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室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篇一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指导和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1领导机构
市卫健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卫健委主任任组长,有关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受省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卫健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疾控科。卫健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
2.2.1综合协调和应急指挥组(办公室和应急办牵头):做好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卫生应急预案,组建疫情处置综合专家组,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强与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等。
2.2.2疫情防控组(疾控科牵头):负责制订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组建疾病防控专家组,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流调、报告管理工作;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样品的运送、检测和结果判定;指导基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等。
2.2.3病例诊疗组(医政医管科、中医药发展局科牵头):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医疗救治和院感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指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汇总各县(市、区)、各单位医疗救治情况,总结交流临床诊治经验,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诊疗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等。
2.2.4监督组(综合监督科牵头):依法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执法监督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等。
2.2.5生物安全组(科教科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临床样本运输的管理等。
2.2.6宣传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和疫情发布等工作。
2.2.7外事组(人事科牵头):负责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涉外事务等。
2.2.8后勤保障组(财务科、规划信息科牵头):负责协调市财政、发改、工信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和物资储备。应急办、医政医管科、中医科、疾控科共同参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保障卫生应急物资需求等。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都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3专业技术机构:
2.3.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等要求,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与报告、核实与管理,疫情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和疫情处理,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2.3.2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等要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和隔离、诊断等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标准做好病人的诊断、隔离治疗、病例样本采集、医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南阳市中心医院及各县(市、区)为我市首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详见附件4),承担观察病例、确诊病例的收治任务。根据疫情发展需要,及时启动后备定点收治医院。(详见附件5)
2.3.3监督机构:依法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
2.3.4120急救指挥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及时调配应急医疗资源做好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及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转运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可以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部由办事机构、工作机构(8个小组)及专业技术机构(4个机构)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
2.5专家组
市卫健委成立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
疫情防控专家组主要职责:参与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应急准备、处置等技术咨询和指导,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等。
救治专家组职责:依据国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管理要求和诊厅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我市疫情防控方案。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负责医疗救治培训、巡诊督导、疑难病例会诊、重症病例救治等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3.1卫生应急准备措施
建立现场工作方案和机制流程,完善队伍建设和装备储备,适时开展培训演练,加强预警监测,科学宣传教育,掌握风险沟通技巧。
3.2事件分级标准
我省首诊病例及后续病例的确认,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中病例确认程序进行,其中首例病人由上级卫生健康委专家组复核后再确定。
3.3风险评估
各有关专业技术机构应及时追踪国内外官方和专业机构网站及媒体报道的有关疾病临床、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等研究进展信息。市卫健委应急办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并提出相关防控工作建议。
3.4预警发布
根据风险评估和疫情形势依法发布预警信息。
3.5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发布后,各工作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防范准备、协同处置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及应对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及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履行好各自防控工作职责。
4.2信息报告
各级卫健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责任报告单位。各类医疗卫生人员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责任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信息。
4.3先期处置
4.3.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
4.3.2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处置,同时向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3.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疫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要求向同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上级卫生健康委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4指挥与协调
市卫健委在疫情发生后,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报告、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等工作,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卫健委报告,必要时请求支援。
4.5信息发布
依法依规做好疫情发布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是国家授权我省疫情唯一发布单位,市、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不得随意发布疫情。
4.6应急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经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
5.1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卫健委应组织人员对应急准备和保障、应急处置措施、危害及处置效果等事件处置各个环节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根据需要完善预案,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有效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对事件处置中消耗的应急储备物资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新并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储备计划。评估结束后应写出评估报告,报本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卫健委。
5.2抚恤与补助
应急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因公伤残、死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和发放抚恤。
5.3心理疏导
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医务工作者、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人群,根据需要开展心理疏导或心理干预。
6.1队伍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2技术保障
市、县(市、区)卫健委要加强对医疗、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6.3物资保障
在常态情况下,市、县(市、区)卫健委要合理安排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和个人装备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根据疫情进展,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疫情研判和风险评估,负责制订应急物资计划。
6.4经费保障
市、县(市、区)卫健委要认真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所需经费预算,报同级政府审批,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情况下能及时快速启动应急响应。
6.5通信交通保障
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1应急预案宣传
各级卫健委在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上级卫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形成科学对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2培训
开展以“预案为核心,技术为辐射”的应急培训和常规培训,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综合素质。
7.3演练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演练。
8.1监督检查
各级卫健委和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督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疫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8.2责任与奖惩
建立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依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补助。
9.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报市卫健委备案。
9.2预案修订
市卫健委按照《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室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篇二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20xx年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范疫情的发生,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六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孙子雯院长
副组长:
成员:
及各科室主任。
职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方案,做好各组的信息沟通,统筹协调各组工作,确保人员、物资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
领导组成员分工:
孙文丽:负责医疗设备的购进、物品的储备。
马连中:负责医疗救治及辅检工作、全院医疗力量统筹调配。
张志毅: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及全院护理力量统筹调配。
蒿金英: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培训、考核及消毒隔离技术指导。
赵涛:负责救治药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的购进及储备工作。
(二)设立医疗专家组
组长:李艳梅
成员: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诊断、治疗、抢救、预防等工作。
(三)设立医院疫情防控专家组
组长:蒿金英
成员: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消毒、隔离、培训等工作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防控工作。
(四)设立药品及消毒用品保障组
组长:赵涛
成员:
