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方向。最后,我们可以请教他人对总结进行评审,以获得更好的改进和完善。可以查阅的写作经典案例。
做律师的感想篇一
我的执业时间不到一年,但在这短暂的执业期间我对律师工作总结出如下个人小小心得:
一、律师一定要有良好心态。
做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良好的心态,不要因为律师前期没有案源,而认为律师前途渺茫,而应趁着自己拥有年轻资本,好好为自己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
做律师业务,一定要有耐心与方法。不要怕被拒绝,只有被拒绝以后,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才能促进我们对法律知识的研究,才能激发我们的斗志。所以做律师业务就是被拒绝了,也千万不要影响到我们做律师工作的信心,更不能影响到我们去开拓市场的勇气,而应该找出更好的方法来解决怎能在以后工作中被少拒绝。因此,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拥有良好心态,也是我们成为一名成功律师的开端。
二、年轻律师应认真做好咨询工作。
目前律师案源问题不仅困扰着年轻律师,同时也让老律师发愁。作为年轻律师我认为应该多做一些律师咨询工作。虽然律师咨询工作比较烦琐,常常都是免费服务,但是律师咨询工作的益处也非常多:一方面律师在为咨询者解答问题的时候可以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执业技能;另一方面也是为律师拓展案源的一个重要渠道。毕竟年轻律师缺乏工作经验,需要更多的磨练在遇到问题时才能迎刃而解。律师在咨询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新奇怪事,在解答这些新奇怪事时一定要做到充足准备,有时需要查阅许多资料,甚至需要进行社会调查研究,作为年轻律师应该认真细致地做好这些工作,并详细解答,往往这样的案子正好与你以后工作中某案相吻合。因此,我认为律师在为咨询者解答问题的同时也是对自己业务知识的提高。当然,律师在为咨询者解答问题时,你的观点和看法如果被咨询者所认可,咨询者很可能会委托你为其做法律服务,甚至成为你的免费推广员。
三、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还应该有更强的社会责任心。
律师工作的性质,是造就律师们争强好胜性格的原因。因此,往往律师在代理案子的过程中可能各显神通,甚至律师之间参加个人成分,影响当事人的决策,最后影响办案效果。我认为作为一名成熟的律师应该在处理当事人纠纷时,尽量在言辞上不要过激,不要激化矛盾,应本着如何能更好的处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如果当事人能以调解方式解决,律师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勤快,用语要平和,以促进双方调解成功为原则。尽管律师在调解过程中三番五次去做工作,比起诉讼工作要累的多,但能最终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既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消除了社会不安静因素。因此,我认为律师在业务工作中更应该有社会责任心。
以上是我的一点浅薄认识,希望同仁们能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为律师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做律师的感想篇二
本人背景:普通大学法律专业本科,2016届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回就到郑州金水区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6月中旬进的所至今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蜕变到独立、自信、专业程猛速度发展的状态。我感觉在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是我很正确的选择,下面给大家说一下我的实习经历已经成长过程。
1.首先不得不提的是我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伙伴。
通过面试到达公司的第一天就被2个热情的律师搭话,他们和我讲述律所的创建、发展、壮大过程,生活方面也肯定少不了,面对同龄人分分钟熟络起来虽然律所面积不是超大,但是感觉工作环境真的很温馨。氛围很和谐,让人不得不爱的感觉哦。
2.指导老师也是必不可少的。
古语有云:“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实习律师若有幸得到一个好的律师的指导,往往会事半功倍,少走一些弯路。没有实习之前老是听学姐学哥们说做实习律师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天天被指导老师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抱着忐忑的心情见到我的指导老师的时候发现他时时满脸堆笑,我感觉一定会通过老师的指导通过助理职位学习知识以便平稳进入律师行业,顺利成为执业律师中的新秀。
3、还得说下实习律师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在发达国家,律师在外行人眼中是很风光体面的职业,有较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在我国,律师行业有二八定律黄金定律,拥有高收入的律师约占我国律师总数的20%,80%律师属于中庸水平。律师群体之间的收入差异十分明显,成功者多为中老年律师,青年律师的总体收入都不高,实习律师大多数更是在贫困生活的边缘线上挣扎,他们在律师界俗称“穿着西装的农民”因此作为一个实习律师能解决温饱的工资已经很让我满意了,想想虽然工资低点但是也就一年的时间,之后不就是康庄大道人我选吗!我在乎的很大一部分是能在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学到处理法律案件的能力更好地帮委托人解决法律问题。
做律师的感想篇三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调解,既可以起到正面作用,促使案件当事人尽快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但是律师的负面作用也不容忽视。因此,如何引导和发挥律师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是法官在当前新形势下必须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律师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官认识不到律师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不注重与律师沟通,无法与律师达成共识,律师参与调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个别律师甚至起反面作用。当法官苦口婆心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调解意见达成一致时,却因一方代理律师不同意调解,导致调解“流产”,法官的心血被白白地浪费了。有时候,律师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案件调解成功与否。
二、准确地把握律师的心态,主动与律师进行沟通。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总是希望自己的意见得到法官的重视及认可,在诉讼调解中也是一样。律师总是希望法官接受自己的观点,并想努力说服法官接受其观点。法官要准确把握律师的这一心态,积极地加以引导,主动地与律师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力争在程序、实体上达成共识,调动律师参与调解的积极性。然后由律师就诉讼成本、证据利弊、案件结果等主动向当事人表明,让当事人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三、利用调解省时、省力的功效,充分发挥律师的积极性。
