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一
(一)决策投入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减少焚烧秸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上年度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主要依据,测算安排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过程管理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确保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补贴资金已于2020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2020年我县补贴标准为150.87元/亩,实际安排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情况如下:长竹园乡185.604046万元、达权店镇210.282606万元、冯店乡172.900792万元、余集镇269.318640万元、吴河乡173.882503万元、鲇鱼山办事处200.060409万元、汪桥镇453.544655万元、观庙镇372.338259万元、鄢岗镇890.292470万元、双椿铺镇632.736409万元、河凤桥乡428.577163万元、上石桥镇1029.977571万元、丰集镇382.199725万元、李集乡515.854704万元、苏仙石乡118.387669万元、金刚台镇237.321075万元、伏山乡212.722174万元、汪岗镇165.354123万元、赤城办事处63.007612万元、汤管处15.855834万元、国营农场6.259596万元、黄柏山管理处46.735754、产业集聚区56.181281万元。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财政分配我县资金,县财政按照每年下达我县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乡镇(处)。各乡镇(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商城县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抓住关键,精准核定补贴面积,加强督导,全面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安排,商城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683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836万元,县财政补贴3.39508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6839.39508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省级测算方法和统计数据确定各乡镇应分配资金计划,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建立耕地地力保护激励长效机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项目总补助面积453330.356亩,补贴标准:150.87元/亩,补贴资金6839.395081万元,涉及全县23个乡镇(处),覆盖156190户。
(2)质量指标。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时效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增加粮食生产总量。多年来,我县农业生产主要依靠化肥、农药、地膜等增产,截止目前增产潜力有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项目的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了土地产出比。
(2)社会效益。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优质稻米的品牌化生产、加工,稳定种植效益,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生态效益。优化了劳动力、机械和土地的资源配置,使被动的秸杆禁烧转化为主动的秸杆资源化利用,实行秸秆还田,缓解了“秸杆禁烧”问题。同时改良了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改善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立足市场和资源优势,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再生稻、稻田综合种养和优质小麦生产,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增效并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粮食总产稳定,区域布局及品种结构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户生产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高于85%。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立即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项目,组建了绩效自评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填报,加强审核,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补贴的发放,增强了农业“三项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耕地地力补贴政策的落实。
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资金总额大,受惠农民广,群众关注密切。下一步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的使用绩效,项目预期目标完成100%。项目完成后对绩效自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涉农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和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维护“藏粮于地”的政策初衷,有助于推进农村种植结构的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支持壮大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规模,为转变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好发展,以再生稻、稻渔、稻鸭综合种养为抓手,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表现在“四增”:一是推广面积在增长;二是产销在增加;三是示范作用在增强;四是生态效益不断增现。
(一)存在问题
一是据调查,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价格不断攀升,劳力成本偏高,产出效益与一季产出效益基本相当;并且随着粮食托底收购价格下滑,种粮效益进一步降低,从而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二是商城县地处大别山区,土地面积比较分散,核查时间相对较长,补贴资金支付时间紧、工作量大。
(二)建议
1.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粮食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逐步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全县涉农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布局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管理模式标准化、技术服务精准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我县农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农业补贴资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格局。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城或中心城镇产业为重点,引导相关产业布局乡村。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
3.统筹用好用活农业补贴资金,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化细化支持内容,重点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
4.采用补贴的形式,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化肥农药减量,推进绿色、生态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农产品生产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品牌化发展,实现优质优价。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二
2021年度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收到教育扶贫资金,截止2021年12月1日,财政共下拨208.57万教育扶贫资金,此笔预算数包括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已全部按时精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保障资金208.57万元。
开展范围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对象为全区幼儿园至中职生936名建档立卡学生;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通过我局自查及各镇村帮扶责任人上报是否有漏发情况等方式进行自评。
2021年共计下拨教育扶贫资金208.57万元,已经使用208.57万元,发放率100%,资金支出进度100%。其中家庭贫困学生发放109.8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4.115万元及农村低保户子女发放54.64万元。
1.此笔预算中的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建档立卡936人。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366人.使得农村低保辍学率为0%和受益409人,无结余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有效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家庭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上学资金负担相应减轻,受资助家庭满意度达100%。
公开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南江县20xx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宣传、监管、培训等。20xx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场环境得到净化,企业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费纳入20xx年初预算,预算金额9万元。
3.经费的管理,建立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专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费用于南江县创建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工作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方面,南江县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配合抽检等。
主要工作绩效如下:
