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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一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 “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 “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型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公信根基。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就地化解纠纷的作用。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激励关爱机制。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扩大基层司法民主。积极争取支持化解基层法院基建债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二
我叫许德胜,是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学院的教职工,民进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的支部主委。承蒙各位选民信任,xx年9月,我当选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属关山代表团)。两年多来,我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态度,忠实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各项职权,积极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努力当好人大代表。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及全体选民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人大代表的职责要求,我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
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做好人大代表,就要不辜负选民的期望,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名在高校工作的代表,我更是深刻地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一是向老代表和内行人士学习,掌握方式方法,吸取知识营养,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二是积极参加培训。三是认真学习人大工作的业务知识,为履行职责打牢基础。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国家公务员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国人大、人民意志等政府定期寄送的文件资料,参加了司法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在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积极参加区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
参加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力,是代表最主要的职能和义务之一,也是每位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集中体现。我对此非常重视,每次认真出席会议。
xx年9月各选区完成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后,xx年10月下旬洪山区人大会和关山街人大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我积极参加了培训和实地视察洪山区建设和发展实况,听取老代表介绍经验,学习人大代表工作手册,听取洪山区政府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介绍,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征求意见,听取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为在xx年、xx年年、20xx年举行的洪山区人大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全体会议做好充分准备。人大会议期间审议了各项议案、报告和决定等,使之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人大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的各项决议,既体现党的主张,又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其中,xx年年4月3日参加关山地区市区人大代表学习传达全国人代会精神报告会、xx年年7月31日,参加了洪山区工业""发展规划咨询会。xx年年8月2日参加了洪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了新一届区政府区长。
20xx年6月,在关山街人大工委组织区代表开展专题学习讲座上,通过大量图片,介绍了3月份考察和访问俄罗斯(莫斯科、圣彼得堡)的情况,并从城市规划和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与我国进行了对比和分析。
先后多次参加了人大建议案的落实督办工作。
三、与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
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的监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乐于代言,敢于直言,善于献言,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不辜负人民的信任。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区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走访、评议等活动,通过学校每月13日的代表接待日制度,通过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民情、民意,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保证选民的意志和利益通过国家机关得到充分表达和实现。
四、反映呼声,表达民意
了解并反映选民生活疾苦,为其排忧解难,是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职责。为了在会议上提出有意义的议案和建议,我在会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广泛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就选民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筛选,积极撰写议案和建议、意见,及时反映选民的呼声。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本人在人大会议上提出以及参与提出了"关于推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夯实工业基础的议案"、"关于加大对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的议案"等议案4件,"关于加强高校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等建议案11件。以上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工作正在逐步推进,其中5件超出范围的建议案已由区人大被转入市人代会处理。另外,将共性问题和超出范围的建议意见直接向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反映。
在洪山区人大第一、第三、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5件建议如下:
5、关于在洪山区建设敬老院的建议(第158号被并入市人代会建议);
11、关于街道环卫基地建设的建议(参与区重点建议);
12、关于加强高校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
13、关于加强洪山区社会环境整顿治理和建设的建议;
14、关于提请调整藏龙大道交管区划的建议;
15、加大洪山区城中村改造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此外,在闭会期间,多次接待选民反映问题,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敦促予以解决。例如及时提出关于妥善处理某社区生活垃圾的建议后,垃圾的清运得到了好转;对某社区居民违规超高超层建筑及时反映后,有关部门及时予以了制止和纠正。
1、学校大门口东南区域的交通道路急需改造;
2、关于增添和更新大门口东南区域路灯的建议;
3、关于加强对学会工作领导的建议;
4、关于尽快落实高层住宅售购房协议的建议;
5、关于加强统战工作的建议;
6、关于在东九教学楼前湖边兴建东校区青年园的建议;
7、关于尽早实施我校燃煤锅炉改造的建议;
8、关于提升校园环境的建议;
9、关于升级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议。
其中有一件提案被列为20xx年学校二代会议案,有一件提案引起校领导的重视,学校于20xx年11月27日出台了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挂靠学会工作的意见文件。
作为生活在武汉东湖高薪技术开发区的代表,我于xx年年提交了"关于促进武汉激光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提案号:244号)等多件省政协提案。20xx年提交了"关于武汉中国光谷可持续发展的四点建议"等省政协提案。其中,"关于促进武汉激光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提案被列为xx年年省政协主席重点督办提案。
五、问题和决心
两年多来,我尽了一份责任,做了一些工作。由于本人知识上的缺陷,能力上的不足,加上目前人大的工作是兼职工作,客观上在履职时受到时间、精力和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我离政府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调查不够深入,反映问题的涉及面不广,分析问题没有深度,跟踪反馈还不是很全面和及时,许多建议和意见的提出也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未能落实。
作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我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当好选民的贴心人,听取、收集选民反映的问题,注意观察身边发生的事情,把人民的呼声和智慧集中反映上去,把党和政府的决策、决定传达给选民。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
欢迎各位领导和广大选民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三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 “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 “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型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公信根基。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就地化解纠纷的作用。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激励关爱机制。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扩大基层司法民主。积极争取支持化解基层法院基建债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部分用语说明
1. 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的审判模式。
2. 小额诉讼制度: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制度。小额诉讼快审快结,有利于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3. 简易程序:包括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前者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后者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4. 督促程序: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金钱、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程序。
5. “诉非衔接”:指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做法是人民法院对于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诉讼引导,对适宜案件建议当事人先接受调解,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机制相衔接,使进入诉讼的相当部分案件在法院引导下以调解方式得到化解。
