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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急预案通知篇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制定本预案。
当前,境外疫情爆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疫情全球大流行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病毒变异仍在持续,随着今冬明春季来临,新冠肺炎呈现新的流行病学特征,且易与流感等呼吸道疾病混淆,将进一步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防控难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建立县乡村三级响应机制,做好如发生聚集性疫情时5-7日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准备,继续统筹“两战之力”,全面落实“四早”措施,做到精准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预案、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分区分类,区域协作;
任务明确,责任清晰;
组织有序,确保安全。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短时间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时,指导和规范县卫生健康系统组织核酸应急采样和检测工作。
2.责任分工 2.1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 统筹部署推动全县全员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制定实施全员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筛查指导方案;
统筹“两战之力”,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
明确临时集中采样地点,组织实施采样、样本转运、结果报告等工作;
统筹调配全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力量,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提出援助需要。
2.2应急核酸检测队 由县卫生健康局调配,组建县乡两级应急核酸采样队伍。县卫生健康局应做好设施设备、试剂耗材、防护用品及人员相关准备,确保聚集性疫情发生时1小时内出发,2小时内到达暴发地,4小时内开展工作。由县疾控中心在2021年1月底前,对采样队伍开展新冠肺炎核酸病毒采样操作培训,确保人人掌握。
3.检测力量 3.1日常检测力量 按照《关于印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要根据我县常住人口数量,做好采样人员、检测人员、实验室设备设施能力建设,确保每个实验室配备至少6名检测人员和10名采样人员。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我县总人口数的5人/万配备采样人员。当聚集性疫情发生时,可按每日采样检测最大量达到辖区人口总数的10-20%扩充检测能力。
按照目前核酸检测耗材最大人份量16人份/板计算,除开对照组,90人份/次×6次/天×10人份混检=5400人份/天。7日内,能完成37800人新冠病毒10合1混采检测。
3.2采样场所准备 按照属地原则,可在现已储备核酸应急采样场所基础上,充分考虑如果发生聚集性疫情或不明来源病例,需集中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采样点位的储备和规划。体育场馆、学校操场等统一场所内可根据实时情况规划多个采样点位。
3.3场所设置 按照《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要求,选择空旷、手机信号强、通风好、面积较大的场地作为大规模人群筛查集中采集地点;
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区并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同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3.4采样人员配置 3.4.1人员构成 现场采样队伍由信息登记人员、现场取样人员、样本收集转运人员、组织发动人员、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等组成。
3.4.1.1信息登记人员 可由县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从全县各级各部门临时抽调,在接受县疾控中心个人防护培训后立即到达点位开展工作。培训工作需在抽调人员到位后半小时内完成。
3.4.1.2现场取样人员 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调配全县医技人员,每个点位配备3-5名采样人员,在聚集性疫情发生时,2小时内到达集中采集点;
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2-4小时轮岗休息一次。
按日采样量10000人份计算,除去防护准备、防人员聚集间隔时间,医务人员日采集标本计算,10000人份÷(20份/人/小时×12小时)=41.67人。全县需储备至少42人的应急采样队伍。
3.4.1.3转运、消毒消杀人员 每个集中采集点配备2人负责样本收集转运。配备3-5人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端消毒和医疗废弃物转运,做好外环境消杀。消毒消杀时间间隔不低于8小时。
3.5人员防护 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乳胶手套(双层)、防水胶靴;
手套被污染或接触患者体液时应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原则上,每采样一人应当进行严格手消毒或更换手套。
3.6人员培训 参照《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要求,于11月底前对全部采样人员完成集中培训,保证采样质量和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3.7物资准备 由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全员核酸采样检测的试剂、耗材、设备等物资采购工作。紧急情况下重点保障局部流行区、社区暴发区和集中检测点等一线。
4.应急响应 按照《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情景设置启动响应机制。
5.其他措施 发生局部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后,按照《关于印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的通知》要求,可根据疫情风险等级,按照5-7天内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当日即启动采样和检测实施方案。先行组织我县所有力量开展采样和检测;
超出疫情检测能力时,即刻向上级申请支援或购买第三方补齐,直至实现我县人口全覆盖。根据我县常住人口6万计算,尚有2.22万人采样检测无法在5-7天内实现。
5.1重点检测 发生局部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应急采样点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人群采样点,避免交叉感染;
全面排查感染人员,防止疫情扩散;
对隔离人群和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根据需要可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遗漏。高风险及重点人群按照1:1单检检测。如10合1混采检测出阳性标本,需对该组样本重新进行1:1单检检测。
6.结果报告 县疾控中心要确保每次核酸检测在6小时内完成并反馈结果。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发病日期为阳性标本采集时间,诊断日期为阳性检出时间。如后续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需在24小时内订正为确诊病例,其发病日期订正为临床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医疗卫生机构需于24小时内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填报解除隔离日期。
7.上报信息 按照《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要求,发生局部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后,县疫情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研判,并于1小时内向州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受援申请。
