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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篇一
赫章县威奢乡威奢煤矿
安 全 承 诺 制 度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安全承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特结合我矿实际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各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个人向矿方引进书面承诺,即签订安全承诺书。
第三条:安全承诺书由矿井统一制作,承诺人必经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
第四条: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程序作业,不得无证作业。
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禁令和规定。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自救器、灭火器等设施和器材。
6、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第三章
安全承诺的范围和程序
1、与煤矿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2、新入矿职工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3、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随身携带,一份由安全科存档。
4、安全承诺书每年签订,有效期为1年。
第四章
安全承诺的要求
1、矿主要领导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职工进矿必须携带有效地安全承诺书,无安全承诺书者不准入内。
3、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违反承诺的责任
1、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各科室、队要将安全承诺书交安全科统一归档。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篇二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营造温馨购物环境,接待顾客礼貌、热情、热心、耐心、周到。
第三条保持店容店貌整洁、商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禁不合格食品上市。
第五条认真履行进货食品查制度,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建立进货台帐,做到台帐与进货凭证相符。
第六条实行食品售前检查制度、食品上柜销售前要检查质量和食品外观,谢绝不合格食品上柜销售。
第七条食品实行明码标价、标签内容真实明确,价格合理、计量准确。
第九条对食品自检中发现和工商机关监测或行政执法机关公示的不合格食品、及时清理下柜。
第十条凡顾客购买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凭发票按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如果违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直接损失、本单位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消费投诉工作,积极配合工商机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一条为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环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顾客消费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检测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检测工作实行日抽检制度,检测结果按产品类别分别建档,建立监测数据档案。
第三条建立良好的自律经营模式,实行食品自检与送检相结合制度。对季节性食品、热销食品、重要食品、加强食品自检。同时邀请工商、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加强抽检,检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柜销售。
第四条在市场或超市醒目位置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公示栏”,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检抽检等食品安全有关信息,服务指南等实行公示。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检测设备及条件,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实行自行检测。
第六条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否则禁止进入市场。
第七条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豆、奶制品、饮料等食品。
第八条自行检查、检测确定的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合格证食品、劣质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不得入市场销售。
第九条加大食品质量日常检查、清理和自行检测工作,做好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采取食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严格防止进入流通环节。
第一条为了严把上市食品质量准入关,切实保障入市食品质量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上市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第三条食品供应商必须取得国家认定的合法资质证、照。
第四条依照《合同法》规定,依法与食品供应商签订《食品准入协议》,明确协议准入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供应时间、地点、双方建立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五条食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肉类。蔬菜等生鲜食品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放制度,引进信誉高、质量硬、品牌响的供应商,提升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度,从源头把好食品质量关。
第六条食品供应商必须对所供应食品质量安全负责,出现质量问题,将依照《食品准入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对违反《食品准入协议》质量条款,供应不合格食品的供应商,依照《合同法》及协议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合同,取消其入场销售店饿资格。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次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因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撤柜、召回、销毁等措施推出市场的制度。
第三条食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清退出场;
(一)食品质量抽查中,经检查为不合格的;
(二)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不洁;
(三)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四)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品物质加工的;
(五)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
(六)侵犯商标专用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
(七)国家禁止买卖的'和明令淘汰的食品;
(八)不符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环保、计量等法规规定的食品;
(九)超过国家保持期或者保存期限的;
(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推出流通领域的;
第四条通过食品自检、送检、受理消费者投诉发现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公布的,属于第三条规定情形的食品,采取有效措施将该食品清理出场。
第五条实行协议准入的食品经营者,违反本制度规定,将依照双方协议约定实行清退。
第六条退市的食品需要重新入市的,必须依照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进入流通领域销售。
第七条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食品质量监管。
对不合格火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及时采取措施:a,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工商部门;b,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c,在经营场所或媒体发布召回公示;d,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e,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进、销、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进销台帐实行专人负责。
