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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典张爱玲》有感500字篇一
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支前上海的故事,说一支一个女人和她的书的故事,这一炉香完了,她的故事也就罢了。
《金锁记》中姜公馆中的七巧,一个外表强悍却内心卑微的女人,被无情的世俗折磨得扭曲了自己的灵魂。的确,那个社会里,卑微永远是卑微,即使有朝卑微变得强大,也会被世俗如刀的眼光一刀刀削得只剩骨架。卑微七巧就是那样一个可悲的角色,最后被鸦片、世俗、利益、偏见变得尖酸刻薄,完全失去了自我,不仅是她,她的儿子,女儿不也都是重蹈了她的覆辙吗?这就是那个社会,那个吃人的社会。这就张爱玲的笔锋,用极其悲情的笔触写尽无尽的社会现实。
张爱玲,这样的一个才女,注定她的人生是不平凡的,注定她对爱有同别人不一样的领悟。
胡兰成,这个她生命中的过客,不是过客,而是曾经的停泊者。在她23岁的时候,38岁的他款款而来,她和他,交流文字,互诉衷情,最后共结连理。怎样幸福的过程啊!对于他的离开,她选择卑微地承受,她说,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我想张爱玲是智慧的,她在爱情面前输了,可她却赢得大度。她在胡兰成面前选择卑微,选择很低很低地生长,一直低到尘埃里去,最后开出一朵花来,但她的心里是欢喜。同样是才女的林黛玉却选择了计较,选择流尽最后一滴泪去捍卫内心的爱。
对于胡兰成的归来,一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便成所有的开始与结局。“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是《半生缘》中相离15年的恋人顾曼桢对沈世钧说的最动人、最朴素也是最凄艳的一句话。滔滔不尽的似水光阴洗去了太多东西,故事中的顾曼桢与沈世钧如此,现实中的胡兰成与张爱玲也是如此,缘分只限半生,够了,半生足以让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尘埃落定。
张爱玲的傲不仅体现在她的外表气质上,更体现在她的人生的最后一颗念珠上。她死了,在美国的一个冰冷的汽车旅馆,往桌上放好自己的身份证明,裹好毛毯,躺在冰冷的地上,静静地,等待死亡。她是那么的傲。不愿麻烦任何人。
好了,沉香屑燃尽了,一支故事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可张爱玲的人生却有道不尽的传奇与曲折,不道也罢!收好香炉,享受余香吧!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500字篇二
张爱玲的文字一向是犀利的,富有穿透力,有杀人不眨眼之嫌。可悲的人总会写出可悲的文,不但因为张爱玲命途多舛,还因为那个年代的社会有太多可以被揭露的地方,和平的面具下有着泛滥的腐败气息。
曹七巧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她出生在一个以卖油为生的家庭,父母为了金钱,把她嫁到了世族姜家。与其说嫁,还不如说签了卖身契,七巧做了姜家的二少奶奶,丈夫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肉身,死尸一般成天病在床上。她因为出身低贱而不受姜家待见,被众人孤立的她如同一只无脚蟹。
那青襟青袖的年代,再也回不去了啊。
她在姜家,遇见了三少爷季泽。剧情的发展可想而知,但七巧明白,要在姜家立足,她要有足够的黄金,儿女情长根本不足为道,黄金与白银如同磁铁一般,牢牢将她粘住。
