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身的短板并不断完善自己。怎样写一篇能够积极激励自己和他人的总结?掌握一些写作技巧,可以帮助大家提高语文写作水平。
资金筹集管理篇一
论“新股全流通”和“国有股减持”
一、“新股全流通”是由“国有股减持”所衍生出来的问题。
早在2000年11月,就有学者在研讨“国有股减持问题”时,提出了“控制增量,逐步解决存量”的思路。即对首次发行的新股实行全流通,以使非流通国有股的规模不再扩大,在次基础上逐步实现存量国有股的可流通。在去年10月暂停国有股减持以后,这种思路得到了更多学者和市场人士的赞同。其实这种想法是十分自然的,因为这与我们在推进改革措施中普遍采用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操作思路是完全一致的。
不久前,市场盛传某银行股将以全流通方式发行上市,在市场中引起了不小的恐慌。现在还无从判断这是真还是假。
二、“新股全流通”:目前并不具备充足的条件。
“新股全流通”观点的支持者们可能主要是从解决“国有股减持问题”基础上提出的,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我国一级市场发行制度改革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及实施新股发行的全流通对二级市场股价水平可能会带来的`影响。在其他领域,“新”与“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出严格的区分,并且是相互影响是有限的。但是在证券市场上,新股和老股在定价上有明显的比价效应倾向,两者的价格是相互影响的。因此,根据我国股市股票股价的形成机理,全流通新股的价格水平将会低于非全流通的老股。在全流通股票的市场份额没有达到较大比例(比如30%)以前,股票市场总体的价格水平将会遭受长期的压力。换句话说,就是相当一部分“老股”将没有上涨空间,即使这些股票业绩优良也不例外。
我国从去年开始推进的新股发行核准制的市场化改革遇到了较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发行价格高市盈率化,小盘化。笔者认为,这实际上不符合市场化取向的初衷,而仅仅是新股发行价格向二级市场价格水平靠拢的二级市场化。而众所周知,在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占很大比重的情况下,二级市场股价并不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或者与其内在价值相差较大。由此可以看出,在整个股市中所有股票实现全流通以前,由于没有合理和科学的参照系,首发新股市场化的定价是无法形成的,或者说,全流通发行不能保证发行价格充分体现公司在发行时的内在价值。
再者,即使要推行新股全流通,目前在发行制度上的准备还是不充分的。比如说,发起人所持有的股份是立即可进入流通还是要有一个最低持有年限;国有股在流通前是否需要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谁拥有最终的审批权,这一过程是否应公开进行;怎样防止出现通过包装上市后抛售股票来谋取暴利的现象;等等。事实上,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全流通”并不是与“暂不流通”一字之差那么简单。
三、“国有股减持”是今年最大的政策性因素。
自去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市场最为担心的就是国有股以高价(二级市场流通价格)减持。与1999年在“中国嘉陵”和“黔轮胎”中试点的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不高于10倍市盈率”的价格配售减持相比,去年在14家公司首发、3家公司增发中按发行价减持国有股的所谓“市场化定价”减持思路显然与市场预期相去甚远。尽管查处违规资金入市、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等因素客观上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这种市场预期的急剧变化是去年下半年股指暴跌的主要原因。这些情况再次说明,“国有股减持”的核心是定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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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集管理篇二
筹集资金是企业运作的关键,而资金的管理则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关键。因此,我很幸运能够参加这次关于筹集资金管理实训,在实践中学习资金的有效管理。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包括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如何应用这些知识和技能来帮助企业解决财务问题。
第二段:所学知识和技能。
在这个实训课程中,我学到了许多有关资金管理的知识和技能。首先,我学会了如何规划预算。企业必须有一份合理的预算,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在实训中,我学会了如何编制预算和如何根据业务需求调整预算。其次,我学到了如何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以应对各种风险,例如货币风险和财务市场风险。最后,我学会了如何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和经营结果,以更好地规划和管理现金流量。
第三段: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
学习知识和技能是一回事,实际应用它们则是另一回事。在实训中,我们学习了如何处理实际问题。例如,我们得到了一份预算表,需要评估预算并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调整。我们还要分析现金流量表以确定在何时和何地需要资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学习了如何最有效地应用我们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如何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四段:团队合作和沟通。
资金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因此需要团队合作和优秀的沟通能力。在这个实训中,我们需要与不同的部门和人员密切合作,例如预算部门、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专业知识,我们需要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我们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技能,以便更有效地传达信息和意见,并确保团队共同目标的达成。
第五段:结论。
参加这次关于筹集资金管理实训,我获得了很多知识和技能,学会了如何应用这些知识和技能,以及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团队合作和沟通技能。我深刻意识到了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并意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更好地掌握它。我相信这次实训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一定会帮助我更好地应对未来资金管理方面的挑战。
资金筹集管理篇三
资金筹集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问题。为了增强对资金筹集的管理能力,我参加了一次资金筹集管理的实训课程。通过这次实训,我深刻认识到资金筹集管理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在实训中我学到了资金筹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实训课程中,老师向我们介绍了资金筹集的概念、目的和方法,并通过案例分析具体说明了如何有效地筹集资金。例如,我们学习了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途径来筹集资金,以及如何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资金筹集方式。这些知识和方法对于我今后从事企业财务工作和筹资工作非常有用。
其次,实训中我了解了资金筹集管理的挑战和困难。资金筹集是一个复杂和繁琐的过程,需要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在实训中,我们分析了资金筹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等,以及如何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通过与同学们的讨论和老师的指导,我认识到资金筹集管理需要具备高度的风险意识和灵活的应变能力。
