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液化气转让协议书液化气采购合同篇一
需方:_________
一、购销数量: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气约_________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每次确定供需数量为准。
二、结算价格: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需求,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供方给予需方按当时供方挂牌价下浮_________元/吨。配送运输费用______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供方均衡送货,需方批量划款(包括货款和运输费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吨。
四、配送地点:
需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五、保证金:
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
需方依据商定量,向供方提出书面认购单,供方根据与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货到后需方应于2小时内接卸完毕,并即时签署回执单。
七、计量方式: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_________。
九、其它约定事项: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于接卸前当场提出并即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需方在认购后拒而不接货视为违约,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优惠的金额(以_________元/吨为准);供方能承受的价位拒而不供货视为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
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液化气转让协议书液化气采购合同篇二
购货單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單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單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單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單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單位(甲方): 供货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液化气转让协议书液化气采购合同篇三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 质量责任:
1.1 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 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 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 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 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 对于塑料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说明。
2.4 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5 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 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以上2.1-2.5规定供方违反任何一条,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人民币500元/次。
3. 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 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30元/(人.小时)
水电费、场地费每次8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保部有权 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人民币至少300元/次,处罚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3.3 供方原材料(压铸件)无法与别的组件通配,只能与部分模号配合,若要让步使用,需 方品保部有权处罚供方人民币至少1000元。
3.4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供方需对需方 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3.6 对退回供方的产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货时混入,经需方发现,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 若同一批次产品混有别的产品,按情节轻重,每次处罚人民币200-20xx元不等。
3.7 供方因交货延误造成需方停线,应按每小时500元赔偿我司停线损失。
3.8 需方向供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单,供方需在3天内有效回复,每超过1天时间按每天50元处罚,直到收到回复为止。
4. 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原则上在相应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在供方货款中扣除。
5. 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增加事项时,可在双方协议下进行。
6. 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认本协议后送货时开始生效。
7. 争议处理:供方对需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 逾期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 如供方违反以上任何一点,违约金为15万元。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 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称: 供方公司名称: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液化气转让协议书液化气采购合同篇四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我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钢板、钢料、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外协加工产品等的统称。
甲方——专指浙江正邦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乙方——指为我司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厂商。
2.适用范围: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负责赔偿。
3.质量责任:
3.1甲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乙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
3.2甲方对于原材料的品质控制采用委托乙方检验的方式,即使不做任何检验和测试也能直接投入生产。
3.3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3.3.1乙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3.3.2乙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3.3.3乙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对以上3.3.1-3.3.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乙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甲方指出后,乙方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乙方违约。
3.3.4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甲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标准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3.6乙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甲方生产线停线。
3.3.7乙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甲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品质。
3.3.8乙方原材料在甲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乙方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甲方停线。
3.3.9乙方原材料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甲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返修。
3.3.10因乙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如退货等)。
3.3.11乙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3.3.12乙方原材料在甲方装配直到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且给甲方造成损失。
3.3.13甲、乙双方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之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议乙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则:
