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篇一
第1条会员服务和密码
甲方自愿选择注册成为_______________信息会员。
对服务内容进行完善或更新时,不另行通知会员
在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文本后,甲方得到一个专有帐号和密码,甲方对其专有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应对以其专有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
如乙方发现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出现问题,乙方将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如情况紧急乙方有权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甲方的使用,甲方对此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如乙方发现甲方异地使用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乙方有权加以限制。
如果在乙方多次通知甲方非法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后甲方不听从乙方的劝告,甲方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和甲方的协议,同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每一非法用户收取同类信息会员的________年费用)。 第2条服务的项目和费
甲方选择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元整);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发出正式发票。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条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应甲方的需求,乙方尽最大可能提供协议内容以外的相关需求的信息服务。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提供附1一所列丧葬礼仪之服务以及丧葬时所需之各项商品;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欲委托甲方提供丧葬礼仪服务以及向甲方采购附带之商品,双方遂签订本契约以资遵守:
第一条契约之标的
一、本契约之标的以乙方在附1一所指定的项目为范围。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项目,必要时亦可增减,甲方不得拒绝。甲方对于乙方所指定丧葬服务之请求,应积极配合并按其专业为乙方完成丧葬礼仪服务。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规定,无法依乙方选择之火葬或土葬方式处理时,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条契约之对价
双方同意本契约之服务或商品之价格,如有增减应按附1所列价目表所定之价格计算之。如另行议价,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服务质量之担保
甲方应担保履行本契约劳务之人应具有专业之技能、伦理与敬业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风气之商品。
第四条契约之终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契约全部或部分,但应给付甲方已完成服务之报酬,或已发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费用。
二、终止时甲方未提供之劳务,甲方不得索取报酬。但因该项劳务所需之鲜花、时果或其它易腐败之商品,如已购买且放置于灵堂或乙方处所者,乙方应依附1一之价目表支付价款。
三、前二项之费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约约定之总价额。
第五条乙方协助事项
乙方于甲方履行遗体接运服务时,应协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无法履行遗体接运的服务时,乙方应自行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乙方时,乙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契约,但应给付甲方因遗体接运所发生之交通与人事费用,该交通与人事费用,不得超过约定价格。
第六条日程或程序
双方得于签订合约后,共同订定仪式之具体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约。订定后乙方不得无故变更,如须变更而其变更增加额外费用时,乙方应自行负担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费用。
第七条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各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乙方之解释。
第八条仲裁或合意管辖法院
一、关于本契约或因本契约发生之一切纠纷,如双方合意于争讼前以仲裁方式解决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双方各选一仲裁人,再由两选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时,双方得申请法院为之选定。
二、双方未以前项方式解决纠纷者,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解决之。
立契约书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分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丧葬服务合同通用模板 (菁华1篇)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篇三
第一条契约之标的
一、本契约之标的以乙方在附属文件一所指定的项目为范围。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项目,必要时亦可增减,甲方不得拒绝。甲方对于乙方所指定丧葬服务之请求,应积极配合并按其专业为乙方完成丧葬礼仪服务。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规定,无法依乙方选择之火葬或土葬方式处理时,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条契约之对价
双方同意本契约之服务或商品之价格,如有增减应按附属文件所列价目表所定之价格计算之。如另行议价,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服务质量之担保
甲方应担保履行本契约劳务之人应具有专业之技能、伦理与敬业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风气之商品。
第四条契约之终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契约全部或部分,但应给付甲方已完成服务之报酬,或已发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费用。
二、终止时甲方未提供之劳务,甲方不得索取报酬。但因该项劳务所需之鲜花、时果或其它易腐败之商品,如已购买且放置于灵堂或乙方处所者,乙方应依附属文件一之价目表支付价款。
三、前二项之费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约约定之总价额。
第五条乙方协助事项
乙方于甲方履行遗体接运服务时,应协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无法履行遗体接运的服务时,乙方应自行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乙方时,乙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契约,但应给付甲方因遗体接运所发生之交通与人事费用,该交通与人事费用,不得超过约定价格。