8.应急演练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参照《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不同场景下的模拟推演,适时开展新冠肺炎应急演练,针对核酸检测能力调度、人群核酸筛查等进行单独演练;
针对今冬明春季节防控,适时开展预警响应、核酸检测、呼吸道疾病鉴别筛查、医疗救治等方面进行整体演练,以便在疫情发生时能够行之有效。
9.附则 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牵头组织修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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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时期,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同时,为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的疫情监测作用,做好应对疫情应急处置扩大核酸筛查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总体目标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和管理,通过扩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范围,有利于发现潜在的传染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全民动员强化社会防控,完全阻断病毒传播,防止疫情蔓延、输岀,控制疾病传播。
二、启动条件
(二)社区筛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岀现扩散趋势,适时启动全县范围内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筛查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和主体,采取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根据疫情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后,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筛查范围。
三、组织职责
(一)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委书记任组长,主要负责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冠病毒核酸全员筛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组,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辖区内疫情防控和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明确各工作组织、任务、目标和责任,研究解决所辖区域内疫情防控和全员核酸筛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和社区(村)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对筛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处置和筛查工作需要,按照上级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等物资。
(二)社区作为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的主体,要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手段,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登记和管理,精准管理外来人员,确保追踪到位,发挥社区干部、网格员、医务人员和志愿者的合力,提高追踪的敏感性和精细化程度,筛查期间指导居民配合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组织动员社区全体居民积极参与新冠病毒核酸筛査工作,确保不遗漏一人;负责选择场地设立采样点,做好配套设施、物资准备和现场组织、联络、保障等工作。
(三)加强健康宣教。要通过张贴通知、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公告,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看待全员核酸筛查工作,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
四、时间安排
(一)社区筛查
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登记排查,任务分解到各个网格单元,集中釆样送检。工作周期为3天,前2天基本完成全员筛查工作,最后1天查漏补缺。
(二)全县范围筛查
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社区为单元,全面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工作周期为7天,前5天基本完成全员筛查工作,后2天查漏补缺。
五、筛查对象
2.学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后勤等所有在校工作人员;
6.参与社区防控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7.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境外返(来)明人员;
9.近一周需离明务工人员。
六、采样场地
应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作为大规模人群筛查集中采集地点,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釆集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点,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应当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室外:选择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临时帐篷,备桌子及有靠背的椅子、方凳。中午休息时外环境消杀一次。
室内:独立通风的房间,每4小时房间封闭消杀一次,备桌子及有靠背的椅子、方凳。门口设登记处,备桌子及方凳。
七、人员配备
1.乡镇(街道)安排x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和汇总上报数据;
5.每个乡镇(街道)安排x名标本转运人员负责转运标本。
八、具体措施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合上级做好检测准备
各社区(村)要根据县委相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和部署,积极配合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认真完成全员核酸各环节准备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争取群众支持
1.筛查计划确定之后,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社会渠道向广大群众告知筛查工作的有关流程和要求,号召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决筑牢防止疫情扩散。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确保不漏一人。
2.筛查公告发布之后,所有居民进行居家隔离,筛查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出筛查区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由社区向当地政府申请,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提前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出。如需离开明水县,还需持有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开具的《离明放行通知书》。
3.居家隔离期间,广大居民按照检测工作安排有序接受核酸检测。居民居家隔离期间,每3天可安排1名人员外出采购生活物品。
4.核酸检测期间,除超市、药店、农贸市场外,其他经营娱乐性场所一律停业。除供应城乡居民生活必需的货运外,其他运营车辆一律停运。各类经营场所、各行业恢复时间由指挥部另行通知。
