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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承诺制度篇一
赫章县威奢乡威奢煤矿
安 全 承 诺 制 度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安全承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特结合我矿实际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各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个人向矿方引进书面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三条:安全承诺书由矿井统一制作,承诺人必经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
第四条: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第二章 安全承诺内容通则内容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程序作业,不得无证作业。
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禁令和规定。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自救器、灭火器等设施和器材。
6、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第三章
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1、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2、新入矿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3、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全科存档。
4、安全承诺书每年签订,有效期为1年。
第四章
1、矿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职工进矿必须携带有效地安全承诺书,无安全承诺书者不准入内。
3、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违反承诺的责任
1、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各科室、队要将安全承诺书交安全科统一归档。
医疗机构承诺制度篇二
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党支部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连队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承诺。党支部领导干部还要把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等情况列为承诺内容。
承诺方式主要有三种:1.共性承诺。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围绕连队中心工作,结合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当“五个好”党员活动,提出党员承诺的共性要求,由党支部各党员作出公开承诺。
2.岗位承诺。各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技能、年龄等情况,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要把党员公开承诺与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等工作相结合,扩大承诺范围,提高承诺效果。
3.实事承诺。党支部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作出承诺;各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时期向职工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做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方法步骤
1.确定承诺事项。每年年初,党支部结合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根据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工作特点和本人实际,自愿提出承诺事项。确定承诺事项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可通过召开党员与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党员与群众酝酿协商等方式提出,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2.认真审核把关。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研究确定。
3.公开承诺内容。承诺事项确定后,党支部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报刊、内部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监督考核。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要建立承诺事项台帐,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结合每年召开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党员要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接受党员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为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承诺落实效果不好、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第一章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第三条 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兵、师、场党委的方针决策和有关部署。
第四条 认真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深入群众,体察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做群众的知情人。
第五条 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解决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问题及思想上的困惑,做群众的知心人。第六条 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
第七条 接受群众的监督。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从中汲取营养,自觉接受群众的教育、评议和监督。
第三章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内容与方式
第八条
建立健全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明确联系点。要经常深入联系点,与连队职工群众座谈交心,了解联系点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
坚持住连走访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在春播、田管、秋收等关键环节,住连服务职工群众。要改进方法,提高质量,注重实效。
第十条
完善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内议事和决策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扩大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参与度。对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询一线党员、群众的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和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十一条
坚持送温暖制度。要经常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送温暖活动,实行结对帮扶,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出主意、捐财物等方式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定期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在每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走访职工群众,诚恳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要求
第十三条
党组每位成员确定联系1-2个联系点。第十四条
负责联系群众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将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情况向党组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以及自己帮扶的情况。
医疗机构承诺制度篇三
第一条
本商店建立进货台帐:
1、供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食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商标。
3、购货时间。
4、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票证。零售为主的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要严把查验关,建立食品进货时查验制度,如实查验食品“一单通”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是否一致,索取“一单通”要及时归档,保管期限为两年。
第二条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防止病从口入,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者方可上岗。从业人员要求每年2次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三条
对已经上架销售的食品发现其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卫生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等手续,以及厂商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不完备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供货商。发现本店资质文件不完备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供货商。发现本店销售的食品超过食品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或者食品在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内,但是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四条
散装食品在销售过程中要用食品的容器(食品夹、食品勺),食品的外包装上要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联系方式。
第五条
本商店为确保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散装食品进货时:看食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等内容正确无误。
2、散装食品在上架时应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牢固、有无受潮、水浸污染或破损等异常现象,标志是否清晰,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如发现以上问题,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
3、散装食品在销售时要及时了解食品的质量变化,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于散装食品应当在摆放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对于散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摆放干燥地方,并分类摆放,防止和其它食品交叉感染,防虫、鼠、蝇咬。
6、对散装食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下架或召回处理,以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商店对已经上架销售的食品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进行退市:
第一条、对于本商店销售的食品,发现其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卫生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等手续,以及厂商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不完备、不合法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给供货商。