一、健全地理标志工作体系方面。建立了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准体系,南江黄羊、南江金银花等标准体系正在更新。各地标产品都建立了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二、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方面。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性文件制定。《南江县商标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监《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文件。二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了对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进行了查处,共出动车辆人次200余次。对辖区内所有地标使用企业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监督检查。
三、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方面。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进行长效监管,凡有专项执法活动,地理标志必查。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初审的调查、研究、研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动监测和调查处理情况。组织抽查检查地理标志使用企业,按照40%比例抽查,抽查了6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出动车辆人次108,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四、强化保护宣传方面。加强了公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印发了《南江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江县市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政府的网站上发布了知识产权宣传信息;在桥梁小学等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在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县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管系统内印发了“市场监管大讲堂”学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要求积极参加学习知识产权业务。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加强专项经费和支付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同时注重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年初预算9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到位9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项目支出0元,支付进度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内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对该项目的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xx年我局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单位财务制度,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以保证每笔经费使用更加合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根据有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经费的规范使用和日常监督工作。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抽查了6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出动车辆人次108。加强了公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了对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进行了查处,共出动车辆人次200余次。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抽查了6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出动车辆人次108。加强了公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了对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进行了查处,共出动车辆人次200余次。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抽查了6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出动车辆人次108。加强了公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了对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进行了查处,共出动车辆人次200余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xx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场环境得到净化,企业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严格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完成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审核考核项目。二是合理设定考核标准。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四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作的要求,从20xx年开始,全市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现将有关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优选2-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示范项目建设,每个产品保护项目市级支持额度200万元,建设期为1年。通过保护建设,每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初步实现产业加快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产品认知度、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产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农户收益明显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生产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生产技术和效率明显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供给显著提高。
二是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明显增强,市场认可度明显提升,农户收入显著增加。
三是地理标志农产品独特的优良品质特性得到有效保持,品种资源和产品品牌得到有效保护,传统农耕方式得到有效传承。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1.种质资源保护和优良品质特性保持。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传统地方特色品种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提纯复壮,确保种质资源的传承和产业的延续。建立种质资源库,保存地方优良品种,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优良品质特性。
2.规模化主体培育和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规模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数量。项目实施结束后,要求区域内符合地理标志用标条件的80%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鼓励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企业向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农业延伸;改善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设施条件,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地环境;改造升级传统加工技术,积极利用加工、贮藏、运输与保鲜等新工艺和新设备,发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完善生产和品质控制技术规程,对生产、加工进行标准化管理;开展特色品质和质量安全检测与评价,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品质和质量安全。
3.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挖掘地理标志农产品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讲好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故事;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维度宣传展示,提升产品认知度和影响力;开发利用多种形式营销促销平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营销;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农交会、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多种展示展销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4.知识产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产权。建立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将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授权使用单位100%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5.建设核心示范区。依托规模化生产主体,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区域范围内建立核心示范区,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优良品质特性保持,提高生产技术和效率,增加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供给。通过核心示范区建设,提高品牌影响力,促进产业提升,为区域内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起到推动作用。
(一)优选条件
1.已获得农业农村部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
2.地域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
3.区人民政府对该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有规划、措施,原则上应有项目配套经费。