6. “倍增计划”:指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适当高于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基本目标,在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的基层法院,可根据条件按照其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力争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的计划。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
7. 庭前会议制度:指对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程序。
8. 庭前交换证据机制:指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前,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之间相互明示其持有证据,明确诉讼争议焦点的开庭前准备程序。
9. 服判息诉率:指法院作出裁判后当事人不上诉、不申诉的案件数与结案总数之比。该指标主要反映当事人对法院案件处理结果的认可程度。服判息诉率高,表明案件处理结果比较公正、司法公信力较高,能得到当事人双方的认可。
10. 执行标的到位率:指法院通过执行,为当事人实际兑现的债权金额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债权金额之比。该指标主要反映当事人金钱债权的实现程度。执行标的到位率高,说明当事人金钱债权实现的程度较高,合法权益受保障的情况较好。
11. “背篼法官”郭兴利:男,现为剑阁县法院开封法庭庭长,20xx年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扎根基层法庭,用背篼背着国徽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开庭审案,足迹踏遍辖区15个乡镇169个村,所办2400多件案件无一改判、无一信访投诉,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背篼法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省“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学习宣传郭兴利先进事迹三次作出批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xx年9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郭兴利同志学习活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四
xx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在商事审判工作中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xx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xx年审判工作概况
截止12月6日,民二庭新收案件305件(其中新收296件,旧存9件),审结255件,结案率为83.6%,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61件,调撤率达63.14%;上诉16件,上诉率为6.27%,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经评查,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属不合格案件。
二、工作亮点及特色。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企业
我庭在商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开展服务大局工作,通过创新机制、强化调解、延伸服务等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调节的杠杆作用,通过上法制课程、普法宣传、司法建议等形式,使得企业代表们对我庭主动、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由衷赞叹。我庭法官坚持“问需于企”,在工作中不断坚持三项服务。
1、能动服务——对企业立项、建设、生产中涉及的法律事务,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互动联系,送法下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指导;对项目建设、生产中的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竭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和谐服务——加大对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促案结事了;对暂时无力履行债务的企业“放水养鱼”,多用和解方式,促成债权人给债务企业一个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其渡过暂时的财务危机。例如我庭立案受理了多个箱包产业基地私营业主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虽然标的额都是十万以下,但双方都是小企业,工厂都正处于一个资金短缺的瓶颈时期。因为不能及时还钱问题,双方矛盾非常激烈。我庭在了解案情之后,及时了解、掌握双方的经营情况以及资金空间,并先后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通过我庭的多方努力,原、被告同意都采取了多次、分期付款的方式了结纠纷。之后,我庭根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时进行跟访,促使被告按协议履行。对我庭的办案态度,原、被告是赞不绝口,说承办法官多方考量,不仅保证了对方有喘口气的机会,也让原告有信心能收到货款。
3、延伸服务——落实法官走访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法制讲座等活动,近日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反复调研、协调,联合制发了《关于促进县城经济发展、加强园区企业联系的意见》,这些举措均提高了企业经管人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我庭除在审理具体案件之余,还积极走访县内企业,例如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案之余,我庭对案件进行分析,对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合同签订等方面应注意的事项进行建议,并就涉物业案件的审理、执行等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职员进行交流。同时对有典型的经济案例进行庭审观摩,邀请企业代表、工商联领导,开展法制讲座和座谈,该举措获得企业界的好评,提高了辖区内各类经济主体依法经营能力。
(二)坚持依法办案,保障诉讼权益
依法规范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首先是认真执行审判公开原则,公开开庭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方便行使。其次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审判中正确处理当事人举证与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和履行释明义务的关系,确保裁判公正。再次,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努力提高审判效率,案件平均审限、均衡结案比例稳步向好。此外,我们在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阅卷、交换证据和申请退费等方面,细致勤勉,为当事人多想,尽量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负担,宁愿麻烦自己,也要给当事人以便利。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讼争矛盾,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庭始终致力的工作目标。有的商事案件涉外导致因送达、管辖异议、鉴定以及案情本身较为复杂等原因,审理周期一般较长。为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我庭对过去几年的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影响审限的各种因素。因此,案件从立案庭移送到我庭后,我庭建立案件流程管理表、推行繁简分流、强化简案快审、及时提醒当事人是否委托鉴定、加强诉讼指导等一系列措施,同时狠抓案件审理中送达、证据交换、鉴定、开庭、文书制作等节点,从而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
(四)采取综合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在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注重综合运用各项措施,加大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
1、依法运用财产保全制度。我庭积极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严格依法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则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今年7月份,我庭受理了化工有限公司诉福建省化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了解到企业面临现实困难,我庭积极指导企业申请财产保全,同时立即依照程序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银行开户线索。在获取被告开户信息后,办案干警在7月17日,冒着福建境内肆虐的强台风“苏力”的风险,赶往龙岩办案,于当天查询被告银行账户13个,当场冻结现金存款82万元。随后,承办干警积极做被告企业工作,终于促使被告于23日到法院协商处理,经过一整天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全部欠款及利息近200万元。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8天就为当事人追回了二百万元的货款,使得双方当事人对我庭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审案作风表示由衷的赞叹。
2、视情况在调解案件中增加惩罚条款。我庭案件调撤率比较高,但是商事案件调解一般都是原告做出了适当的让步。因此,我庭在调解中重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例如,今年我庭受理的委托合同纠纷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基本上是运输服务公司与司机发生纠纷。鉴于运输服务公司在调解过程中让步比较大,而以往有不少司机不及时按照调解协议还款,我庭在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调解条款中增加惩罚条款,即如果没有按照双方调解约定的时间、金额归还欠款,则被告不仅应按照实际欠款偿还还要承当相应的利息,以惩罚性条款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义务。
(五)积极开展调解,努力实现双赢
全庭同志贯彻“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案件从立案庭分流到我庭开始,承办法官对案件有了大致了解之后,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采取速调方式,即通过诉讼成本对比、过错分析、抓住重点、感情投入、综合平衡、案例调解等手段进行调解。对这类案件,在当事人来法院领开庭传票等材料时就开始做调解工作,不仅能让群众对于诉讼有个正确的认知,而且明显起到了缓和矛盾的作用,有利于端正双方当事人庭审态度。
