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过程中,要注重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死记硬背。学会应对压力,保持心理健康是每个人需要重视的事情。范文中的观点和分析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对我们提高总结水平有一定的帮助。
卫生篇一
范文一、
一、医院卫生检查评比由院委会,各科负责人组成的爱卫会具体负责。
二、每周进行1-2次全院性卫生检查评比:
1、各科卫生包干到人,医护人员做到人人参与。10分
2、工作场所物品必须存放有序,不得乱堆乱放。10分
3、车辆按规定停放,科内严禁停车。 10分
4、室内陈设规范。10分
5、不得乱张贴、乱订、乱画、乱挂。10分
6、工作人员穿戴整洁,仪表端正。10分
7、禁烟区内严禁吸烟,搞好个人卫生。10分
8、地面清洁,四壁无蛛网。10分
9、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污水。10分。
10、走廊楼道无污迹、窗明几净。10分
三、根据检查结果,90分以上为清洁科室,80分较清洁,60分黄牌警告,60分以下为不清洁科室。对于不清洁科室扣除本科室当月百分之十的效益奖,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任到人予以处罚。
范文二、
1、在院长领导下,建立医院爱卫会组织,全面负责医院卫生工作的实施、督促、检查,保证医院室内外环境整洁、规范。
2、全院的室内卫生定人定点,包干到各科工作人员,室外环境卫生实行划片包干,由清洁工人负责打扫。
3、积极做好灭“四害”工作,春秋两季开展灭蟑活动,全年度放置灭鼠药饵及捕杀工具,努力将“四害”的数量降至最低密度。
4、搞好食品、饮食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后上岗。把好食品卫生关及餐具消毒关,严禁出售变质、霉变、污染、不洁的食品;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禁止穿工作服进餐厅。
5、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良好风尚,要求做到:
1)、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污水。
2)、禁烟区内严禁吸烟,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仪表端正。
3)、按区域划分停放车辆,工作室内及停车区域外严禁停车。
4)、按《传染病防治法》,严格加强传染病管理、消毒制度,及时准确做好疫情报告工作;落实污水、污物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督查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利用电教、橱窗、咨询、黑板报等形式广为宣传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建立健全宣教网络,征订健教资料。要求各健康宣教员每季第一月的10日前刊出宣传版面,橱窗每季更换一期。内容要求:根据不同科室、不同季节及疾病流行规律、特点,摘录、撰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实用可读性强的科普题材,并落实检查督促制度。
7、医院爱卫会对卫生每季检查评比一次,按检查结果给予奖罚。
卫生篇二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类卫生服务事业单位,主要由县(市、区)政府举办和管理,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划归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可实行县(市、区)统筹管理,也可实行县(市、区)、镇共管,以县(市、区)管理为主。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严禁超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接受县(市、区)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
第五条 省卫生行政部门对全省乡镇卫生院实行宏观管理。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所辖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综合的评价。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抓好本管理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每年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要进行一次自查自评。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乡镇卫生院选址、设置,应遵循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根据区域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文化和交通等情况确定,在地理位置上具有发展前景和最大辐射功能。
第七条 乡镇卫生院的设立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报批。
第八条 乡镇卫生院是专有名称,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该名称。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所在的县(市、区)+所在镇(乡)卫生院。
第九条 乡镇卫生院统一使用卫生机构专用标识。
第十条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按功能将乡镇卫生院明确划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第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建设依照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所规定的建设标准,严禁举债进行超标准建设。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受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十三条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做好免疫规划工作。
(二)做好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三)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条件的可开展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康复工作。
(四)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做好控制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做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五)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
(六)制定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结合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健康行为的形成。并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七)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专业指导与管理工作。
(八)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执行相关统计及报告制度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协助镇政府制定和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
第十五条 受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村卫生机构及乡村医生进行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负责对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组织对村医的培训、考核,逐步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
第十六条 健全村医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村医例会。通报、反馈各卫生机构工作情况,传达上级卫生工作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积极参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协助做好补偿支付工作。
第四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疗、护理、医技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按照病人第一、安全有序、首诊负责、重点突出原则,加强妇产科、儿科、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和中医科建设,把医疗质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放在首位。
(三)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医疗缺陷,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管理。
(四)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五)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规程、抢救常规,配齐常用急救药品、器材,保证基本医疗和抢救工作及时有效进行。对不能处理的危重疑难病人及时转诊。
