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与反思,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改进自己的行为。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采用归纳和分析两种方式,来呈现出全面和深入的评价。以下是专家学者撰写的研究报告,供大家参考学习。
晚婚晚育篇一
尊敬的______:
您好!
我于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属于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共计天婚假晚婚婚假请假条5篇晚婚婚假请假条5篇。我拟于__年____月____日举行婚礼,需进行必要的操办,打理及应酬事宜,现特向领导申请休婚假,自__年____月____日到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天,请予以审批。
申请人:
部门领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晚婚晚育篇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因妻子分娩在即,需要看护,特此请假回家陪产天(含公司规定之陪产假__天和事假__天),时间从__年__月__日到__年__月__日,共计__天陪产假。
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
20____年1月24日。
晚婚晚育篇三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系专业教师,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x月份,现已怀孕7个月,故此时向领导请假,根据国家晚婚晚育有关政策,请假时间为4个月。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在孕期的关心和照顾。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x。
20xx年x月x日。
晚婚晚育篇四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xxx(单位)办公室:
晚婚晚育篇五
规定20xx年中国将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晚婚晚育产假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各个单位的规定也不一样。
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
2、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3、增加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从晚婚晚育产假新规定可以看出,晚婚晚育产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晚婚晚育产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晚婚晚育篇六
新计生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么,在地方计生法规还未修订之前,2016年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全国都有哪些省份已经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关于2016年产假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详情请阅读下文了解。
地方条例未修改前晚婚假应照旧实施。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认为这意味着晚婚假的取消。对此,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回应称,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实际上,我国《婚姻法》也涉及“晚婚”,提出“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目前《婚姻法》尚未修改,晚婚的福利并不能说是“取消”了。
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还需看今后各地立法机关是否修订计生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在地方法未做明确修改之前,均应执行此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改变。
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各个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婚假取消、增加产假、陪产假等情况。
计划生育。
需要注意的,山西省取消了一个月的晚婚假,规定山西省婚假为30天。
此外,上海市卫计委发布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晚育假,在1月1日领取结婚证的或者生育小孩的都不能享受晚婚假或者晚育假。但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上海市新修订的条例于3月1日实施。
注:因各个省份计生条例修订时间不同,本文不定期更新。此次文章更新时间:2016年2月15日。
产假的工资怎么算: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1.2016年深圳市婚假最新规定。
3.2016最新的产假规定。
4.国家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
5.2016年全国产假最新规定。
6.2016年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7.关于劳动法产假新规定(全文)。
8.2016年最新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9.2016年新劳动法关于病假规定。
晚婚晚育篇七
事件是这样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同时,晚婚晚育假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被删除,也意味着“晚婚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带着时代特色的.词汇将逐步淡出计生领域。
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晚婚晚育篇八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15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1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月x日。
晚婚晚育篇九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系专业教师,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x月份,现已怀孕7个月,故此时向领导请假,根据国家晚婚晚育有关政策,请假时间为4个月。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在孕期的关心和照顾。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晚婚晚育篇十
新计生法已于201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么,在地方计生法规还未修订之前,2016年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全国都有哪些省份已经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关于2016年产假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详情请阅读下文了解。
地方条例未修改前晚婚假应照旧实施。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晚婚”字眼,有人认为这意味着晚婚假的取消。对此,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回应称,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实际上,我国《婚姻法》也涉及“晚婚”,提出“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目前《婚姻法》尚未修改,晚婚的福利并不能说是“取消”了。
值得注意的是,晚婚假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因此,晚婚假是否取消,还需看今后各地立法机关是否修订计生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在地方法未做明确修改之前,均应执行此前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改变。
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各个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婚假取消、增加产假、陪产假等情况。
计划生育。
需要注意的,山西省取消了一个月的晚婚假,规定山西省婚假为30天。
此外,上海市卫计委发布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婚晚育假,在1月1日领取结婚证的或者生育小孩的都不能享受晚婚假或者晚育假。但是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上海市新修订的条例于3月1日实施。
注:因各个省份计生条例修订时间不同,本文不定期更新。此次文章更新时间:2016年2月15日。
产假的工资怎么算: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4.国家2016年产假最新规定。
5.2016年全国产假最新规定。
7.关于劳动法产假新规定(全文)。
8.2016年最新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9.2016年新劳动法关于病假规定。
晚婚晚育篇十一
尊敬的领导:。
我因生产,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0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本人已符合国家晚婚晚育规定,特申请产假四个月,时间为20xx年10月8日至20xx年2月7日。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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