丈夫和老太太死后,姜家分家,七巧带着女儿长安和儿子长白住在一座大院中,季泽来看望她,跟她叙旧,谈着谈着就说到了姜家房田的租卖。听到这些,七巧怒火瞬间沸腾——她觉得姜季泽不过是在利用她,为了黄金。曾经纯真的感情在七巧心里变了质,在她心中留下了长久的阴影。她逼得儿媳芝寿抑郁而死,又亲手掐断了长安与童世舫的姻缘。她见不得别人幸福,不过是因为,她自己的一生不幸极了而已。
还是容若说得好。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七巧的不幸成就了七巧,姜家的势利、污浊,不过是为了后来的恶毒埋了伏笔。她对金钱的渴望,是因为她迫切地需要一副架子撑起这一袭华服。七巧对季泽的爱是需要捧在手心里看的,因为它太脆弱、太难得;七巧对生命的恨是需要刻在墓碑上望的,因为它太毒、太刻骨。
人生无常。曹七巧孤独而荒诞的一生,让她分不清是非真假,被世俗套上了黄金的锁。她知道她的娘家狠毒了她,她的婆家狠毒了她,她的儿女狠毒了她。她杀了好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天命。恨,成了七巧一生难以褪去的烙印。是命运之神握着滚烫的木炭,烙在她的灵魂上的。
当初,童世舫初见七巧时,印象是这样的——一个矮而瘦的小老太婆,鹰一般犀利的目光,尖削的下巴,穿着素黑的旗袍盘扣长裙,由两个高大的侍女扶着,夕阳中背光看着他(童世舫),更令人惊骇的是后面的文字:无缘无故地,他觉得这是个疯子。
在姜家的漫漫四十载岁月,从豆蔻梢头到年近花甲,世态的炎凉把七巧逼到了如今这副摸样,向人世留下了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
再美好、再令人沉醉的,都是过去的。难道执念够深了,就可以回到从前,重新看看那丰肥的、红色的笑?过去了的不可能追得回来,生活是未来式,前面一定还有更好的。
芝寿抑郁而死了,绢姑娘生吞鸦片死了,凤萧自缢了……她们,他们,都是被七巧逼死了的人。七巧最后逼死的人,是自己。她脖子上的那把黄金的枷,被岁月越勒越紧,终至万劫不复。
七巧的一生结束了,但结束就是开始,坚强地继续,才是最重要的。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还是容若说得好。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500字篇三
读张爱玲全集有感情感颇析说实在的,我对民国还真不敢兴趣,对于旗袍时代的人们,对于战争岁月的灰暗,对于两党当时的对峙与争斗,、、、、、,都不是特别感兴趣。特别是暑假上演的电视剧,大多是红色记忆类的电视剧额。特别是构成人的视觉疲劳,所以我对那个年代的审美也疲劳了。从小喜欢看的就是青春偶像剧和侠骨风情的古装剧,对于小说也是一样的偏好。喜欢翩跹起舞的仙境与刀光剑影的美妙打斗厮杀,喜欢都市化得情欲的爱恨分割时的美好与尔虞我诈的背后残酷结局。额??难道我这是不愿尊重现实嚒?是喜欢异想天开嚒?怪不得我所有的科目里就是文综中的历史最拉分,还不是一般的拖后腿。班主任和历史老师都对我无言以对了,我总是被它扯的快窒息了,想着想着就挺气愤的。我的一生都拜历史所赐了,恨死你了,讨厌的历史,我天生就对抗历史,没办法。亏我日日夜夜的想把你背的滚瓜烂熟,都不可以回报一下我嚒?不可以,因为我尊重历史。我喜欢叛逆历史。ooo,偶又瞎扯了。不瞎掰了,切正。
因为明国太现实,总是特务啊卧底啊盛行,枪淋雨弹横飞,一点也不美好。太现实,谁知道是不是真正的真实了。也许历史放映效果和历史书一样具有欺骗性,总是把小日本写的太坏,把国民党写的太阴森,把共产党捧到天上。反正,就纠结又阴险。险象环生?勾心斗角?还是喜欢赋予想象力,不太现实的,唯美的,飘仙欲飞的放松感。额,和我爸不一样,他们都喜欢警匪片,战争片,不喜欢我们小儿科的通俗化滴不切实际。
咳咳咳,转正了,目前,《半生缘》,《色戒》,《霸王别姬》,《金锁记》,《小团圆》这都是电视或者电影作品了吧,大家都看过了吧,呵呵想想,张爱玲还挺受欢迎的哦,这些文字此处就略了。
