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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公司管理,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为全体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部门、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内部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部门、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能、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清晰明确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欢迎就公司事务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各类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平台,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开支,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注重个人仪容仪表,形象健康自然,按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注意公共形象,讲文明讲素质。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一条工作上服从领导,同事之间彼此配合,生活上大家团结互助,关爱互敬。
第二十二条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到尽职尽责,尽善尽美,不拖沓、不推卸,做到精神饱满,干劲十足。
第二十三条对待客户要有服务意识,做到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待人接物要讲礼貌、懂礼仪。
第二十四条做到爱惜公物,合理使用,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五条坚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技能,精通业务。
第二十六条做到积极进取,保持身心健康,积极开拓创新,努力多做贡献。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七条为实现公司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前台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十八条公司前台直接展现着公司的第一形象,是公司的重要窗口,也是公司内外沟通的桥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是前台管理的核心要求。
第二十九条前台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打开门窗、办公设备、照明设施等。
第三十条接待来访时。需明确访问对象、访客称呼、是否有约,根据需要带入会谈房间;公司领导的客人经核实后,带进指定的房间、奉茶倒水。如暂时不能接待,则请客人稍坐,并说明情况。
第三十一条及时接听电话,耐心解答,如遇到不能解答的,应转接相关人员接听。通话结束一般应待对方先挂电话。
第三十二条前台人员负责联络快递人员寄出物品,对收件进行登记并分发。
第三十三条做好公司饮用水、纸巾、纸张、杯盘、茶具、清洁工具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监督办公室环境卫生情况。
第三十四条做好报刊杂志管理。及时更新报刊阅览夹,做好废旧报刊杂志的收集工作。
第三节文件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正式文件由行政部负责起草。文件形成后,由公司领导批准发布。属于秘密的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三十六条文件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通知、公告、请示、报告、会议纪要,均属发文范围。部门需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的,须经领导同意后由行政部按发文流程负责行文。
第三十七条外来的文件由前台文员负责签收、登记。签收后应及时报送,不得积压迟误。
第三十八条外来文件需批示处理的,应由前台文员报请公司上级领导批示处理意见。
第三十九条机密文件复印、传真、扫描和借阅,均须得到公司领导许可。
第四十条文件的立卷存档。立卷存档文件范围包括:公司重要通知、公告、汇报;领导重要发言材料、先进事迹、重要活动宣传材料;建筑图纸,设备资料,财务报表,人事资料及外来重要文件等。
第四节印章证照管理。
第四十一条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等印章;公司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财政登记证及其它证件。
第四十二条公司印章由公司领导管理,或交由指定人员管理。
第四十三条行政部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单独或协助办理证照的申报、注册、年检、变更、注销、备案等事项,相关文件和材料由公司领导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四十四条公司印章、证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需使用、复印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事先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四十五条公司印章、证照须避免丢失、损坏,要明确保管人员。如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及时办理挂失、作废和补办手续。
第五节办公物资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办公物资包括一般低值易耗物品及高值办公设备,由行政部负责购买、登记入库、发放、管理。
第四十七条办公物品采购。经部门主管同意,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专人负责购买。
第四十八条办公用品、设备均须做好台帐,明确使用人或保管人。
第四十九条办公设备应合理使用,注意维护保养,保障办公的正常进行。若有故障需检修的,应由行政部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第五十条存放办公用品的房间、储物柜钥匙由专人严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办公物品损坏、报废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十一条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五十二条公司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由合同经办人员与对方进行初步接洽、商谈,合同由行政部起草或初审,由公司领导进行最终审核、签订。
第五十三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对方签订合同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有授权书。
第五十四条凡需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合同,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上报批准或备案。
第五十五条合同签订后,涉及公司收付款的合同,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将合同送至财务室,会同财务室按公司领导指示的时间、方式、价款进行收付。
第五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生效合同对外付款。无合同、合同未正式生效、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账号不一致的,财务在请示领导以前,不得对外付款。
第五十七条合同用章、合同文本由公司领导指定人员保管。
第五十八条签订虚假合同的、利用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予以处罚,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节会议管理。
第五十九条会议类型。会议一般有部门例会、公司经营会议、公司大会、临时会议、对外会议等。
第六十条召开部门会议的,一般在周一举行,由各部门负责组织,由部门主管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部门主管、部门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安排本周部门工作等。
第六十一条召开公司经营会议、公司大会、临时会议的,由行政部负责组织,主要内容为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经营路线,解决经济问题;公司大会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一般为一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参加人员视情况而定。
第六十二条召开对外会议的,一般由行政部门组织,由公司领导主持,或由上级部门组织和主持,行政部做好协助工作。
第六十三条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应准时到达;携带必要记录工具;会议开始前,应尽量把手机铃声调为震动,尊重他人,尊重会议;会议发言须文明礼貌,避免语言粗俗,更不能语言攻击。
第六十四条行政部负责做好会议前后的各项后勤支持工作。
第八节安全与保密。
第六十五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涝、防止人为破坏、责任事故等。
第六十六条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应组织安全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公司具体安全保卫工作由物业部门负责。
第六十七条安全保卫人员因失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岗位责任和奖惩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要保持经常性,员工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
第六十九条公司保密规定。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不能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七十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商业谈判中的事项;3.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5.其他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七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拷贝秘密文件、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将秘密文件带至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谈论。