职责:负责救治药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的购进及储备
工作,确保物品储备充足,便于临床应用。
(五)设立后勤保障组
组长:孙文丽
成员:
职责:负责医疗器材的购进、物品的储备、急救用车的临时调配、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设立疫情宣传教育组
组长:付文杰
成员:
职责:负责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七)设立疫情报告组
组长:蒿金英
成员:
职责:负责对疑似、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告工作。
(一)人员配备
综合院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人员配备名单:
组长:李强
副组长:木瑞敏
成员:
妇儿院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人员配备名单:
组长:娄真理
副组长:李舒雨
成员:
职责:
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査、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
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疑似和确诊病例要由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二)人员培训
由疫情防控专家组、疫情宣传教育组负责对全院职工开展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全院职工对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认识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掌握诊疗原则。培训重点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疫情报告要求;消毒、隔离、基本防护技能等知识,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整体应急防控水平;制作宣传板报、宣传单、加大对群众的宣传。
(三)物资储备
药剂科储备必要的预防及治疗性药物、包括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后勤保障科需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器械、防护设备;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我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确保储备充足、调配渠道畅通。
(四)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
1、疫情监测
(1)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预检点凡发现发热、乏力、干咳、胸闷、气促的患者,均引领至发热门诊就诊。
(2)急诊、门诊、呼吸内科、儿科以及全院其他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重点人群(发热、乏力、干咳、胸闷、气促症状的患者)的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应按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置。
2、疫情上报
(2)疫情报告程序: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立即报告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领导小组;由医政科组织我院医疗专家组成员会诊,对疑似病例按程序逐级上报,专用救护车护送至定点医院。
(五)医疗救治
1、完善发热门诊及预检分诊点。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指定专人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病前2周内曾到过或居住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点的病例,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患者,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诊疗活动,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初步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例时,要立即进行隔离、报告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
门诊、急诊、发热门诊以及其他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要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六)疫情防控
1、做好诊疗环境的空气通风及消毒。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的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进行严密的消毒和处理。
2、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医务人员
进入或离开诊疗区域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接触所有患者时均应戴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3、做好医疗器械、物体表面、污染物品、地面等清洁与消毒。
(七)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
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防护原则
1、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的特点双向防护,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飞沫隔离。
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是: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黏膜或伤口必须戴手套。
(2).如果有可能接触溅出血液或体液,必须戴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及穿防护衣。
(3).切勿回套已使用的针头。
(4).小心处理针头及利器。
(5).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黏膜或伤口,或脱下手套后应立即清洁/消毒双手。
2、手卫生
(1).接触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前后;
(2).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3).进入和离开留观隔离病房穿戴防护用品前、脱掉防护用品后;
(4).在同一病人身上,从污染操作转为清洁操作之间;
(5).戴手套之前,摘手套之后。
3、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一般原则:
(1).当除去个人防护用品时,如手部受到污染,应及时清洗/消毒双手。
(2).使用后的个人防护用品应视作已污染。离开工作场所进入临床区域时,应脱下。
(3).当完成产生雾化操作后,或护理产生大量飞沫的病人后,或经过长时间于高危环境内接触需要协助的病人后,必须及时更换防护用品。
(4).一次性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后必须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5).可重复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后必须及时封闭保存,集中处理。
(6).接触污物后,或护理同一病人污染部位转到清洁部位前,需除去手套、洗手及更换手套。
(一)预检分诊处医务人员防护:
执行一级防护。穿工作服、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
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洗手或手消毒。当双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时,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
(二)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防护:
执行二级防护。穿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戴一次性工作帽、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鞋套等。
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洗手和手消毒。当双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时,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室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篇三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和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室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篇四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室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组长:彭凡辉院长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程丽华、王云、尤建、戚晓伟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尤建
副组长:戚晓伟
医疗组成员:牛刚、孙加胜、田松、刘双城
护理组成员:梁凤、朱廖荣、谢雪华、吕敏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彭凡辉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王云、桑蕾、程丽华、李勇、赵杰、刘瑶、谢颖君
4、消毒隔离组
组长:彭凡辉
成员:孙磊、李勇、赵杰、赵梓言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云
成员:桑蕾、李勇、赵杰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科室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篇六
我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我院于20xx年1月17日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预案,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医疗骨干力量组成的医疗救护小组和应急机动队,随时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我院加强24小时卫生应急值守,提前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并于1月20日前报送委办公室和疾控中心备案。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独立配备医务人员值班,救护车随时待命,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及应急机动队成员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保证随叫随到,休假需要登记,在春节期间不得离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县,应向院领导申请登记,并向县卫计委报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一是严格病例诊断。首例病例的认定必须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确诊病例定义,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评估确认后,由省卫健委公布,医务人员不得自行确诊本地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并对外公布。
二是强化早期识别,做好病例报告。设置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登记、报告工作,特备要注意询问发热病人有无两周内流行病学史,认真做好病例排查工作,及时识别可疑病例。一旦发生疑似病例,受限要实行隔离措施,相关密切接触者要追踪到位。
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病例报告制度,同时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要求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来自高风险的、有不明原因发热、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规范治疗无效的患者,对于疑似病例,要安排救护车和医务人员送至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三是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及时转至发热门诊进行检查治疗,并筛查登记。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预检分诊制度等要求。做好病例的隔离观察、治疗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严防出现院内聚集性病例。
从1月17日开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发热病人信息,每日下午4点半之前报告至县卫健委,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疫情发生后,迅速落实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等各项措施,防治疫情蔓延。
组织全院职工及辖区内所有乡村医生,迅速开展广泛、全面的培训,切实提高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早期识别、诊断、诊疗能力,提高一线医务人员的敏感性,做好疾病筛查诊断工作。
根据本地疫情形势,有针对性的制订宣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多重媒介,广泛深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教。特别要针对春运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切实降低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督促辖区内卫生室落实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各卫生室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正确引导舆情,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疫情和防治工作信息,加强对传染病相关舆情的收集和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避免群众恐慌情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信息管理。不得隐瞒疫情,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等病例要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员不得把病例或疫情信息向社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发布或传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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