大家谈论最多的她的文学作品应该是《倾城之恋》吧,关于白流苏的故事。可是很抱歉,这本书,只是精品集,有些故事是长篇大论有几百页,例:《半生缘》有250几页。有的故事却短小精湛到十几页,例:《倾城之恋》只有十一页。想看的它概述了,都知晓的它出版的冗长冗长。
第一篇:红玫瑰与白玫瑰。
最最出名的一句是: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是一抹文字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先说句题外话,印象特别深刻,以前店里有位特别可爱的兄弟,他总喜欢拿一些诗词趁休息之余在那里细细字斟句酌,有一次把张爱玲的这句话反反复复的理解了几天才翻页。在工作时总问我们它的意思,还上网搜搜它的出处等等,这种痴迷程度,我们觉得可笑之余,都很佩服。佩服他战战兢兢的学习的态度,佩服他对于一切名句的孜孜不倦摘抄搜集。只要在一种特别艰难的环境下,还透露出特别强烈的对知识的求知欲,都是值得赞扬和刮目相看的。
接着品论那句话吧:1.简而简之地说,就是说男人既喜欢眼前性感妩媚的女人,心里又渴望温柔贤惠的守份女人,或者相反着说。就是说男人特别贪心。而且循环的喜新厌旧。三心二意,乱弹情。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就是这个意思。嗨唉,要求女人面若桃花、柔情似水的是男人,骂女人水性杨花、红颜祸水的也是男人。真可恶。2.不排除自古以来一直存在中国的关于家庭、婚姻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固然因素。3.当然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个摩登时代的女子是可以内外兼修的,幽娴宁静与妩媚动人还是可以刚柔并济。女子不再局限于穿旗袍,迷你裙,波西米亚长裙想怎么穿怎么穿,想安静就安静,想野蛮任性就野蛮任性。
额,1.别介意,此处只指书中的振保。2.当然,也不否定所有的男性同胞隐藏有那个癖好。3我是女性我当然偏袒女性同胞了。
第一炉,一个香港故事,其实有点模糊,没怎么看懂,我没有看见她正面的事实,根据那个时代我猜的正面影响。薇龙在她姑妈家即梁太太家所发生的事,貌似像打着正门家大户人家的牌子,做的却是妓女的潜规则工作。虽然不是在污秽的场所,虽然她最后和乔琪是夫妻,但是薇龙这样做就等于卖身给了梁太太和乔琪,一个战争时代的纯洁女大学生,从上海远道香港,民国年代,秘密的从事伟大的地下党工作,却要出卖自己身体和灵魂来作掩护,不知是该可悲还是该可泣。看个人的价值标准吧,自己觉得为国光荣就是值得。在这个世界上最受折磨的是女人,最折磨女人的是爱情。因此,最渴望爱情的女人往往没有爱情,最会爱的女人没有爱。实属可悲。
第二炉,看着看着,早已把第二炉看完了,还不知道,云里雾里的已经看到后面的金锁记了,看着下一个标题留情,还在心里嘀咕一会儿罗杰安白登的事,一会儿七巧、长安、世舫的事,重要的是这两种事八竿子打不着,一个故事有标题么。额额,还没有摸清门道时,他已经结束了,已经开始了新的文章并且新的文章已经结束了,还已经又到了下一章下一个故事。天啦天啦天啦。。。。缓过神来,有我这样看书的么?要怪半道杀出的冰凉西瓜吗?额,三魂七魄瞬间被西瓜勾走了,所以六神无主不知所云了么。够烂的理由。我总算知道什么叫沉香屑了,因为故事奇短,点上你的香,少少撮上一些沉香屑,香完,事结。可是,没读明白。干嘛这么朦胧的表述故事。疑问:1.为什么罗杰和情愫结婚了,结婚了就结婚了吧,但为什么突然就有了不好的转折,原因是什么,那么模糊不清的。2.为什么都传说说罗杰是色情狂,这种诬告是空穴来风吗?他要离校,旁人的看法学生的看法使他无地自容,他要离开这个地方吗?3.干嘛小说最后要派哆玲妲出场,是为了表明什么证明什么呢?、、、、、、呵呵,总之,完全不懂,完全处于混沌之中。要百度百度。看看究竟嚒喜意思。
中间略掉n个不感兴趣的标题的故事。
第三篇:倾城之恋。
