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是当前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写总结可以增加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帮助我们更好地应用所学。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的例子,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篇一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调皮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犯错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兴趣,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宝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墙,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其实就是同一件事。比如,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篇二
这本书写的是唐僧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在五行山下收了孙悟空为徒,在高老庄收了猪八戒为徒,在流沙河收了沙和尚为徒,他们师徒四人一路上不畏艰难,团结互助,勇往之前,历经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描述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但有时又过于迂腐,大师兄孙悟空就是一个十分勇敢,坚强,也十分机智的一个人。他的本领可大着呢!他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睛睛的眼睛,他的武器是当年镇海神针,能变大变小变粗,孙悟空把它放在自己耳朵里面,妖怪来的时候,孙悟空就把它从耳朵里拿了出来把他变成一个棒子,这把武器就叫做如意金箍棒。猪八戒的武器是九齿钉耙,他原来是天宫中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因此被丢出天宫降生在猪窝。沙和尚原来是天宫中的神仙因犯下了错,就把他扔下了凡间,他被扔进流沙河,从此做了流沙河最后被观音菩萨点化让他保唐僧西天取经。他们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取得了真经,成了菩萨。最后唐僧飞向大唐的皇宫,把真经交给了皇上。
这本书让我十分的难忘,我也要向孙悟空学习。不怕苦勇敢的面对生活中所碰到的难题,像唐僧那样善良。让我也取得人生的真经!!!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篇三
我读过许多的书,但是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鲁滨逊一生的航海历程。鲁滨逊前三次航海都因为种种原因而失败,他第四次航海依然如故,他流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他孤身一人,全船的人,除了他外无人生还。在这个荒岛上,鲁滨逊凭借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去。他还救了一个野人,取名叫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实的仆人。再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救了一位船长,船长表示感激就把他么带离了荒岛。
为什么我会喜欢这本书呢?因为鲁滨逊顽强、坚持、勇敢。鲁滨逊流落到了荒岛整整将近27年,他顽强的从这个地狱中逃了出去。他在荒岛上自己动手做椅子、桌子、独木舟等,还自己种粮食、烤肉,他把这个地狱改成了天堂!“我既无肉体的欲望、视觉的贪欲、也无人生的虚荣。我一无所求,因为,我所有的一切,已尽够我享受了。”每次读到这里,我总是下意识的想了一下,人总是追求财富,想让自己高人一等,淋漓尽致的把自己的贪婪展现了出来。而鲁滨逊经历了荒岛生活,他知道金钱不是万能的。
鲁滨逊还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逃离荒岛后拥有了大批家产,他先把一部分钱拿来报答他的恩人寡妇管家和热心的老船长。以后还会不定期的给他们寄钱。
最让我喜欢鲁滨逊的是他的正义感,《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出现了野人,野人们互相攻打,抓俘虏,还开食人宴吃抓来的俘虏,鲁滨逊见了义愤填膺,怒发冲冠,想办法来替上帝教训这些野人,连做梦都是怎么把野人一网打尽。鲁滨逊充满了正义感,连星期五想吃人肉他都要批评教育星期五。
这是一本有趣的历险书,同时也是一本充满正能量的真理书,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顽强拼搏,乐于助人,知恩图报,我要向他学习!他是我的榜样!我喜欢这本书!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篇四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窗边的小豆豆》了。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十分有趣。
这本书讲了小豆豆多次在学校被开除,接着交到了要好的朋友“山本泰明”,和自己学校分享了妈妈做“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学会了怎么支帐篷,和朋友们一起散步,一起度过暑假,一起玩“游戏。