第三,实训中我体验了资金筹集管理的实际操作。在实训课程中,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模拟操作,包括撰写筹资计划、选取筹资方式、与金融机构协商等。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模拟决策,并通过老师的点评和同学们的讨论反思和总结。通过这些实际操作,我不仅加深了对资金筹集管理的理解,还提高了自己的决策能力和协商能力。
第四,实训中我认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资金筹集管理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人员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和人员之间密切合作。在实训中,我们分成小组进行讨论和实操,并互相协助和支持。通过团队合作,我们能够更好地完成任务,同时也体验到了集体智慧的力量。这让我意识到,在实际工作中,团队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
最后,在实训中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资金筹集管理是一个需要全面素质和能力的工作,需要熟悉财务和经济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备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等。通过实训,我发现自己在这些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我会继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沟通和协调能力,并加强实际操作的锻炼,不断提高自己的资金筹集管理能力。
通过这次资金筹集管理实训,我对资金筹集的管理原理和方法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也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我相信,只要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我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资金筹集管理者。
资金筹集管理篇四
在大学学习的过程中,除了理论课程知识的学习,学生们应该也会有各种实践类的实训活动。这次,我参加了一次筹集资金管理的实训活动,收获颇丰。
二段:背景介绍。
筹集资金管理实训是专门针对未来企业管理者或财务人员设置的一项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们提高筹集资金的能力。在课堂上,我们接受了一系列关于筹集资金管理的知识点的讲解,学习了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筹资的渠道以及资金募集方案等等相关知识。
三段:实训过程介绍。
在课堂教学结束后,老师分组将我们的任务安排给我们。我所在的小组需要设计一份筹资方案,应用于某私人医院的项目。我们需要仔细排查资金筹集渠道、分析项目的优劣势,制定出详细的募集方案。当然,这里的“设计”只是真实的线上以及市场调研、海报设计及宣传推广等宏观方案的制定,利用口投票的方式来代替各方投资人的召集。
在实训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市场调研的重要性。首先,我们进行了针对同类私人医院的市场调查,了解了患者对医院所需的服务种类,比如门诊科室布局、医生技术实力、舒适的住院环境等方面都会影响医院的声誉以及量的检测。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我们给出一个非常详细的募集方案,例如公开资金的途径、参与者利益分配等等。除此之外,我们的海报设计采用了色彩丰富、吸引人眼球的方式,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知道此医院的存在以及能展现出其它类似医院所不具备的诸多优势,同时也让人们知道这个募集方案的安全可靠,预计收益等方面,最终获得了较好地宣传效果。这次实训让我们明白,只有在深入了解市场需求以及实际动态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做出最科学有效的方案,推动尽早的资金募集进程。
五段:总结反思。
筹集资金管理实训活动不仅让我们更加深入了解了资金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也让我们了解到了募集资金的各种渠道,基于此能够提高我们未来在筹集资金方面的能力和经验。从本次实训过程中所学到的方法来看,市场调研、海报设计等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通过深入了解市场需求以及实际动态,我们才能够做出最科学有效的方案,推动资金募集进程的开展。
以上所谈到的乃是本次实训活动的有关体会分享,本次实训让我们更加熟悉了企业资金管理的相关知识要点,并提高了我们实际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我相信,这次实训经历必将对我们今后的职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资金筹集管理篇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杜绝在粮食收购活动中因资金筹集不到位、兑付不及时等给农民“打白条”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售粮农民利益,着力促进种粮农民增产增收,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要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第四条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收购者及时、足额筹集粮食收购资金,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对启动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的地区和粮食品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收储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业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预案规定,切实保障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六条对没有启动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的地区和粮食品种,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辖区内粮食企业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多渠道筹集粮食收购资金,积极入市收购。
第七条积极探索发展粮食融资担保等业务,努力破解基层粮食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支持企业增强活力、搞活经营,为保障粮食收购、促进种粮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第八条严格按照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粮食执行预案等政策规定,合理确定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并根据企业不同情况,落实履约保证金、抵押或担保等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范粮食收购资金兑付风险。
第九条租赁社会仓容要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粮检〔20xx〕5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租赁库点的审核和确认。对纳入当年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的租赁企业,要在收购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在政策性粮食收购活动中,承租企业必须派人直接收购、保管,并承担粮食质量、等级验收和收购资金兑付等责任。
第十一条严禁假租仓实委托,承租企业不得将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拨付给租赁企业,由其代为支付售粮款。对因假租仓实委托出现挤占挪用、“打白条”等问题的,应追究承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按照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粮食执行预案和政策性粮食信贷等政策规定,积极主动协调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对统一承贷的中储粮直属企业等实行“一次审批、分次发放”,并由其根据收购情况和入库进度及时预付给委托收储库点,保证收购资金供应,保证农民售粮时企业随收随付。
