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篇一
1、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是在总体上与一般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除特殊专业外,此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广东省含港澳人士)均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是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此类专业可分为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注:“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的概念是笔者为方便读者阅读而自创的概念,现在笔者还没见到同义性概念)。
⑴分段式本科
分段式本科即是将一体的本科专业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和需要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相当于全日制高校的“二二分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相衔接。
①基础科段
基础科段是自学考试根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设置中一二年级所学的课程单列而成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大多数省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于这类专业均实行与专科专业相同的管理,这类专业一般也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②本科段
本科段是自学考试根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四年制课程设置中三四年级所学的课程单列而成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此类专业对报考者是有报考条件限制的,即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一体式本科
一体式本科是在自学考试领域是不多见的一种专业类型,现在只有浙江省、吉林省等极少数的省开考有此类专业。此类专业与分段式本科专业的主要区别就是,这类专业不分段,保持封闭的而完整的课程设置。除特殊专业外,此类专业一般不设限定性的报考条件。考生在经过完整的本科课程的学习,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超越专科阶段,直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独立本科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是为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设置的一种在专科层次起点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大多数省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于这类专业均实行与本科段专业相同的管理,也是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专科和基础科段、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区别和联系
⑴专科和基础科段的区别和联系
①区别:专科是独立的、封闭的、完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这类专业与同专业的独立本科段没有直接的衔接的关系。而基础科段是本科专业的一部分,与其本科段有直接的衔接关系。
②联系:两类专业一般都不设限制性的报考条件,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都可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⑵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区别和联系
①区别:本科段是本科专业的一部分,与其基础科段有直接的衔接关系。而独立本科段是在专科层次起点基础上又独立于专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这类专业与同专业的专科没有直接的衔接的关系。
②联系:两类专业都是专科起点专业,也都是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正在专科(或专科以上)就读者才可报考。考生在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也都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5、一些省、直辖市、自治区自学考试对专业类型划分的简化规定
专科、本科(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独立本科段这种专业类型划分模式是一种标准的专业类型划分模式,好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例如:北京市、上海市、吉林省、广东省)也是按照这种专业类型划分模式进行实际工作的。但还有一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例如:天津市、安徽省、湖北省)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完全采用这种标准的专业类型划分模式,而是将专业类型统一简化为“专”、“本”。这里的“专”即是指基础科段和专科,“本”即是指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论是实行标准的专业类型划分模式还是实行简化的专业类型划分模式,在专业管理上,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对基础课段和专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实行的都是相同的管理。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篇二
;自1981年国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来,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在众多专业中,音乐教育专业设立较晚,普遍的省份都是进入新千年之后开设的,如福建省在2000年6月开办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浙江省在2003年9月新增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音乐教育(专科、本科)专业。自学考试科目的考核形式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理论课,学生以闭卷笔答形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以获得相应的学分;二是实践环节的考核,是对应考者的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有:实验、实习、技能操作、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考试)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答辩和实际操作等。相比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自考学生是以个人自学为基础,实践环节的诸多过程和步骤会受到各方面环境条件的制约,因此如何保证实践环节的质量是关系自学考试能否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因素。笔者以音乐教育专业为例对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进行分析探讨。