4.提升保护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应具有可依托的科技团队,开展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
(二)申报材料
1.《xx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申报表》(附件1)
2.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业发展规划、措施和经费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3.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最新地图及授权使用主体分布图(应清晰反映行政区划范围内地理标志基地的具体位置及基地生产单元分布情况)。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规模经营主体信息汇总表,包括规模经营主体名称、基地地址、生产面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并说明目前是否为已授权使用主体。
5.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并根据建设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设指标及详细实施方案。
6.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复印件。
7.将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项目建设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建设目标、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优选条件、项目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的指导督办。区农业农村局优选确定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示范建设项目,并负责组织具体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公示,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及项目竣工后的区级验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区农业农村局应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专款专用,确定项目建设拨款方式,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区和企业配套项目建设资金。发现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自评报告,区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进行项目审计。项目审计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整理归档验收资料,由区农业农村局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归档项目建设资料。需归档的项目建设的主要资料有项目建设申报表、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保障、项目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中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自评表、项目建设自评报告、项目竣工后第三方审计报告、项目建设汇报材料及30分钟以内的ppt、项目验收情况等。
(三)强化绩效考核。各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的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深入开展。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五
为切实做好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我校于近期对全校教师绩效工资考评机制有关问题做了专题调研。调研围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度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广泛征求了教师的意见,较为全面地解决了教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人员编制设置,津补贴发放等基本情况的意见。
1、我校现所辖村级完小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校点5个。共有在校小学生6949名,在校初中生1347名。
2、我校现有在职教师310名(含特岗教师19名),职称结构为:中级职称(小学高级、中学一级)102人,小学一级教师(含中学二级)122人,小学二级教师(含中学三级)36人,未评职称48人,普通工2人。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此次纳入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为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性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组成,占绩效工资的70%;二是奖励部分,相当于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
关于基础性工资,已经按照相应的级别予以兑现了,而奖励性的30%,因种种原因至今尚在征求意见中未能实施。
通过此次调研,教师意见大致可综合如下:
1、绩效工资的奖励部分,既然作为奖励就应该与岗位绩效挂钩,根据不同的工作量,承担的责任等情况确定所占绩效工资额度的比例,合理拉开分配档次,设定高低差,打破平均分配主义,树立争先创优的创新意识,将其与教师的教学过程、教学成果等挂钩,制定出考核办法并实施定期考核。
2、关于对教师的考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
一是师德师风:师德师风考核,主要是考核教师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这应该是作为教师的绩效考核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二是教师的出勤:针对教师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活动、坚守教学岗位的情况,予以具体的分值量化考核。
三是教师业务资料的考核:即对教师某阶段的计划、总结、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差生辅导、家访、检测、教研、课外实践活动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予以检查、对比,评出等次。
四是绩效考核:对教师而言,绩效考核即是对教育教学效果的考核,应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学生是否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具体细则可由各校制定,但必须以绩效考核的结果为依据,合理确定奖励性工资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以体现对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或有突出贡献的奖励。当然,教育教学效果的考核,不应纯粹以考试成绩一锤定音,还应适当结合教师参与教研活动、专业知识发展、对学校工作的贡献等多方因素。
3、关于班主任津贴问题:
大部分教师认为,班主任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主要岗位,原来每月十来元的班主任津贴,简直是少得可怜,与班主任工作不成正比。绩效工资实施后,班主任津贴一下涨了十几倍,因此,对班主任的任命、考核就应当慎之又慎。
首先,班主任必须持证上岗,即必须取得班主任培训合格证。
其次,班主任应该实行竞聘上岗,即每学年初,学校应组织教师自评、家长评教、学生评教等活动对教师进行考核,并由教师发表竞聘演说,最后由学校综合考评,确定对班主任的聘任。
第三,要强化对班主任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活动、团队活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等。
4、关于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发放,大部分教师建议由市教育局拟定出专门的考核细则予以考评发放。同时由中心校按照市局考核细则完成对中心校中层干部及村校校长、主任的考核。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六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19〕848号),田家庵区财政局对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2021年田家庵区新增债券资金分别是:棚改专项债6000万元用于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非标专项债7500万元用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
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项目四至范围:朝阳西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金恒花半里以西,国庆路以南。
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实施地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仓储用房、配套管理用房、配套生活用房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等组成。项目建设周期2019年3月-至今。
(一)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总概算161,914.59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安排6000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已全部支付。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总概算54992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安排30000万元,2021年到位资金7500万元,2021年6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3000万、2021年10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4500万,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支付7332.54万元,剩余资金167.46万元预计在2022年1月底前支付完成。
(二)工程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属淮南市四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一期为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二期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进行epc总承包。监理单位分别为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管理机构为淮南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实施流程。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核→取得土地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招标、规划设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审核,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及安装、室外景观道排、水电气、智能化等)→竣工验收(规划、实体、消防、人防等)→物业入驻,交付使用。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计划建设周期即2019年3月-至今。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各阶段工作可根据计划需要交叉进行。