原来倾城倾国是这个意思啊。就是战争纷乱的年代,国破城亡,一切都不重要,一切都不在自私,自私的人只有独自孤独的感受战争的毒荼、然后独自荒凉、哪凉快哪呆着克,这个时候需要相濡以沫,那样困难就不是一个人在扛了,是两个人彼此分担,你的痛苦我可以分担一半。就算倾城、就算倾国,我们也不荒凉。不用一个人躲避炮弹横飞,更不用一个人独自守望地老天荒。流苏、柳原以前的恋爱是为了恋爱而忙于恋爱,流苏道:“你早就说过你爱我。”柳原笑道:“那个时候太忙于谈恋爱了,哪有功夫恋爱?”而现在不同,因为每一刻都在生死的炮口刀尖上,他们在享受彼此存在的每一分钟。就如现在身旁的一个个朋友,有谁真的是为了彼此的温存而真心在恋爱么?换另一半如换衣服似的平凡,这样忙于恋爱,还口口声声的叫苦连天怨天尤人,是别人的不忠,是自己真的不好吗?应该是和柳原说的一样吧,忙的没工夫。
由于是小说简介,所以我知道的只是大概,大概就是以上的,呵呵是不是太短了,那说说与这个小说完全无关的情感。婚姻。
今天手机有话费了,就看了一下空间,把很多天没看的动态都看了,看了一则情感故事。关于纠缠与自由:结婚后丈夫觉得去哪都要向老婆汇报,每次玩的正尽兴老婆会打电话来问候一下,每次回去晚了就会被责问,觉得失去了自由。于是就叛逆,应酬越来越多,每次老婆打电话来,就以最简洁的话说完,不允许对方有说话的机会就直接挂机,回家后老婆还在等他,他怕啰嗦就睡客厅。他觉得老婆听话多了,很自得,他觉得夫妻两人就像玩跷跷板,有一端上就会有一端被压下。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成就感膨胀,自由自在很舒服,之后变本加厉,直接发一条短信告诉老婆说自己有晚点回去了,让老婆不用再等了。这之后老婆就没有等过她了,也没有问过他晚上到底回来不,他每次回家老婆都已经熟睡了,他都只是睡在书房。渐渐的在应酬时,不断有同事会有电话来,他会问谁打来的,深更半夜还有谁不睡觉的那么关心你,而他的手机却一直沉默。他感觉特别心酸。他的老婆已经很久没有关心他了,就算是他想说她还不想听了。现在他才觉得:用这种纠缠让你知道我存在,让你知道你在我的生活里,我在你的日子里。他开始反过来纠缠妻子了。有纠缠才会有关系,欲拒还迎,夫妻才是夫妻么,如果哪一天她再也不关心你,再也不纠缠你,那就证明是她远离你了,是你早已走开的结果。
第四篇:多少恨。
不看了突然没了兴趣。、、、、、略。
看电视剧看电影了再续写啊。
贾平凹说和许多人谈张的作品,都感觉离我们很远,这不指所述内容,而是那种才气如云以为她是很古的人。我感觉才气还是内容都有点远。我不古,所以很难看的懂看的透古。不读了,到此结束。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500字篇四
读这篇中篇小说之前,看人评价《第一炉香》诉说了张爱玲的爱情观。倘若真是这样,作为读者,作为张爱玲才华的粉丝,先是要骂胡兰成几句的。之前也浏览过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他的薄情给我留下较深的映像。如今,把胡兰成带入到《第一炉香》男主人公乔琪上,倒有几分相似,感慨张爱玲爱情不顺的同时,也对女主人公葛薇龙多了几分怜惜,更厌恶乔琪了。书评最好不要加入个人情感色彩,读书笔记则不然,我也开始信口开河了。
读《第一炉香》,首先是叹服张爱玲的文笔,她汲取了女性作家善于描写感情、善于描述细节的长处,又毫无女性作家叙事过于繁琐的习惯。小说里处处是看似不经意的神来之笔,其实大多出于张爱玲用心的构造。例如她写梁太太勾搭卢兆麟这儿,“梁太太双肘支在藤桌子上,嘴里衔着杯中的麦管子,眼睛衔着对面的卢兆麟”;又比如“薇龙向东走,越走,那月亮越白,越晶亮,仿佛是一头肥胸脯的白凤凰,栖在路的转弯处,在树桠叉里做了巢”等。小说细节越是有趣生动,越体现张爱玲对文字的驾驭炉火纯青。
其次是小说篇幅虽然小,但构造严密,情节相互呼应,读者在行云流水的阅读中,能停下来深思。同时小说既写出战前香港大的社会环境,又对人物心理描绘细致入微,让我想起气势恢宏的《清明上河图》中,也有栩栩如生的人物眼神刻画。杰作必精于细节,推敲细节也常有物外之趣。
