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于天气的变化一直都非常关注,因为它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在撰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提炼和归纳,将学习的核心内容凝练出来。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一
2021年12月13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张家港市丰蜀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场地上有易产生扬尘的白云石物料露天堆放,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地面积尘较多。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_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典型意义。
露天堆放易产尘物料,会造成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大气质量。相关单位应当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物料堆放时设置严密围挡或者有效覆盖防治扬尘污染。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二
1、参与新品前期开发评审,针对客户提供的图纸提出工艺及模具设计方面的建议。
2、负责新制、复制模具的结构验收以及工艺开发。
3、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4、负责压铸范围内的过程流程图、fmea、控制计划、以及各类工艺操作指导文件的编制。
5、负责生产现场的技术支持与工艺调整。
6、负责对现场的工艺参数、过程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7、参与评估生产过程中内部或外部的质量投诉并组织整改。
8、负责组织部门各阶段员工的培训工作,并组织整理年度培训计划。
9、负责组织部门的年度总结以及对下一年的年度规划。
10、负责协助设备、模具、二类工装的故障排除、改进、制作。
11、负责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三
2022年7月25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群众投诉,对张家港市诚鸿纺织器材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夜间厂界噪声值为57db(a),超过相应排放标准。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_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已构成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据《_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典型意义。
2022年6月5日起新噪声法施行,其规定了排放噪声应当符合排放标准,同时明确了超标排放工业噪声的法律责任。噪声排放单位应当关注噪声排放情况,确保符合排放标准。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四
10、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11、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12、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1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14、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15、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6、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17、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18、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五
1、部门管理:负责本部门制度的建立和修订,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考评等管理,不断提高部门员工业务素质和水平。
2、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台账、劳保防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进出场人员管理、三级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记录、检查记录、事故报告、应急处理等。
3、技术管理:危险源控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工艺选用。
5、文明施工:场容场貌、企业形象、安全文明施工。
6、业绩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生产奖罚、安全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体系运行。
7、综合管理:团队建设、业务培训、沟通协调、劳务监督等。
1、安全工程、建筑管理类相关专业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2、施工企业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3、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熟悉国家、地方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原则性强,具有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遇事沉着冷静,随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六
(1)在项目部分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质量部工作。对项目分部安质部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及铁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规章、制度和要求。
(3)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各项安全质量及环水保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质量及环水保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负责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在本项目的有效运行。
(4)组织编制质量保证措施,组织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有关质量指标。组织开展高危工点的风险评估,组织编制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审定下属机构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
(5)负责安全标准工地评审,指导小组活动、组织成果发表及优秀小组的评选工作。
(6)组织制定安全质量和环水保检查及奖罚制度,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及环水保检查。
(7)组织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措施,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
(8)组织收集质量、安全、环水保信息、报送报告或报表。参加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改进会,报告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9)参与安全、质量及环水保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编写事故报告,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处理的施工方案和预防措施。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
(10)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及环水保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分部培训计划,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质量及环水保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筹备召开施工安全生产及质量分析、环水保专题会、工作会、现场会。
(12)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分管领导的有关指令并组织实施。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七
2021年1月7日,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苏州曼斯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经查实,该公司于2019年10月搬迁至现址后未办理铝压铸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铝压铸车间未配套建设熔炉加热燃烧烟气、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铝压铸项目即投入正常生产。
查处情况。
该公司未办理铝压铸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_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_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该公司铝压铸车间未配套建设熔炉加热燃烧烟气、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铝压铸项目即投入正常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典型意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当某一建设项目的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要素发生重大变动时,对周围环境影响也相应变化,建设单位依法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核心思想即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企业已经配套建设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八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根据分公司施工生产的特点,负责编制分公司应急响应预案;收集和审核站队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档案;督促站队落实开展演练工作。
五、督促站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站队安全交底情况;督促站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取证。
六、负责不定期安全生产的检查,及时指出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整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纠正,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
七、督促对员工进行的安全技术教育以及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技术及岗前教育,具体组织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管理和负责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做好考核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和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工作,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劳动护肤用品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督促站队做好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九、负责落实公司安全质量检查和专项活动,落实分公司内专项安全质量检查和巡查,并进行分析、总结。
十、负责建立健全分公司安全管理各类台帐,并督促按时准确填报。
十一、负责分公司群安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群安员台帐并及时更新,监督站队考核过程,每月定期收集、整理、发布群安员考核情况。
十二、负责开展全员质量教育宣传活动,收集qc小组活动资料,收集和整理分公司安委会的相关资料。
十三、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九
2022年4月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苏州朗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混料车间正在生产,按要求产生的投料粉尘需经配套的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但检查时配套的脉冲滤筒式除尘器未运行。经查,该单位已发现脉冲滤筒式除尘器故障,但发现后未采取措施排除故障,继续生产放任污染物排放。
查处情况。
该单位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故障后未采取措施排除故障,继续生产放任污染物排放的行为,违反了《_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据《_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5万元。
根据《_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_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_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对该单位两台混料机予以查封。
依据《_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对该单位生产车间负责人移送公安拘留。
根据《_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_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对该单位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典型意义。
美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企业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禁通过暗管、渗坑、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面临的将是查封扣押、罚款、移送公安等《_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组合拳”式打击。
压铸厂应急预案篇十
2021年6月14日,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苏州尚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查处情况。
该公司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万元。结合该公司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人民币万元。
典型意义。
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方能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可根据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紧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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