(3)竣工验收(2021年12月):竣工验收工作。目前钢构厂房正在办理竣工验收。
3、项目监管措施。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现场由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及项目部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及消防科分别对安全、质量及消防进行监管验收;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管验收。市区住保局对项目的进度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管。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完善项目建设组织与管理,质量监督体系;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核;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阶段实施计划、关键节点实施细则仔细审核;落实好进度管理部门人员及职责分工;分析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等;督促施工方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执行,一旦发生进度偏差,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纠偏措施或调整原进度计划,加强动态控制;通过经济奖惩方法对进度管理进行约束等。
(三)项目完成进度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一期1148套安置房(15.7万平方米)已完工验收,二期1068套(16.2万)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其中3#楼施工至12层,5#楼施工至10层。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进度已完成95%,项目进度已完成60%。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
1、从经济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2)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可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2、从社会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落后面貌。
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城市靓丽的风景。
(3)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强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棚户区改造,使多数普通居民告别低矮破旧房屋,享受到了高楼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净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拉近了政府与居民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本项目的提出是加快淮南市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七
1.本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情况
2021年田家庵区安排本级预算衔接资金1016万元,与2020年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006万元相比,净增加10万元。
2021年区级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稳中有升。(自评得分5分)
2.资金匹配项目进度
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资金1016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公告,安排下达项目9个,其中产业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
项目实施情况: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完工项目9个。按照要求,在衔接资金下达到区后,30天内全部下达到具体项目,做到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项目匹配的及时性。(自评得分5分)
3.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21]7号)、《田家庵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21]1号)、《田家庵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21]4号)、《田家庵区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田农工组字[2021]3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及时规范分配和使用衔接资金。(自评得分3分)
4.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的编报程序,于2021年8月调整优化入库项目。调整后的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16个,资金规模3075.0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7个207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970.91万元,教育项目1个12万元,其他项目2个16.45万元。
2021年10月谋划了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15个,资金规模2421.94元,其中产业项目9个,资金规模1334.94万元,产业项目占比55.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资金规模1074万元,教育项目1个,资金规模12万元.(自评得分5分)
5.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田家庵区批复的项目均明确了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等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于7月份对资金和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日常通过暗访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调度,保证了项目进度。乡村振兴局联合财政局、史院乡、曹庵镇等单位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进行了进一步摸排核实,将2016-2020年底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登记入账,纳入扶贫资产系统管理,实现扶贫资产资金项目底数清,账目明,绩效可踪迹。(自评得分4分)
6.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年度计划项目从2021年项目库选取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库入库程序及文件要求,实行区、镇、村三级公示,衔接资金项目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区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区、镇、村三级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做到了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了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自评得分3分)
7.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为加强对衔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我区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21]7号),健全完善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田家庵区财政局关于《建立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和项目的专项检查,跟踪督促及各类问题的整改进度,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确保我区不仅有监督检查制度,而且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评得分5分)
8.预算执行率
2021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274万元,其中: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016万元。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工。年度资金支出1274万元,年度资金支出率100%。(自评得分10分)
9.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
2021年,全区中央衔接资金10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7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产业项目(科技产业综合体项目),市级以上衔接资金产业占比100%。
2021年,全区安排下达项目9个,资金总规模2581.56万元,其中产业项目4个,资金规模1682.2万元,产业占比65.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自评得分12分)
10.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为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我区严格履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聚焦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逐项建立任务、责任、进度清单,严抓项目实施落实。采取暗访调研、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专项调度方式督促指导,对于进展较慢的项目深刻剖析落后原因,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倒排工期,迎头赶上,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自评得分8分)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压实教育、医保、卫健、住建等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制定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对相应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保持总体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安排衔接资金774.6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占衔接资金总量60.8%。(自评得分5分)