这一年来,我庭也积极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包括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市篮球比赛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我庭干警表现均佳,但由于今年我庭连续流失3名书记员、一名干警休产假,队伍缺乏稳定性,使得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主要是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调解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也需要下更大的力气,争取更好的成效。我们将在来年继续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进,争取有更大进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五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1998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20xx年度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97个集体、1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从化区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453件,审结108006件,判处罪犯986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85%、34.89%和16.31%;其中市中院受理13411件,审结127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93%和12.60%。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判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罪犯20xx9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41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20xx人。惩治扰乱医疗秩序、恶意欠薪、醉酒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判处罪犯9331人。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6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61人。加强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和海南省原省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等案件。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要求,对858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21959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2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透明,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和罚金刑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21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93人,同比减少23%。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帮教等机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1770件,审结644134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5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25%、35.82%和185.84%;其中市中院受理117571件,审结112223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393.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30%、39.11%和387.11%。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264件,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49736件,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318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73455件,维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市中院和白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发展,审结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首例我省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加强涉电商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电子商务合议庭。妥善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7971件,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11件,化解企业债务124.3亿元,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民安证券、广东国民信托破产案,广州亚钢、广州亚铜和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801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在全国涉外商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2823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909件,审结19802件,同比分别上升28.98%和30.94%;其中市中院受理8606件,审结8558件,同比分别上升67.82%和68.40%。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063件,占15.94%,妥善审理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8347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加强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审结案件245件,决定赔偿金额1608万元。配合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加强执行实施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0240件,办结329643件,执结标的626.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35%、10.09%和118.99%;其中市中院受理21231件,办结20510件,执结标的103.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3%、26.04%和42.93%。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执行实施力量。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执行流程节点控制,促进规范执行。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深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建成广州市“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房屋、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集中查控。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竞拍标的58.53亿元,增值率13.08%。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等方法,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39312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0735件案件达成和解。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2942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名单公布以来,2399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限制消费93702人、限制出境716人、罚款253.5万元、司法拘留1363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9人,并已对43人判处刑罚。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增选人民陪审员15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12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8%。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1069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788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最高法院推广我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
推动设立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搭建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服务自贸区发展。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118件,改判、发回重审11049件;审结再审案件1279件,改判、发回重审436件。
五、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网上阅卷等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答复信息380685条,群众满意率98%。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7.68%,居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通审务通、律师通,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移动式便捷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完成280个数字法庭改造,建成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2157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569份,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执行日志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流程全公开。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9888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全市法院建成诉前联调工作室、工作站143个,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1030件,标的29.52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5.75%。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范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45万元。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诉前联调、司法公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中院主办代表书面建议25件,并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加强联络工作,通过主动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1593人次。市中院柯元平同志获评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0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办理政协提案15件,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效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市中院受理278件,办结2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1件。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官轮训、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与法学院校双向人才交流等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穗法学堂”活动,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123期1582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以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法治信仰,塑造职业人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宽举报受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升办案水平。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南沙区法院南沙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过去五年广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有的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广州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审判大数据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电子法院、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xx年及“”时期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多重困难和挑战,大力推进“四化两型”,着力促进“三量齐升”,努力建设“四个湖南”,总体完成“”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济规模持续扩大,步入稳中有进新阶段。经济总量20xx年迈上2万亿台阶,20xx年达到2.9万亿元,年均增长10.5%;非公经济增加值20xx年突破万亿,20xx年超过1.7万亿元。去年,存贷款余额分别达3.6万亿元、2.4万亿元,比“”末分别新增1.9万亿元、1.3万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万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万亿元。