(六)按照《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
第十九条 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急症抢救,危重病人转诊和救灾抢险医疗工作。
第二十条 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保洁管理。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药品管理制度,推行“阳光采购”。
第二十二条 加强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 积极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第二十四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价廉、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十五条 严禁向外提供出租业务用房,严禁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以营利为目的办医行为。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六条 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和岗位设置,按照精简、高效原则,以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合理规范设置。
第二十七条 严格准入条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及其以上医师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专业技术服务。
医师、护士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
从事专项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
第二十八条 大力推行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或推荐聘用,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按有关程序任免。一届聘期3-5年,其中试用一年。中心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一般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第二十九条 院长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主要内容为行风建设、业务发展情况等。
第三十条 推行人员聘用制,因事设岗,公开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人员。新录用人员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考,与录用单位签署聘任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重视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制度。认真实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积极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章 财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二条 执行政府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并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公开主要药品及诊疗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和监督审计制度。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高危设备、手术室、放射室、分娩室等特殊区域和剧毒、剧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十五条 美化院内环境,搞好室内卫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
第七章 行政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正、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组成,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十七条 加强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工会议,通报卫生院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和运作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第三十八条 建立健全考勤、学习、会议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九条 县(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实施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评估和监督制度,定期进行监督评估和信息公示。
第四十条 乡镇卫生院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向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对隐瞒医疗事故,在医疗及公共卫生工作中玩忽职守,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假账、造假病案、乱收费的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由县(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卫生篇三
一、卫生标准。二、卫生习惯。三、卫生管理。四、责任区划。五、车辆停放。六、卫生考核。
为加强市卫生局卫生管理,加强环境绿化美化,促进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标准。办公室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各科室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
二、卫生习惯。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
三、卫生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卫生管理工作。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清扫责任制,按照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机关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四、卫生责任区划分。
1、家属区卫生由物业公司人员负责,每日清扫一次。要求无积水,无成堆垃圾。机关院(室)内的花草、树木,要及时整理和浇水。
2、会议室由办公室安排保洁人员每周一上午集中清理一次,使用后由会议召集科室及时打扫.
3、卫生间的卫生由保洁人员按照协议要求维护,要保证每日清扫,坚持保洁,确保无异味。干部职工要做到大小便入池,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相关责任科室人员实验室卫生由监测站自行安排打扫。
五、车辆停放。各种车辆要停放固定位置,摆放要整齐,外来车辆要监督停放。
六、卫生考核。每月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机关各办公室的卫生、楼道卫生和卫生间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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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篇四
2、知道均衡膳食的含义。
能力目标。
1、通过分析“饭后不宜立即进行剧烈运动”的原因,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2、通过讨论“减肥问题”,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情感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在生活中注意均衡膳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教学建议。
知识体系图解。
教材分析。
教学重点和难点:阐明养成良好的营养卫生和饮食卫生的道理,启发学生建立“健康”概念。
教法建议。
建议授课1课时。由于本节内容与生活联系密切,所以建议采用分组讨论的学习方式进行教学。教师要根据自己学生的具体情况准备一些供讨论的题目和资料。如:录像、数据资料等。特别是现代社会,有许多学生减肥,或暴饮暴食,这些做法对不对?应该通过本节课的学习,由学生自己做出评判。另外很多学校的学生都是集体在学校用餐,食物的卫生就显得格外重要,学生们是不是有这方面的防范意识,也可以通过对食物中毒事件的举例及分析进行教育。
教学设计示例。
重点、难点分析:均衡膳食的含义(健康饮食概念的建立)。
教学过程设计:
从上节课布置的思考入手,提出"健康饮食"理念,引出本节课题--营养卫生和饮食卫生。
首先结合录像--均衡膳食,由学生观看后自己总结出均衡膳食的含义。
联系生活实际,列举出学生中存在的不科学饮食的现象,讨论解决措施。
根据自己对"均衡膳食"的理解,分析一顿学校的"营养配餐"(或请几位同学列举自己的早餐)是否符合均衡膳食的标准,继而分组讨论设计一份"中学生一日健康食谱",展示,互评。
分组讨论:除了注意营养均衡以外,在饮食习惯和卫生方面我们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课后选择讨论或分角色扮演:
1、学校要求学生吃营养配餐的措施是否合理?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
2、如果让你给学生配餐公司写建议信,你打算写点什么?
