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培训篇一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y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怀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8、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9、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触到电线。
10、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11、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2、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3、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4、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1、安全电压是指36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36v、24v、12v和6v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1)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正确识别电线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
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篮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
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安装接线
(1)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造成触电事故。
(2)插座在电箱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极与箱体一起作可靠的pe保护。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
(4)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a、b、c三根相线。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颜色使用场所常用电力标志红色
其他用电示警标志
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风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准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培训篇二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
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培训篇三
1.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对全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施工现场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和临时用电安全规定进行布线安装。
2.现场各种电气设备未经检查合格不准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搭设防雨罩棚,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检测绝缘试运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配电箱必须坚固、完整、严密,箱门加锁,箱门上要涂红色危险标志,箱内不得有杂物,配电箱要按配电级别顺序编号。
5.落地配电箱柜下地面应平整,防止水淹、土埋,箱柜附近不准堆放杂物。
6.施工现场的照明线路全部采用护套线管敷设,办公区、生活区、工作棚、场地照明分路设置分路控制,灯炮距地面2.50m以上。
7.凡使用或操作电动机械的专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用电的技术教育,了解电气常识,懂得电气性能,正确掌握操作方法。
8.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人员,身体素质应正常,责任心要强,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时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操作工具要定期检查,按规定操作,不可带电作业。
9.必须安排身体健康、精神正常、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用电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操作机械设备必须有操作证。
10.用电机械设备工作结束或停工一小时以上,必须将开关箱断电、上锁、保护好电源线和工具。
1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由专业电工先进行试运转,正常后交给操作人员使用。
12.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培训篇四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y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怀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8、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9、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触到电线。
10、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11、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2、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3、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4、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1、安全电压是指36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36v、24v、12v和6v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1)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正确识别电线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
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篮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
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安装接线
(1)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造成触电事故。
(2)插座在电箱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极与箱体一起作可靠的pe保护。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
(4)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a、b、c三根相线。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颜色使用场所常用电力标志红色
其他用电示警标志
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风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准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培训篇五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7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9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电箱管理规定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
2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电焊工
2.1.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更换保险装置时。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2.1.11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2.1.13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2.1.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3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4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培训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海上平台的独立发电设备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企业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 本企业以外单位及本企业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一)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供电审批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二)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供电执行单位签字后,由用电执行人交供电主管部门注销。
(三)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七条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第八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九条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十一条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七)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十二条 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第十三条 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 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五条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第十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