——发展水平持续提高,跨入量质齐升新时期。去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xx年翻一番,迈上4000亿台阶,达4008.1亿元,年均增长16.4%。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28838元、10993元,年均分别增长7.9%、10%。工业整体运行质量不断提升,规模工业增加值达1.1万亿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省61.5%,五年提高23.8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进入转型发展新轨道。三次产业结构由20xx年的14.5∶45.8∶39.7调整为去年的11.5∶44.6∶43.9,其中服务业年均增长11.3%,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9%。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的比重比20xx年下降4.6个百分点;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长17%以上,高技术产业年均增长26.3%。
——基础设施持续夯实,取得全面升级新成效。五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2.2万亿元。城镇化率提高7.59个百分点,达到50.89%。建成高标准农田1495万亩。发电装机容量净增969.7万千瓦,达3889.1万千瓦;500千伏主干网基本建成,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推进。所有乡镇和99.93%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千吨级以上航道达700公里。长沙地铁二号线开通运营,国内首条、世界最长的长沙中低速磁浮线成功通车试运行,长株潭三市之间快速干道全部拉通。全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分别达1296公里、5653公里,均位居全国前列。
——民生保障持续加强,迈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累计投入财政民生资金1.54万亿元。实施扶贫攻坚项目5.9万个,减少贫困人口541万。新增城镇就业3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0万人。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各类棚户区222.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91.6万户;新增供水能力2.7亿立方米,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480万人;“气化湖南”管网覆盖9个地级城市。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城乡全覆盖。
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努力保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态势。出台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和“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支持移动互联网、住宅产业化、新能源、环保、旅游、健康服务等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成为首个万亿产业,移动互联网产业总收入连续两年保持100%以上的增长,电子信息、医药产业年均增长18%以上。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三个“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
二是致力构筑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完成省、市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直管县(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序进行。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稳步推进。公布省本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47%,向长沙市和其余市州分别下放190项、16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商事制度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上一轮国企改革全面完成,组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负面清单”,编制省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务预算。以农信社改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房抵押贷款等为重点的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深化。撤乡并村改革有序推进,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全面启动,水利综合改革试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稳妥推进。
三是不断增强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主动参与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湖南湘江新区获国家批准。着力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涌现出超级杂交稻、8英寸igbt芯片生产线、高铁电传动系统、“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等一批世界领先的科技成果。努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南和大湘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综合保税区、国家级口岸等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湘欧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全省机场旅客年吞吐量突破20xx万人次,新开通国际航线40条,成功架通湖南至欧美的“空中桥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2.9%,实际利用内资和外资年均分别增长16.4%、17.4%。
四是积极探索两型社会建设的路子。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二阶段改革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绿色湖南建设加快,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清水塘等五大区域整治效果明显。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实现,主要江河ⅲ类以上水质达到96.9%,县以上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2.2%、99.2%;全省37台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66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石漠化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防护林建设、重要水源地保护取得积极进展。近两年关闭小煤矿588座,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湿地保护率达70%以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全省,完成8463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671个美丽乡村。
五是着力促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全省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出台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教育卫生人才津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原民办代课教师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民生政策,提前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全面完成101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学生营养改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事业加快发展,公益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加快,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更加完善。
六是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支持配合省政协做好“双周协商”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六五”普法成效明显,率先实行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政府服务法治化和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故总量、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持续下降,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七是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实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实现省级行政机关政企、政资分开。建立市(州)长工作调度视频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制度,实行省政府领导分工联系重点项目、重大产业和重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网上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快。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积极成效。
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提高,民兵和预备役抢险救灾等作用充分发挥,优抚安置、人防工作得到加强。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取得新成效,军地融合发展呈现新局面。
20xx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我们认真贯彻中央方针政策,按照省委部署,主动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定力,精准发力,群策群力,以改革增强发展动力,以重大项目支撑发展,及时研究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系列政策措施,既不放松有市场、有效益的传统产业发展,更加注重新兴产业培育;既不放松投资拉动,更加注重发挥投资的当前和长远效益;既不放松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更加注重本地现有龙头和规模企业新一轮发展;既不放松劳动密集型产业稳步发展,更加注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持了稳中趋优、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9.3%;年初确定的9大类、193项重点改革基本完成;涉及民生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1%,15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减贫110万人,新增城镇就业77.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4.3万人。
各位代表!