第七十二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得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开除,构成商业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节车辆管理。
第七十四条公司车辆应为业务开展做好服务,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七十五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保养,须事前向公司领导申请。
第七十六条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驾驶人员负责办理。车辆的各类资料交行政部存档或者直接由驾驶人员保管。
第七十七条驾驶人员应注意合理使用、勤加养护以及减少开支。
第七十八条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带情绪开车、有故障开车,避免违规行为或事故发生。
第七十九条外单位或人员借用车辆,应事先得到公司领导许可,私自借车的,若发生意外情况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十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即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聘用、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八十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岗位编制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计划,由公司领导决定或变更。
第二节招聘录用。
第八十三条招聘原由。为推动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需要增加人才储备;因业务扩充需扩大编制、增加人员;人员异动,需进行人员补充。
第八十四条用人原则。用人唯贤,德才兼备;能者上,庸者下。
(五)综合面试意见,得出是否招聘结论;(六)面试满意的,通知入职。
第八十六条招聘人员。(一)内部招聘:员工可自荐、部门推荐,最终由公司领导决定;(二)外部招聘:可以通过网上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形式进行。
第八十七条初步甄选。根据求职人员的资料,以及岗位要求进行甄选,从中选出面试人员,通知面试及要求。
第八十八条面试要求。(一)面试时间合理安排,面试前做好准备工作,布置好场所;(二)普通员工由用人部门和行政部进行面试,管理人员由用人部门、行政部进行第一轮面试,由公司领导进行第二轮面试;(三)面试时要从求职人员基本情况、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个人性格等多方面进行了解,综合判断;(四)查验面试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证书,收集资料、证书复印件。
第八十九条面试合格的,由行政部通知其入职并告知注意事项,如提交个人免冠寸照2张。
第九十条正式录用后,由行政部做好相关人事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以及会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第三节试用与转正。
第九十一条试用期限。求职人员面试合格后,确定其试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第九十二条试用期解聘与离职。试用期内员工有违规行为、能力明显不足或其他原因可予以解聘;员工提出离职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十三条转正。员工试用期期满后向部门主管提交《转正申请书》,申请转正,由部门主管进行评估,再将评估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十四条转正后,由部门主管将工资调整、社保办理等情况分别通知财务和行政部。
第四节薪资待遇。
第九十五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九十六条薪资构成。员工薪资由工资和奖金组成,奖金根据个人表现、企业经营情况发放。员工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等方面构成。
第九十七条薪资发放。公司每月2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相应调整,发放时向员工出具工资条,并由员工签收。
第九十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障。
第五节考勤规定。
第九十九条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自我约束,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条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30至12:00,14:00至18:00;安保人员实行倒班制,即三班倒或两班倒,每班次工作8小时或12小时;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天7:30至11:3013:30至17:30。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设专人负责考勤,所有员工须按时打卡或签到,遵守相关要求;因工作原因无法签到、打卡或漏打卡的,返岗后应当向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一百零二条员工应按时上班打卡,迟到10至30分钟罚款2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罚款30元/次。
第一百零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即离岗,以及假期逾期却无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的扣全天工资,旷工一天的罚扣两天工资,连续三天以上旷工的公司可予以开除。
第一百零四条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因事请假,请假时间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申请的,应于上班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
第一百零五条病假。员工休病假须有医院证明(病历表、医嘱、药品单等),否则按无薪假期计算。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日工资60%计发,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的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事假。事假均为无薪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一百零七条婚假。请婚假时须有合法的结婚证,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后;带薪婚假为3天,若为晚婚且初婚的再增加10天(女大于23岁,男大于25岁)。
第一百零八条产假。产假不少于90天(含节假),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支付。产假指第一次生育,非计划生育产假均按事假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丧假。公司员工亲属丧亡的,经批准可请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日期、天数休假。
第一百一十一条年休假。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安排,年休假原则上不超过10天,且要求一次性休完,不跨年累计。
第一百一十二条值班和加班。公司值班人员须按照考勤时间上班,公休日值班加班的应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应加发补贴,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的按国家规定发放。
第六节考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为提高公司员工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工作积极性,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考评分为月度和年终综合测评,考评结果与员工工资奖金和职务升降挂钩。月度考评中,普通员工月工资中的100元,部门主管月工资中的200元,为绩效浮动工资。
第一百一十五条考评分为员工自我评分、部门评分、公司领导评分,其中公司领导评分为最终评分。考评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第一百一十六条考评指标,主要考评员工工作态度、工作成果、执行能力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评总分90分(含)以上为a级(优秀)、总分80分(含)以上为b级(良好)、总分60分(含)以上为c级(及格)、总分60分以下为d级(不及格)。月度考评成绩为a级的浮动工资加发50%、b级加发20%、c级的正常发放、d级的扣发50%;年度测评成绩为a级的年度绩效奖金加发20%、b级加发10%、c级的正常发放、d级的扣发20%。
第一百一十八条绩效考评制度实施细则根据公司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七节培训与发展。
第一百一十九条为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现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二十条培训内容与类型。公司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培训一般有入职培训、专业培训、理论培训和综合培训等,根据公司实际推行和开展。
第一百二十一条培训职责。培训由行政部及各部门主管负责,根据公司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和信息。
第一百二十二条内部培训:根据培训需求,由行政部及部门主管负责制定计划、制作讲义,科学安排培训时间。
外部培训:需要专业讲师培训的,根据公司领导要求,由行政部进行联系和安排。
第一百二十三条培训要求。培训应严格对待,不得马虎应付,培训要保质保量,注重培训效果。
第一百二十四条培训方式。包括:会议传达、现场剖析、标兵示范、情景模拟、专题讨论、观看视频、举办比赛、户外训练等。
第八节辞职辞退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为规范员工辞职、离职及公司辞退操作程序,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员工试用期需离职的,须至少提前三天递交辞职申请书。员工转正后需离职的,应提前15天递交辞职申请书,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工作移交及相关手续。
第一百二十七条具体流程:员工向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由部门主管递交公司领导,最后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准予辞职的,部门主管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办理包括终止保险在内的手续,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通知财务进行工资结算。