4.1所有乙方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甲方产品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性、使用性、外观性等符合甲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4.2乙方初次交货时要提供可靠性试验报告,以后每年提供一次。
4.3对于塑胶原料、焊锡类、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安全使用说明。
4.4包装箱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且有原生产厂最终检验合格印章。
4.5外包装明细必须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出货日期、甲方订单号码、乙方的出货批号、数量、箱号。
4.6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及外形尺寸等。若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先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乙方本厂或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样品等资料交甲方确认,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规则(4.*),甲方质量管理部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1000元/次。
5.赔偿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如下:
5.1乙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乙方不能及时处理而委托甲方全检、重工,所需的返工或筛选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工时费、水电费、场地费、管理费等),且筛选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乙方,并由乙方及时无偿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 = 处理工时×80元/(人•小时)
5.2乙方原材料不能返修、筛选造成甲方停线,乙方须按每小时1000元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3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质量异常反馈单,要求乙方在≤3天时间回复甲方,每超过一天时间按每天200元罚款,若有退货事宜则视为乙方完全接受退货。
5.4乙方原材料入厂后被甲方检测出不合格,造成退货,对于退货产品甲方将按当批货价总额的5%进行经济索赔,索赔金额合算后不满人民币500元的依500元罚款。对于在不影响产品的性能、外观、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特采使用的产品,乙方应按乙方有关规定办理处理手续并按产品不低于当批货价总额10%的经济索赔。对乙方的不合格产品,乙方进行返修后,仍应按标准重新组批交验,合格后方能提供,乙方应加严复验。
5.5在甲方认定出现质量问题时,以甲方的质量认定作为评价质量问题的标准,如乙方需要第三方进行评价,评价机构或单位的资质要得到甲方的认可,在第三方评价未得出明确结论前,按照甲方的认定结果执行。得出结论后双方进行商榷。
5.5乙方的产品经甲方检验不合格而被拒收的比例应低于2%(即入厂合格率≥98%),该比例也将作为甲方考核乙方的依据。
5.4乙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甲方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甲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乙方需对甲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5.5乙方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甲方被索赔,乙方应负责所有被索赔费用。
5.6乙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现原装短少,乙方需按短少数量和最小单位包装数量和体积补偿或依元器件单位核算金额赔偿。
5.7乙方因交货延误造成甲方停线,应按每小时1000元赔偿甲方停线损失。
5.8甲、乙方产品技术、商业机密在一方泄漏时,泄漏方要负责对另一方切经济损失赔偿及违约金(最低10万元以上)。
6.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原则上在相应批次的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7.协议变更: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追加事项时,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议下进行。
8.生效时间:甲乙双方签认本协议后最初来往时即开始生效。
9.争议处理: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愈期视为认可甲方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0.如乙方违反以上任一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10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地址:
公司名称:浙江正邦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代 表:
乙方地址:
公司名称:
代 表:
日 期: 20xx年x月xx日
液化气转让协议书液化气采购合同篇五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法》、《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双方特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证、税务登证等合法的经营手续。
二、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钢瓶液化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气钢瓶。
甲方按乙方的计划和要求,为乙方提供按市场价格和保证质量的液化石油气。
三、甲方在灌装液化石油气时有义务帮乙方检测液化石油气钢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甲方保证乙方利益,每瓶有____元毛利润,即每瓶批发价低于本站的零售价____元。
双方共同维护市场价格,不得抬价或降价,损害消费者权益。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协议签订时一次付清;
享有甲方合法资质范围内的经营权,且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
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气,则甲方违约,甲方加倍违约金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液化气质量、数量、充装方面的安全;
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合法性、交通事故、个人安全)及向消费者正确宣传用气常识等方面安全。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循以上协议。
如违反协议双方有追究其经济损失的权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转让协议书液化气采购合同篇六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准。
第三条 价格条款:
1、性质(限定其一):a.到岸(到达)价 b.离岸(出厂)价
2、方式(限定其一):a.固定单价 b.其他定价方式
第四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第五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七条 计量及标准:
1.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八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十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品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品运输资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政府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应当承担乙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或数量提货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液化气转让协议书液化气采购合同篇七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法》、《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双方特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证、税务登证等合法的经营手续。
二、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钢瓶液化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气钢瓶。甲方按乙方的计划和要求,为乙方提供按市场价格和保证质量的液化石油气。
三、甲方在灌装液化石油气时有义务帮乙方检测液化石油气钢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甲方保证乙方利益,每瓶有 元毛利润,即每瓶批发价低于本站的零售价 元。双方共同维护市场价格,不得抬价或降价,损害消费者权益。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协议签订时一次付清;享有甲方合法资质范围内的经营权,且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如果乙方随意根换供应商或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则乙方违约,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气,则甲方违约,甲方加倍违约金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液化气质量、数量、充装方面的安全;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合法性、交通事故、个人安全)及向消费者正确宣传用气常识等方面安全。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循以上协议。如违反协议双方有追究其经济损失的权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