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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招生人数篇一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天津大港海滨学校招生初中招生范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大港海滨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海滨学校,位于天津市大港区大港油田三号院幸福小区,环境幽雅,是一所拥有一流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 2000年建成剪彩暨开学典礼,占地面积31000平米,建筑面积13523平米。学校教学设备先进,校园环境幽美,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经过几年的发展,学校由建校时的`26个班发展到48个班,学生人数由983名扩大到2068名,是油区最大的一所九年义务学校。
学校教职工总数151名,教师中中学教师71名,其中高级教师24名,占30%;小学教师72名,小学高级教师69名,占96%;大本学历72人,占48%,大专学历59人,占39%;党员54名,占职工总数的36%。
学校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理念,坚持以全面育人为目标,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中考成绩始终处于油区领先水平。在艺术和体育上,学校培养了众多有特长的学生。乒乓球队、篮球队、羽毛球队、轮滑队、舞蹈队形成较为完整的梯队建设。自主开发的校本课程摄影知识进入课堂。合唱队、舞蹈队、话剧社参加市级文艺汇演多次获奖;还有学生在市中学生运动会上打破初中组记录。德育工作体现特色,初中学科竞赛成绩优异,有上百名学生在全国及市级学科竞赛中获奖;在英语口语大赛、等级考试及计算机编程设计大赛屡获佳绩。
天津招生人数篇二
日前,市教委发布《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本市“中考”改革正式启动。据介绍,本市将从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2年左右初步建立起科学、公平、具有天津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
根据配套工作方案,本市将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两考合一”考试。同时,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含实验)、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13门课程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成绩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由现在的30分提升至40分。总分值共800分。
地理、生物科目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考查,以及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以及地理、生物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此外,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化和完善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突出表现。
从初中入学起,为每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每学期末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规范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健全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保障机制。
按照要求,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引导初中学校开展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发挥积极作用。
天津招生人数篇三
导读:天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2017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八条经教育部核准,2017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第九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同本章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各专业校区安排:
建筑学、城乡规划、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方向)、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法学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学校网址:http://
招办网址:http://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招生人数篇四
◆最重要的是和自己的志向、兴趣结合。
高考志愿的填报和城市的选择是家长比较关心的问题。我跟人工智能专家李开复老师讨论过,未来三十年之内,人工智能来代替人类情感性、创意性、服务性以及需要感情交流型的工作几乎还是不可能的。
所以从这个方向来说,学习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关系,反而是未来人工智能可能没法取代的。高考志愿的填报尽管很重要,最重要的原则是和孩子自己的志向兴趣相结合。
一个人的志向兴趣爱好,是我们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最大动力。作为父母稍微想一想,如果这辈子活得不开心,是不是因为你不喜欢你那份工作?不一定是因为那份工作带来了更低或更高的收入,而是我们百分之六七十的人,每天从事的工作并不是自己终生想要从事的事情。人在兴趣爱好中,会不自觉地产生人生的动力,不自觉地付出更多努力。
◆ 不能只听父母的,更要听自己的内心。
未来上什么样的大学,到哪上大学,到哪个城市上大学,学什么专业,这一定是父母和孩子共同决定的话题。父母把我们养到18岁,也有资格和权利和我们共同讨论我们的未来。
而孩子到了18岁,作为年轻人,也有资格决定自己的未来。同时我们也要有能力,照顾到父母的情感,并且跟父母达成一致,千万不要父母、孩子为了高考志愿互不相让。
既不能光听父母的,也不能光听老师的,而是更多的是通过我们自己的内心再回过来和父母和老师进行讨论,作为一个18岁的孩子,这是我们应该要能够做到的。
◆ 不了解自己的兴趣怎么选专业?
还有一些孩子,就为了拿个分数上大学,兴趣点不明显。这类学生可以考虑基础学科领域,或者是考虑更热门的学科。既然兴趣点不明显,那就要对应规划大学学的东西,未来做什么可能被用上,因此学的太窄就不行。比如学日语,未来工作相对只能跟和日本有关系的方向走,比如与日本的外贸、交流,这样相对来说有一点窄。
但基础学科,比如数学、物理、历史、哲学未来也都能用。这种大学科,比如文科中的历史、哲学、政治、经济,理工科中的数理化。
◆ 选择地区遵循两个原则。
第一要远离自己的家乡。如果你在自己家乡的话,你的生活习惯、对城市的了解,完全和上大学前一模一样。而且如果在家乡,父母离你很近,常常就会回家,父母会对你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影响。
如果说在高中之前,没有办法摆脱父母的影响,大学无论如何要跟父母离得远一点,让影响减到最少。很多独生子女,父母的关心和关爱是过分的。不光是孩子在依赖父母,很多父母在心理上非常的依赖孩子,甚至把依赖孩子作为自己安全感的一个保证,这样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为了扩大自己胸怀,让自己习惯于另外一种生活方式,必须远离家乡。我自己当时可以进南京大学,也可以进苏州大学,但是后来到了北京大学,离江苏很远。当时的中国北方和南方完全是不一样的概念,我到北京遇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沙尘暴,对面看不见人,这个让我无比的吃惊,把我江南小男子的那个这个风情打磨掉了,慢慢地在我的内心注入了一些北方的豪爽。在饮食方面,我在家乡的时候只吃米,到了北方以后,开始喝玉米糊糊、吃玉米饼,慢慢改变了我的饮食结构和习惯。
原来我只是跟江南人打交道,但是到了北大以后就发现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四面八方,我开始与完全不同的人打交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远离家乡进入一个陌生城市的大学,本身就是一种成长。
第二,如果能进入大城市或者经济发达地区更好。大城市带来的是更丰富的生活、更复杂的人际交往,同时大城市,实习机会也会更多,大城市你所要学习的资源也会更多。但是如果你仅喜欢的几所的大学并不在大城市,那还是更关注大学本身比较好。
◆ 父母不要跟到你上大学的城市去。
父母一定不要犯的一个错误,不要孩子离开你去上大学了,但是你还跟着又到他上大学的城市。
其实每个年轻孩子都希望过上自己离开父母影响的生活。孩子长大了,父母要有自知之明,放飞孩子是让孩子成功和发展的最好方法。
◆世界未来的发展更趋向于个性化的选择
世界未来发展是更趋向于个性化的,大家想一想,四五年前有大数据吗?有元宇宙吗?云计算甚至都没有对不对?现在想着选一个专业让孩子过一辈子,这件事情是不可能的。
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大学学到技术,学到基础。现在不要考虑太多职业问题,而是让孩子通过自己的喜好做出个性化选择。
◆ 如何建立正向循环机制?