故事写的是一位名叫葛薇龙的“极普通的上海女孩子”,一步步走向物欲洪流的过程。看完小说,回想起第一次看到满橱柜的衣服、会想“一个女学生哪里用得了这么多?”、“连忙把身上的一件晚餐服剥了下来,向床上一抛,人也就膝盖一软,在床上坐下了,脸上一阵一阵的发热”纯真的薇龙,唏嘘不已。彼时的她,先是替姑妈招待她的情人们,后来爱上了浪子乔琪,最终成了一名为了金钱自愿出卖自己的女人,再也不是那个心里呐呐“试试就好”的薇龙了。
如果张爱玲把薇龙的堕落原因写成环境所逼,那么这篇小说便会落入俗套。张爱玲的高明在于,她塑造了一个复杂的薇龙,一方面是她赚钱养家的不得已原因,另一方面则是她心甘情愿进入了姑妈的花花世界,并心安理得嫁给浪子乔琪,最终成为姑妈、乔琪的敛财方式。正如薇龙说:“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薇龙自始至终都是独立的,读者看到了她的思想从面对华服“看看就好”的纯洁到“自愿赚钱”的无下限,如同看到一朵白莲凋零,是展现给读者的悲剧,让读者生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绝望感。
同时,张爱玲在小说中体现了对爱情的讽刺。心软的薇龙飞蛾扑火般爱上浪子乔琪,反观乔琪,在“几分犹豫”和薇龙结婚后,还与姑母谋划,过了七八年等薇龙收入减少,便离婚。薇龙的情真意切在乔琪的薄情面前化为乌有,也包含了作者对爱情巨大的讽刺。
读这本小说,不免想起张爱玲那张孤傲的侧脸,弥漫在小说中的,是对时代的拷问、对爱情的深思、对世俗的不屑。作为男性读者,我自然不能体会薇龙在面临满橱柜华丽衣裳的欣喜,不能带入感情中女性的视角,写下的读后感也欠深刻。只是在葛薇龙身上,仿佛看到风华绝代的张爱玲,那个能写出“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的女子。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500字篇五
她,本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一个奇女子,家族煊赫,自幼就显示出不同于一般人的天资,并不平坦的童年与少年,甚至香港沦陷的经历,并没有埋没她的才华,而后感情的不得志,幸而晚年得以在美国安享,她的一生,尽可以用她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传奇》来形容。
对她最初的了解,是那一句"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而后读她的文章,总有一种遮掩不住的黯然的感觉,字里行间流动的是如水一般的忧伤,在她的小说里,主角总是女人,偶有描写男人的文章,如《红玫瑰与白玫瑰》,却也是为女人作陪衬。总在一遍又一遍的看《沉香屑:第一炉香》《倾城之恋》,,《留情》《红玫瑰与摆玫瑰》,,每次看都有新的感受,一本书翻到旧了,黄了,角都折起来了,仍觉得有个中滋味还想再尝。
《沉香屑》里葛薇龙的一生算是被困在这香港的交际圈里了,原来她只是一个上海来的躲避战事的女学生,直到故事的最后她还是刚结婚的花一样的年纪,可是这朵花到底还能开多久呢。在我看来,凭她的本事,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住她那个只知道花天酒地的丈夫,我无法想象当她已成明日黄花,青春不在,终被抛弃时会作何感想。假如她没有来香港,没有去找她姑妈,那么也许她就会嫁一个门当户对的青年,虽然没有了那一段奢靡的记忆,但可能她日后的生活会好些。
《倾城之恋》算是我最爱的一篇文章吧,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有心计,可能白流苏是完全胜利的吧,她与范柳原的爱也许不能称之为爱,只是在战争来临时的一种互相依靠,"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