第一百二十八条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以下人员: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严重失职、以权谋私,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多次考评不及格,经调动工作又不能胜任或不愿调动的。以上情况辞退的,公司不予经济补偿,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九条部门主管建议辞退员工的,应当说明辞退原因,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批准的则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膳食管理规定。
第一节食堂管理。
第一百三十条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营养丰富、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设立职工食堂,专门为职工提供膳食服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食堂财产归公司所有,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每月基本做到收支平衡。
第一百三十三条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做到日清月结。
第一百三十四条财务核定一定数额备用金为食堂周转金。食堂采购根据就餐人数、标准采购,经验收后签字入帐。
第二节就餐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每天提前通知或订购就餐数量。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就餐,须及时通告行政部经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制定就餐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无脏物、无异味、无污迹,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无毒无菌。
第一百三十九条主动、积极地听取员工对用餐要求、意见,积极改进食堂或外订工作,公司对每月用餐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月度用餐统计表。
第六章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百四十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公司财产物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一百四十三条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电量大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不私接电路。
第一百四十四条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第一百四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赠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和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
第一百四十八条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进排除事故隐患。
第一百四十九条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等不良活动。
第一百五十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及进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第一百五十一条水电等费用在公司规定的额度内由公司承担,超过额度的由员工自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百五十二条本管理文件的修正、解释、施行以及作废由公司领导层决定。本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一百五十三条本管理文件自公司领导正式签发之日起生效施行。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二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第六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十条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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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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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管理部门。
办公室。
修改次。
修改日期
武汉银融兴昌信息软件产业园有限公司。
4、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其它部门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需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如违反公司规定不听劝告者,加倍赔偿公司损失,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四
1.1例会目的通过办公例会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要求,沟通部门之间项目运作的进展、管理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监督公司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做出正确决策。
1.2例会职责
1.2.1公司行政部负责经理办公例会的准备、会议记录及拟制会议纪要。
1.2.2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主持经理办公例会,并对会议议题做出决策。
1.2.3各部门经理参加办公例会,并负责提供会议所需的本部门资料和《工作进度周报》。
1.2.4各部门经理负责执行会议决定,行政部负责跟踪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1.3例会类型公司办公会议分为周例会、月度例会,一般周例会在每周五上午召开,月度例会在每月最后一周召开。最后一周的周例会与月度例会合并召开。
1.3.1.每周例会的主要例会议程包括:但不限于:上周工作回顾、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协调的事项研究、决定;公司运作中需研究决定的一般事项;下周工作安排。
1.3.2月例会的主要例会议程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业务运作过程及效果的沟通、交流;开发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回顾和检查;销售工作及效果;与相关方(监理、施工、服务分包方、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的沟通;市场(顾客)反馈情况。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安排。
1.4例会程序
1.4.1周例会
1.4.1.1公司周例会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部门经理及骨干员工。
1.4.1.2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委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
1.4.1.3每周五上午9:00召开周例会,不做专门通知。如时间有变化,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各部门。情况特殊时,如不能召开周例会,可以顺延或取消,但不能连续取消三次周例会。
(1)部门经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周例会,可指定代表参加,但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2)周例会提出的要求和形成的决定,由各部门经理自行记录。会议结束后,行政部负责整理形成《经理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并下发各部门。各部门依据例会决定,按时如实填写《工作进度周报》,以便下次例会时对照检查。
1.4.2月度例会
1.4.2.1月度例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主持人与周例会相同,如有特殊原因由行政部负责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1.4.2.2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月度例会,常务副总经理及管理者代表必须参加月度例会,部门经理不能同时有二名以上缺席。
(1)月度例会可以顺延或取消,但不得连续取消二次月度例会。
(2)月度例会召开前,各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对以下内容进行汇报:——各项业务工作现状;——业务运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需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问题。
1.4.2.3月度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形成的决议,由行政部负责整理成《经理办公例会(月)会议纪要》,并下发各部门。
2.办公设备的管理
2.1办公设备的购置
2.1.1本规定所指的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摄像机、投影仪、照相机等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和仪器。
2.1.2各部门申请购买仪器设备,必须先由部门经理写出申请报告,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统一安排采购,购买时应根据市场因素和部门实际需要,在征询需求部门和主管副总经理意见的基础上,选择满足办公需求的设备。
2.1.3以购置的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编号登记,同时将设备的保修凭证、说明书及暂且用的配件等统一由行政部保管,以备维修维护时使用。
2.1.4部门需要申购的计算机软件,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并保存。各部门使用相关软件时应到行政部登记申领,软件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行政部。
2.2办公设备的使用
2.2.1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对计算机、打印机等进行统一调配。2.2.2各部门应保持本部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日常清洁和维护,以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2.2.3对本部门上网的计算机,应确保所安装程序的软件无计算机病毒,以避免相互感染。