第十三条对于没有中储粮直属企业等的市(地)区域,可指定合规的委托收储企业承贷,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和“打白条”。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企业要提前与农业发展银行开户行沟通协调,做好信贷资金安排,确保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不断档。
第十四条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要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执行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政策性粮食收购有关质价政策等信息。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
第十六条收储库点根据收购发票和结算单等凭证,及时、足额、当场向售粮农民直接兑付粮款,“一手粮、一手钱、现款结算”,严禁“打白条”,严禁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七条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农民要求通过网银等方式结算。中储粮直属企业直接对农民网银结算的,应当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网络审核、支付时间,确保农民在交售粮食当日足额收到售粮款。
第十八条规范粮食收储企业和粮食经纪人的自主收购粮食行为,督促粮食买卖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粮食收储企业和粮食经纪人要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售粮款、以“高息”为诱饵骗取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xx〕128号),进一步加强对“粮食银行”等新型粮食经营业态的指导,强化经营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杜绝发生坑农害农等问题。
第二十一条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行业管理,指导和督促辖区粮食企业和粮食经纪人认真执行国家各项粮食购销政策,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大对粮食收购政策,特别是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和粮款兑付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售粮者的资金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第二十三条加强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者拖欠农民售粮款、“打白条”,以及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据党纪政纪严肃问责,切实保护售粮农民利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资金筹集管理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杜绝在粮食收购活动中因资金筹集不到位、兑付不及时等给农民“打白条”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售粮农民利益,着力促进种粮农民增产增收,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要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第二章粮食收购资金筹集。
第四条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收购者及时、足额筹集粮食收购资金,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对启动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的地区和粮食品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收储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业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预案规定,切实保障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六条对没有启动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的地区和粮食品种,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辖区内粮食企业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多渠道筹集粮食收购资金,积极入市收购。
第七条积极探索发展粮食融资担保等业务,努力破解基层粮食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支持企业增强活力、搞活经营,为保障粮食收购、促进种粮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第三章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兑付。
第八条严格按照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粮食执行预案等政策规定,合理确定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并根据企业不同情况,落实履约保证金、抵押或担保等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范粮食收购资金兑付风险。
第九条租赁社会仓容要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粮检〔〕5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租赁库点的审核和确认。对纳入当年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的租赁企业,要在收购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在政策性粮食收购活动中,承租企业必须派人直接收购、保管,并承担粮食质量、等级验收和收购资金兑付等责任。
第十一条严禁假租仓实委托,承租企业不得将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拨付给租赁企业,由其代为支付售粮款。对因假租仓实委托出现挤占挪用、“打白条”等问题的,应追究承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按照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粮食执行预案和政策性粮食信贷等政策规定,积极主动协调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对统一承贷的中储粮直属企业等实行“一次审批、分次发放”,并由其根据收购情况和入库进度及时预付给委托收储库点,保证收购资金供应,保证农民售粮时企业随收随付。
第十三条对于没有中储粮直属企业等的市(地)区域,可指定合规的委托收储企业承贷,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和“打白条”。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企业要提前与农业发展银行开户行沟通协调,做好信贷资金安排,确保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不断档。
第十四条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要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执行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政策性粮食收购有关质价政策等信息。当场如实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
第十六条收储库点根据收购发票和结算单等凭证,及时、足额、当场向售粮农民直接兑付粮款,“一手粮、一手钱、现款结算”,严禁“打白条”,严禁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七条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农民要求通过网银等方式结算。中储粮直属企业直接对农民网银结算的,应当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网络审核、支付时间,确保农民在交售粮食当日足额收到售粮款。
第四章市场自主收购粮食资金兑付。