"本来,范柳原是媒人介绍给宝络的,流苏只是个离了婚的,被赶回娘家的可怜女人,一转眼七八年过去了,家里是呆不下去了,她只想给自己找条活路。在去香港前,她用了自己的前途来下注,她赢了,她得到了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物范柳原,出净了胸中的一口恶气。有这样气魄的女人,当时绝对是少见的故事的最后,她说了,香港的沦陷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
《留情》则是一对各怀鬼胎的夫妻,米先生娶了淳于敦凤,"是事先打听好,计划好,晚年可以享一点清福艳福,抵补以往的不顺心。 "可是他知道他的前妻快死了,他一生的大部分也跟着死了。敦凤看上的却是米先生的钱,也许这样说并不雅观,那就说是遗产好了,在这出戏里,包括敦凤的舅母杨老太太,表嫂杨太太,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算盘,米先生对生病的前妻的挂念,敦凤对杨太太的厌恶,杨太太对敦凤的诉苦,婆媳俩抱怨敦凤的小气,这样细致的心里描写,绝对是最大的亮点。
张爱玲的散文有另一种风味,有一篇《谈女人》,讲出了许多人看了会暗暗点头的小真理,不过大多是一些俏皮话,比如"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绕口令还要难些""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闲来看看,不妨一笑。由于自小住在上海,对上海话"可谓是熟谙于心,曾创作过一篇都是上海话的文章,看时虽然辛苦,可是其中的味道也许只有用上海话才能品位得出来吧。
听说我喜欢的女演员出演了《她从海上来》中的张爱玲,细细想来,我想象中的张爱玲也就是这个样子,主题曲正是那一句有些惊喜的"原来你也在这里" 。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500字篇六
大凡读过张爱玲的系列作品,小说也好,散文也罢,都会冒出这样的感觉:张爱玲的人比她的小说,更像一个传奇,比散文,更像一个神话。在那样老旧的年代,没有人敢如爱玲般大声呐喊“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1]爱玲就是喜欢这样用最简约最素朴的语言,准确而又清晰地表述自己的思想。可谓王充倡导的“言奸辞简,指趋妙远。”[2]然后,斑斓后的爱玲,随即又归于淡然,像绚丽的彩虹,惊艳后的深寒。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3]两度爱情,如此短促,如此热烈,却要用一生去忘记,去记忆;她寂寞的离世,如此诡异,如此安静,却让无数“张迷”要用一生去记忆,去忘却。公认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着实不为过。她是花,上海花,从缥缈的海上来,回缥缈的海上去。文字在她的笔下,是生命的花在盛开,是青葱的生命在蓬勃,直捣进你的心坎。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自然也是真喜欢,沉入她的书中,你就在她的文字里不想出来。读张爱玲的文章你是快乐的,同时你又是忧伤的。此刻,你保准能做最全能的歌手,可以将美丽唱得如此忧伤,又将忧伤唱得如此美丽。张爱玲是人群中的一分子,也食人间烟火,无疑是世俗的,但世俗得如此精致得当。她细细地告诉你,但绝不用赫赫地炫耀。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一个沉默的人,别人称她为安静得不得了。她可以在上海大红大紫,也可以在异国他乡深居简出。她最有名的《传奇》书名用来形容张爱玲自己的一生可谓恰如其分。张爱玲显赫的家世到她这一代已是最后的绝响了,张爱玲的童年是不快乐的。