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篇一
一、总则
总则部分增加诚实信用原则
二、管辖
增加三点:
1、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
2、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3、上级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回避
1、原必须回避的三种情况改为应当自行回避。
2、增加:当事人有权要求回避的两种情况: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3、上述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当事人
1、增加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增加: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可采取的弥补措施: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五、诉讼代理人
1、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所调整:删除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确立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诉讼代理人地位。可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六、证据
1、证据的种类:增加了电子数据,改鉴定结论为鉴定意见;八种证据的先后顺序调整为: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3-
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3、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对符合本法第119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十一、审理前的准备
1、明确案件审理前几种情况的处理:第133条: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酒疯;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十二、判决和裁定
1、增加: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2、增加可以部分判决:第153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3、裁定:①适用范围增加:撤销仲裁裁决;②裁决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
4、增加公开查询制度:156条:公众可以查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十三、简易程序
增加一审终审案件范围:第162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十四、第二审程序
1、可以不开庭审理情况:第169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2、对二审案件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170条: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③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④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十五:特别程序
1、增加: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2、增加: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十六:审判监督程序
1、增加:调解书可以提起审判监督。
2、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应当再审的情景中增加: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不再是应当再审的理由。
4、申请再审的时间规定:第200条1、3、12、13项规定的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5、再审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的情形: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
6、增加: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情形:(209条):①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②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③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7、增加人民检察院的调查权:(210条):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8、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审理:经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不能交由该法院审理。
9、调解书可以抗诉。212条。
十七:督促程序
1、债务人书面异议的审查:原民诉法规定,只要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后,就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修改后增加了审查的要求,经审查,异议成立的,终结督促程序。另: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十八:执行程序:
1、签订和解协议后恢复执行的情况增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2、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况:将原来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改为“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有错误的”改为“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增加: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4、执行期限缩短:原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修改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查询财产机关增多:过去仅限于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现改为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卷、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6、被查封、扣押财产后的处理修改为:247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十九:涉外诉讼:
1、去掉协议管辖和被告不提出异议应诉的,视为承认管辖。原第242、243条。
2、送达方式中增加: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3、期间:邮寄和公告送达的期限由六个月改为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篇二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
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调解普遍适用于诉讼案件的各个审判阶段。法院调解的意义:
第一,法院调解有利于及时、彻底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于化解矛盾,促进当事人的团结。第三,法院调解有利于法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3)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事纠纷。第二,法院调解有利
(4)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制宣传,预防和减少诉讼。
(5)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社会关系。
2、体现法院审判权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
3、是多个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的多种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意义:(1)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制度(2)有助于正确理解和协调审判权与诉权的关系(3)有助于为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指导给付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给付的内容包括金钱、物、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院调解原则 法院调解原则的概念 亦称“自愿、合法调解原则”,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理解:不得依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当然可以据其制作调解书。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对相关事实的认可、相关事项的让步,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进行定案。)。法院调解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法院调解原则以当事人的处分权为基础产生,又是当事人处分权的重要体现; 第二,法院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原则;
