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殖合作协议合同篇一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具体租赁使用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用数量及型号:汽车吊/牌号 )。
二、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
三、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重庆市(及周边城市)相关工作地点及项目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租金
1、租金标准:
汽车吊租金(含名操作工工资)每月台(大写: 元整/台)。每日租金写: 。
2、租金计算办法:
租金自乙方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地点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租用之日止,按月计算租金(1个月按30天计算),租期
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3、乙方需按甲方财务部要求完成各项签字流程及提供正规发票后于次月10-15日按月支付租金。
五、甲方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负责汽车吊所需合理使用的全部柴油,其它油料由乙方负责。
2、甲方为乙方操作工提供休息住所。
3、甲方负责汽车吊作业时的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六、乙方义务
1、乙方派遣2名汽车吊操作工(必须有正规上岗操作证),操作工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管理和调度工作,24小时待命,随叫随到。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3、乙方负责汽车吊的日常维护、修理及零配件供应等费用。
4、乙方应保证汽车吊能连续运行正常,乙方每月可安排二日对该设备进行保养。
七、其它约定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每月可安排2日对设备进行保养或维修,但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应保证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不影响工地施工。超出2天维修期的及离开工地修理需扣除相应天数的租金。
3、因乙方设备故障或性能不能达到正常作业要求,导致甲方连续3日或当月累计5日无法正常使用该设备作业时………….
4、当出现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如乙方所配操作工不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调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乙方操作不当,引起材料浪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合同争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加以完善,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方付清乙方所有租金后即自然失效。
甲 方:
联系电话:
代 表 人:
年月日
乙方: 联系电话:代 表 人: 年月日
养殖合作协议合同篇二
甲方:榕江县湘榕德丰预制建材厂
乙方:
本着公平、互惠互原则制订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负责清理石场场地的一切废渣、废土。
二、甲方交付给乙方沙石场生产设备壹整套、铲车壹台、挖掘机壹台、炮机壹台、贰万圆机械改装费、八方车贰台,合同期满交甲方能正常使用,日常生产时,所有的维修、保养费都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保证沙石存放场地和销售。
四、乙方保证生产的数量和质量,日生产量在柒佰方以上。月生产量在贰万方以上。
五、乙方负责沙场所有员工的保险费,随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的检查,有安全隐患,必须即时处理和整改,并要配合智能部门的检查和工作安排。
六、乙方在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法人代表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在正常运作当中出现的一般伤亡事故在壹万圆之内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石场所有员工的保险费由乙方负责,重大伤亡事故、保险公司承担过后,由乙方负责30%,甲方负责70%。
九、乙方必须交保证金壹拾万圆,并扣所有员工工资十五天,合同期满退回给乙方,中途退出或中途停工保证金和所扣的所有员工工资不予退还。
十、乙方所有的费用以方计算,计算以甲方当月销售的方量为准,甲方保底柒佰方,不能完成甲方所定的方量,甲方有权按半价结算。每方价格按贰拾贰块五角每方结算。人工工资发放第一次四月十五日起,以后按每个月的十五号之前发放。
十一、乙方必须负责甲方交给乙方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和日常保养的费用,并承担所有生产时的一切费用。
十二、协议上未提出的,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为准,协议不能达到共识由甲乙双方商讨,商讨不成,交当地法院仲裁,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壹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养殖合作协议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代理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乙方:
1、以甲方业务临时代理人的名义宣传、销售甲方电信业务;
2、代理收取甲方委托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 上述授权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试用期结束(1-3个月),试用合格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第三条 根据乙方业务发展情况,甲方按照有关代理销售办法核定乙方销售佣金。具体核定办法如下:
1、 按甲方现行社会代理商政策核定一次性代办费;
2、 试用期内基代理费500元(根据在岗时间、业绩考核、日常管理考核等)考核发放。
3、 试用期1-3月业绩净收入达3000元以上时考核后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按4%提取业绩净收入提成。如甲方在代理销售规定及佣金标准方面有所变动,甲方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按甲方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身份的授权文件。
2、甲方根据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政策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3、甲方根据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5、甲方可依据乙方因工作需要预先领取的有价物品,收取等价的押金。
6、甲方仅对乙方从事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业务销售活动与第三人产生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乙方的其他行为及虽从事授权范围内业务但出现与该业务无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按照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专业知识培训,并保证按时达到从事代理业务的能力。
2、已方应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和公司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应对用户资料和相关信息保密。
3、按甲方要求提供担保人后,乙方方可开展业务。
4、乙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负责追缴所发展用户的欠费。
6、乙方应按规定发展用户,保证用户的真实性。如乙方所发展用户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离网则不计入完成数,从后续佣金中扣除。
7、乙方在发展用户过程中,不得有欺诈、隐瞒或空头承诺等行为,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代理以外的范围,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个人资料,乙方居住地发生变更时,自变更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有权依据上级要求或市场变化情况,修订调整 代理销售的相关规定及委托授权的业务内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向甲方注册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终止条件
1、授权期限届满。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甲方财产或名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使用不正当手段经办甲方业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身故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的。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经甲方同意的。
6、出现不可抗力,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的。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日期
1、符合本协议第八条1款条件,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意见的,授权期限届满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2、符合本协议第八条2、3款条件的,甲方终止本协议通知书的送达日期为终止日期。
3、符合本协议第八条4款条件的,宣告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4、符合本协议第八条5、6款条件的,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之日为终止日期。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业务交接 手续,归还所欠公司款项、资料、单据及其它物品,如违反,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 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殖合作协议合同篇四
本协议由 (甲方)与 (乙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本准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确立。本协议书各条款所确定之双方的权利、义务,将覆盖双方今后签定的每一份交易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应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之规定。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合作发展。
甲乙双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以及法人委托书、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甲方须如实填写《会员单位申请表》。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甲方以会员资格享受既定利润空间;甲乙双方以统一零售标价为标准的 %进行结算,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营销体系以及价格体系。甲方的会员资格在乙方所有专卖店均视为有效。有关会员的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1、甲乙双方实行"现款现货原则"。
2、业务联系中凭传真向乙方要货,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款。
3、甲乙双方日常交易实行最低零售限价结算制,即甲方所需产品单价一律按照《 产品最低零售限价表》结算。
乙方各类产品,应确保质量。凡在拆包后发现产品内在品质问题,由甲方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和法定时间十天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措施补救或退货。其运输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如属超过法定时间十天或甲方收货后保管不善、超期储存等所引起的质变,由甲方负责。
甲方所购产品如由乙方负责安装的,其安装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但甲方须配合处理;若甲方所购乙方产品进行自行安装的,其安装责任概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安装责任。
1、零售标价:乙方所有产品实行全省统一零售标价。
2、价格控制:乙方所有产品零售卖价实行最低零售限价控制制度,即卖价不得低于最低零售限价。
3、价格协议:甲方向客户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零售价格体系,否则会员优惠无效;禁止甲方与客户进行低于最低零售限价的私下交易。
1、甲方连续六个月未购买产品时,乙方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2、甲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甲方vip资格; ①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②故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③不执行乙方控制零售价格的;
④违反乙方价格体系,与客户进行私下交易的;
⑤对乙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⑥甲方信誉逐渐恶化的。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
3、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并应赔偿对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开 户 行: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开 户 行: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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