调解的省时、省力的功效,可以使律师用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办理所代理的案件,特别是那些庭审前就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律师就不用出庭、写代理词了。这样,可以使律师在相同的时间办更多的案件,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四、利用律师的特殊地位,充分发挥律师的主动性。
尽管律师是民事案件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但他与当事人并不完全同一。律师毕竟是法律工作者,应以追求法律和正义的实现为目标。在每个案件中,作为一方代理人的律师,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合理的预见,当认为自己所代理的一方理由和证据并不十分充分时,会主动做当事人的工作,耐心解释法律,说服当事人自愿接受公正的调解。
五、对律师错误的诉讼导向,要及时进行说服教育。
由于个别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不高或业务能力差,在诉讼调解中往往会给当事人作出错误诉讼导向,导致当事人提出苛刻的调解条件或无理缠诉。针对这一情况,法官要及早发现,对律师的错误诉讼导向要及时进行说服教育,帮助律师认识到这样做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损害律师的职业形象,希望其及时纠正错误。
六、依法为律师参与诉讼调解提供保障。
在诉讼调解中,律师往往会受到另一方当事人语言或人身上的攻击。对此,法官要及时制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者给予说服教育,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保护律师职业时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做律师的感想篇四
又到一年总结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的总结。发自内心的讲,我要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悉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开始律师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导,让我认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慢慢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的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名为年终总结,但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未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教师的工作经验,身上也沾染了许多自由知识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开始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开始。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报酬,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小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诉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须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考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仍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各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z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d姓当事人强_罪、抢劫罪的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奶粉事件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四、做好律师。
就像大学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虽然有11年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确实的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第二、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绝对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情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第三、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一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词汇。我也曾经参与过为强_犯罪、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意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未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
做律师的感想篇五
这篇感想我打算先把在庭审上的律师言行记录下来,最后在说说这次庭审的感想,案子是一起刑事案子。
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审判长,可以开庭了。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审判长:那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进行陈述。
(注:原被告及法官的话都省略,以下重点记录的是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代理人的话。)。
原告代理人:请允许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发表陈述。相信审判长早已阅读了我们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在这里我就不再重复宣读。我仅结合一下本案的事实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乔文榜老人虽然60多岁了,但仍然老当益壮。在退休后,他主动加入了小区的治安联防队,曾经多次发现并制止了小偷的违反行为,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是一位有正义感、道德高尚的“常青树”。但2008年2月26日,他在平谷区青龙综合农贸市场买菜时,却因为市场方的保安玩忽职守,没有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而被一小偷活活的打死。乔大爷的去世,使社会少了一个尽责的丈夫、慈祥的父亲、一个勇于见义勇为的公民。而这一切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却因为青龙综合农贸市场的不作为而变成了残酷的现实!为了告慰已逝的老人,维护社会的良知,我们恳请法官大人作出公正的判决,让老人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
被告代理人:我们对乔文榜的死深表同情,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的死纯粹是由第三人的侵害造成的,我公司作为市场的经营者已经配备了保安,且在案发后及时通知了派出所,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不应该承担责任。
(省略审判长的对证人的质询)。
审判长:现在原告方向证人发问嘛。
原代:证人廖正荣,你和乔文榜是什么关系?