第三条食品经销台帐要全面反映食品进销存情况及某一单项品种的每日进销情况。
第四条对进销的食品应当建立进销台帐。主要包括食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或批号、进货数量、进货日期、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货凭证编号或发票编号、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等内容。
第六条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能够证明食品质量和来源的证件、发票或单据、如: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以备查验。
第七条建立台帐,不得弄虚作假,少填漏报。
第八条对未记入台帐的食品,来源不清,质量不明的不得上柜销售。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篇三
第一条
本商店建立进货台帐:
1、供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食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商标。
3、购货时间。
4、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票证。零售为主的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要严把查验关,建立食品进货时查验制度,如实查验食品“一单通”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是否一致,索取“一单通”要及时归档,保管期限为两年。
第二条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防止病从口入,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者方可上岗。从业人员要求每年2次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三条
对已经上架销售的食品发现其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卫生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等手续,以及厂商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不完备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供货商。发现本店资质文件不完备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供货商。发现本店销售的食品超过食品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或者食品在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内,但是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四条
散装食品在销售过程中要用食品的容器(食品夹、食品勺),食品的外包装上要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联系方式。
第五条
本商店为确保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散装食品进货时:看食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等内容正确无误。
2、散装食品在上架时应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牢固、有无受潮、水浸污染或破损等异常现象,标志是否清晰,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如发现以上问题,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
3、散装食品在销售时要及时了解食品的质量变化,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于散装食品应当在摆放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对于散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摆放干燥地方,并分类摆放,防止和其它食品交叉感染,防虫、鼠、蝇咬。
6、对散装食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下架或召回处理,以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商店对已经上架销售的食品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进行退市:
第一条、对于本商店销售的食品,发现其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卫生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等手续,以及厂商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不完备、不合法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给供货商。
第二条、对于发现本商店经销的食品的标识和随附的宣传广告含有虚假和误导内容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给供货商。
第三条、对于本商店在销售、存储过程中,出现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食品等交叉污染的食品,将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四条、对于发现本商店销售的食品超过食品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或者食品在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内,但是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本商店将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申诉举报的食品将立即停止销售,迅速进行调查,弄清原因后,属食品质量问题的,本商店将立即停止销售,并退回给供货商。
第六条、对于国家权威部门、法定检测机构宣布该食品不宜使用,或者有关执法部门要求禁止销售的食品。本商店将立即停止销售,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进货台帐制度
本商店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商店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进销货情况,明确食品进货责任。
第二条
本商店将建立进货台帐内容如下:
(一)供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食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商标;
(三)购货的时间;
(四)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票证。第三条
本商店建立的散装和预包装食品购销台帐由张晓燕负责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1)本商店对进货索取“一单通”进行分类归档登记,以便工商部门检查。
(2)本商店在进货时如不索取“一单通”,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3)“一单通”保存时间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第一条
在本商店直接进行食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身体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者方可上岗。
第二条
本商店的从业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员的检查。第三条
本商店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将不得从事本商店的食品销售工作,疾病治愈后本商店方可继续录用。
第四条
本商店对合格证过期,涂改,严重破损的从业人员要求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
第五条本商店食品从业人员要求每年1次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本商店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证号及健康检查时间与检查结果、健康证有效时间进行登记和存档。
食品事故报告制度
为预防、解决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下几条方案: 第一条
定期检查销售过程中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条
如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如食品超过保质期、有腐烂变质现象或出现生物性污染情况时,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将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及时通知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条