如果高考后成绩或者录取的大学不那么理想,有条件的家庭还可以考虑国际教育这条路。
国际教育包括香港澳门的国际性大学,也可以去距离中国近一点的像新加坡这些地方的大学。中国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很多国际大学录取中国学生的标准。所以从这一点上,高考一定不会白考。当然前提是,你可能还得参加一到两门英语考试,但要求也不会很高。
天津招生人数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1032(国标)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职业大学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市属普通高校。1978年建校,前身是从事本科教育的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1982年底,更名为天津职业大学。1997年至2015年,学校连续四届当选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200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被教育部、天津市政府联合授予“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北辰科技园区,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在校生近13000人,专任教师53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6%。校园规划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职业氛围突出,设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5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49亿元,生均逾2.1万元,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78个。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国家计划招生。多年来,学校就业工作屡获教育部、天津市表彰。学校通过广泛校企合作,与天津市多个区域、行业机构、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如滨海新区、保税区、高新区,民政局、地铁、北京铁路局、航空机电、航天长征火箭、大众集团、中石油、南车、钢铁集团及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等。就业率始终保持天津高校前列,达97%以上。2009年被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被评为“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2013年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2014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就业优秀组织高校”。2015年被评为首批“天津市众创空间”。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均为6人/间,1000元/生•年。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执行第十五条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三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六条之规定。
第十五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3.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天津职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类进行培养,第二学年结合学生意愿进行分专业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奖学金和20%的助学金;同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提供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职业大学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大学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微信公众号: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咨询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邮编:300410)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天津招生人数篇六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校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历史: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和天津市艺术学校共同组建而成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学院,隶属于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办学条件:学院地理位置优越,地处天津文化副中心地带,毗邻地铁9号线的一号桥站,交通便捷。学院行业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全国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专业门类:学院现设曲艺表演、表演艺术(幼儿艺术)、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文物修复与保护、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播音与主持、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13个招生专业。
人才培养: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传统民族文化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形式:学院成立以来,为局所属的各级各类院团、展览馆、博物馆、天津大剧院、华夏未来等单位输送了大批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始终保持较高的就业率,现已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住宿收费标准:六人间700元/年。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凡统(联)考测试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我校也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如遇不允许我校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
我校曲艺表演专业只承认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
二、学院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三、学院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无男女生比例。
对于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专业,在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执行各省市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已投档的考生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五、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六、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七、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八、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九、同分或同等条件考生,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省规定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考生。
十、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五章专业考试
第十条 专业测试内容:
曲艺表演:语言能力测试、无实物命题表演、才艺展示(曲艺、魔术、模仿类优先)、曲艺常识问答。
表演艺术(幼儿艺术):专业主项测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专业技能测试(儿歌弹唱、儿童舞蹈、儿歌表演唱任选其一,不与专业主项重复);命题儿童故事;主题简笔画;职业心理测评。
播音与主持:形象气质展示、语言能力测试(自选内容,体裁不限)、即兴语言组织表达、才艺展示。
音乐表演:专项测试(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乐理测试、音乐素质测试(听音、视唱)。
舞蹈表演:基础项目测试、动作模仿、即兴舞蹈、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节奏测试。
第十一条 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至20日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十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电子注册,学校依据《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 我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申请。
第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邮编:300181
网址:
qq:1748972001
天津招生人数篇七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天津民办初中如何招生报名,快来看看吧!
我市公办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于实行多校划片形式确定学生入学的区,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今年,我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天津招生人数篇八
高中是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更高一级的教育机构,接受初中合格毕业生,一般学制为三年制,即高一、高二、高三。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泰安高中招生人数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全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61641人,其中普通高中34050人、职业学校27591人。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四类构成。各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西藏生)计划单列;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左右;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减去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2、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
3、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计划另行下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精神,泰安一中、泰安英雄山中学等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长学生,招生计划含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
4、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内计划、市外计划两类构成。市外计划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5、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中专、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三二连读高职计划六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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