证人:乔文榜是我的顾客,经常到我那里来买肉。
原代:2008年2月26日发生的事情你清楚吗?你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
证人:当时乔大爷到我那来买牛头肉,那个小贼宋建权就跑过来偷他的东西。乔大爷发现了,就喊着让他把东西还来,他不干,还对乔大爷拳打脚踢,一直打到门外头去了。我当时害怕乔大爷放在我摊子上的东西着拿,就没有跟出去,哪知道他就被打死了。
原代:那你的意思是说你早就见过宋建权了?
证人:他经常出现在我们市场里头。
原代:案发当时市场里头有没有保安出来制止?
证人:没有,平时就经常没得人,当时又是吃午饭,就更没人了。
原代:那你过多久才知道乔文榜出事了的?
证人:过了大概10分钟,我听到有人说出人命了,我才跑出去看了的。
原代:那当时你有没有看到保安或者市场方面的管理人员出现?
证人:没有看到。
原代:审判长,我发问完了。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向证人发问。
被代:证人,乔文榜和小偷在市场内发生打斗的时间有多长?
证人:大概有2分钟吧。
被代:那就是时间很短嘛。那你是否亲眼看见乔文榜在市场里面被打死?
证人:那小偷把乔大爷一直打到门外头去了,肯定是他打死的。
被代:那就是没有亲眼看到嘛。你跑出去看的时候乔文榜周围人多不多?
证人:很多人围到了一起。
被代:当时局面是不是很混乱?
证人:有点。
被代:那既然当时人很多,局面又比较混乱,你是不是有可能没注意到市场里的管理人员?
证人:当时他们本来就没有在场嘛。
证人:„„他们本来就不在,我只是讲我看到的。
被代:审判长,我的发问完了。
(省略原被告对话)。
原代:尊敬的法官大人,我们认为,被告应当对乔文榜的死亡承担责任,其理由有三点。第一点:乔文榜进入市场购物,与市场方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而市场作为一种营利的社会机构,它在向市场内的摊主收取管理费的同时,亦应承担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安全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场应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保安,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第二点:青龙综合农贸市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配备合格的保安人员。他们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最终导致了乔文榜在人身受到伤害而无人制止,被加害人殴打致死。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其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按此规定,则被告应承担因其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害结果,然后可以向加害人追偿。
三、乔文榜自身也患有严重的冠心病,是死亡的发生的最根本的原因。
原代:本案中,市场方在案发时没有保安上前制止,根本就没有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
被代:我们的人员之所以没有到场是因为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时间太短,我们根本来不及到场。但是案发后,我们积极的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
原代:审判长,被告方如果不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他们就应当承担违也责任。
被代:我刚刚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当时案件发生的太突然,我们不可能有办法制止损害的发生„„审判长:你们双方的意见本庭已经了解了,既然双方没有什么新的观点,那现在我宣布法庭辩论结束。有本庭合议之后作出判决,现在休庭!