父母离婚,父亲曾扬言杀死她,于是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找母亲,母亲给了她两条路选择:“要么嫁人,用钱打扮自己;要么用钱来读书。”[4]张爱玲毅然选择101了后者,然而,母亲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好,张爱玲说:“这时候,母亲的家亦不复是柔和的了。”[4]她与胡兰成短暂三年却“拼命付出”的婚姻,后来为之“自将萎谢。”与赖雅具有“安全感”不能说是爱情的婚姻。直到曾经被人们称为上海的一朵海上花,瞩目中国文学界的才女张爱玲猝死。从此,传奇的人精神犹在,人永远地成为缺席„„我读张爱玲,我是这样看到点点滴滴的。然,人生难绘,有如兰草难绘,重读喜欢的爱玲,写喜欢的爱玲,随心随性随手。
二、高贵显赫的身世。
三、又俗又雅的父亲。
尽管张爱玲要从父亲家逃遁,但应该这么说,如果没有父亲张志沂,也就没有张爱玲在文坛的旷世传奇。当时新潮的母亲黄逸梵早早留洋,爱玲只有3岁多,纵然有再多的熏染和教导,也起不了太多的作用,对于茫茫成长期,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即使日后,来来往往有过教诲,也是鸟之音,有也无,无也有的渺渺。而父亲张志沂与爱玲是朝朝夕夕。父亲毕竟是爱女儿的,他鼓励她读书,他在孙用番(爱玲的继母)对爱玲爱书成癖起怨言时,他一定是不犹豫地维护爱玲的。那时上海张公馆的书房,有一个严肃温和的父亲为女儿的超级天赋惊讶惊喜。《红楼梦》是在父亲的指导下爱玲才开始读的,文学在沉入爱玲的心灵,于是开始植入文学的根基。弟弟张子静的话为证:我父亲看出这个女儿有创作的天分。我父亲虽有不良的嗜好,但也很爱看书。他的书房里有中国古典文学,也有西洋小说。姊姊在家的时候,没事就在书房里看书,也常和父亲谈一些读书的感想。父亲鼓励她做诗、写作;他那时也已看出这个女儿有文学创作的天分。姊姊在他指导之下,也真的写了一些旧诗。有几首父亲很满意的,亲友来访他就拿出来给他们看。爱玲3岁就能背诗吟词,极动情处,让前清遗老遗少们挥泪如雨。7岁写的小说,开篇就是“话说隋末唐初时候”,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语震得人发聩。爱玲仿照当时报纸副刊样式,自写自编自裁,编写了一张家里杂事作内容的副刊,配上插图。父亲张志沂看了很得意,有亲戚朋友来就拿给他们看作为炫耀。张志沂仍有世家子弟的遗风,读古书做诗词。像一个天真的父亲得意着的时候,弃掷旧观念的瞬间,对女儿充满了爱惜。曾为“爱玲的小说《摩登红楼梦》拟的六条回目,”[3]颇见功力。试想,他不许爱玲读书,不教导爱玲,这个才女也许就被莫名其妙地扼杀。不过他对爱玲的栽培也有限度,这大约是张氏一族的家风,与钱财上的精明和糊涂矛盾地并存。所以。爱玲的父亲是一个又俗又雅的人,然他的俗高出他的雅,因他不过是一个没落的世家公子。他的不出色,惧怕接受新的事物,他的自卑,又恐爱玲和她的母亲一样一去不回。于是父亲对爱玲说:“如果你和你母亲一样的话,便打断你的腿。”[4]他爱着那102个年轻貌美聪慧的女子,爱玲的母亲黄逸梵,可他失败了,留不住她。到她离去,他才暗悔。甚至期望她回来祈求他保护,仍如兰花一样再次绽放,芬芳着他孤寂的心灵。可,让他大失所望、深深刺痛的就是,黄逸梵很快就有了深爱的维葛。生命中最亲密的两个女人都只有匆匆的花期,沮丧不已、回天无力的他,后来竟然妒恨爱玲在情感上偏向母亲。甚至在他情绪失控的时候虐打女儿,扬言要赶走她,最后,他却是拘禁了她。后来爱玲的《半生缘》顾曼祯被拘禁,逃走的经历,隐约透视了张爱玲自己曾经的感觉和苦痛。然,一生中,又是母亲黄逸梵赋予的个性惠泽了爱玲。所以爱玲总是习惯淡淡轻轻地写,她不习惯诉说悲伤,不喜欢拿隐私哗众取宠,张爱玲的文字华丽却不浮躁。