“”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中共湖南省委总揽全局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团结拼搏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向驻湘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指战员、政法干警,向中央驻湘单位,向关心支持湖南改革发展的海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
保持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湖南时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立足“一带一部”战略定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问题为导向,保持定力、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破除思维定势、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实现思想理念的新提升、工作思路的新转变、发展路径的新突破;必须坚持求真务实,转作风、抓政风、带民风,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
各位代表!
回顾“”,我们战胜了历史罕见的严重干旱和洪涝灾害,经受了国内外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的严峻考验,经历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转轨阵痛,打下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的良好基础。三湘大地正勃发出无限生机与活力,湖南人民正展现出无穷力量与豪情。我们坚信,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指引下,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带领下,拥有光荣传统、敢于变革、勇于创新的湖南人民,一定能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各位代表!
站在新的起点阔步前行的同时,我们必须认真面对存在的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工业经济发展困难较多,科技创新投入不足,亟需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期,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啃硬骨头、涉险滩的劲头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开放水平有待提高,外贸规模不大,拉动力不强。四是改善民生任务繁重,脱贫攻坚的难度大、时间紧,群众就医、就学、出行、住房等方面的难题仍然较多。五是发展环境还不优,政府职能还需加快转变,少数地方、少数干部依然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主动性仍然不够,廉政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六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仍然较多,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社会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以坚韧的毅力、扎实的作风、创新的意识,努力在攻坚克难中取得新的进步。
二、“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省经济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发展方式正在加快转变,新的发展动能正在孕育形成。我们要始终保持开拓创新的锐气和奋发向上的士气,努力在新常态中确立新理念、抢抓新机遇、实现新突破。
“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发展,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落实这个要求,我们紧密结合湖南实际,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编制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现提请会议审查。“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左右,20xx年前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xx年翻一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一)坚持创新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努力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提高人均均量,着力拉长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金融服务业等发展短板,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共同发力,挖掘投资、消费、出口潜力,全面释放新需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xx”,加快制造强省建设,推进服务业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构筑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
(二)坚持协调发展,构筑平衡发展新格局。以长株潭一体化为抓手,统筹推进环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等区域发展,加快形成“一核三极四带多点”的发展新格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探索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两型生态新家园。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全面建设两型社会,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和耕地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引导绿色投资、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打造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
(四)坚持开放发展,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全面对接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把我省建成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内陆核心腹地、长江经济带交通物流枢纽。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走出去并重、引资引技引智并举,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吸引更多世界知名企业和海外优秀人才来湘发展。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产能出海、境外投资、跨国并购、服务外包等重点行动,推动我省优势产业、优秀企业开拓外部市场。
(五)坚持共享发展,创造幸福美好新生活。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推进健康湖南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湖南。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关于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的要求,实施精准扶贫工程,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确保20xx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三、20xx年工作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进出口总额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左右,万元gdp能耗下降3%。
(一)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推进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健全“省统筹、市建设、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工作推进机制,构建人才引进激励、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开放共享、军民协同创新、科技金融结合等政策体系。在高端装备、先进储能材料、“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等领域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协同攻关项目,实行企业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转化清单制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材料等国家级创新中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和农村“星创天地”。推进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加快制造强省建设。实施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抓好电力机车工程实验室及智能制造车间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石化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品牌化发展,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通用航空、两型住宅等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成长,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车、高性能数字芯片、智能电网、3d打印、工业机器人等新增长点。推进浮空器、高效液力变矩器、北斗卫星应用等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研发设计、检测检验、信息技术服务、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体育休闲、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物流业与电子商务、现代交通和产业体系的对接与配套。改善商贸基础设施,促进移动互联网、绿色、信息等新兴消费。深化与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推动“湘品出湘”和“湘品网上行”,促进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在全省范围落地运营。完善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提升金融、医疗、教育、旅游、交通、物流、邮政、快递、零售等领域的在线化、智能化水平。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以互联网技术促进文化产业内容、形式和业态创新,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旅游业,打造以张家界为龙头的精品景点景区和旅游线路,加强旅游配套服务,培育新兴旅游业态。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稳定粮食、生猪、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继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五小”水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突出农业品牌培育和提升,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叶、林产等千亿产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适用农机,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培育一批农机、农技专业服务合作社和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种联收、统防统治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模式。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和基地,支持益阳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体系。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在适度扩大总需求和调整需求结构的同时,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采取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深化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实施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购租并举为方向的住房制度改革,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把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积极推进“营改增”,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尽力降低企业电力价格、物流费用。