把心中所想说出来,要敢于面对权势,把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意见表达出来,不能因为私心,因为畏惧权势不敢把说自己应该说的话,不敢行使自己应尽的职责,这也是对律师能力与职业道德起码的要求。其二,“能说的清楚”。能说清楚的前提是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证据、法理及法律依据有一个准确、清晰、全面地认识,在此基础上用准确、简洁的语言把您的意见表达出来,让别人能听得清,听得懂,这是对律师职业素质的基本要求。其三,“能说的精彩”。律师要善于驾驭和运用语言,要做到令人折服,使人印象深刻,精彩的语言往往最能展示律师的职业能力与风采,迅速给法官、当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说的精彩”是一名律师举止、能力、修养的综合体现,但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能说”往往是一个中性贬义词。处于“高位”的人本能不喜欢听到“地位”过多的言论,即使是精彩的言论,有时也不一定能起到好的效果,甚至适得其反。其四,“能说的得体”。律师应懂得如何说服别人,懂得在对于不同对象不同的表达方式和分寸,懂得在不同场合表达尺度和态度。律师“能说会道”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不说”。律师通过证据的展示,法条的规定,法理的阐释,无需多语,即可使受众在其引导下自然而然的形成律师所希望他们形成的“内心确信”。因为这种确信不是律师“说服”的,而是自己一步步主动形成的,所以更具说服力,“无言”的境界需要很高的法律修养,深厚的内功,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
做律师的感想篇六
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想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每天开着bmw,出入豪华的写字楼,而后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会见当事人,逻辑清晰,谈吐不凡……但是,这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却让我的这种理想形象击得粉碎,让我有幸真正了解了这个神秘的真实的律师群体。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于__市的商业中心,在一栋48层的写字楼内。根据国际惯例,此处隐去此所名称,姑且叫做t律所吧。这个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师,并且还有__,__分所,这样算来,整个所至少有上百人。据调查:中国所有律所中,拥有专职律师过百的不足20家。所以,这个所的规模应该是比较大了,这个律所的律师群体现状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据我观察了解,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
在学校参加过很多辩论赛,演讲赛,曾经也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进入律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煳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5,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
关于律师收入问题,大家似乎都很感兴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师是所谓的“金领”,是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的确,律师中有很多富豪,当律师也可能会成为富豪,但这个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够的案源。
一般律师所的律师,即使说代理费可能成千上万,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规定抽成比率,t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这种抽成就叫做所谓的“管理费”。律师也会有很多的社会应酬,人际开销也比较大。同时,__也是一个苛捐杂税很重的城市,这样以来,实际上最后到律师手里的钱并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为所谓的金领,就要努力成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的路径有两条:第一,自立门户,开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内部规定,业务量达到多少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比如t所就规定:年业务量达到20w就可申请入伙。一般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的待遇马上就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真正的成为所谓的金领。
做律师的感想篇七
从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4月3日,上海市律师协会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培训。在此期间,作为培训班学员的我有幸拜读了上海市万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律师的著作《刑事诉讼律师实务》。
拜读完结之余,我心中有些许的感触,在此便做一个简单的评述罢。
毋容置疑,该著作从头到尾都以“实务”两字贯穿其中,是一部以律师刑事诉讼实务为内容的实用教材。它以帮助新律师认识律师实务,掌握律师实务操作为目的,书中没有过多的理论、理念、概念的铺垫和阐述,也没有对各种名家经典理论的诠释,而是直奔主题,紧扣律师实务,沿续律师实务操作的客观流程展开叙述。整体上,它全面阐述了律师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律师接待当事人,侦查、审理、审判案件辩护以及其他刑事诉讼的内容和程序。可以作为我们新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入门级参考书。内容框架上,该著作分为刑事诉讼概述、接待当事人、办理委托程序、侦查阶段实务、审查起诉阶段实务、一二审阶段务实、死刑辩护实务、被害人代理实务、申诉代理实务、自诉代理实务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实务,共计十二章。每个章节都有相应的案例以及法律文书作为说明,同时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以便我们新律师对照、检索,最后附有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以及常用刑事诉讼法律文书范本供我们新律师参考。