第十八条规范粮食收储企业和粮食经纪人的自主收购粮食行为,督促粮食买卖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粮食收储企业和粮食经纪人要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售粮款、以“高息”为诱饵骗取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的意见》(国粮财〔〕128号),进一步加强对“粮食银行”等新型粮食经营业态的指导,强化经营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杜绝发生坑农害农等问题。
第五章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行业管理,指导和督促辖区粮食企业和粮食经纪人认真执行国家各项粮食购销政策,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筹集和兑付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大对粮食收购政策,特别是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和粮款兑付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售粮者的资金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第二十三条加强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者拖欠农民售粮款、“打白条”,以及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据党纪政纪严肃问责,切实保护售粮农民利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资金筹集管理篇七
资金筹集是企业运作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生存。在经济学的层面上,资金筹集指的是企业通过向外部获取资金,以满足其运营和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资金筹集管理的知识和技巧,我们在本学期参加了一门关于资金筹集管理的实训课程。课程结束之际,我深感受益匪浅,下面我将就我的实训心得体会进行总结分享。
首先,实训课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近距离接触实践资金筹集管理的机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用到了许多资金筹集技巧,例如借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等。通过实际操作,在教师的指导下,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各种筹集方式的特点、优缺点以及适用条件。这让我亲身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鸿沟以及实践能力对于资金筹集管理的重要性。实践课程让我们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实践,培养了我们的危机意识和决策能力。
其次,资金筹集管理实训同时强调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实践过程中,我们需要组成小组,共同协作完成项目。每个小组扮演不同的角色,例如负责贷款谈判的谈判组、负责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组、负责股权融资的融资组等等。在小组合作中,我们需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各自的任务。通过小组合作,我学会了与人沟通、协商和合作,更好地发挥团队的力量。这对于我来说是一次很有意义的经历,它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能力。
第三,实训课程中我们还学到了一些实用的资金筹集管理技巧。比如,如何制定资金筹集计划,如何确定筹款目标,以及如何选择最合适的筹集方式等。这些技巧不仅适用于企业,对于个人和组织也同样适用。例如,如果一个个人希望创办自己的公司,了解资金筹集管理技巧将帮助他找到合适的融资途径;如果一个社团希望进行公益活动,同样可以利用这些技巧找到最合适的资金筹集方式。在实训课程中学到的这些技巧,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和选择的空间,为我们未来的求职和创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第四,实训课程不仅是培养我们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机会,还是培养我们综合素质的机会。在课程中,我们需要进行口头报告、书面报告以及展示等各种形式的表达。这让我更好地锻炼了自己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同时,实践课程还要求我们通过小组合作来解决问题,这让我们锻炼了合作与领导能力。这些综合素质的培养对于我们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让我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更加从容自信。
最后,通过资金筹集管理实训课程,我对资金筹集管理有了更深的认识,增加了自己的实践经验,提高了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资金筹集管理实训让我更加了解企业运作的全过程,学会了如何制定并实施资金筹集计划。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更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加强对资金筹集管理的学习和积累,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资金筹集管理篇八
在当今社会,筹集资金是每个企业和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有效地管理筹集的资金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筹集资金的实践操作和管理技巧,我参加了一次筹集资金的实训,取得了良好的体验和收获,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实训内容。
实训的主题是筹集资金管理,包括了关于募捐和资金管理的基础知识、策略和技能培训。我们不仅学习了资金筹集的理论知识,还参加了多个实践项目,以便真正理解如何管理和利用筹集的资金,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了解如何具体应用策略,以确保资金顺利筹集和管理。
第三段:实训收获。
参加这次实训的经历对我来说是非常宝贵的。首先,我意识到募捐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每一分钱都会有特定的用途,能够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其次,我学到了很多筹集资金的技巧和方法,例如如何制定可行的策略,如何选择正确的募捐方式,以及如何与潜在的赞助商建立联系。最重要的是,这次实训让我认识到资金管理技能的重要性,相信当我以后真正应用这些技能时,将帮助我更好地处理筹集的资金。
第四段:实训反思。
这次实训让我反思了我的当前能力和不足。我意识到我需要更加自信,我有能力完成更多的任务。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对于策略制定和投资决策的理解还不够深入,所以我需要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
第五段:总结。
总之,这次实训很成功,我收获了很多。我学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技巧和策略,这些技能将来会对我所从事的领域非常有用。在这个过程中,我还意识到,一个组织的资金筹集和管理过程是非常重要的。我相信,这次实训不仅对我的未来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也让我思考了自己职业规划中的方向,在未来的探索中,这次实践将成为我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基础。
资金筹集管理篇九
资金筹集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资金筹集管理实训是我在大学期间接受的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通过实践操作,我对资金筹集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获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在这次实训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并对资金筹集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首先,资金筹集管理实训让我了解了企业筹集资金的各种方法。在实训过程中,我们学习了多种筹集资金的途径,如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内部融资等。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明白了每种筹集方式的特点和适用场景,以及其中的优缺点。这样的经验和理论背景,对我今后从事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其次,实训中我学到了如何制定合理的筹资计划。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和发展目标,制定出合理的筹资计划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实训中,我们通过研究实际案例,学习了一些实际操作中常用的筹资计划制定方法,如市场调研、财务预算、风险评估等。这些方法能够帮助企业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筹资计划。