12.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全区共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274万元,无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2021年全区批复实施的9个项目均已完工,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产业类项目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双基”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教育帮扶项目通过对贫困学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进行补助,减轻贫困家庭教育负担,促进就业,实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20分)
13.统筹整合工作成效
2021年田家庵区无统筹整合资金。(自评得分15分)
14.创新机制
一是建立防返贫信息筛查比对机制。采取“自下而上、主动发现、及时反馈,自上而下、数据比对、筛查预警,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民政、教育、医保、农水、城建等部门定期向乡镇反馈信息数据,各乡镇结合反馈信息,在地毯式摸排的基础上,采取上下联动方式进行筛查核实,确保防返贫监测排查不留死角,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区、乡、村、组四级管理,设置网格512个、落实网格长网格员719人,构建情况“排查、反映、处理、督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监测对象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发现”,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是建立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落实分类帮扶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对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农户,通过项目支持、稳岗就业、金融扶持,实现稳收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时落实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全区985户脱贫户落实帮扶措施7047条,户均7.2条。(自评得分+3分)
15.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
2021年,全区无进行资金预算调减情况。(自评得分-0分)
16.数据作假
田家庵区调度数据和年末上报绩效自评材料中,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各类督查检查和抽查弄虚作假的情况。(自评得分-0分)
17.违规违纪
田家庵区无中央和省级审计、财政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纪检监察等发现和曝光的违纪违法使用衔接资金的情况(包括内部资料或媒介披露的、经核实的问题)。无中央及省领导同志做出过批示的,经查实为衔接资金方面问题的情况。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八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21]86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据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决定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拨付至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
该项目采取合作经营方式,合作经营收益将差异化分配至全区脱贫户,预计年收益率4%,切实提升脱贫人口收入。
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合作经营收益暂定为总投资的4%,具体随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整,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生产、生活补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收益将覆盖全区脱贫人口,预计使125户236人受益,具体以实际发放日期实有脱贫人口数为准。
该项目为合作经营收益项目,项目于12月23日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将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以合作经营模式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莲花山与凯捷环卫公司合作收益项目,协议内约定合作经营收益每年支付一次,乡村振兴局要求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要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参照《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确保项目收益。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长财农指[2021]869号)文件要求,在协议签订后,已于2021年12月24日前向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拨付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励补助的同心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结余资金21.5707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该笔结余资金21.5707万元使用周期(即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目前,该项目资金已投入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协议正常履行。
3.项目管理情况。长春凯捷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应专人管理该项目,指派专门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接受区乡村振兴局的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检查,按照要求上报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保证衔接资金不用于单位(部门)的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企业担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脱贫地区贫困人口加入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数236人;脱贫人口数236人,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数236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资产股权年收益率≥4%;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0.862828万元;受益人口数236人。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脱贫人口数236人。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资产入股受益人口满意度100%。
带动增加受益人口全年总收入指标值为0.862828万元;由于该项目合同签订以正式投产之日开始计算收益,项目正式投产为12月底,2022年底实现收益,收益分配符合年度预期指标。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该项目,按照规定定期就该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调度并听取汇报,确保项目进展顺利,收益及时分配到脱贫户。
绩效自评结果将随2021年部门决算时进行,届时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开,确保符合各项规定。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九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的通知》(湘教通〔20xx〕5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增强我区“全面改薄”项目实施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使我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和生活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教育公平,编制洪江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从20xx年开始,经过5年努力,全区所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方面达到基本要求。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进行实验室建设,配备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保障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因地制宜地建设运动场地、配备体育设施,保障学生生活锻炼的空间和条件;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配备必要的洗浴、食堂、饮水、安全设施;为教学点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逐步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改善教师待遇。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xx年洪江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总计202万元,其中用于校舍建设资金55万元,设施设备采购147万元。中央薄改资金共计202万元已全部到位。洪江区一中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15万元,生活设备购置0.9万元,教学设备购置43万元;洪江区二中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10万元,生活设备购置0.5万元,教学设备购置12万元;幸福路小学生活设备购置1.5万元,教学设备购置37.1万元,教学用具6.5万元;中山路小学生活设备购置1.4万元,教学设备购置21万元,信息化设备购置2万元;东方红小学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10万元,生活设备购置0.6万元,教学设备购置5.2万元,;横岩中心小学运动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20万元,生活设备购置0.3万元,教学设备购置4万元;岩门中心小学生活设备购置0.3万元,教学设备购置10.7万元。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督促各项目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到位、项目建设规范实施、促进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提升和根本改善。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见附件。
通过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学校教学仪器严重不足,电脑严重老化等问题。很大的改善了我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我区幸福路小学是一所窗口学校,也是一所百年老校,属省级重点学校,但因环境影响学校至今未能达到国家标准,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开展,该校新建的教学综合楼及运动场地,有利于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和普及率,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为洪江区培养更多的人才。