5.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将在各网格配备处置突发事件力量,如发现拒不配合检测人员经多次劝导无效的,可采取强制检测。居民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配合支持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对拒不执行检测工作决定,干扰、阻碍检测工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压实五级责任,全面开展筛查
1.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以社区(村)为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和推进,划分大网格和小网格,每个网格明确挂钩领导、责任单位,按照任务相当、界线清晰、划片包干、包保到户原则,落实上级要求的县级领导包保任网格长-牵头单位-社区(村)责任单位-责任人“五级包保责任制”,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加强排查力度和频次,全面登记开展筛查工作。
2.各社区(村)需提前上报电子版“社区人口数”以及《明水县全员健康检测信息统计表》,组织和督促社区(村)未检居民到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并做好后期查漏补缺工作。
3.社区(村)务必保持现场组织有序,避免人员聚集,采取分时段检测。近一周离开明水的人员要主动向现居住地社区报告并做核酸检测。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强化落实,街道各有关部门和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社区(村)作为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的重要组织单位,社区行政机构负责人为辖区核酸筛查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方案部署,结合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监督筛查进程。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社区(村)要向居民广泛宣传,让全体居民知晓筛查工作安排和要求,引导其有序检测。要制定科学完善的防控宣传方案,牢牢把握宣传主线,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及时甄别虚假信息,广泛弘扬正能量。
(三)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增强居民主动参与防疫的法律意识,提升大众健康素养和法治观念。引导居民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和少聚集”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强化督导问责,成立工作指导组和督导组,督促各社区、各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核酸筛査工作要求,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管控不到位、工作不配合、不作为、慢作为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社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急预案通知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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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依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切实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相关乡镇(街道)、卫健体、公安等部门要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切实抓好封闭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当地乡镇(街道)建立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发挥好在职党员、老党员、志愿者、居民骨干、楼门院长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强化社区(村)防控整体合力,及早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流行。
社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急预案通知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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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组织管理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二、参选人员健康监测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入境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以上症状人员或情况未弄明白人员,不得参加现场选举和服务工作。
三、选举会场防疫相关要求
(一)选举会场设立。会场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提前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保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进入室内选举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设置。
(二)入口设置。原则上只设一处入口,入口处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及免洗手消毒液,在入口处设置一米线等候线。
(三)体温监测。在入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口处设立体温监测点,对进入参选会场的所有人员要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异常人员≥37.3℃引导至隔离室;体温监测人员应佩戴口罩,戴手套。
(四)减少会场人员聚集。合理设置选举大会投票现场,适当增加投票点位,优化领票、写票、投票流程,实施分时、错峰投票,引导居(村)民有序进出会场并保持至少一米以上间距。严格控制唱计票现场人数,可通过选派代表参加等方式。持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戴手套,对选举人用过的笔进行酒精消毒。
(五)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选举现场要设置疫情防控提示,引导群众养成1米线、勤洗手、不扎堆、使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坚持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和防护习惯。
(六)做好会场用品的消毒处理。选举现场发放笔、选票等交叉使用物品时,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清点选票时戴好医用手套或一次性手套;准备选举用笔,最好一人一用,不能一人一笔一用情况使用消毒酒精消毒5分钟。按防疫要求做好话筒、茶杯饮具(建议使用一次性纸杯)及周围环境等的消毒工作。会场周边应配备2个以上口罩回收垃圾桶,供选民丢弃口罩,选举结束后,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并清理转运。
四、开展应急处置
(一)科学设置隔离室。选举会场须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可设置在社区办公室,通风良好,配备水银体温计、口罩、消毒液以及相关物资。
(二)及时处置健康异常人员。选举过程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立即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上报至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联系专业医务人员,检查健康正常者(包括体温检测)可参加选举;出现异常情况者,及时向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和街道党工委报告,转诊至最近医院处理;社区密切追踪其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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