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深化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完善人才评价、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网络平台。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和公共领域建设,引导支持非公企业转型创新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完成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启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发展政府性基础设施基金,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探索建立省级股权投资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地方金融类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申报组建地方法人财产保险公司和民营银行;推进国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加快农信社改革,支持设立村镇银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扩大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动险资入湘。积极稳妥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范各类融资行为,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推进财政体制和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分配、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债务预算管理与风险防控机制,编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债务预算中期规划,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探索建立水利、交通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机制。推进省属监管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规范省属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湘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深化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乡(镇)、村区划调整后的管理和服务。稳步推进农业水价、输配电和天然气价格改革。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开拓南美、东盟、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完善企业“抱团出海”、“借船出海”和风险预警机制,支持省内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承包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跨国兼并收购。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区域合作,推动“湘赣”、“湘粤”等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旅游、运输、软件、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领域服务贸易,支持建设中国(长沙)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放大进口指定口岸功能,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资源和重点消费品进口。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吸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落户湖南,做好专业化、产业链、点对点和网络招商;积极发挥境外湘籍商协会和异地商会作用,支持邵阳湘商产业园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广大湘商回故乡、建家乡。加快建设高铁经济带,发展临港、临空经济,加强航空、水运、陆运以及电子口岸建设,充分发挥衡阳、湘潭、岳阳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郴州出口加工区转型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区域通关一体化、关检合作“三个一”、集中汇总纳税等改革;提升湘欧快线、“五定班列”、多式联运效益,拓展国际国内航班航线。
(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启动30大工程,推进1000个重大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万亿元左右。交通网,力争建成高速公路300公里以上、干线公路1000公里;加快湘江、沅水等高等级航道和一江一湖四水相关港口建设;推进怀邵衡、黔张常、蒙华湖南段等铁路建设,新开工张吉怀、湘桂扩能改造等铁路项目;推进长沙航空枢纽和其他市州支线机场建设。能源网,稳步推进电源点项目,推进五强溪水电站扩机项目前期,加快实施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7条500千伏省内特高压配套线路、长沙艾家冲变电站扩建等主电网项目;开工建设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湖南段,建成投产7条省内支干线;积极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水利网,继续推进涔天河水库枢纽和灌区工程、莽山水库等项目,争取启动毛俊水库建设。信息网,加快光纤高速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城建,建成长株潭城际铁路,加快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等设施,推进长沙地下综合管廊、常德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园区,推进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服务,推动扩权强园。
(四)不断拓展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新空间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规划、交通、产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治理、公共服务为重点,以17个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高起点建设湖南湘江新区,努力打造高端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创新创意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长江经济带内陆开放高地。推动环洞庭湖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发挥岳阳城陵矶“一区一港四口岸”优势,大力发展临江临港产业,加快环湖公路和特色城镇建设。完善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园区、口岸、会展平台功能。促进大湘西地区加快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城镇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推动娄底等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发挥中心城市作用,走集约化城市发展道路。依法制定和执行城市规划,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编制城乡一体的城镇发展规划。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高城市设计和建筑水平,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抓紧实施棚改三年计划,推进供水、供气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落实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抓好长沙、株洲以及资兴、津市—澧县、芷江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强农村饮水、电力、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整治4000个以上行政村的人居环境。
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深化省直管县(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提高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扩大市县政府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统筹安排的自主权,逐步降低县级财政配套标准,切实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推进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建设,深入开展扩权强县、强镇试点,推动产业项目、信贷资金、生产要素向县域倾斜。完善县域差别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着力加快绿色发展步伐
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启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第三阶段改革建设,基本完成湖南湘江新区综合生态补偿、株洲综合执法体制、湘潭绿色gdp评价等改革试点,实施昭山等生态绿心地区示范片发展工程。积极推进石门县、江华县全国重点生态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抓好武陵山片区、湘江源头区域、衡阳、宁乡等4个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支持开展城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和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重视蓝山等湘江源头地区和东江湖水土保护,以及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推进裸露山体和矿山复绿行动。深入开展两型示范创建活动,扩大政府两型采购范围。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和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制定公益林分类分区域生态补偿办法。探索建立和完善生态红线保护、生态补偿、责任追究、环境保护督查和环境监督执法等制度。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启动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以及邵阳龙须塘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和建设;启动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十大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抓好四水流域整治与河道保洁;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下大力气治理雾霾,加强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燃煤和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推广新能源汽车。稳步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试点,抓好常德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区试点以及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城乡环境同治,分步实现省域全覆盖;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与合同环境服务。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建立高耗能项目能评验收制度。健全传统行业能耗限额指导目录和新兴产业领域能效标准。强化用地标准管控和供地率考核,加大闲置土地清理与处置,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强化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加快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国家循环经济、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以及省级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试点;实施电力、钢铁、水泥、有色、平板玻璃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力推进大宗固废和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规范环保市场准入,支持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以不懈的努力,让青山永驻、绿水长流!