(一)基础建设项目的开建报批手续异常复杂,而教育工程建设又有它的特殊性,很多项目建设只能在暑假学生离校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建设工期,因繁琐的报批手续,耽误了太多的建设时间。我们将加强与各部门的积极协调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针对教育的特殊性,建议开设办事直通通道,减少部门审批环节,针对教育实际情况实行特事特办,且能减免部分费用,从而促进教育快速发展。
(二)我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础教育设施状况相对薄弱,财政投入资金无法足额保障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属于省级比照执行武陵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优惠政策的县区,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仍需得到上级资金支持。
(三)我区20xx年被确定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部分学校已完成学生食堂建设,基本能满足学生食堂供餐要求,但仍有几所学校食堂建设受资金、场地等因素制约,目前只能实行蛋奶计划,我区需继续加大学校食堂建设和扩容改造力度,满足学校食堂供餐需求。
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篇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xx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报告指出要加快农业科技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xx〕3号)部署要求,20xx年农业农村部决定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xx〕9号)和《青岛市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青农计财字〔20xx〕21号)部署要求,经专家评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青岛市支持胶州市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胶州大白菜”保护工程项目。胶州市结合胶州实际制定了《胶州市20xx年“胶州大白菜”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设立胶州市20xx年“胶州大白菜”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通过开展示范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牌宣传与营销、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开展质量检测和培训工作,实现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目的。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项目预算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xx〕28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农整指〔20xx〕13号)文件。胶州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财政资金共计1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实现胶州大白菜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水平有效推进,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持续增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2.年度(或阶段性)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牌宣传与营销、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开展质量检测和培训工作,实现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产品品牌知名度提升的目的。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支出有效性的手段,通过指标设计和量化分析检验公共支出的效果,从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方面,综合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效益,分析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胶州市20xx年“胶州大白菜”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
评价范围: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包括示范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牌宣传与营销、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开展质量检测和培训四项实施内容,评价组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所有项目相关资料全面实施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制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文件要求,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自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由项目组根据评价绩效指标确定的要求(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设计了三级指标、四级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力求全面考察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体现从项目本身、执行到效果的逻辑路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也增强了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决策类指标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在结合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对组织实施进行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则以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实际所消耗的时间等情况进行考察;效益类指标从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考察。
3.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3)文献法。是指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本项目的评价标准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各项定量、定性指标的评分标准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
从总体上看,胶州市20xx年“胶州大白菜”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资金在实现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评价组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评价组按照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前期调研、基础数据填报、访谈、问卷调查、现场核查,对胶州市20xx年“胶州大白菜”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项目资金的绩效开展测量、分析后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判,最终评分结果如下:总体得分93.93分,绩效评级为“优”。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展示示范、种苗繁育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宣传种植技术,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技术培训等措施,实现了农户对胶州大白菜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掌握程度明显增强,使得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水平得到有效推进,同时,“胶州大白菜”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知晓度提升较为显著,使得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
2.带动农民增收。
20xx年胶州大白菜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技术培训500人,辐射带动农户500户,总增收额2,208,131.00元,实现人均收入年增幅19.38%。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高
评价组通过核查项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等资料和现场调研分析,发现设置的指标值缺乏清晰、可衡量性,如产出效益指标“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指标值为土壤肥力保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种苗繁育及标准化生产基地。
2.部分实施内容执行不到位
实施内容中示范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求每处核心展示示范及生产标准化生产基地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经现场核查,胶州市在全市不同区域选取的6处经营主体单位在建设成为大白菜核心展示示范及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过程中均未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编制实施方案。
(一)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的规范性,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及上级调度情况设立项目总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以年度绩效目标为指导,通过本年项目资金额与项目任务的匹配性分析,确定项目在产出、效益方面的具体的、量化的、相关的、重要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指标,指导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与开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实施方案内容进行建设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前期合理规划制定项目建议书或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实施方案执行,同时主管部门要对实施单位进行监督,对于未执行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项目建议书的项目进行整改。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