第二条、对于发现本商店经销的食品的标识和随附的宣传广告含有虚假和误导内容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给供货商。
第三条、对于本商店在销售、存储过程中,出现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食品等交叉污染的食品,将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四条、对于发现本商店销售的食品超过食品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或者食品在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内,但是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本商店将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申诉举报的食品将立即停止销售,迅速进行调查,弄清原因后,属食品质量问题的,本商店将立即停止销售,并退回给供货商。
第六条、对于国家权威部门、法定检测机构宣布该食品不宜使用,或者有关执法部门要求禁止销售的食品。本商店将立即停止销售,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进货台帐制度
本商店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商店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进销货情况,明确食品进货责任。
第二条
本商店将建立进货台帐内容如下:
(一)供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食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商标;
(三)购货的时间;
(四)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票证。第三条
本商店建立的散装和预包装食品购销台帐由张晓燕负责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1)本商店对进货索取“一单通”进行分类归档登记,以便工商部门检查。
(2)本商店在进货时如不索取“一单通”,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3)“一单通”保存时间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第一条
在本商店直接进行食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身体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者方可上岗。
第二条
本商店的从业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员的检查。第三条
本商店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将不得从事本商店的食品销售工作,疾病治愈后本商店方可继续录用。
第四条
本商店对合格证过期,涂改,严重破损的从业人员要求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
第五条本商店食品从业人员要求每年1次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本商店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证号及健康检查时间与检查结果、健康证有效时间进行登记和存档。
食品事故报告制度
为预防、解决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下几条方案: 第一条
定期检查销售过程中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条
如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如食品超过保质期、有腐烂变质现象或出现生物性污染情况时,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将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及时通知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条
对未确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将及时报告卫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便于有关部门做事故调查。并封存同批次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第四条
对于被确认为被污染的食品,为防止事故的扩大,返回供货商进行销毁或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销毁,退回的食品要进行登记。
第五条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本商店将进行清洗消毒。
第六条对有关部门调查食品安全事故,明确事故责任后,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商店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张晓燕负责。
第七条
一、对摆放酒水饮料或食品的柜台要每日至少进行四次擦洗。
二、将捺布应严格进行消毒再使用。
三、要随时对店内的卫生进行检查,除要求从业人员做到四
勤外,换要一切做到规范彻底。
四、店内要随风、明亮、摆放要整洁有序。
五、要经常检查酒水饮料及食品的保质期和包装情况。
六、要做好防蝇、防鼠。
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查验关,结合《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入市质量,制定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入市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益,保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特制定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山食品经营者通过进货时索取及检查供货单位和生产资产证、查验主体的合法证。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使用注册商标的索取商标注册证,也可称为查验“两个主体”。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对供货单位合法性和有效性查验完毕后,应对所收集资料分类管理,以备所管辖工商部门检查。
第四条
对长期合作的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食品经营者还应索取登记发证机关的年检证明,检验不合格的,其主体的合法性即可视为无效。
第五条
以零售为主的经营者应向供货商索要打印的“一单通”,严禁提前、复制、重复或不打印“一单通”的行为。
第六条
以零售为主的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要严把查验关,建立食品进货时查验制度,如实查验食品“一单通“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是否一致,索取”一单通“要及时归档,保管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
食品零售应设“一单通”登记◇,.如实记录“一单通”的去向,包括生产日期、食品名称、购货名称,并有领取者签名。
第八条
食品经营者不得购进无主题资格供货商的食品,不得购进无“一单通”的食品,不得购进与“一单通”不符的食品。
第九条
食品经营者不安本制度规定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及相关证书,不打印和不索取“一单通”的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医疗机构承诺制度篇四
“廉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廉政承诺制度
实行全员岗位廉政承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鉴诺人监督制度
1、对承诺人的承诺内容实行鉴诺人日常监督制,一般科室人员鉴诺人为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鉴诺人为项目经理。
2、在承诺人签订承诺书的同时,鉴诺人在承诺书上签字。
3、鉴诺人在日常工作中负责监督承诺人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有违反要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谈话或向组织进行反映,鉴诺人对承诺人疏于监督造成的不良后果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并严格进行追究。
4、鉴诺人要经常性地同承诺人进行沟通,对承诺人日常践诺情况进行肯定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承诺内容公开制度
1、职工应根据廉洁规定,结合自身职务岗位、岗位职责、管理权限、业务范围等内容作出具体承诺内容。
2、项目经理和科室负责人应对职工做出的承诺,分别进行审核把关。
3、承诺对象应将廉政承诺书的内容向全体人员进行公示。
4、公开形式可采取宣读承诺、张榜公示、等办法进行。
5、对群众反映承诺内容不具体、不实际、不符合要求的,承诺人应及时修改、完善、充实,直至再公开无群众反映。
三、履行承诺工作制度
1、承诺人对做出的庄严承诺,要严肃对待,要把自己的承诺作为“座右铭”,始终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肩负的重任鞭策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守大节,重小节,谨守防线。
2、每一位承诺人要加强对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学习,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经常性地对照廉政承诺的内容,时刻提醒自己,严格履行承诺。
3、日常工作中要强化自律观念,使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筑牢廉政勤政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主动征求分管领导、鉴诺人及同事对自己履行承诺的意见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积极学习先模人物的好经验好做法。
5、每年年底及时对自己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践诺情况,同时认真接受民主评议。
四、廉政教育谈话制度
1、要加强廉政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廉政承诺,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通过党组织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邀请上级纪委领导或专家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总结宣传遵守廉政承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形式,培养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廉政承诺的意识。
2、对有违反廉政承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进行及时谈话。
3、通过履行承诺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关爱、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定期检查督促制度
1、把全员岗位廉政承诺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同其他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将践诺情况同干部考核和工作奖惩相挂钩。
2、根据“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每位领导同志应对所分管的科室定期对承诺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处分。
六、践诺总结、评议、奖惩制度
1、每年年底,将组织全体人员对自身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查。主要领导结合述职述廉,对自己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写出践诺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其他承诺人结合年底述职对自己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写出践诺报告,并通过科室述职等形式进行评议。
2、要将承诺对象的廉政公开承诺履行过程和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适时进行公开,让群众感受到他们的监督成果,发挥他们监督的积极性。承诺对象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自觉、主动、真诚地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
江苏华晨路桥有限公司
常溧高速公路cl-4标项目部
二0一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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