然后,在资金筹集管理实训中,我还学到了如何进行风险控制。资金筹集过程中伴随着多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在实训过程中,我们学习了一些常用的风险控制技巧,如多元化投资、合理配置资金、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等。这些技巧对于企业合理避免风险、保护资金安全非常重要。
另外,资金筹集管理实训还教会了我如何进行有效的资金利用。资金的筹集只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环节,如何有效地利用资金才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在实训中,我们学习了一些有效的资金利用方法,如投资项目评估、现金流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这些方法能够帮助企业高效地利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最后,通过资金筹集管理实训,我还学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资金筹集管理不仅仅是个体的操作活动,更多的是需要团队协作来完成。在实训过程中,我们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实操操作,需要相互配合、相互协助。通过团队合作,我们可以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优势,更好地完成实训任务。
总的来说,资金筹集管理实训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通过实际操作,我加深了对资金筹集管理的理解,并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技巧和方法。这次实训让我对资金筹集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为我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学习,能够在资金筹集管理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
资金筹集管理篇十
第一条为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开拓社会保障资金新的筹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减持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下同)是指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者转让上市公司(包括拟上市公司,下同)国有股的行为。
第三条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股所有权。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是指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原则,被授权代表国家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的单位。
第五条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的,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第六条减持国有股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
第七条减持国有股由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实施。部际联席会议由财政部负责召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劳动保障部、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确定减持国有股的筹资计划和定价原则,研究解决国有股减持筹资工作涉及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八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承担联席会议的具体事务。
第九条部际联席会议确定减持国有股的,其股东授权代表单位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国有股减持说明书(草案)及承销协议;
(二)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主承销机构对上缴减持收入的书面承诺;
(三)部际联席会议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负责制定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的信息披露及市场监管规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国有股减持变现的资金和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通过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中央财政拨入的资金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二)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三)选择并委托国内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对基金进行运作,以实现保值增值;
(四)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国有股存量发行收入由主承销机构在取得收入2日内负责将应缴收入缴入财政部预算设置的指定科目。财政部在5日内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并办理核减有关单位国有资本金的手续。
第十三条受托对基金进行运作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必须定期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报告其经营状况和业绩,并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社会披露,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部际联席会议可以根据社会保障资金的需要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在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同时,选择少量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配售及定向回购等方式的试点。试点方案经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后,上市公司国有股协议转让,包括非发起人国有股协议转让,由财政部审核。协议转让时国有股权发生减持变化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应按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具体比例以及操作办法由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并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证券登记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批复文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将上市公司国有股用于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质押担保,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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