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对所读书籍的内容进行提炼和概括,形成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尽可能客观地表达自己的感受,给予读者正确而真实的反馈。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一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它带给了我很多,让我受益匪浅。它并不是一部普普通通的作品,它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病历本;他描述的不只是社会事件,而是披露封建社会腐朽制度的写照!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跃然纸上。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弃医从文,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哀伤。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正是这样的剧情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成长了很多。这本《呐喊》注定从来都是孤善,我们在其中找寻息息相关,仍未足够冷却的时代,又向往着从罅隙中觅得我们知道,却又不知道的传统的桥接。在对于传统的有限接续中,我们每次停下来回头,都会发现,有响亮,但却孤单的呐喊声投诸前方。然而,前方,仍未知晓。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狂人日记》。《呐喊》作品选材,“多采自病态社会不幸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注意。”当时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是人“病态”灵魂。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短篇小说结集,作者真实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彻底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语气,激励当时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希望沉睡中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三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书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提升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过呐喊后,我会大声说:“我会努力!”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四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
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分享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
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20xx多年这“吃人”的本性。
在第十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
而20xx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
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xx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
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人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人们的最后一声呼唤。
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人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中国文学打下了基础。
现代社会,早已不是那残酷、专制的封建社会了,但仍存在一些类似于“吃人”的不平事。比如一些非法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的一些针对某人的人身攻击;官场上暗地里的争斗;一些杀人、贿赂事件等等。在身边的情况下,我听说一些工厂单位不给刚来的职工发工资或少发工资,这其实也是一种吃人现象吧。不过有些已经被法律解决了。
也许,我们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我们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平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五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六
《汤姆叔叔的小屋》描写了黑奴汤姆叔叔一生为奴的悲惨遭遇。
汤姆叔叔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因主人欠债而被主人卖掉了。和他一起被卖掉的还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见自己还没有落到黑利(奴隶主)的手上,乘机逃跑了。汤姆帮她们逃跑,自己却不走。后来几经转卖,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残暴的棉花种植园主的手上。园主对他施以一次又一次的暴力,汤姆叔叔最终死于他的皮鞭之下。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身后,是对黑奴无情的刻骨剥削。某个国家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讲人权的国家,并且经常攻击别的国家不讲人权。《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是某个国家所讲的“人权”。
希望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没有饥饿和寒冷,没有欺凌和压迫,没有等级观念,人人都有享有平等和自由。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七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呐喊自序》和本书前面的《我是怎样做起小说的》我一开始便看,从中我更易走进鲁迅的文学世界,而且较能深刻理解文章所表达的思想内涵。他曾用忧愤深广行容呐喊的文章基调,我通过与其他文章的对比,感到鲁迅的是要更深刻更深沉些,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其本质是吃人。作者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有病态特征。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文章的语言读起来有点乱,但实质是表达被压迫人民的心声,然后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似狂人的象征对社会批判的一个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谴责。通过“我”的叙述来塑造人物,显得真实可信,栩栩如生。我认为从那句“窃书不能算偷”,完全展露了旧时代知识分子的那种愚钝和清高的自欺欺人的形象。
《药》是写了革命者不被理解的牺牲了,而人民又愚昧地用革命者的鲜血做人血馒头医治痨病,发人深省地剖析革命的失败原因。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文没有明写革命者,通过写出旁观者的反应和一些人的不觉悟,更将悲壮的气氛成功渲染,最后更用坟头比喻祝寿的馒头,使人深思,文章格调阴沉,读来震撼人心。
呐喊中最使我启发的是以上的几篇,但其他的文章也是同样的深沉,使人警醒,鲁迅的文笔幽默而讽刺,披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愤怒中的指责只是希望麻木的人民能醒觉,而尖锐有力的文字是希望沉睡的中国苏醒,焕发中华雄风。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八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呐喊》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呐喊》自序,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买药,之后父亲亡故了。之后写了我去日本留学,救助向父亲一样被误的病人的疾苦。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者真实的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的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的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期望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九
鲁迅的《狂人日记》中一个患有迫害妄想的病人在他的世界只有吃人二字,他的哥哥要吃他,妹妹也似乎曾被自己不知觉地吃。
他眼前有的只是青面獠牙,血淋淋的凶器,头脑里是无限的恐惧。紧张、不安让他活的如同黑白昼夜颠倒一般,残破不堪。还有一群小孩,居然也面色奇怪,在他后面指指点点。
无知的孩子深受已被世俗恶化的大人所毒害,孩子的指指点点让人可悲。作者竭力的想从深渊把这些孩子拉出来。否则,他们也将成为“吃人”的人。
不仅把别人吞噬,也一步一步被别人吞噬,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没有思想的魔鬼。多么可怕!多么悲哀!作者竭尽全力地呐喊,唤醒无知的孩子,“救救孩子。”
一个有力的呐喊,让封建制度颤抖起来!也是在读了《头发的故事》之后我愈加对旧社会制度深恶痛绝,我才明白在那时头发似乎比命还重要。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老百姓在夹缝中求生存,谁都得罪不得!留辫子被人嘲笑,不留被人嘲笑。
甚至留辫子被杀,不留辫子也被杀。无论做什么,都会粉身碎骨。愚昧无知的旧社会,如同黑暗中咆哮的猛虎,长着獠牙的恶龙微微一动就能把人打下地狱。
作者无尽地呐喊,企图把人们从黑暗中拉出。我看见了作者的愤怒,他对日益成沦的旧社会批判,他要改变人们精神,振作!振作!改变中国的面貌。
这本小说中的批判,讽刺无时不在但作者也往里夹杂一些美好的东西,《社戏》就是其中之一。一开始看这篇文章时,还没有接触到《呐喊》这本书,也不了解它的背景,只一味沉静在书中的内容而已。感受着作者写出的童年乐趣。
去鲁镇和小伙伴挖蚯蚓,钓虾,还有所盼望的社戏。母亲不许晚上去,就生气,不吃饭,不钓虾。最后亏得几个同伴打包票,也就不再驳回了。踏着月色,跳下船去,有说有笑。
麦豆水草散发清香,横笛悠扬婉转。到了演社戏的戏台,看了一会戏累了,大家又回去了。大家在船上唱歌,小船悠悠往松柏林前进。这时候想到了吃罗汉豆,一行人朝着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田里划去。
田里采豆,船上煮豆。不就豆熟了,大家吃完,回家便去睡了。第二天六一公公知道后也没骂,而是端了一大碗煮熟的罗汉却从此也再没吃到与那夜一样香的罗汉豆了。
想到这里,也不禁让人回味自己的童年。而真正看过简介之后知道那是他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向往。
怀念他在鲁镇这段日子与小伙伴们的友谊,农村人民质朴纯厚的个性,向往人与人之间没有隔阂,所谓的黑暗纷争更是没有。
文章中作者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再也看不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从中我看出了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淡淡忧伤,他对童年生活的留恋与不舍。
而童年生活恰好与作者者长大后封建愚昧的旧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作者长大后社会中的关系却如《狂人日记》中所写道“最可怜是我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宜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
何等可悲,可泣!就连自己的亲人都要提防着,与别人之间的友谊也可想而知。作者又一次无形地呐喊!庆幸的是作者的“呐喊”成功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醒了过来,发奋图强,那个曾经千疮百孔的中国崛起了!
虽然鲁迅已不在,但我想替他再次的呐喊:“中华民族脱离旧社会的苦海了,中国复兴了!”希望在冥冥之中你能听见我呼喊,希望所有的华夏儿女能把鲁迅“呐喊”精神永远流传!
呐喊读后感100字篇十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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