律师做好刑事辩护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制建设具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法制不健全,人们在认识上的混乱等因素,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中,不仅面临着执业上的种种困难,而且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有的律师甚而不做刑事案件。笔者认为,回避并不是最好的办法。我们要从实际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探索刑事辩护工作的新路子,迎难而上,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辩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正确的执业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为一时的利益所诱惑,把正确的执业理念贯穿在整个刑事辩护工作中。
坚持正确的执业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绝不是一句空话。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律师之所以在刑事辩护工作中违纪违法,归根结底,就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经不住现实利益的诱惑或当事人的鼓动,忘记了作为一名律师的道德底线而导致的。有的律师为了获得委托,在接受案件的时候,要么向当事人暗示自己的关系和本事,要么对当事人作出虚假承诺,结果不是和当事人之间产生矛盾,就是为实现承诺铤而走险;有的律师,明知当事人提出的是非法要求,却不能坚持原则,碍于人情或面子,去做自己不该做的事;有的律师,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不惜以身试法,为当事人谋求非法利益。可见,一个律师如果不能在实际的工作中坚守正确的执业理念,不出问题才怪。我们每个律师,都要正确认清自己从事刑事辩护工作时的地位、作用和职责,分清哪些事是应当做的,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是绝不能做的,自觉维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工作中的良好形象,我们的工作才不会走弯路。
二、严格依法办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首先必须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中关于律师辩护权的有关规定,清楚律师辩护的性质,以及刑事辩护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作用,清楚律师作为辩护人时的职责、权利、义务,这是做好辩护工作的前提。
其次,律师应当严格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不超越法律、不曲解法律。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是否可为某种行为无法判断的时候,最好就不要去冒险。笔者不赞同在刑事辩护中“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观念。法律总有规定不到的地方,如果我们认为没有法律明确禁止即可为,我们的行为就很可能与我们追求的目标背道而驰。
再次,我们应时刻不忘风险防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风险无处不在,律师必须有清楚的风险防范意识。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各个环节,律师都应该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律师既要敢于承办刑事案件,又要善于保护自己。只要严格依照有关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要求开展工作,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我们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风险就会大大降低。
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刑事辩护工作,维护律师声誉,逐步改变人们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错误认识,为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创造良好的环境。环境是人创造的,我们不能一味地被动地等待别人给我们好的环境,律师更有责任为律师执业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我国的法制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上一些人对律师刑事辩护的性质认识不够,有的人甚至错误地认为“律师辩护就是替坏人说话”。作为律师,要正确的对待社会上存在的对律师执业不利的因素,主动发挥律师的作用,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一点一点地努力。办好法律援助案件,就是一条树立律师辩护形象,改善律师刑事辩护环境的有效途径。近些年来,笔者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中,坚持做到两点:一是不拒绝,不推诿,努力多办援助案件;二是把援助案件与委托案件同样对待,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辩护人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律师办理援助案件不收费,工作容易获得社会的认可,辩护观点也较容易得到法官的支持,所以,通过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无疑能够进一步树立人们对律师辩护工作的正当性认识。笔者的这种做法,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同,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我在刑事辩护中的一点体会。