对未确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将及时报告卫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便于有关部门做事故调查。并封存同批次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第四条
对于被确认为被污染的食品,为防止事故的扩大,返回供货商进行销毁或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销毁,退回的食品要进行登记。
第五条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本商店将进行清洗消毒。
第六条对有关部门调查食品安全事故,明确事故责任后,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商店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张晓燕负责。
第七条
一、对摆放酒水饮料或食品的柜台要每日至少进行四次擦洗。
二、将捺布应严格进行消毒再使用。
三、要随时对店内的卫生进行检查,除要求从业人员做到四
勤外,换要一切做到规范彻底。
四、店内要随风、明亮、摆放要整洁有序。
五、要经常检查酒水饮料及食品的保质期和包装情况。
六、要做好防蝇、防鼠。
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查验关,结合《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入市质量,制定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入市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益,保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特制定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山食品经营者通过进货时索取及检查供货单位和生产资产证、查验主体的合法证。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使用注册商标的索取商标注册证,也可称为查验“两个主体”。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对供货单位合法性和有效性查验完毕后,应对所收集资料分类管理,以备所管辖工商部门检查。
第四条
对长期合作的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食品经营者还应索取登记发证机关的年检证明,检验不合格的,其主体的合法性即可视为无效。
第五条
以零售为主的经营者应向供货商索要打印的“一单通”,严禁提前、复制、重复或不打印“一单通”的行为。
第六条
以零售为主的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要严把查验关,建立食品进货时查验制度,如实查验食品“一单通“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是否一致,索取”一单通“要及时归档,保管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
食品零售应设“一单通”登记◇,.如实记录“一单通”的去向,包括生产日期、食品名称、购货名称,并有领取者签名。
第八条
食品经营者不得购进无主题资格供货商的食品,不得购进无“一单通”的食品,不得购进与“一单通”不符的食品。
第九条
食品经营者不安本制度规定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及相关证书,不打印和不索取“一单通”的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篇四
一、诚信内容
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不“偷工 减料”保证培训质量。
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4.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5.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不弄虚作假。6.允许学员选择教练员或调换教练员,尊重学员的自主权。7.允许学员选择培训日期和培训学时,给学员提供方便。8.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9.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10.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学员训练。
11.廉洁施教,不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 娱乐活动。
12.保证上班时间,安全正点。
二、诚信承诺的落实
1.学校经常开展诚信承诺教育,普及诚信承诺知识,认清诚信 承诺的价值,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发生。
2.全校所有教职员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并制 定具体细则。
3.对学员诚信承诺问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和责 任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服务。
4.在诚信承诺活动中,学员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
5.年终评比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要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访记录。
3.学员补课的规定。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1.教务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各队长、组长也应加强对所属的教员进行检查。
三、驾驶培训记录管理
1.驾驶培训记录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应认真填写。2.认真填写培训记录。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3.教务部门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部门约考。
4.驾驶培训记录一式三份,科目三培训结束时,经交通部门审核和公安部门约考,分别报送交通和公安部门各一份留存。
5.学校留存的驾驶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由教务科理论负责人和实操负责人进行理论面试和实操测试。
3.聘用的教练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练员考试。
4.申请人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聘用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及填写员工登记表。
5.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6.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根据合同规定,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7.在聘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聘用合同,因特种原因终止聘用合同,教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对方。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8.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教学。
9.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目的、程序、内容、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10.认真协助驾管中心组织的结业或报考驾驶证考试工作。11.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各种考试,保证到考率。12.考试前检验学员身份证、学员证和学习驾驶证,说明注意事项并提前将学员带到指定的考点列队待考。
13.尊重考官,服从指挥,不以自我感觉背后议论,更不得当面顶撞考官。
14.学员补考由报考员向考试部门约考,约考后并将考试的具体日期及时通知教练员,由教练员通知学员。
15.停训待班时要对车辆全面检修和停驶维护,保证随时参加训练。
16.训练期间发现车辆故障,不准继续使用,能排除的应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送修。
17.对提出调车、调教练的学员,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调整或调解工作,不得打击报复。
18.服务要热情,学员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事必办,有难必帮。努力实践零缺点、零延迟、零烦恼。
19.学校建立教练员考核制度。对教练员实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
(1)教练员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2)教练员考核实行逐人考核。
(3)考核采取三种形式,向学员发放教练员年终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
(4)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5)考核成绩作为年底评优依据,存入教练员档案。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结业考试制度
结业考核的学员是已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的必经程序的考核。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规范结业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核工作,结业考核员需持证上岗。