一、实践环节考核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实践环节考核的必要性
人们学习知识或者采取亲身体验的方式,或者间接从书本获取。课程中的实践内容是培养学生操作、动手能力,将间接经验化为自身体验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既懂理论,又具备实践操作运用能力的综合型、复合型人才,光说不练,高分低能的人终将为社会所淘汰。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考生是在工作中觉得自己各方面有待提高而参加考试的,因此,考生并非仅为获得学历文凭,更重要的是增强自己各方面的能力。知识转化成能力需要实践的过程,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的设置使学生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能很好地和实践联系,这为人才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是非常必要的。
2.实践环节考核的重要性
一不可的,因此,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步骤。
音乐教育是以音乐艺术的独特形式来实现美的教育,因此,不仅具备美育的诸多特征也有音乐艺术自身的特点。音乐是音响的艺术,它以声音为物质材料,通过旋律的起伏、和声的张弛、音色的变化表达人的情感。在格式塔心理学派的观点中,因张弛变化的音响形式与生命运动产生异质同构效应,能表达人的瞬息万变的情感状态。以音乐存在的方式而言,它又属于时间的艺术,在时间的变化起伏中,直至最后才呈示出音乐的完整形象。在音乐实践中有三个环节:创作、表演和欣赏,三者缺一不可,但二度创作——表演则是将作曲家创作出的乐谱进行演唱、演奏从而对欣赏者产生影响,因此,音乐又被喻为表演的艺术。上述种种音乐的特质决定了音乐教育专业中的诸多课程相较别的学科教育专业而言有更多的实践操作特质。
曾有研究者做过统计,同样是教育类专业,实践环节课程数量差别很大,多的达到6门,少的仅有1门。实践考核课程在所有考试科目中占的比例有很大差距,多的可达到37.5%,少的才只有5.88%。①我们以2006年1月出版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编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必读》中大专的音乐教育专业②设置的课程为例(见上表)。
从表中可看出,总计十六门课程分为三大类:一是公共课(序号1—4),共计12学分,占总学分的16.7%;二是教育类课程(序号13—15),共计12学分,占总学分的16.7%;三是专业课程(序号5—12),共计48学分,占总学分的66.6%,其中实践环节课程学分25,占总学分的34.7%,占专业课程学分的52.1%;还有一类实践环节即为教育实习。若直接从课程的门数上看,实践类课程有5门,占了计学分门数15门课程的三分之一。34.7%和52.1%这两个数据说明音乐教育专业自学考试实践环节的比重占整个考试科目的比例较大,若不能很好地解决自学考试专业教学的特殊性与保证实践环节考核的有效性,则通过音乐教育专业自学考试获得文凭的学生的能力水平岌岌可危,势必影响学生的质量,不利于自学考试的社会信誉。
三、实践环节教学与考核模式
鉴于音乐教育专业对实践环节具有较高的要求,为确保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质量,需要强化专业实践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的培训。目前,自学考试办学模式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全日制助学班;二是业余形式的助学班;三是完全靠自学。以前表中所示包含实践内容的5门课程视唱练耳、声乐、键盘与和声(一)、钢琴、合唱与指挥基础为例,我们将分析课程的特点结合三种办学形式建构相应的教学与考核模式。
1.实践环节教学模式
(1)完全形式的实践课程
视唱练耳、声乐、钢琴三门课程是完全形式的实践课程,即从课程目标、内容、考核要求都需要学生以音乐能力展示。理论课的学习考核,通常是掌握知识点,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而这三门课程需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够掌握各种相关的技能,以演唱、演奏形式将音乐表现出来,以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能力水平。如视唱练耳考察学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音乐理解与表现力、识谱能力等音乐综合素质。声乐则是对学生演唱基本技能和专业基本实践能力的考核,内容包括歌唱语言、歌唱基本形态、歌唱情感表现、音准、节奏等。而钢琴的考核目的是了解学生演奏钢琴的能力,要求学生演奏一定难度水平的作品,节奏、读谱准确,背谱并较好地把握音乐作品风格。根据上述三门课程的具体特点及要求,完全靠自学对学生正确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的理论和技能不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之下,以全日制的助学班为主,业余形式的助学班为辅,具体形式上可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的教学模式。
集中式是课程的全部内容在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内完成。一般而言是由主考单位提供课程学习所需场所和相关设备,并指定相关教师指导完成。学生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依照老师的时间安排,学习指定的内容经过练习得以掌握,其优点就是便于教师指导,学生有疑问也能很快得到老师的帮助。这样的方式比较适合于全日制的助学班。
分散式是在规定的时间,从学生各自的条件、环境出发,自主选择学习场所和设备,主考单位选派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给每个学生一定的学习指导,并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学习过程中的答疑。此种方式比较适合业余助学班,对于在家自学的学生,若本身具备一定的基础,自学过程中有问题产生,也可通过主考单位的相关资源,得到一定的学习辅导和帮助。为了便于这两种方式自考的学生,主考单位可以组织相关力量,进行一些辅助学习材料的开发,如课程学习包,包括一些学习进度安排、规划,一些课程教学cd、vcd、dvd等音像制品的课件等等。
(2)理论与实践兼而有之的课程
键盘与和声和合唱与指挥基础这两门课程是兼具理论与实践的课程,其主要特征是综合性的专业技能课,技能的学习掌握和运用与该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相辅相成。如键盘与和声这门课程的考核目的就是考查学生是否了解和掌握和声学与钢琴伴奏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歌曲、乐曲进行简单而有效的和声写作与钢琴即兴伴奏。这门课程其知识前后联系密切、自成体系,内容环环相扣,技能实践需要建立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之上,理论的学习深化也需落实在具体作品中反复实践运用。合唱与指挥基础课程要求学生对基本图式为2/4、3/4、3/8等单拍子的歌曲进行指挥,具体应做到图式准确,手势清楚,节奏正确,线条含意明确,起拍、收尾精确,指挥诠释作品正确,有一定表现力。根据这两门课程的特点,业余形式的助学班和自学为主的学生以分散式的教学模式为主,而全日制的助学班学生以集中式为主,在此基础上又可以采用随课式、阶段式、独立式相结合的模式。
随课式是在课程的理论内容讲授到一定的阶段,根据课程的内容所涉及的部分随课进行实践。如在键盘与和声课程中,在掌握了原位的i、iv、v级三和弦的连接后即可对某个作品进行即兴伴奏的练习,对三种和弦的组合形式及其连接的声部进行在实际作品中加以实践运用。这样学生可以将理论的学习和实践充分地联系,提高学习的效率,加快知识和能力之间的转换。