2.2.4每天工作结束后,各部门的计算机应推出系统并关机。公司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和进行联网游戏。
2.2.5公司各部门复印可到公司复印室,要规范使用复印机,并保证复印室的清洁。
2.2.6公司其他办公设备如投影仪、摄像机等,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各部门使用时应向行政部登记,使用完毕及时交回行政部,由行政部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2.2.7申请领用设备的员工,辞职或由于其他原因离职时,须到行政部办理设备归还手续,取得行政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2.8办公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保管不善而损坏或丢失,则由领用人负责赔偿或者修理,费用由领用人负担。
2.3办公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2.3.1公司行政部每月上旬为各部门联网电脑做杀毒软件升级;
2.3.2公司各部门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工作,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各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本部门的计算机始终处于清洁、良好的运行状态。
2.3.3公司原则上要求出专业维修人员外,员工不得随意拆卸本部门的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对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措施。
2.3.4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联系专业维修公司进行修理。
2.3.5公司局域网的服务器,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打开更改,必须由公司行政部联系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维护。
3.办公用品及消耗品的使用管理
3.1办公用品分类
3.1.1消耗品:笔记本、区别针、胶带、便签、订书针等;
3.1.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文件夹、涂改液、电池、白板笔等;
3.1.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日期章、计算器、印台等;
3.2办公用品领用
3.2.1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签字笔、文件夹、多用文具盒……等;“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保管的用品,如装订机、白板笔、电池等。
3.2.2消耗品可依据经验法则和历史纪录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按估计消耗时间,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只),还可以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
3.2.3管理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单纯消耗品部在此限。
3.3办公用品的管理
3.3.1管理性办公用品的保管应列入移交,如有故障和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或自购。
3.3.2办公用品的申领应于每月一日前由各部门提交《办公用品计划汇总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后发放。但管理性文件的领用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特殊办公用品行政部无法采购时,可以经行政部统一授权由相关部门自行采购。
3.3.3行政部为每人每个部门设立“办公用品领用计录卡”并统一保管,领用办公用品时分别登录,并用以控制文具领用状况。
3.3.4新进人员到职时有所在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行政部请领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及列管用品一并交行政部。
4.车辆管理
4.1车辆使用规定
4.1.1公司副总以上领导专用车由本人使用。若领导不便驾驶车辆,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并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4.1.2公司各部门日常办公用车或急需安排因公接送事宜,须事先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协调安排,填写派车单。
4.1.3为保证办公用车正常使用,司机在未接到派车单之前,一律不准为任何部门、任何人私下服务。
4.1.4个人因私用车,需事先征得领导同意,随后通知行政部安排,严禁因私驾车办事影响正常工作。
4.2车辆的保养维修管理规定
4.2.3根据行车公里数,定期做好车辆保养,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建立车辆保养维护档案。
4.2.4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4.2.5驾驶员需要维修车辆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主管,行政部根据行车里程、车辆异常情况和严重程度,尽量安排在工余时间维修车辆。
4.2.6在修车过程中,决不允许驾驶员和任何人借修车理由向厂方索要物品,一次发现严重警告,二次发现开除公职。
4.2.7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行车里程纪录,领用油票或登记报销。5.专业图书资料的购置和管理为加强公司员工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置专业书籍和资料。同时按规定手续借阅,又能使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控制公司办公成本,实现资源共享。
5.1图书、资料的购置
5.1.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申购专业书籍。根据图书的专业性、知识性、信息涵盖的广度和深度及购买的迫切性等原则,对申购书目应多方比较,筛选出最佳书目。
5.1.2申购部门须先填写《购书申请单》,有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购买。
5.1.3原则上,全年购书费用总额控制在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内,但特殊部门特殊需要时可酌情增加。
5.2图书的登记和保管
5.2.1各部门购置的工具书籍应由行政部对书名、作者、出版社名、购买日期、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逐一登记,并加盖“受控”章后,方可传阅。各部门传阅时,必须先在行政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5.2.2行政部资料保管员及时做出公司工具书目录清单并随时更新,并在网上形成共享文件,供各部门查阅。
5.3图书借阅和归还
5.4公司作为共享资源的杂志的管理办法参照本规定。
附:工具书目录清单和购置工具书登记表见附表
6.档案的管理
6.1借阅档案要求
6.1.1需要借阅档案员工必须严格履行档案借阅、调阅制度。
6.1.2对需要档案复印件的,一般情况下,档案室不予接待,找各部门资料员查阅。
6.1.3特殊情况和需要原始资料的,须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登记。借阅本部门档案时,填写“查阅档案审批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跨部门借阅档案时,填写“查阅档案审批单”,经主管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
6.1.4借阅档案人员,严禁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勾划、撕页和抽取文件。
6.1.5借阅档案人员,应及时无误将档案归还档案室。
6.2档案管理要求
6.2.1档案管理人员收回借阅档案时,要严格检查档案资料的完好、完整情况,确认无误后无误后方可收回。如有损失,应详细纪录,并要求借阅人员立即修补或限时修补。如损失较大或遗失,应报告行政部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6.2.2档案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并收集档案借阅效果,及时向领导反馈利用情况。
6.2.3执行本规定时,如遇有难以处理的问题,请示行政部经理和总经理协调解决。
二、财务管理
1.费用说明费用是指公司及各部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差旅费、业务交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开支。公司员工有义务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是用各项费用。员工的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在本制度中,费用均纳入部门费用考核范围,由财务部根据费用预算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2.基本原则
2.1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根据公司目标利润指标作出全年费用预算,并负责总体费用预算的执行与监控。费用预算编制本着谁支出、谁预算、谁控制的原则,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将办公用品、工具书、市内出租车费、出差费、招待费、加班餐费等有关费用在年度末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标准,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严格执行。预算的执行与准确性将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2.2公司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标准确保对各项支出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并使签字报销程序规范、简化。
2.3报销审批实行逐级签字制度,各项费用的审批以经办人的直接上级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费用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在按规定程序逐级报批。有签字权的领导因故不能履行签字职责时(如出差不在位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授权。
2.4备用金、借款要遵循“欠账不清,后帐不立”的原则。
3.费用标准
3.1办公用品及消耗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消耗品如纸张、文具、计算机耗材、工具书等。此类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置,特殊情况需自行购置的,应提前请示行政部同意后方可自行购置。行政部队所购物品进行登记入帐,统一管理调配。需自行购置工具书及资料,须提前填写《图书申购表》向行政部申报,购置后由行政部登记保管。
3.2物料及消耗品:包括清洁、洗涤用品、卫生用品等公司日常用消耗品,由行政部统一购置管理。