第六条日程或程序
双方得于签订合约后,共同订定仪式之具体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约。订定后乙方不得无故变更,如须变更而其变更增加额外费用时,乙方应自行负担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费用。
第七条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各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乙方之解释。
第八条仲裁或合意管辖法院
一、关于本契约或因本契约发生之一切纠纷,如双方合意于争讼前以仲裁方式解决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双方各选一仲裁人,再由两选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时,双方得申请法院为之选定。
二、双方未以前项方式解决纠纷者,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解决之。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分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受 西安科技大学学生处委托,对其七块宣传板进行管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进行管理的宣传板的指定位置进行广告宣传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进行广告宣传的宣传板为:西安科技大学临潼区:1、2号学生公寓之间两块,1号学生公寓与榴馨苑之间四块(其中两块各有一面由校保卫处管理不在协议之内),水房边一块(其中一面由校保卫处管理不在协议之内),面积为:每块一*方米。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板的时间为:自 20_ 年 10月1日—20_年12月31日。
三、乙方使用该场所的租金标准为:480元/月,乙方此次使用宣传板的租金共计:1440元。乙方交纳租金的时间为: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完。
四、如乙方未按本条约规定时间交纳场所租金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该场所,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未交纳租金的,无权在甲方管理的宣传板上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活动。
五、乙方须在举行活动之前四日,将乙方需要张贴的海报送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张贴,甲方可根据情况,在乙方举行活动之前两日将海报张贴。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需维护乙方宣传海报不被覆盖不被撕毁,如若被撕毁或覆盖,甲方应在两日之内将其复原 。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西安科技大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进行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从事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
3、乙方若要自己张贴海报,需经过甲方同意方可张贴。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自20_年10月1日—— 20_年12月31日。
十、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双方需协商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家庭丧葬礼仪服务协议 (菁华1篇)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篇五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提供附件一所列丧葬礼仪之服务以及丧葬时所需之各项商品;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欲委托甲方提供丧葬礼仪服务以及向甲方采购附带之商品,双方遂签订本契约以资遵守:
第一条契约之标的一、本契约之标的以乙方在附件一所指定的项目为范围。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项目,必要时亦可增减,甲方不得拒绝。甲方对于乙方所指定丧葬服务之请求,应积极配合并按其专业为乙方完成丧葬礼仪服务。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规定,无法依乙方选择之火葬或土葬方式处理时,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条契约之对价双方同意本契约之服务或商品之价格,如有增减应按附件所列价目表所定之价格计算之。如另行议价,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服务质量之担保甲方应担保履行本契约劳务之人应具有专业之技能、伦理与敬业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风气之商品。
第四条契约之终止或解除一、乙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契约全部或部分,但应给付甲方已完成服务之报酬,或已发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费用。二、终止时甲方未提供之劳务,甲方不得索取报酬。但因该项劳务所需之鲜花、时果或其它易**之商品,如已购买且放置于灵堂或乙方处所者,乙方应依附件一之价目表支付价款。三、前二项之费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约约定之总价额。第五条乙方协助事项乙方于甲方履行遗体接运服务时,应协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无法履行遗体接运的服务时,乙方应自行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乙方时,乙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契约,但应给付甲方因遗体接运所发生之交通与人事费用,该交通与人事费用,不得超过约定价格。
第六条日程或程序双方得于签订合约后,共同订定仪式之具体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约。订定后乙方不得无故变更,如须变更而其变更增加额外费用时,乙方应自行负担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费用。
第七条疑义之处理本契约各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乙方之解释。
第八条仲裁或合意管辖法院一、关于本契约或因本契约发生之一切纠纷,如双方合意于争讼前以仲裁方式解决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双方各选一仲裁人,再由两选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时,双方得申请法院为之选定。二、双方未以前项方式解决纠纷者,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未尽事宜之处理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解决之。
立契约书人: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统一编号: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身分证号: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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