3、经常去吃卖当劳等快餐好不好?
板书:
1、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2、饭后不做剧烈运动。
3、保护牙齿。
4、预防食物中毒。
探究活动。
调查班级成员营养健康状况。
(1)调查班级成员的体重。
(2)查阅“青少年营养健康评价标准”,评价每位成员的营养健康状况.(营养不良、中下或偏瘦、中、中上或超重、肥胖)。
(3)给本班营养状况不佳的同学提出可行性建议。
卫生篇五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文明建设,改善卫生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车间卫生间由制造部进行日常管理,综合管理部监督管理;其它卫生间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 相关部门应做好卫生间清洁值日安排,每日定时(车间卫生间不得少于2次,其它卫生间不得少于3次)打扫卫生,清除垃圾,确保卫生间整洁、干净、无异味。
第四条 卫生间每天应消毒一次以上,垃圾由值班人员倒入指定地点,专人回收处理,切断传染源,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第五条 卫生间应备有手纸、纸篓、拖把、消毒液等基本物资,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完后,由保管员到综合管理部或仓库领取。
第六条 任何人使用卫生间,都应自觉维护清洁、卫生,随手冲洗干净。
第七条 严禁在卫生间内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丢垃圾、污物,手纸及其它废弃物应放入专用纸篓内。若因个人不正当行为造成管道堵塞或其他后果,责任人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八条 爱护卫生间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时要关闭水龙头和电源开关,严禁细水长流或开长明灯。
第九条 卫生间如出现水道不通、设施损坏等问题,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修理;如无法修复,应报综合管理部,并配合综合管理部查找原因,进行整修。
第十条 公司将卫生间管理纳入文明办公范畴,由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卫生间的设施、设备、卫生等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修订。
卫生篇六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能体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清洁、安静、美丽的校园,蕴含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班级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后勤部门要投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二、成立学校卫生检查小组,主管德育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三、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负责制,班主任应经常深入班级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班级卫生问题。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实施办法:
1、每天早、中、晚三次各班对教室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到班级督促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并完善。
2、各班要做到桌椅摆放整齐,书籍、课本摆放有序,黑板、讲台无字迹粉尘,地面无纸屑、饮料瓶、食品包装袋等杂物,清理的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教室和公共走道。
3、课间各班要安排值日生对本班教室及所属公共走道进行卫生清扫维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垃圾的好习惯,同时见到纸屑、饮料瓶等杂物要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内。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
5、下课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灯,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6、卫生检查的时间为每天早、中、晚三次检查。
7、学校将利用集会、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8、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检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通报批评,从第三次起扣班级评比总分,对本班的卫生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和班主任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9、学生在学校范围内乱扔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清理操场垃圾一次,第二次加倍处罚并处清扫公共区卫生一周,取消该生任何评优资格。
10、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的行为予以举报。
卫生篇七
一、村级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级网的组成部分,村卫生室医生为本村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其管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监督管理及学校职工灶卫生等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档案,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三、严格贯彻落实《消毒管理办法》,做好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消毒工作。
四、积极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对本村饮食服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培训,对村民操办红、白喜事等聚餐活动事先向乡镇卫生监督专干报告,并对其食品卫生的现场进行监督、指导。
五、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职业危害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范文二、
一、卫生室由学校校医管理。
二、室内保持安静,整洁,药品摆放药柜里。
三、购置药品及其它卫生用具,要请示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购买。
四、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 工作的文件指示,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医疗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卫生管理医疗业务水平。
五、草拟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建立和健全学校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督促搞好学校的教育卫生、体育卫生、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
六、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如实记载,积累学生素质和疾病方面的各项资料,并整理归档。
七、积极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八、切实做好防近工作,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卫生篇八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库,堆放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定期进行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四、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世界名表排行榜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卫生篇九
我们拥有满腔热血,我们拥有无限激-情,我们是一个温馨的大家庭! 校 生 会 办 公 室 规 章 制 度 总则 办公室秉承着学生会全心全意为全校学生服务的宗旨,为加强对学生会对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加强各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确保学生会工作、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办公室的性质