3.3差旅费:差旅费主要包括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地铁费用、出差费用、汽车费等四项费用。
3.3.1出租车费:主要指员工因公外出发生的出租车费,规定按实际距离实报实销。节假日加班或工作日加班的员工按统一标准报销交通费。报销标准为:部门经理每人每月400元,员工每人每月300元。(特殊情况除外)
3.3.2地铁费用:指员工因公外出发生的地铁费用,采取实报实销。
3.3.3汽车费用:为公司所属或为公司所使用车辆的汽油费、日常保养性维修费、养路费、存车费、过桥费等,对车辆的油耗状况、维修费用等由行政部进行详细登记,统一管理。
3.4汽车费用:为公司所属或为公司所使用车辆的汽油费、日常保养性维修费、养路费、存车费、过桥费等,对车辆的油耗状况、维修费用等由行政部进行详细登记,统一管理。
3.5业务招待费:招待费包括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关系单位的餐费、礼品费用等。
3.6手机话费:报销标准为部门经理每人每月500元,员工每人每月300元,因公出差期间的话费每人每天增加50元的通话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财务报销程序
5.支票的管理及使用
5.1主办部门或经办人因业务需要须开支票时,首先填写支票借款单,由部门经理、主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经理审核后,到财务部领取支票,签发支票必需注明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用途,不准开空头支票。
5.2领票人在领取支票五日内,持税务局监制的原始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票据,报主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逾期不报者,及时与财务人员联系,说明原因并积极催办。
5.3支票领用人应牢记支票号码,妥善保管,如因丢失支票或发票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经办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4工程款拨付时,必须根据已定工程合同或协议、工程价款会签单和收款方开具的税务局监制的正式发票方可拨付工程款。无合同(或协议)、工程价款单、正式发票或签字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拨款手续。
5.5如工作需要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需填写《办公设备申购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购置,购置后行政部门进行登记,使用人填写保管卡后领用。固定资产报废时,由行政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6.现金管理及报销程序:公司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6.1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准确的核对现金库存,定于每周三、五为现金报销日,其他时间不办理现金报销业务。报销时必须持有税务局监制的正式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其它的收据或白条一律拒绝报销。
6.2各部门领取备用金最高限额5000元,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日常费用开支。费用发生后应及时报销,垫支金额超过5000元的由本部门自行解决,每年12月31日前所有备用金要报销完毕,尚未使用完的备用金要归还结清。
6.3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用大额款项时(超过2万元),经办人应提前填写借款单并通知财务部,财务部积极配合及时备款,保证公司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负责人,对本经营场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制定以下制度:
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要求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贯彻执行。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
及时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一、公司严禁采购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表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采购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苹有中文标签、中文卓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规定的,不得进口。
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场、超市进货日期距离该食品生产日期的最长期限)。
商场、超市经营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赠品,均需要按照保质期确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货食品早进货查验时应当在允收期规定的范围之内,超过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货。
食品允收期界限划分为:
(一)保质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为保质期的50%;
(二)保质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3至4天;
(三)保质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2至3天。
(四)蔬菜、水果、鲜肉等无明确保质期的初级农产品由食品经营者按照保持品质的原则自行确定保质期,并依照前款规定确定允收期。
(五)进口食品可根据情况自行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账。进口食品确保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二)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者厂商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街道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视频信息,要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着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商场、超市应当与其供货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参照规范签订《不合格食品退市处理合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自觉履行食品停止销售、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六
办公室是直接对管理中心总经理负责中心行政事务管理的部门,亦可称为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事务包括中心办事处内部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及协助总经理处理文书、租户沟通和外界联络工作。
1.1有关申领采购的规定。
1.部门员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领用文具时,须填写文具申请表。
2.文具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审核签批后,该表格于每月20日前送达办公室。
3.办公室接收申请表后,由办公室经理审核并由办公室统筹做预算。
4.办公室采用"先进先出"方法,发放文具用品,于次月7日、14日前,将文具送达使用者。
5.申领原则:要力尽节约,避免浪费。
1.2有关印刷品及印刷名片的规定。
1.由申请人填写"印刷品申请表"及"印刷品申请表(名片)"(市场推广所用印刷品除外)。
2.填写申请表应列明所需印刷品的名称、数量、规格。
3.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审核签批后,于每月20日前送达办公室。
4.由办公室统筹做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5.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财务规章支出申请ref表程序统一进行印刷。如未批准,办公室将申请表,退还申请部门。
1.3有关杂费报销的规则。
1.所有杂费须在"杂费批据"上记录,每宗以rmb300元为限。
2."杂费批据"由申请人填写,部门经理核准,并附上这些杂费的文件资料如供应商的发票等。
3.批准后,办公室通知申请人,收款签字后安排付款。
1.4有关电脑操作的规定。
1.电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脑操作规程,做好计算机设备的安全维护工作,爱护机器设备,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
2.对管理处的各种软件,严禁私自外传。严禁使用外来磁盘,以免感染病毒。
1.5申请购买固定资产、办公室设备及用品的'规定。
1.各部门在申请购买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及用品时,需填写"物品购买申请表"。
2.在填写时,应列明所购物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理由。
2物业管理处财务的管理。
有关预算申请、审批、执行的规定概由行政部统筹。一贯积极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将费用开支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及低于预算。
1.严格的采购,发包制度(将专项工程包给专业公司完成),要货比三家,跟踪商品质量及维修质量。
2.健全的材料物质收发存制度。
3.严格借支、报销制度和审批权限。
预算内项目及预算内金额开支有严格的申请、审批、借支、报销制度,预算外开支必须向业主申请批准。
5.预算内项目及预算内金额大的合同,于洽谈后须经业主审批。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七
一、分类:
(一)、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
(二)、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行政部统一登记、收文。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三、发文。
(一)、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行政部登记签发。发文须填写《发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四、分文。
(一)、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五、会签。
(一)、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
(二)、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三)、文件收文后,再依“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行政部。