从1981年开始从事刑事辩护至今已有28年的历史,近三十年来的刑事辩护经历回顾起来,弹指一挥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甜蜜有加、酸楚有余、有微笑、有眼泪、有兴奋、也有无奈。说起体会来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但要提笔成文,却又觉得无从下手。考虑很久,我觉得还是从多年来逐渐形成的刑事辩护理念和在刑事辩护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上谈点自己相应的体会,有望与同行们共勉。
一、做好刑事辩护的前提条件应该是不断完善和树立以及修养自己的刑事辩护理念。
刑事辩护理念从大的方面讲,是指导刑事辩护具体运用的理论基础和起主导性的价值观。它的指导思想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的应用法律,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我国宪法的实施,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体讲刑事辩护理念的指导思想,应当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可以说刑事辩护理念的理论基础和主导性的价值观,就是在以上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刑事法律理念的指导下逐步形成的。树立正确的刑事辩护理念,就成为刑事辩护工作发展的动力,就成为做好刑事辩护的前提条件。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司法实践证明刑事辩护理念已经成为刑事司法理念中重要的内容。刑事辩护也已经成为刑事审判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尤其在维护社会的公平好正义这个根本问题上,刑事辩护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要环节。
(一)坚持学习和提高刑事法律理论的认识水平,不断完善和修养刑事辩护理念。
经过多年刑事辩护的历练,我认为刑事辩护是一个执业律师基本功的体现,一般社会上认同一个执业律师的执业水平,一般是以在法庭上对个案刑事辩护的水平作为标准,从这个角度讲刑事辩护又是一个执业律师面向整个社会的一个门面。这就要一个执业律师在刑事理论方面具备较深的理论功底。所以只有不断的学习和不断的更新完善自己的刑事法律理论的认识水平,才能在当前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而产生的种种社会现象、行为中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然而丰富和扎实的刑法理论功底,又是我们承办每一个刑事案件的基础。要懂得用不断学习刑法理论的知识成果来不断的修养和完善自己的刑事辩护理念,反之用不断提高的刑事辩护理念来指导和把握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的观点和认识。每一篇辩护词无论从理论层面上,还是认识层面上尽可能做到,辩护观点明确、法律关系清晰、辩护语言恰当、辩护层次分明、分析案情客观,把握案件性质稳妥、运用法律依据准确。从而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刑事辩护水平,以达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个根本目的。
(二)不断的学习和总结刑事辩护的经验和教训,立足国情,坚定信念,完善刑事辩护理念,提高刑事辩护水平。
长期的司法实践证实,社会的民主与法制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对法律认识的程度,是一个艰难的、漫长的、曲折的过程,它是随着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发展的。所以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可避免的导致社会的各个层面对法律认识的差异。这就要求刑事辩护必须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国情出发,既要学习和掌握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条文、立法含义、司法解释,又要学习和遵循刑事政策的指导思想,既要注意到庭审效果,也要注意到社会效果。从而使辩护水平不断提高以得到社会的认同、认可。要善于总结刑事辩护在个案中的经验和教训,不以个案的成败论英雄,关键要总结出成功经验之精华所在,并将其不断修正,坚持下去。要找出失败之教训是什么,并将其改正,彻底弃之。一个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就是在曲折的道路中成就的。为什么?这就是信念的作用,要把刑事辩护当成一生的事业去完成。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挫折,只要不断的学习,忠实于案件事实、忠实于法律原则,忠实于正义公平,经验和教训都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宝贵财富。因为不断的推动你更新知识,提高刑事辩护水平,不断的推动你走向博学,走向成熟的动力,恰恰来之于这些经验和教训。要善于学习除刑事法律基本理论以外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其中也包括各种报刊、杂志和法律研究人员撰写的案例评析等理论性文章。以丰富自己的思想,扩大自己的视野,不断的开拓自己的知识领域,除此而外还要善于和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广交朋友,并通过交谈的方式来观察和吸取他们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和说法,来完善和提高自己对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从而使自己在法庭上的辩护观点更具有说服力。总之,自己多年来的体会是,扎实的刑法理论功底是从事刑事辩护的基本条件,养成良好的、严谨的学习习惯在刑事辩护中能开拓辩护思路,丰富辩护观点,增加庭审辩护效果。平时注意和善于总结自己和他人在刑事辩护中的“得与失”“精华和不足”能提高在刑事辩护中识别发扬什么?坚持什么?修正什么?改正什么?抛弃什么?的主观能力。纵观我国长期在刑事辩护中著名的律师和报刊上介绍的有一定造诣和成就的律师无不具备以上的特点。
