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十五条上级工会负有对企业工会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培训和会员优惠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工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工会在履行职责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工会代行企业工会维权职责。
第五十六条县以上地方工会设立保护工会干部专项经费,为维护企业工会干部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经费来源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列支,也可以通过其它渠道多方筹集。
建立上级工会保护企业工会干部责任制。对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或不公正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工会干部,上级工会应提供保护和帮助。
上级工会与企业工会、企业行政协商,可对企业工会兼职干部给予适当补贴。
第五十七条上级工会应建立对企业工会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依法履行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履行职责,上级工会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罢免。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解释。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水利局工会组织结构及基本概况
水利局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局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忠实履行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坚持民主管理,完善职代会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注重职工队伍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坚持在职工中开展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工会活动。
1、组织机构:
工会主席:
副 主 席: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生活委员:
文体委员:
女工委员:
业务委员:
2、工会会员:
我局干部职工已全部加入工会组织,均为工会会员,职工入会率一直保持在100%。目前水利局共有职工会员29人,其中男会员25人,女会员4人。 工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水利局工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发展会员,壮大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会以来我局在编正式职工的入会率始终保持在100%。
3、工会组织机构职责
工会主席职责:
1、主持工会全面工作,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和办公会议,传达上级工会和局党委的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
2、以民主管理为重点,全面安排和带动工会其他各方面工作
3、负责制定工会全面的工作计划和检查、验收、落实、总结、汇报工作。
4、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向工会代表大会作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5、倾听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2、抓好小组长工作,安排好工会民主生活。
3、做好工会积极分子、先进工会小组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制定工会宣传工作计划和规划,搞好工会宣传教育工作。
2、协助党委宣传部、团委等部门,做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了解职工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协助抓好师德建设。
生活委员职责:
1、经常了解职工生活上的要求
2、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3、关心职工生活,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
4、协助组织委员做好民事调解工作。
文体委员职责:
1、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2、协助搞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
3、根据有关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文体比赛活动。
女工委员职责:
1、关心并尽力解决女职工的特殊困难,做好女职工和儿童的保健工作。
2、宣传婚姻法,协助做好晚婚和计划生育工作。
3、关心职工家属。
4、组织开展好"三八"、"五一"节和"六一"节活动。
财务委员职责:
1、做好会费和其他经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2、勤俭节约,把好各项费用的支出关。
业务委员职责:
1、负责开展好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
2、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业务科研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业务、科研竞赛等活动。
4、工会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切实维护机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关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关心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机关做好职工福利、慰问等工作。
(3)、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和监督活动,为推进机关建设和管理献计献策。
(4)、积极组织职工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增进职工身心健康,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5)、完成上级和机关布置的各项任务。
宣武保安公司隆重召开工会成立大会
由分公司副经理金焕新主持。
上午9时,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工会成立大会正式开幕,80名代表按照成立工会的有关程序,庄严投票,选举出了分公司7名委员组成的分公司第一次工会委员会和3名委员组成的经费审查委会。在工会大会成立期间,分公司召开了第一届工会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安友林同志为工会主席、卞连青为工会副主席;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金焕新同志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至此宣武保安分公司工会正式宣告成立。
与会领导在对分公司成立工会表示祝贺的同时,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殷切希望。宣武分局政委宋永智指出,工会组织的建立不仅是保安员组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同时对于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建设“和谐企业”、“平安宣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宋政委同时对保安公司工会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倾听保安员意见、反应保安员呼声,代表和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二是保安公司工会真正成为党组织重视、行政依靠、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保安员信赖的“职工之家”,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宣武区总工会副主席高怡文、市公安局工会副主席余冶和保安总公司政治部副主席杨丽君也对我分公司工会组织给予很大的希望,希望保安公司工会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工会章程》的规定,落实《北京市共安系统保安企业建会工作意见》各项要求,积极开展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好保安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企业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集团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工会设立会计人员,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集团工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出纳岗位设在集团财务部。
第三条 会计人员职责。
(一)工会会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与有关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2.根据财务制度规定,严格审核原始凭证。
3.填制记账凭证要真实完整、数字准确,内容摘要简洁清楚。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账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5.及时向领导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将收取的现金送存银行。
3.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
4.严格管理支票、收据和印章。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况确需开支的,相关部室应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报集团经理办公会同意后追加预算额度。重大开支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费用报销必须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不合法、不合规、报销单据不全、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第六条 费用报销的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会签→工会办公室负责人会签→财务负责人审核→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审签→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慰问员工生育、生病住院时,需两人以上同行,并在报销单上证明栏签字,方予以报销。
第八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补助;
2.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
3.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
4.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
5.工会自身建设;
6.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7.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慰问职工;
第九条 工会会费的标准:工会会费是指加入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会员按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第十条 工会会费的收缴由组织人事部门制单核审、财务部根据会员的工资标准每月进行扣发代缴。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工会。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财务制度》、《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区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3、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基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事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主席审批权限为500元,超出权限金额及其他重大决策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备案后,方能执行。
6、工会必须设立独立会计帐户,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 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8、工会必须在分析上一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工会财务年度预算。
9、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10、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后方可追加。
11、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12、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教师前四档工资,工人前三档工资既:70%+10%+30%+职贴)的0.5%向学校工会交纳会员费。学校工会每月按照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账,工会用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它。
13、拨交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14、会员活动费使用应合理安排,做到面向全体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实现无赤字,无结余。
15、职工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费用。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和范围,对于发放的有关纪念品应予以登记造册及签收。