第三,法院对于调解不成的民事案件,应当及时判决,不得久调不决;
诉讼承担的事由
诉讼进行中当事人死亡,由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承担诉讼。
代表人诉讼的概念
代表人诉讼又称群体诉讼,它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多方人数众多,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代表人进行诉讼,并接受由此而产生的诉讼结果的诉讼形式。代表人诉讼的特征
(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
(2)由代表人代表全体当事人进行诉讼
(3)人民法院对代表人诉讼裁判的效力具有扩张性(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定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才对当事人有效外,原则上其效力及于全体)。
法定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第一,被代理人具有或者恢复了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法定诉讼代理人丧失或者被依法撤销了监护人的资格。
第三,法定诉讼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第四,被代理的当事人死亡。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简易程序可以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1.申请延期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区别(1)申请的主体不同
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
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民诉》15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民诉意见》180: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即不受上诉范围的限
制。
执行程序的原则(1)依法执行的原则(2)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3)执行标的有限原则(4)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执行权独立行使与分工制约原则
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篇三
题型分值*题量=该题型总分
单选2*8=16
多选2*6=12
名解4*5=20
简答8*4=32
论述20*1=20
名解:
传来证据径行裁判回避财产保全既判力诉讼承担诉讼担当书证物证移送管辖证明责任高度盖然性
简答题:
1、简述非涉外案件协议管辖的条件
2、简述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
3、简述诉讼终结的法定事由
4、简述证据的法定分类
5、简述民事判决与民事裁定的区别
6、简述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
7、简述无需证明的事实
8、简述缺席判决的法定事由
9、简述送达的方式
10、简述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
论述题
论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诚信原则(800字以上)
论中国的司法改革(800字以上)
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篇四
《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1.以下主体中,属于诉的构成要素的是【】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陪审员d.当事人 2.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诉讼权利 b.处分权的对象只涉及实体权利 c.处分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d.处分权的主体除了当事人之外,还包括诉讼代理人
3.以下裁判中,当事人不服可以依法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的是【】 a.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本院作出的错误判决进行再审后作出的再审判决 b.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 c.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 d.某县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 4.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回避的方式只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b.审判长的回避应当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c.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d.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审判长决定
5.以下关于处分权与审判权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行使处分权是绝对的,法院不能干预 b.处分权对审判权是一种监督关系 c.审判权应当保障处分权的行使 d.处分权应当保障审判权的行使
6.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 a.级别管辖b.一般地域管辖 c.移送管辖d.专属管辖
7.根据诉讼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a.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 / 6
b.本证和反证 c.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d.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
8.民事执行程序中,有权签发搜查令的是【】 a.法院院长b.审判长c.执行庭庭长d.执行员 9.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 a.提起上诉b.反诉 c.申请回避d.申请和解
10.甲县人民法院将某案件移送乙县人民法院管辖,乙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应由丙县人民法院管辖,乙县人民法院应当【】 a.将案件移送丙县人民法院 b.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将案件退回甲县人民法院 d.对案件进行审理
11.下列有关涉外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不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b.涉外经济贸易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仍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c.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 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12.我国法院请求外国法院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一般司法协助的是【】 a.代为调查证据b.代为审理案件
c.承认我国法院生效判决在该国的效力d.执行我国法院生效判决 13.下列关于法院调解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院调解应遵循自愿原则b.所有案件法院均可依职权进行调解 c.调解原则仅适用于一审程序d.调解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14.下列属于需要移送执行的案件是【】 a.离婚判决书b.解除合同判决书
c.给付赡养费的判决书d.返还借款的判决书
15.邮寄送达中,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收件日期不一致的,送达日期应 / 6
该是【】
a.法院交邮局挂号的日期b.诉讼文书寄到的日期 c.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d.送达回证上的收件日期 16.适用罚款、拘留措施,人民法院应当制作【】 a.口头决定b.通知书 c.裁定书d.决定书
17.下列关于财产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应停止裁定的执行 b.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0日内未起诉的,财产保全措施应解除 c.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
d.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如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担保,可以责令申请人担保
18.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的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 a.由当事人双方平分缴纳b.不预交,由最终败诉方负担 c.人民法院决定由谁负担d.不再缴纳诉讼费用 19.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中止诉讼b.裁定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d.判决离婚