一、审批。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部汇总签办意见,呈总经理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二、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发文卡、正本留行政部归档存查,由行政部将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三条撰写文书格式。
一、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二、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规范格式操作。
三、文书规范格式。
公司的标准字体为宋体和仿宋,如无特殊说明,公司所有文件执行《公司文件写作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条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常规会议、专题会议。
第二条会议通知。
一、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行政部通知各参加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自行通知并报行政部说明原因。
二、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三、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第三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行政部负责会场安排,部门级会议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会场安排,会议准备须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四条会议纪律。
一、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二、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三、公司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未参会者按每次扣款50元给予处理,迟到者按迟到规定进行处理;公司例会上,手机铃响,按50元/次给予处罚。
四、公司临时性会议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会后需向行政部门补交说明,由上级领导签字。
第五条会议记录。
一、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群空间,便于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及时查阅。会议纪要文字记录(附签到表)交行政部存档。会议表决的重大规章制度,行政部负责在公告栏公示。
二、公司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三、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
第一条各部门员工办公用品配备按其部门办公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第二条办公用品申请。
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二),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采购。
第三条办公用品配备、领用。
一、职能部门新员工入职时,每人配备笔记本和签字笔各一,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岗位配备标准予以配备。
二、销售部、预算部、工程部员工所需办公用品由销售内勤至行政部集中领取,其他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领取,并建立部门内部领用台账。领用时,领用人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三、员工领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第四条办公设备管理。
一、个人办公设备。
(一)、员工入职或转岗时,行政部根据其岗位要求为其配备相应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二)、公司为员工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需爱惜并妥善保管。由于自然磨损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请更换,以旧换新,申请时需填写《办公设备更换申请表》(附表三)并报部门领导批准。如因人为原因导致或故意损坏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二、公共办公设备。
(一)、对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及各部门需求统一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配备。
(二)、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借用及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以上公共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已收录财务固定资产账,由财务部对公共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的核查盘点。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劳保用品管理目的。
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从而提高车间劳动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条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并对规范进行执行和监督,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总经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二、行政部负责所有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三、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与本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一、行政专员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提报《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于当月27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并完成发放。
二、当月10号(含)之前入职人员,当月享受劳保待遇,10号之后入职人员,下月享受劳保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领用人需至财务部付款,凭财务开具的收据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劳保用品;特殊情况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才能领用。
四、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本班组长带领该员工到仓库管理员处按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发放规定。
二、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一)、行政部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存档保管。
(二)、员工入职后可根据岗位需求发放基本劳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浆车间员工双选期满即可发放其它劳保用品。
(三)、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工作服,试用期内可自愿领取旧工作服,转正后以旧换新。工作服使用期届满后不再收回,员工中途离职需将使用期内的工作服清洗干净后交行政专员,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余使用时间扣除工装费。
(四)、临时上岗员工口罩、手套可以随岗位及时发放。
(五)、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六)、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需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
(七)、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第九条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类钥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配置部门及车间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有需求时,需报行政部批准并备案,统一进行配置。
(二)、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公司为其配置的所有钥匙,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三)、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各部门、车间等失窃的,其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遇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保管人应将钥匙妥善交给行政部保管,并记录备案,不得随意处置。
第一条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行政部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条档案分类。
一、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三、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七、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试验资料等。
八、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归档。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
二、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档案要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附表四),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行政部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各部门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部。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四、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第四条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二、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三、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四、行政部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五、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第五条档案的使用。
