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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授权委托书民事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篇一
兹委托 (身份证号: )担任我与 (单位/个人) (案由)一案的委托代理人。
受托人的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1、代为催收欠款;
2、代为协商,代替本人签订相关书面文件;
3、代为收取偿还款项;
4、办理与本事项相关的抵押、质押手续;
5、与本事项相关的其他事项。
受托人代理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民事授权委托书民事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篇二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2、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
民事授权委托书民事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篇三
受委托人:单位:
职务:电话:
受委托人:
委托人在与纠纷一案中委托以上受托人,担任其审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特别授权可代为立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被告或第三人、调解,提起反诉、上诉、申请执行等权利。
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特别授权可代为立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被告或第三人、调解,提起反诉、上诉、申请执行等权利。
二0xx年月日
民事授权委托书民事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篇四
现住址: (公民个人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委托人 与 纠纷一案 ,依
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
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民事授权委托书民事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篇五
现委托_____在我与__________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_____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全权委托,包括代为参加庭审、进行辩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签订调解协议,签收法律文书等一切事项。
委托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授权委托书民事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篇六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一、一般授权
二、特别授权
授权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______ (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______ (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事授权委托书民事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篇七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案件的当事人,包括一审原被告,二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等。
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认为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即可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再审。
(一)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
(1)申请时限: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形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出。
(2)受诉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委托律师,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二)法院审查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4)对当事人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审查调解是否造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
法院经审查、审理,作出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二)法院决定再审的,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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