二、结业考核分为三个科目
三、考核日期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进行。
四、考核方式:
(1)科目一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每位学员有两次机会由结业考核员主考。
(3)科目三学员上车考核时教练员跟车,考核员主考,进行实际道路驾驶考核。
五、科目三考核合格者由教务科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并将复印件存入学员档。不合格者通知继续学习后,重新安排补考。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培训预约制度
为加强培训学时管理,规范培训预约工作,体现“以人为本,学员至上”的理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根据学员需要开展培训预约学习制。
二、培训预约方式和时间:公司设立多种形式的培训预约,包括学员来公司预约、电话预约、电子邮件、传真预约。学员可提前预约,一次或多次预约。学员应提前三天进行预约。可一次预约,也可分次预约。
三、预约内容:学员可以预约培训日期、学时、教练员、教学车辆和在指定训练场地进行教学。
四、预约登记:学员预约后,预约受理人员对预约学员应复述学员登记内容,无误后即时登记。并通知相关岗位做好学员受理准备工作。
五、培训预约的撤销:学员预约培训后,可在参加培训前24小时变更或撤销预约登记。预约培训受理人员接到学员变更和撤销预约培训后应做好相应工作。
六、培训预约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满足学员预约的要求。不能满足预约要求的需向学员说明情况或商谈改变预约内容。
学员预约培训学时,理论学习课程每天不超过6课时,驾驶操作训练每天不超过2课时。凡是参加预约培训的学员,按预约培训学时交费,但不得小于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学时。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责任倒查制度
一、责任倒查制度,也叫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是指学员取得驾驶证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学校按照的顺序对学员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并划分责任。
二、倒查方法和要求
1.学校发现或得知学员在取证后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应组织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
2.倒查小组由校长直接领导,组成人员包括总教练员、训练队员、安质处、教务科主任和安全员。
3.责任倒查实行回避制度,该学员的教员、考核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不参加倒查工作。
4.倒查采用多种形式,查阅学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谈话,向事故学员及同车学员询问情况等。
三、责任倒查程序和内容 责任倒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检查报考驾驶证情况。包括到公安部门报考各科目的日期及手续,是否凭驾驶培训记录报考驾驶证。
2.检查结业考试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结业考试,参加几个科目考试,各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成绩,每个考试科目的考核人员和监考员。
3.检查培训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各科目的培训学时,培训周期,培训考核卡的记录,驾驶培训记录的填写。
4.检查入学手续。包括体检表、学员登记表填写情况。5.责任倒查后要写出责任倒查报告,报告中要写明责任倒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学校有无责任,责任的程度,对责任人的处理及整改措施,并将责任报告分别报给交通和公安管理部门。
四、倒查责任的划分
1.按当事人有无过失划分,可分为重大责任、一般责任、无责任。
(1)重大责任是指当事人有故意或放任行为造成的责任。(2)一般责任是指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责任。(3)无责任是指学员发生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与学校培训无关。2.按当事人在过失中所起的作用划分,可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负责对学员资格审核员所承担的责任。学员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包括教员结业考试人员。
(2)间接责任是指参与审核、培训、考试人员所承担的责任。(3)领导责任是指负责招生、培训、考试工作的部门领导和学校分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
五、对责任人的处理 1.行政处分
对责任人的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留校察看和开除。(1)对负有直接责任人的处理。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并调离岗位;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发现的交通事故属于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的给予开除处分。
(2)对负有间接责任人的处理。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学员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处分。
(3)对负有领导责任人的处理。领导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或降职处理;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学员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给予降职处分。
2.经济处分
(1)学校在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分。
(2)如有关部门责令学校承担学员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人同负担学校所承担赔偿费的30%。
(3)刑事责任人负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为规范学员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学员投诉,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投诉内容
1.学校未按培训教学日志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学校乱收费的;
3.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4.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5.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6.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7.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二、学员投诉方式
学员投诉的方式以面谈、信件、电话为准,需留下真实姓名和回访地址或电话,并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证据、投诉的对象、投诉的内容。
三、投诉管理
学校工作人员在接到学员的投诉后,必须马上登记在册,不得不做记录和隐瞒不报,也不得恐吓学中,不得将消息透露给被投诉对象,并立即派人进行调查。
四、投诉处理
(6)其他问题,由校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2.对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还应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
五、处理时限
接到学员投诉后,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超过7日的由分管校长批准。
六、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
1.学校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2.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
3.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教学档案。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组织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教练员应提高对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月进行二次安全教育。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4.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5.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四、安全检查