一、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附表五),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二、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三、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档案销毁。
行政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部必须填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附表六),经归属部门审核,行政部领导审批确定,重要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将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印章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发展需要需印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财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部门印章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表七),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财务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专管员)。
二、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销毁。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印章保管人员交接印章应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附表八),并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五、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上缴印章并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后方可离职,不得将其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他人。
六、印章专管人员如将印章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上报总经理,依法将遗失的印章公告作废。
七、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锁,密码应保密。
一、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使用公章,使用人至财务部登记并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
涉及到投资、筹资活动的合同、及初次签订的采购合同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九),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用章。
二、员工因个人事务需公司盖章的文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批后,可由个人直接至财务部登记用章,其它文件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三、印章专管员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造成公司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赔偿责任。
四、公司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表》(附表十),由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借,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由印章专管部门人员与经办人二人同行。
五、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财务部销毁。
六、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七、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邀请函等加盖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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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证照管理的范围。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等;
证照的办理、保管、年检、登记、备案、归档和根据公司经营变化需加强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证照原件均归财务部档案专管员统一保管;
第四条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四、任何机构及人员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第七条证照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借阅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借阅人负责。
第一条公车管理条例。
一、公司公务车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管理事务,配备各部门的.车辆,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须填写《车辆派遣单》(附表十二),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使用人凭《车辆派遣单》到行政部领取车钥匙。部门经理应综合考虑,审慎签字。使用人如实填写《车辆行车记录表》(附表十三)。
三、行政部负责公务车的保养、维护、维修等相关事务,并负责公务车的年度检验及保险的购买工作,每周一对公务车进行检查,并交检查表存档保存,以备查询。
第二条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一、天然气、汽油、柴油车按以下标准:
2。0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
个油);
2。5升以上汽油车按16个油计算补贴。
二、电车按不含购置税的购买价进行补贴:
10万元以下:(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0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9个油);
40万元(含)以上:按16个油计算补贴。
其他类型车辆另行规定,因公过路费与停车费全额报销。其他产生费用(含但不限于。
保养费、磨损费、修理费)自理。
第三条驾驶人员的工作条例。
一、驾驶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降低油耗,减少洗车费用开支,做好汽车的日常维护。
三、未经同意,不得交由他人驾驶,如未经同意,擅自交由他人驾驶,途中发生的一切负责事故,均同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及事故责任。
第四条车辆的损伤维修及事故处理。
一、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负责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护费由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全部承担。
二、公务车在非公务途中发生事故,所需赔偿费用维修费,除保险赔偿外,差额由驾驶人承担(最低承担额为500元),如保险全部赔偿处罚驾驶人500元。
三、因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需赔偿及维修费,按下面规定执行:
(一)、事故负责人属驾驶人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80%(最低承担额为300元),公司承担20%。
(三)、保险公司全部赔偿且事故责任人属驾驶人的,处罚驾驶人100元。
四、严禁未经批准驾驶公务车办私事,违者罚款50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及维修费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五、车辆使用人承担违章罚款。
第八章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条员工入住宿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入住员工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一、患有传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携眷住宿;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时,其对宿舍的使用权终止。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清理干净,离职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最迟第二天搬离公司宿舍,逾期按20元/天缴纳滞留金,辞退员工当天搬离宿舍。
第四条员工宿舍缴费办法:
一、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员工宿舍每间每月基础用电量30度,用水量4吨(1吨/人),由公司负担。每个房间用电量超过30度,个人用水量超过1吨/人次(按房间实际人数计算)由本宿舍入住人员平摊。
二、公司由专人每月底抄表记录数字上墙,予以公示。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每周对宿舍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进行相关奖惩。
二、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药、管制刀具、煤油炉、汽油等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夜间原则上最迟应于23时前就寝,每日23时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加班人员回宿舍后应尽量做到轻手轻脚,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入睡。