一, 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内务工作。
二,办公室上接主席团,下连各部门,在学生会中起到上通下达的作用。
学生会办公室各成员的职责
办公室主任职责:
1, 负责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办公室的各项事宜。
2, 负责拟定校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学生会全体成员共同商讨,最终确立生效
3, 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学生会全体人员的学期工作总结和评优评奖工作。
4, 办公室会议制度。
(1),在每次办公室会议上,向各位办公室成员作出近期部门小结,以及下阶段部门计划。
(2),在每学期期末会议上,向各位办公室作出期末工作总结,以及下学期工作计划。
5,认真做好下达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1, 协助主任管理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当主任不在的`时候,负责主持办公室的工作,接替主任管理办公室。
3,负责拟定校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学生会全体成员共同商讨,最终确立生效。
5, 负责组织安排通知学生会的各项会议和总要活动。协助主 任搞好阶段性工作布局,组织好学生会的各项会议。
(1),组织并参加会议,作好会议记录并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工作。
(2),按照会议记录督办每一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将工作进度向主席团汇报。
5,负责主持办公室例会。
6,根据办公室考核制度,负责办公室成员的考核。
7,负责学生会档案建设工作,制作学生会成员登记表并存档。
全体办公室成员的要求
1, 办公室人员不得乱拿,乱用办公室物品。
2, 办公室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任何利益。
3, 办公室应该严格遵守办公室的管理制度。
4, 例会时办公室人员应把手机开震动或关静音。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物品管理制度:
1.针对办公室所辖物品进行分类整理,入柜保存,列出物品清单并打印物品实时借出、归还记录表,并定期做物品检查、核实,保证办公室物品不丢失。
2.各部需借用办公室物品时,应首先支会办公室人员,经同意后有值班人员为其取出相应物品并做好物品借出记录(具体填入物品借出记录表内),如到期未归还相应物品直接追究第一责任人(借物品者)、第二责任人(物品借出者)。
3.针对学生会外人员借出物品同样要先支会办公室,经核实与本院使用无冲突情况下,同意后方可借出,并抵押相应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有效),由中介人签字并直接负责物品追还,对逾期未还者按天收取相应罚金。
4.所有办公室物品未经允许概不许私自借出或带出办公室,对物品在借出期间如有损坏要作相应或全额赔付。
第二条值班制:
1.办公室值班实行办公室成员分组轮岗负责制(每天各组值班人员保证值班时间至少有一个人在岗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带班负责。
2.对办公室值班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做不定期检查到岗情况,列入各考核项目中。
3.各值班人员到岗后应到团委办公室报到并做好值班记录。未到时间绝不离岗,离岗时锁好门窗并保证办公室清洁。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档案分为学生干部档案和活动档案两大类,对档案要定期做档案整理、归类,确保档案的完整与保密。
2.学生干部档案按学生会各部分类整理,各部大型活动活动档案按部整理(包括学期活动计划、活动申请、策划、预案、总结、通讯等内容)
3.对入档档案要做入档前登记记录,对于各类档案保证档案完整后方可入档;在对已在档档案核查中发现有缺少文件的应及时加上相应文件。
4.如有关人员需借用相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主席团同意后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入档。
5.定期对已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与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具体工作制度:
1.当办公室接收到院团委或主席团活动、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传达相关各部,做好相关安排。
4.办公室在接到申请表后协调各部活动时间安排,接到活动策划后及时和活动主办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召开各部协调会议共同做好各部间的协调,安排相关物品、人员等。
5.办公室人员对校活动实行轮岗专项负责制,让每个办公室人员充分投入到办公室的工作中,其他人员协调合作。
6.办公室协助组织部对各部的活动依据申请表、策划实行检查,纳入部门考核中。
7,办公室成员要做好团委学生会各部每次例会会议记录,并定期召开办公室内部会议。
8,办公室须做好各部门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第五条团委办公室的卫生规范:
2.严禁在办公室内乱扔果皮纸屑、需保持好办公室的卫生,必须将办公室布置整齐,清扫干净。
办公室考核制度:
办公室每位成员每学期拥有80分考勤基准分,满分100分,超出部分作为评优依据,低于60分者,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扣分项:
1, 对于扰乱你办公室日常工作,严重损坏办公室形象的办公室成员,给予3-5分的扣分处理。
2, 凡是开例会无故迟到者,缺席者,分别给予1分,2分的扣分处理。
3, 允许每个成员以正当理由请假,并给予一定的请假次数(4次),4次以后每次事假扣0.5分。
4, 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5, 打架者每人扣5-20分。
6, 对于值班数低于本学期本该值班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7, 对上级分配的任务抵抗或不做者给予2分的扣分处理。
8, 对于每次完成工作积极的应视积极度加1-2分。
9, 对于学生会举办的全体活动或部门开展的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一分,缺勤一次扣2分。(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当缺席处理,缺席三次以上需要写检讨)
10, 不得借学生会的名义去做一些触犯校规的事情,一经核实,勒令退会。
11, 每期挂一科扣2分,依次累加。
加分项:
1, 遵守校规校纪,本学期内部门活动和学生会活动无缺席(病假除外),无迟到,早退,加10分。
2, 参加各项活动,获省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组织或精神文明奖加4分。或地区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其他奖加3分。
3, 做好人好事者,受到学校表扬或受帮助者书面表扬者每次加2分。
4, 积极写稿投稿者在校级及以上的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加4分。
5, 本学期值班次数超过本该值班次数二分之一以上者加10分。
6, 每学期荣获甲等奖学金加5分,乙等奖学金加4分,丙等奖学金加3分,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加7分。
7, 英语过四六级者分别加2分4分(外语系同学除外),获得计算机二级考试加3分。
8, 对于每次完成工作积极的应视积极度加1-2分。
注:
1、以上条例希望学生会各成员严格遵守,共同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解释权归院学生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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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篇十
第一条 为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增强整体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禁止租赁、承包、变卖,不得分散经营。
第五条规范乡镇卫生院名称,中心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中心卫生院,其他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印章、银行账户、牌匾、文件文书等名称必须与规定的名称一致。
第二章 院长的选拔和任用
第六条 院长原则上应具有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对于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选拔作风好、技术精、懂政策、善管理、民-主意识强的人员担任院长。