(六)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按照“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坚持以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以湘西自治州为主战场,着力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今年投入扶贫资金65亿元,带动社会和金融资金380亿元,实施群众增收、易地搬迁、素质提升、兜底保障、基础扶贫等“五大工程”,健全金融服务、社会参与、责任考核、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退出等精准扶贫机制。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和模式,发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建设大湘西地区12条旅游精品线路,因村因户、分类指导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加快实施水、电、路、气、房、环境治理“六到农家”,扎实抓好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完成2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实施雨露计划和“一家一”工程,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两免一补”、学生营养计划、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助学专项补助基金等政策。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抓好驻村帮扶,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实施万名贫困学生助学就业、万例贫困信息发布与对接、万名贫困眼疾患者光明工程。
(七)大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和社会建设
抓好16项24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实现110万贫困人口脱贫;2、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万公里,完成7000公里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4、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5、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5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200所;6、改造农村危房12万户、城市棚户区35万套和国有工矿棚户区8000套;7、新增管输天然气用户36万户,确保县以上城镇市政管网水的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8、帮助5000名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1万人,改扩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20家;9、免费为100万35-64岁的农村妇女实施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10、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3万个;11、建设社区矫正中心73个;12、新增养老服务床位2万张;13、完成500个行政村通宽带和100万农户直播卫星户户通;14、改造1000个行政村的配电网;15、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55个;16、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00个。
积极扩大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对创业就业的财政专项补助,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发展,加大对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微利项目贴息的支持力度,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机制和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政策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逐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贫困标准融合;提高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补助水平,按照最低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为低保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确保各类教育阶段的生均经费达到或超过中部平均水平,两年内高职生均拨款水平提高到1.2万元;全省高中生均经费提高部分,以及沿西部边境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教育卫生人才津贴政策覆盖全部贫困县,对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给予学费补偿;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努力化解城市“大班额”问题。提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体系,支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和高值耗材费用,提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加强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与防控,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20元、390元。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省博物馆改扩建,启动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实施县级未达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提质改造,完成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支持艺术创作、演艺惠民、非遗和文物保护;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和考评机制。发展群众体育,积极备战里约奥运会。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治理、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喝得安全。我们要以真心实意保民生,以真金白银兴民生,以真抓实干惠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作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推进平安湖南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精准打击暴力恐怖分子,深入开展三年禁毒大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依法加强统计工作。做好地震、气象、档案、测绘、地质等工作,加强地方外事工作和国际友城建设。
提高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启动“七五”普法,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创新村(居)民依法自治工作。
推进国防建设。深入贯彻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扎实开展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深化“双带双促”活动,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进一步加强人防工作,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各位代表!
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忠实践行“三严三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坚持主动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强化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着力解决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不懈怠,不松劲,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营造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坚持创新作为。坚决破除思维定势,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克服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努力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坚决破除工作惯性,从墨守成规中走出来,从按部就班中走出来,从司空见惯中走出来,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摆脱路径依赖、速度情结和换挡焦虑。
坚持依法作为。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发挥省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参事室等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加强新型智库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支持监察、审计、财政、法制等部门开展监督。
坚持廉洁作为。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从政用权、修身律己的底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劲头加强作风建设,以过硬的作风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认真做好政府换届工作,更加关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鼓励他们扎根基层、安心工作。
各位代表!展望“十三五”,我们将开创风雷激荡、风生水起的发展局面,我们要同舟共济、同心同德,焕发砥砺奋进的昂扬斗志。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全省各族人民,以更振奋的精神、更争先的勇气、更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共3页,当前第2页12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七
xx年是我镇抢抓发展机遇、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年,镇人大主席团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着力提高人大席团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快统筹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步伐,全力推进中心镇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体会精神实质,认真实施“和谐创业、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县域副中心城镇”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实现发展目标,完成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保证人大主席团的履职与镇党委决策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二、周密部署,依法召开镇人代会。认真安排并做好镇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依法补选缺额的人大代表。积极组织镇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和报告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好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和财政收支情况工作报告,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三、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和专项工作报告。按照镇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和大会有关决议抓好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分解督促检查工作。适时听取镇政府工作和专项工作的汇报。
四、注重实效,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紧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这一中心环节,开展有力度、有深度、有成效的监督。一是做好对全镇经济和社会运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二是做好对民生工程的监督。民生工程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加大对项目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力度。三是做好对本镇一些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四是做好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进行视察。五是根据县人大的要求对镇属重点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五、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坚持以学理论、学法律、学科技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打造“学习型”代表队伍,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代表行为建设,规范合理引导代表依法履职,加强联系,坚持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开展走访代表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关心母亲河溪,查找水污染源,恪尽代表职责”主体活动和“洁净乡村,美化家园”活动。同时,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
六、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和办理工作,通过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为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工作提供重要信息。
七、认真做好代表议案的督促办理工作。做好镇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交办工作。按照规定期限及时督促镇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答复工作。加强与代表、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完善跟踪督办落实制度和回访代表听取办理意见的做法,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八、加强镇人大主席团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主席团成员的整体功能作用,全面完善人大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制度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做强做大自身,打造人大组织坚硬素质,努力使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新背景下的履职,夯实工作基础。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改进主席团成员工作作风,实现高质高效,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篇八
20xx年,是必将载入中华民族光辉史册的一年。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构想,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年来,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始终推进民主法治,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依法治省作出了新的贡献。
会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坚决支持省人民政府积极应对投资增长动力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严峻挑战,努力实现宏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听取和审议了“”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对经济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科技创新驱动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促进了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
