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消防集训个人总结驾驶集训个人总结篇一
受领导委派,我有幸于6月1日至6月18日到新疆消防学校参加了消防社会培训中心举办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的学习,期间学习了消防基础知识及初级技能,并参与考核.此期间通过对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的学习与理解,对消防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掌握了部分消防安全工作基本常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为消防手续办理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帮助。通过十几天的培训所学以及平时对消防安全的理解,现将这次培训心得向大家作以汇报: 目前园区内存在较多在建工程,按照自治区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所以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严格管理火源、电源以及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并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车通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同时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设施启动滞后,再一方面消防固定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影响其发挥应有作用,火灾荷载大,火势猛,扑救困难。这就警醒消防从业人员在发现有火警信息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
二、通过开展消防培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和组织专业人员宣讲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事故发生时的施救、自救能力。
三、根据上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单位行之有效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
四、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更换和维修,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大家对事故的防范能力。
五、有消防控制室值班必须要有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且每班次不少于2人,消防安全相关人员应了解掌握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园区内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六、消防巡查人员在巡查的过程中,如发现园区内部职工或商户有违规的操作如: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等要及时制止。把火灾隐患抹杀在萌芽中。
这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也是对自己家人以及单位的负责。
消防集训个人总结驾驶集训个人总结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无小事的经营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专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分管日常消防事务。用心参加区重点单位法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管理者的消防意识,明确消防管理职责,根据签订《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职责状》和《世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状》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客户,并实行隐患事故排查职责制,建立了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内保安全巡查制度,从而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有效的开展。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局限于拉几条横幅、贴几张标语、过于单调和表面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确保搞好以上活动的同时,采取以广大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听取采纳公司领导(以前做过国有企业厂长)的意见,在实际工作中,“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透过经常开展图片、火灾纪实、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从众多的火灾事故来看,完善消防设施是减轻火灾损失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本着“一分消防投入,十分安全回报”的理念,在加快公司年经济指标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防硬件投入。20xx年公司投资超20万元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完善了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邀请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四个潜力”建设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开展火场逃生、疏散演练,透过培训和演练,有效地提高员工防患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的潜力。
为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安全实现,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各客户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20xx年元旦期间开展“查隐患、找死角、反违章、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大检查,以及针对世博期间组织的“平安世博”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整改。透过整治消防隐患,不断增添消防设施,完善了消防职责制,努力确保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20xx年,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从而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作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消防集训个人总结驾驶集训个人总结篇三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未依法履行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或者擅自撤销专职消防队伍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致使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实施灭火救援,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的;
(四)未建立健全值班备勤、执勤、训练等项规章制度的;
(七)将消防车辆(艇)用于与灭火救援或者其他应急处置工作无关事项的。
消防集训个人总结驾驶集训个人总结篇四
第一条 为规范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其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_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等的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组建的非现役专职消防队(以下简称政府专职消防队),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以下简称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四条 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发展和覆盖城乡的原则,坚持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消防工作的考核范围。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专职消防队伍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单位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其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专职消防队伍管理的相关工作。
消防集训个人总结驾驶集训个人总结篇五
第三十条 对未履行本办法职责或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的政府或单位,由上级人民政府和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履行职责;建立后擅自撤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和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所在地政府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三)将消防车辆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事项的。
第三十二条 专职消防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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