第八条院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聘期一般3-5年,其中新任院长试用期一年,院长聘期内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享有乡镇卫生院经营自主权,具体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九条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职责、任务和建设发展规划,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年度和任期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院长工资报酬、评先评优、续聘提拔等挂钩。
第十条 实行院长任职回避制度和离任财务审计制度。
第三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一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具体编制,重点保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编制,并留有一定的机动编制用于录用新毕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按岗定员,竞争上岗,新进人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对富余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第十三条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护理人员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四条建立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职工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奖惩、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挂钩。
第十五条完善工资分配办法,乡镇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分配应重实绩、重贡献,向技术骨干和一线人员倾斜,职工工资分配不得与个人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第十六条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和进修。
(一)建立每季度一次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学习制度。主要学习卫生政策法规和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参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三基”考试。
(二)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进修制度。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临床和医技岗位技术骨干外出进修,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效果进行考核。
(三)鼓励和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应对获得相应学历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按年度业务收入的2%提取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补贴。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期间享有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建制乡镇设立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院长兼任,工作人员由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血吸虫病防治专干组成。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编制按乡镇辖区每万人口0.8-1人配备,不足2万人口的乡镇不少于2人,血吸虫病疫区乡镇应增设血防人员编制。
第二十条 乡镇卫生院要优先安排公共卫生工作用房和设备,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传染病诊室。
第二十一条 县级财政要保证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卫生院临床医疗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二条 公共卫生人员要按制度、规范落实公共卫生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应达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
第二十三条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湖南省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卫生室落实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同时,接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所)、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定期督导考核。
第五章医疗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六条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制定和督促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建立和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开展全员质量与安全教育,重点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护理查对制度、处方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转诊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风险。
第二十八条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建立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如发生重大医疗过失、事故,或产生严重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一)加强门诊质量管理。合理设置门诊科室,科学安排医务人员,优化医疗流程,及时处理就诊病人。
(二)加强急诊质量管理。设立急诊(抢救)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设施,实行24小时应诊,及时有效救治急诊病人,对急危重症患者适时转诊。
(三)加强病房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标准规范、各项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病房基础质量和环节质量控制,提高治愈率、好转率和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加强产科建设,创建爱婴卫生院。
(四)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严格技术操作规范,检验和影像报告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执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禁止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五)加强药品管理。建立药品采购、保管、调剂和药房管理制度,控制药品库存,减少损耗。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抗菌药物和激素药物的使用原则,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禁止非法采集血液,规范和保存所有临床输血文件及纪录,保障用血安全。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开展院内感染控制知识宣教,加强对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八)规范病例与处方的管理。按照《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和《湖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并妥善保管。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和保存。