到一瓣/缘分。读到这里,我亦是心疼着的,心疼玲不会委屈自己的心灵,又不会不有自己深痛的感情。《倾城之恋》白流苏对范柳原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爱玲就是这样地残忍,一语道破男人与女人之别,不让幻想打扰你,她一任冷酷到底,绝望到底。在小说中,她无情地导演着一幕幕的悲剧,放映着生活的本真。所以爱玲的剧,结局永远要不了中国式的大团圆。爱玲的一生不屈地抗争,不断地随缘;又骄傲,又低调;又光华耀眼,又漫长孤寂。她自从50年代离开上海,就再也没有踏入故土,在别人的国度,静静地过活。直到1995年的9月8日,爱玲在纽约一栋普通的公寓去世,安静地躺在一张行军床上遗容安详,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已经走出滚滚红尘多日。早在1992年2月14日,她就拟订了自己的“最终遗嘱”,死也要死得如此的从容淡定。爱玲如灿烂而不喧闹的花,只是在人间缺席了,而她的芳香永在。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500字篇七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
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曹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曹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读《经典张爱玲》有感500字篇八
她名字听起来有点俗,模样儿和文才绝对不俗。她有显赫的家世。外祖父便是清朝重臣——李鸿章。她母亲是大家闺秀,饱读诗书。
张爱玲文章多以清末,解放前的上海作时代背景。有时候地点也转换到北京、香港、英国。这些是作者生前生活过的场所。
张爱玲的笔下,多是美丽、聪慧且有点压抑的女子。她们生活在动荡不安,且男权很重,庭院深深的`豪门大院,无一例外的是家道衰落了。她们的命运由不得自己改写。偶尔有放胆跳出原生活圈子的,转了一圈后跌落在婚姻的枷锁里,又回到原有的悲剧性的生活。
作者写景浓墨重彩,大肆渲染。善用对比手法,强烈刺激人的视觉感官。在大红大绿,黄蓝映衬的色彩下,各式人物粉墨登场,一一亮相。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把我带入陈旧、腐朽的封建年代,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
作者细腻的笔法入木三分,尤工人物的心理刻画。作者练达的眼光早已看穿世间的男子种种把戏,脱下他们的外衣,扒出他们丑恶的灵魂来,让他们裸着身子表演。
作者看透世间男女情事: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男人的尊重。女人结婚,是对一个男子终身卖淫。男人心目中最高的理想是一个冰清玉洁、而又富于挑逗性的女人。冰清玉洁是对于他人,挑逗,是对于男人自己。如果是彻底的一个好女人,男人根本不会注意他。男人在初恋女人眼中全是优点,他的缺点和恶劣只能等他婚后,由妻子慢慢去发现、忍受。世上最浓烈的爱,在于他爱着你,你又不让他得手。一旦他占了你的身子,或者你们做了夫妻,他对你以往说过的玩笑话,不再跟你说,好听的都说给别的女人听了。男女间匆匆的聚又散,男人便没有机会厌倦女人。往往这对女人是有利的一件事。一个礼拜往往比一年值得怀念,当三年后,男人带着热情的回忆重新来找她,她或许真变了呢……以上每句警言,虽然未免偏颇,也有几分道理。
所以在男人之间流传一句名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到不如偷不到。
归根到底,只有一句话:得不到的是个香饽饽,到手的东西就贱价。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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