五、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在洗漱间倾倒饭菜。杜绝将杂物、垃圾等扔进厕所,造成堵塞,影响使用,疏通管道所产生的费用,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六、员工发现宿舍水、电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修。
七、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各自负责,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八、禁止在宿舍墙上乱钉、乱画、乱写,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九、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上述规定,公司派专人负责检查并记录,一经违反查处后罚款50元并全厂通报批评。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处以100元罚款:
(一)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三)蓄意破坏室内公用物品者;
(四)未经公司许可擅自留宿外人;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偷窃他人财物者(严重的报警处理)。
第六条行政部将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第一条公司食堂为住宿员工提供一日三餐,每月每人缴纳50元;为非住宿员工提供免费午餐,非住宿员工早、晚不得在食堂内就餐。遇有加班等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第二条食堂财务预算。
一、食堂采购员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
二、食堂采购预备金按照标准核定,如遇物价大幅上扬或降低,或其它情况需要调整预备金,可由行政部据实调查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总经理批准,增加或减少预备金。
三、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费。
第三条食堂进货管理及物品管理。
一、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二、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验收人员要把好验收关,严禁腐烂、变质的原料入库,以防止食物中毒。验收人员要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食品采购清单,详细登记菜品、食物名称、价格及购买地点。
三、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四、行政部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或参与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
五、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向外租借或出售食堂物品。
六、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由行政部依据《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条食堂人员及饭食操作管理。
一、食堂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级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炊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年随公司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者,方可在食堂工作。
三、炊事员应尽量结合就餐人员的口味及饮食习惯和喜好,精心选择相符合的菜系和菜品,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第五条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一、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二、做好食堂安全工作。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三、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食堂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第六条员工就餐管理。
一、中午开饭时间为每天12:0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行政部应尽量将每餐就餐人数提前告知炊事员,以避免剩饭和缺量等情况的发生。
二、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累放整齐。
三、为保证用餐卫生,盛饭菜时,要使用食堂提供的公用饭勺,不得直接使用个人筷子或勺子;违者将给予20元的处罚。
四、员工应在公司内完成就餐,严禁将食堂饭菜带出公司。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扣款50元的处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三条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九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第六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十条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三条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负责人,对本经营场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员工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制度。
依据《食品安全法》其次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学问的培训,制定以下制度:
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食品安全学问,要求其娴熟把握相关法律法规学问,并能够贯彻执行。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
准时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把握状况进行考核。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选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一、公司严禁选购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养分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别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表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需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养分成分及其含量。
选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留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选购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选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选购的不合格食品。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选购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苹有中文标签、中文卓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规定的,不得进口。
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场、超市进货日期距离该食品生产日期的最长期限)。
商场、超市经营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赠品,均需要根据保质期确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货食品早进货查验时应当在允收期规定的范围之内,超过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货。
食品允收期界限划分为:
(一)保质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为保质期的50%;。
(二)保质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3至4天;
(三)保质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2至3天。
(四)蔬菜、水果、鲜肉等无明确保质期的初级农产品由食品经营者根据保持品质的原则自行确定保质期,并依照前款规定确定允收期。
(五)进口食品可依据状况自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台账)。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纳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账。进口食品确保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二)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者厂商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根据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发觉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街道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视频信息,要马上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着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商场、超市应当与其供货商在公平自愿、诚恳守信的原则上参照规范签订《不合格食品退市处理合同》。合同双方应当根据合同规定自觉履行食品停止销售、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的义务,并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食品检查、贮存、运输制度。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
一、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准时清理变质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依据《食品安全法》其次十七条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别要求,不得将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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