第三十条加强护理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合理配备护理人员,健全护理工作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加强中医科建设。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及《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推广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第三十二条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三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六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合作医疗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试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等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5%以内。
第三十六条 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补助程序、报销范围以及每月住院补助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规范财务管理。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做到钱、账、物分管,财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逐步实行财务代管或会计委派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第三十八条加强经济管理。准确、及时编制财务预决算,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每季度进行一次收支情况分析,增收节支,年度财务收支应有结余。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基金每年按不低于业务总收入8%的标准提取,主要用于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和设备添置更新。
第三十九条加强收支管理。乡镇卫生院所有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保证票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各项支出均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批制度和财务归口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瞒报收入、虚列支出行为。
第四十条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乡镇卫生院要在醒目位置公开主要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和主要药品价格,增强收费透明度,医疗服务收费要让患者能及时了解和查询,有条件的推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第八章行政后勤管理
第四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第四十二条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院务公开。要建立工会组织,发挥工会作用。乡镇卫生院要建立职代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或全体职工会议,审议重大决策,通报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卫生院收入、支出等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管理、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与人员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第四十四条 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卫生信息,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设备报批购置和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购置设备按程序报批,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建账管理,自行购置、政府配备或接受捐赠的设备要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切实做好设备保养和维修,保证工作需要。
第四十六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损等制度,每年底全面清点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十七条基本建设坚持先论证,后报批,再建设的原则,并按规定招投标和做好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后,凭决算单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所有基建项目的资料要归入财务档案,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条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对手术室、分娩室、放射室、配电室、危险品仓库、财务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第四十九条 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绿化、美化、亮化环境,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
第九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第五十条要科学确定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与规模,逐个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配套,提高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功能。
第五十一条 制定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优化卫生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
(一)严格乡镇卫生院人员、技术应用的准入,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卫生技术人才和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其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给予倾斜。
(三)制定并实施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加强卫生院长、公共卫生人员和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能力培训。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指导与考核。
(一)制定并督促落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财务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等管理制度。
(二)明确卫生局内设科(股)室和所属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改善管理的职责,并实行年度述职制度。
(三)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与考核,督促其依法履行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责。
第五十三条 积极争取政府增加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妥善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一)核定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和职工工资,以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经费,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落实。
(二)调整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结构,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70%以上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乡村卫生工作。
(三)设立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专项资金和建设专项资金,6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0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80万元;6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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