阶段式是指一门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完成后,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实践操作。如合唱与指挥基础课程中,将一首作品的基本图式、手势、节奏、线条、起拍、收尾、力度、速度及其各种表情记号等都分别讲解练习后,进一步将其整合,要求完整有表现力的指挥,经过若干首曲子的实践,每首曲子既有一定的针对性,学生又能掌握各种拍子类型的作品,并能积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不同风格类型作品中的实践运用。
独立式是将实践环节从整个课程中独立出来,完全的实践课程诸如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是独立式的,理论与实践兼备的课程可以将理论部分单独开设,学生完成理论部分内容后再进入实践内容的学习。其优点是可以使学生更明确学习任务,也便于相关部门安排设备、设施的统筹运用,使学生的实践练习量达到最大化。
2.实践环节考核模式
自学考试的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个部分,相较于日臻成熟和完善的理论笔试,无论是组织、管理与实施还是标准和评价的设置,实践环节考核的发展相对滞后。在自考的笔试考试中,每年有四次考试机会,分别是1月、4月、7月、10月,相对应的报名时间则分别是12月、9月、6月、3月。实践环节的考核一般由各个主考学校单独组织,在时间上就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学校正常教学等缘由,一般学校一年就组织一次实践环节考核,并且各个不同的专业方向也不易统一组织管理,这样就造成了学生的考试机会不多,且信息渠道不畅等因素会造成学生不能及时报名参加实践环节考核。众多学校的实践环节考核一般是每年的5—7月份,前例音乐教育专科的实践考核是在7月份。在上述五门课程的实践考核大纲中,考核方式普遍单一。视唱练耳的考核方法是通过笔试与现场演唱的考核方式进行;声乐的考核方式是个人单独现场演唱,老师现场评分;钢琴考核方式是现场演奏,老师根据要求和标准现场评分;键盘与和声的实践环节考核则是给出考核曲目范围,要求学生能较熟练地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按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曲目进行即兴伴奏,并且要求完整。现场抽一首歌曲进行即兴伴奏,通过现场弹奏的考核方法即兴考试;合唱与指挥基础是采用由主考老师从参考书中抽一首合唱作品,应考者现场指挥。课程的考核模式和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考核模式趋同,并没有很好体现自学考试的特点。另外在打分评价上,现场计分的记录方式也较为落后。
针对上述种种情况,首先在实践环节考核时间上可以适当增加次数,并且和理论考试在同一个时间段,既有利于学生的统筹安排,又可以和理论考试一同报名,便于组织管理。一般选择1月和7月两个时间段比较可行,各个学校都已经进入学期末的工作,在教师人员、场所、设备设施等方面都较容易协调、落实。其次,在形式和手段上,随着网络的普及,电脑设施及视频软件的广泛开发,可以采取学生自制演唱、演奏录像,作为评价之一,制定一个统一规范的评分标准体系,若学生在优秀以上,则必须现场考核以确认其水平,避免评价上的较大误差。这样既可以方便操作,不需要所有参与评价的教师有统一的时间,又可尽量避免教师的主观评判及相互影响,利于把好实践考核的质量关,学生的准备周期也可以自行安排,真正体现自学考试的个人自主性。
此外,如同前表中所示,还有一类实践环节考核内容是教育实习。对于音乐教育专业自学考试的教育实习管理,除了全日制的助学班的形式可以预先计划,统一安排,另两种形式都有一定的随机性,且由于考生生源地的不同,各地的教育情况差异性也较大。长期有效的方式是建立实习基地,在若干地区设立几所学校作为自考学生的实习学校,这样便于业余性质的助学班和自学为主的两类学生的教育实习实践落实。
实践环节教学考核质量的提高是自学考试人才质量培养的重要保证,而针对社会各层的自学考试的稳步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将大有裨益,同时也是在终身学习社会背景下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周家连《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教育学研究》,《中国考试》2005年第5期。
[2]刘超瑞《自学考试中实践考核的质量控制问题探讨》,《教育评论》1999年第4期。
[3]于键《关于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如何适应自学考试教育特点的思考》,《辽宁教育研究》2001年第4期。
②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编《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必读》,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7页。
鲍颖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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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3日举行,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考试顺利和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1.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s:///net/”(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2022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取得我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考点当地防疫部门最新规定为准)。考生应留意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最好是在考试开始前24小时至12小时的时间段内完成核酸采集,以便在考前获得适时检查结果。
3.考前1小时,考生应核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等,如有异常,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处理。
二、参考要求
1.认真如实填写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2022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签名后交给监考员。
2.考点入口扫场所码、健康码,出示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
3.考生赴考点途中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要全程佩戴好口罩,但在监考员核验身份时需短暂摘下口罩。每单元考试结束后应立即有序离开考点,避免人群聚集。
三、其他事项
1.异常情况不得参加考试。①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②体温异常(现场测温37.3℃及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③隔离治疗中的新冠疫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
2.密切关注并自觉配合考点当地防疫工作最新规定。考生应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公众号等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最新规定。考生违反规定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密切关注“自助服务系统”动态信息。本次考试是否取消、延期、考点是否变动等动态信息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予以公布,考生应密切关注,以免影响参考。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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