听取和审议了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建议高度重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的资金扶持,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支持省人民政府出台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意见,切实解决运行机制不规范、经营管理人才缺乏、贷款难等问题。会还围绕经济结构调整、重金属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着力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省人民政府抓好政策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扶贫帮困取得新成效。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全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百校千师万生”大调查,提出化解城区“大班额”难题、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等建议,调查报告受到全国人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审议意见专题督办,督促省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财政新增设立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补助资金,今年将添置学生用床42万张,确保每名寄宿生都有一个床位。
二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湘江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作开展监督。针对雾霾危害日益严重的现状,会把促进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以“防治雾霾污染、呼吸新鲜空气”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推进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监督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支持省人民政府抓好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大力推进湘江流域污染治理。
三是推动解决“卖粮难”、饮水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针对粮食主产区农民“卖粮难”等突出问题,及时督促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整顿粮食收购秩序,严格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认真督办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促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让更多的农民喝上干净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活动,促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改善乡村环境卫生。
四是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会把信访工作作为畅通民意渠道、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改善信访工作环境和条件,规范工作程序,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办理群众来信,耐心宣讲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反映集中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和督办力度。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6145件、8557人次,协调处理集体访116批,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推动法治湖南建设
一是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全年共制定和修订法规5件,修改和废止法规14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2件,督促省人民政府对14件法规中15个授权条款抓紧制定配套规定,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首位,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立法论证,抓好立法调研,开展立法听证,提升审议质量,努力使法规立得准、能管用。为修订好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选举法办法,调研组带着问题深入村组,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村民意见,使修订后的条文更加符合农村实际。在制定乡村公路条例过程中,多次与省人民政府协商沟通,反复修改,使条例务实管用、操作性强。开展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为改进立法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是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省人民检察院执行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督促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开展司法监督和队伍建设调研,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司法机关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归口转交涉诉事项制度,归口处理涉诉事项913件,发函转交88件,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理,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处理报送备案的136件规范性文件,对其中的95件进行主动审查,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四、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支持省人民政府管好“钱袋子”
一是依法作出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在全国省级人大会中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明确规定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省级当年超收收入需安排当年支出的,应当报省人大会审查批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规范举债行为;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涉及单位须向省人大会报告整改情况。决定的出台,对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是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xx年省级决算草案、20xx年上半年和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级决算,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听取和审议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和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明确提出债券资金优先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严格控制安排市场竞争领域的投资项目。
三是加大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听取和审议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加强整改、完善体制机制的审议意见。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报告的同时,专题听取和审议涉及整改的15个省直单位整改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绝大多数问题都已得到整改。
五、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保障中央和省委重要人事安排的圆满实现
按照中央和省委安排,及时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补选省人大会主任、省人民政府省长。高度重视换届后的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9人次,其中决定任免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14人次;决定任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人,决定任免省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28人次;任免“两院”法官、检察官201人次。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实现了中央和省委的各项重要人事安排。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出台关于省“两院”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的意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做好铁路运输“两院”移交地方后的人事任免工作。
六、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是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确定的15件议案,会审议通过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62件建议,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96件,已有53件按期办理完毕。在及时交办的基础上,会突出抓好一批重点单位和重点处理建议的督办,专题听取建议办理与督办情况的汇报。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办理实效有新的提高。
二是认真开展“双联”工作。制定开展“双联”工作的意见,明确省人大会组成人员每人固定联系5名基层省人大代表,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会组成人员与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是努力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和保障。制定加强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人员、场地和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举办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围绕湖南能源瓶颈问题、司法行政工作等开展调研,指导市州省人大代表小组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城市群发展战略、油茶产业等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坚持邀请代表列席省人大会会议,参加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和调研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会依法履职能力
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省人大会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立行立改,加强建章立制,着力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
坚持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班。制订进一步提高会会议质量、增强会议实效的意见,规范组成人员依法参会履职和会议服务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当好“一府两院”坚强后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统筹和规范机关外出公务活动,改进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人大外事工作,深入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工作研讨,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能作用,加强与市、县人大会的联系和指导,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会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同配合、全省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会的工作离宪法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立法协调机制不够健全,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大,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双联”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够高,一些代表和人民群众呼吁多年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对市、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指导、帮助不够。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六十周年。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认真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代表主体意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使命十分光荣,职责十分神圣,要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履职、勇于担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永远不要脱离人大代表,永远不要脱离人民群众。毛主席曾经说过,人民就是上帝,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深知,只有我们爱人民,人民才会爱我们。只有我们对人民负责,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有了人民的充分信任和强大支持,人大工作就会永远保持生机,永远充满活力,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
一是更加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二是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监督,大力支持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等工作,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高度关注民生,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重要问题抓住不放。推动司法公开、规范执法等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实施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依法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扎实开展“双联”工作,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密切人大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提高办理实效。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实效性和长效性。重视基层人大工作,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指导和工作协同,不断提高整体工作实效。
各位代表:中华民族开启了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历史掀开了崭新一页。改革的鼓点催人奋进,光荣的使命激荡人心。我们豪情满怀,信心百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埋头苦干,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成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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