16、工会业务费,是核算工会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教代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
17、其他支出,是核算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 现金与支票管理
1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学校工会限定1000元),月末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相符。对于未到达的帐项要及时查询,并及时处理。
19、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工会组织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由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0、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21、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七章 财务稽核管理
22、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记。
(4)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每年一本。
(7)出纳员不得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会财务管理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依法办事是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在平时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学会依法办事,建立和健全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经济审查小组都要各自具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这样才能共同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有严格的经费使用审批手续和定期的经济审查工作。二、经费使用有预算有计划,经费主要用在为职工办实事上。三、同时严格法律法规,积极做好行政拨缴经费的管理,并按时足额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当前,随着我市各区、县工会及开发区工会的经费收入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则显得尤为重要。现就我县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以下自查报告。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xx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25人以上的单位可单独建立银行账户,对这些单位进行规范管理。25人以下的单位及联合会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须保证工会经费的足额计提及独立使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县级、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开展以非公企业工会为重点,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主要内容的财务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帮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落实,促使工会财务管理水平上台阶。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新颁布的《工会法》及工会十四大精神为契机,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投身于新课程改革,着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力争"群体师德创优",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实施,进一步抓好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心系教职员工,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深化"教工之家"创建活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我校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以"以德治校"为宗旨,以"群体师德创优"评估为抓手,组织多种形式的教师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巩固我校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成果。
2、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配合学校教导处,组织"新课程实施经验交流会",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继续巩固学校所取得的校务公开工作成果,加强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力度,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4、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做好校长的好参谋,增加提案的数量,提高提案的质量和答复满意度。
5、建好"教工之家",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小组活动,调节教师的业余生活节奏,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师德建设,争创"群体师德"先进教师是学校的生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爱岗的师资队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也是以更好的面貌投身新课程改革的需要,为此,本年度我校工会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突破。
1.组织教师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和十x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工会十四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和落实,注重暑期师德培训的实效性,深入开展以"爱生"为核心的师德教育,使广大教职工树立"服务教育"的意识,以德修身,以德育人,以关爱学生为实际行动,把遵守师德规范形成自觉行为。
2.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将职业道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教师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树立职业道德高尚的榜样,表彰先进。
3.更新教育理念,树立全新的教育观、学生观、人才观。不断提升教职工的业务水平,配合学校各部门,为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促进年轻教师岗位成才,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学术动向,引导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积极探索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二).抓好教代会工作,促进学校民主建设
1.教代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校工会工作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争取党组织加强对学校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时间保证、有具体收效,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时代的需要和学校的实际,拓展教代会讨论的内容,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的人事分配制度、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学校稳步发展规划策略等重大事项,应该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享有学校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不断学习兄弟学校教代会工作的先进做法,博采众长,推进我校教代会工作向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2.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既是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也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的形式之一。使广大教师主动参与办学管理,共同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争创教育系统良好局面。工会要做好党政参谋,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各子部门各施其职、教职工群体参与的工作格局。
今年校务公开的重点:一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实施方案;二是涉及教师奖惩、职评等切身利益的事项;三是学校财务开支和学生收费的情况;四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涉及以上大事,学校将以"上墙"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一套完善、便捷、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宣传窗等形式开展校务公开,确保师生、家长、社会的知情权,注重学校管理的透明化,接受各方方面的监督。
(三).深入贯彻新《工会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1.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也是工会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参与和监督机制,积极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关系工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反映教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正确的主张。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既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各项改革,又要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性,改革的实施和开展要能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经济权益、劳动权益和生活权益等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主导作用,增强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健全困难教职工帮困制度,深化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为教职工办好实事,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对因重病、突发事件、家属子女下岗等予以支助,工会要努力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位教职工群众,在任何时候都能安心投入工作,并不断创造更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学习生活条件,满足教职工群体不同层次的需要。
3.以多彩的工会小组活动,调节教职工的生活,减轻紧张工作带来的压力,确保教职工群众健康、快乐地工作着。配合教导处,组织教师参加"我为教育创新献一计"、"教育工会论坛"、教师新一轮五项基本功比武等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区市各类文娱会演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区教职工球赛。同时,结合学校工会工作的自身特点,以开展工会小组活动为抓手,各小组定期自主开展小型竞赛娱乐活动,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促进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增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有益于教师身心健康。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做好工会工作总结
1.加强工会队伍建设和干部的工作能力培养。工会干部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寻求新策略,解决新问题。要立足于本职,奉献在岗,倾听呼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到知实情,说实话,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尽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工会要配好女职委员,着力抓好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调动和保护女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拓展知识面,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治会。在新形势下,要充分认识加强教育工会组织建设,切实把教育工会自身建设作为大事来抓好。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注重廉洁自律,保持和发扬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通过学习,树立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群众工作、新知识应用能力,依法维权能力等本领。
2.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做好财务工作计划及总结,做好经费收缴、经审工作。重视工会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继续开展"建小家"活动。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有关资料及时归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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