20.原告的起诉被法院受理后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诉讼时效中止
b.不影响当事人就该案向其他法院起诉 c.当事人不能撤诉
d.当事人取得相应的诉讼地位
2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列案件时,无须先行调解的案件是【】 a.交通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b.买卖合同纠纷 c.合伙协议纠纷 d.宅基地纠纷
22.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6
a.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b.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c.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d.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基层法院
23.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 a.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b.自行失效,债权人可申请复议一次
c.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人,债务人即为被告人,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d.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起上诉
24.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 a.应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b.应告知利害关系人起诉 c.应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d.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5.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b.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予受理
c.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26.下列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b.自然人年满18周岁后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c.精神病人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只有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主体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e.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主体一定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27.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 a.驳回起诉的裁定b.不予受理的裁定 c.管辖权异议的裁定d.财产保全的裁定 e.先予执行的裁定
28.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对国内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是【 】 a.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被确认无效 / 6
b.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d.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e.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29.人民法院开庭对丁诉乙离婚一案公开审判,在审判长宣读离婚判决书时,乙冲上前狠揍丁。甲、丙等人也闯入法庭哄闹,审判长多次制止无效,致使审判无法进行。合议庭当时对此【】
a.经院长批准,可以对甲、乙、丙三人予以训诫 b.经院长批准,可以对甲、乙、丙三人予以责令退出法庭 c.经院长批准,可以对甲、乙、丙三人予以罚款 d.因未经院长批准,不得实施拘留措施
e.情况紧急,可先拘留,然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3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的有【】 a.甲诉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甲因航班临时取消不能出庭 b.甲诉乙要求给付赡养费,在开庭审理当天乙因觉得理亏未敢出庭
c.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负责人与审判长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请
d.甲公司诉乙公司要求给付违约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一书证发生争议,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e.甲诉乙要求给付赔偿金,乙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31.释明权 32.涉外专属管辖 33.执行中止 34.财产保全 35.反诉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36.简述民事审判权的内容。/ 6
37.简述委托诉讼代理权消灭的原因。38.简述拘传适用的条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39.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2分)40.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老李家住某市a县农村,早年丧妻,一人抚养三个儿子——李大、李
二、李三成人,三个儿子成婚后分别居住在该市甲区、乙区、丙区。2007年6月以来老李患某种老年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然而三个儿子因为花费太高拒绝支付治疗费,并不给其生活费。老李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被迫于2008年7月向a县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予赡养费和医疗费。法院受理之后,经审理判决三被告每月给付老李200元赡养费,并支付以后的医疗费。判决后,老李和李大没有上诉,李二口头提起上诉,但没有提交上诉状;李三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认为父亲在李大、李二买房时帮助过他们,所以李大、李二应多负担赡养费。市中院受理后,组成了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老李病情恶化突然死亡。
(1)本市a县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2)李二的上诉是否有效?李三的上诉是否有效?为什么?(3)李三上诉后如何列当事人?(4)本案在程序上有什么错误之处? / 6
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篇五
简答题:
1、支持法官调解的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调节的特征)
2、我国民事诉讼执行的基本原则
3、二审法院的审理范围、方式、地点
4、诉的概念、特点、种类
5、赡养费案件的诉讼特点
6、普通诉讼和共同诉讼的区别
论述题
1、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
2、简述法庭调查应做什么、法庭辩论的辩论原则(什么叫辩论原则、辩论原则的内容、民刑辩论原则的区别、我国辩论原则与西方辩论原则的区别)
单选题、判断:
1、原告住所地管辖
2、先于执行、移送执行
3、民事调解
4、民事审判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5、省辖区内重大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
6、申请执行期限
7、被告收到起诉状后的答辩期限
8、港口作业纠纷管辖
9、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案件、诉讼的受理法院
10、诉前财产保全,在多久之前不起诉可保全
11、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对审理适用法律错误的处理
12、证人范围,哪些人不能成为证人
13、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14、发回重审案件按照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审理
15、提出执行异议主体
16、关于抗诉的法条、提出抗诉的期限
17、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谁来执行
18、证据交换不能超过多少次
19、一审民事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
20、人民法院对一审案例审理后的处理
21、必要共同诉讼人对于诉讼标的是否有权利义务
22、诉讼中止
23、适用特别程序一审终审
24、审判员回避的决定
25、上诉的期限
多选题:
1、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2、管辖
3、协议管辖
4、申请撤诉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5、哪些裁定可以上诉
6、证据种类
7、视为撤许的情况
8、特别授权
案例分析:管辖、实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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