(三)在学习中逐渐养成观察和评判社会现象、行为的能力,从而提升在刑事辩护中的水平。
多年的刑事辩护经历,我体会到在承办每一件刑事案件中无论个案的简单复杂程度如何,都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这是最基本的标准。然而仅有负责任的态度是不能代表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水平。如果不具备较强的判断是非和行为的能力,在承办刑事案件中尤其是在承办复杂的、多人多次、多种类型犯罪、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这些多种行为交织,犯罪成员众多、法律关系混杂,犯罪客体诸多等情形,就很难把握犯罪行为性质的认定,社会危害行为程度的评判,刑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从而直接影响到刑事辩护的质量,也达不到最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个终极目标。那么这种评判是非的能力从何而来?平时的学习和实践中逐渐养成评判社会现象、行为、是非的习惯,是提高评判能力的重要来源之一。
(四)坚定信念将刑事辩护作为一项终身的事业去建设、去完成,是刑事辩护理念价值观的体现。
《十二怒汉》中最经典的的一句台词是:“我们不能保证他无罪,但是不能就此认为他有罪”让我深刻的感觉到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时,再多的思考都不过份的,也可见当时美国的社会对于人权的保障和重要性。也充分的表示法律下的严谨,也充分的体现了老师的那句:“保障无罪的人免受刑事追究”
由11个人的guility到12个人的notguility不仅仅是一个追求客观事实的过程,其中的细节更是体现了一个国家对于人权的重视,也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人们的躁动,自私,盲目,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决定着别人的命运,可见社会上缺少的是那些意志坚定的真人.“以生活的真谛而不是世俗的眼光探寻真相”在影片中12个像一个小社会,形形色色,他们都是来自不同行业的人,总归,人,总是要有原则和底线。坚持原则,也该相信世界还是有正义。《十二怒汉》也是人性的极致讨论,坚持你的坚信,怀疑你的怀疑。也因为这种坚持才换来最后的12个notguility。因为良知与不安,选择讨论。一次又一次的还原事件本身,层层刨离出来时真相与正义,总归感谢一个人的坚持与努力,才改变整个结局。何为真相?何为法制?想必这就是。理智与刻板偏见的对抗,显示出人性的弱点和如何去克服,也表现了人从自己长期积累的惯性思维中解脱出来时如何的困难。人权对于国家来说也是如何的重要。
所以对于国家来说,人权的重要性由此可见。社会在进步,人的思想层次提升,人权显得尤为的重要。想必,中国也该觉醒了。
做律师的感想篇八
结合自身的律师执业经历,笔者谈谈对青年律师执业时应注意的几点要求,供参考。
一、热爱本职工作。
我之所以选择律师这个行业,正是源于自己对律师职业的热爱。有人曾说“热情是事业永恒的保证”,这是非常有道理的。没有热情,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就没有自觉的行动。我们很难相信对事业没有积极追求的人能会取得成功!因此,对于刚执业的青年律师来说,要想有好的发展,首先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律师光鲜的背后,往往充满着艰险和汗水,只有这样热爱这个职业,才能在执业的道路上有毅力克服困难,不畏艰险,在律师的道路上坚定的走下去,最终收获成功。很多青年律师执业一段时间后,因受不了前期的艰辛,就改行了,我个人感觉这首先是对律师行业失去了热情,没有真正热爱这项工作。
二、要有敬业精神。
要做事,先要学会做人,从事律师工作更是如此。律师做人的好坏,会直接决定着他的口碑,甚至执业安全。因此,建议青年律师在执业时首先要有敬业精神。做到这一点,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树立“忠于委托”的执业理念,就是在与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之后,应努力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要与当事人达成协议,不管收费与否,收费多少,都要以同一水准,尽心尽力地为其提供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积累自己良好的口碑,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否则一心想赚钱,往往会颠倒厉害关系,违反原则,甚至出卖委托人的利益,往往欲速则不达,甚至走向反面。
三、要努力培养自己业务的专业化。
现在,那种“什么都会、什么都做”的“万金油”律师已经没有市场优势了。时代的发展,对律师的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律师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专业化服务。对于专业化的要求,一位著名的企业家曾说“先有专业精神,后有人”。因此,青年律师在执业的时候,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地培养起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机遇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头脑”,对于专业化的选择上,我们要做“未雨绸缪”,而不要做“望洋兴叹”、“鞭长莫及”。培养起自己业务的专业化,会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我自己专业化的定位是知识产权,最近我去一家单位谈一起专利纠纷案件的代理,该单位已经有律师在为其做法律顾问工作,但听到我对其案件的分析后,该单位老板毅然让我们参与该案的办理,理由很简单,该老板说“你们更专业!”
四、要广交益友,不断拓展自己的人脉资源。
律师的案源自何而来,我觉得主要来源于自己的人脉资源,无论是朋友介绍、同事推荐,还是社会的宣传,都是来自于他人对你的认知。因此,青年律师要踏入社会,进行广泛的社交,多认识、结交朋友,让社会认识自己,认可自己,这样才能为自己获得案源打下基础。要知道,光坐在办公室里等,是等不来案源的。
五、要善于总结。
石,也是自身走向成熟与成功的标志,应值得格外重视和珍惜的。
以上仅是个人一点粗浅的认识,与大家共勉。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