1.学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公司安办、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教练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车管理,延长教练车使用寿命,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车的使用
1.教练车必须汽车证件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具有统一的教 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二、教练车维护
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修理厂进行修理工作。
4.二级维护由修理厂负责。
三、教练车检查
(一)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
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3.发动机异常响声。
(三)检查方法和要求
1.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学校抽检的 方法。
2.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训练队每月
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四、教练车更新
教练车严格按照国家报废年限进行更新,更新教练车要与考试车型保持一致。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模拟器、理论教室和教练场等。
二、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教学保障处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教学保障处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及有国家规定的,报废时方可更新。
2.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六、教学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 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教学管理,充分利用先进教学手段,实施规范化教学,严格结业考试(模拟考试)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以“计算机教学为主,教员指导为辅”学员积极参与的教学模式。
二、交通安全法规、相关知识和驾驶操作训练的理论部分,实行计算机多媒体教学。
三、学校建立多媒体教室,教室配备计算机、投影仪、屏幕、音响等多媒体教学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四、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内容应该符合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功能,并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教学需要及时升级和更新。
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多媒体教学,充分利用投影仪、单机、局域网或互联网实施教学。
六、结业考试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七、计算机教学实行学时制,学员累计学时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后方可参加结业考试。
八、教学过程中,要认真保护多媒体教学软件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系统的版权,防止软件被盗版刻录和非法使用。
九、计算机教学管理由教务科负责。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价格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公示
1.所有收费实行公示制,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2.在学校报名厅、学校广告、学校网站公布收费标准,做到亮证收费,明码实价。
3.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公示板上的内容。4.学校为其他部门代收费用时,要注明被代理的单位及收费依据。
二、收费方式
1.培训费按培训形式收取,参加正常班培训的实行一票制,一次收齐;参加学时制预约培训的,按预约小时收费。
2.收费后要出具正式发票。
3.学员办理入学手续后或预约参加训练前到财务处收款窗口缴纳培训费。
4.除预约培训收费外,一律禁止多次收费。
三、收费监督管理
1.收取培训费由财务处收费窗口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分管财务的领导负责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
3.接受社会监督。在收费公示板上要同时公布学车费用、交通部门和学校的收费投诉电话。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培训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搞好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培养出有崇高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合格的驾驶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理论教学组长、实操总教练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督促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学设备的购置、教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三、教练员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学习政治、专业技术和有关的交通法规。
四、教练员应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并如实填写学员的培训、学习记录,不得作弊和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教员或学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轻重,可予以警告、扣发奖金、辞退,取消学员当期考试资格等。
五、教练员在教学当中应认真执教、不得偷工减料,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校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比小结工作。
六、每年年底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评比、总结,表彰先进,交流教学经验。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的教学进行改革,改善教学方法,注重因人施教,采取学员容易接受的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教练场地管理制度
一、加强教练场地车辆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
二、严禁非本公司车辆和不合格车辆进入教练场地。
三、严禁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教练场地。
四、学员训练时,必须有驾驶操作教练员随车教练,严禁学员擅自驾驶教学车辆。
五、进行桩训时,驾驶操作教练员必须在旁边指导。
六、学员不在训练时,应到安全地带或休息处休息。
七、训练场地应配备消防设备、卫生急救箱、饮水机、洗手间等。
八、教学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九、教练场地的设施设备、训练指示牌、桩杆、防护措施要保持完好。
十、教练员、学员要共同维护教练场地的环境卫生。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应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学员学籍档案是参加汽车驾驶培训的学员信息,主要包括《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登记表》、《结业证书》、《身份证》、《结业考试成绩表》复印件等。
四、公司员工档案主要有:身份证、驾驶证、教练证、文凭证书、员工登记表、安全责任书、劳动合同书等。
五、车辆档案包括: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保险单、二保单、教练车标识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等。
六、档案管理应建专库、专柜存放,注意防潮、防蛀、防火、防鼠,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易燃易爆品等杂物。
七、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毎年向校档案室移交应入室的档案。
八、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的安全。
九、每年年终对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档案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在离岗前将室藏档案的基本情况登记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上级有关文件应及时进行登记归案。
巴楚县永顺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201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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