还认识一个名叫“旱田”的老师,和“旱田老师分享自己以前在其它学校的经历,和校长也谈过许多话,常常还被校长表扬。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小豆豆在巴学园朋友不多,但在大人引导下,终于顺利和别人结为了朋友,而且又能主动与校长老师分享以前的经历,我觉得小豆豆是一个女汉子。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子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小豆豆,如果你喜欢上了她也请你读一读这本书吧!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篇五
因为马小跳他虽然有一点顽皮,有一点淘气,但是他知错就改,有一次,我在读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马小跳过生日这个,这是马小跳过生日可是他要送给夏林果生日礼物,于是,我就在想他过生日为什么要送给别人生日礼物呢?我很疑惑,然后,我就继续读了下去,读到了最后,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是因为马小跳上次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马小跳就是因为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所以在马小跳过生日的时候,马小跳为了给夏林果一个歉意,所以就送给夏林果的生日礼物这就是马小跳知错就改的一个画面。
我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要学会马小跳的知错就改的好品质。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篇六
俗话说得好:“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对我来说,如同饥饿的人吃上面包,绝望的人重获信心。今天我便来说说,我最爱的《镜花缘》。
《镜花缘》是自《西游记》外的另一本神话经典小说。堪称是:幻想、历史、讽刺、游记融为一体的举世名著!主要写了:百花仙子入凡,唐敖游历各国,在小莲莱得道成仙。唐小山(也就是百花仙子,后来叫唐闺臣)寻父,得知天机。听父亲之命,改名闺臣。与其它99名才女考试。后去破关,把大周朝改回唐朝。
武则天的四个儿子设下了四关。分别是:酉水关;无火关;色刀关;才贝关。也叫:酒关;怒关;色关;财关。要过关可真不容易,要先焚香叩拜对本关戒之人,还要写个灵符:酒关写戒;怒关写忍;色关写狠;财关写拒。接着把灵符火焚咽肚,才能不受邪阵的困扰。每一次破关都会损失大半军士和一些大将,可因唐闺臣有仙缘,所以每次过关都会有仙人相助。
直到最后,所有参战的人都被封了个一官半职,赏了点东西。去世的,便追封。所有的花仙回天庭时,百花仙子(也叫唐小山或唐闺臣)把自己在小蓬莱泣红亭抄下来的碑记给了白猿让他去找文人墨客写下这个故事,让世人也知道这个故事。
外加一个李汝珍创作小说是编的小故事:白猿接过了百花仙子手中的碑记,走上寻找文人墨客的道路上。时间流转,在五代晋朝有个叫刘朐的人文笔很好,白猿把碑记给他并讲明了来意。他却说:“我好不容易才在这兵荒马乱之时创作了本《旧唐书》哪有心思写这东西?”到了宋朝时,有个叫欧阳修和个叫宋祁是那时的才子白猿把碑记递与他们,可是却又得到了一致反对:“我们被《新唐书》闹了17年了,已经没有精力去弄那种东西。”一直这样,到了圣朝太平之世,白猿见到了李汝珍略有文才便把碑记给他,因前访的不耐烦了就自己走了。
李汝珍认为自己有钱,有才学,有时间,便写下了这本《镜花缘》。这本书虽然有100回,可,其实这件事只写了一半。但100回30年的心血,愿后续能现世。
好啦,听了我的介绍和这本书有趣的小故事,你是否对这本书有了点兴趣?若有你可一定要看看这一本千古名著——《镜花缘》!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篇七
说到到读书,那可是我最大的爱好。我读了很多书,但我认为其中最为有趣的就要数美国著名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故事发生在19世纪美国密西西北河的圣彼得堡,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汤姆-索亚的男孩子。在这本书中,他带着我来到了他的童年,他的家庭和他的学校。
汤姆-索亚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的童年是充满叛徒和冒险的。在这部小说中,汤姆-索亚和野孩子哈克贝利,干出许多令人捧腹的故事,如汤姆波莉姨妈罚:去粉刷围墙,结果汤姆使了欲擒故纵的计谋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地为他刷墙,并得到了许多好东西。后来他们逃去荒岛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在教堂里给他们举办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楼上偷听。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有趣的童年。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小主人公的机智勇敢,也感受到了童心的透明,人性的温暖,人间亲情的可贵。也让我变得勇敢正义了。现在,我终于明白这本书带给我的影响有多大了!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篇八
在我的书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许多书。每逢空闲的时候,我就会从中抽出一本来,细细地读上几个小时。然而,最令我着迷的还是加拿大的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不厌其烦的读了一遍又一遍。
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红发孤儿,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据安妮自己所说,她非常讨厌这一头红发,不过这头红发并没有给她的快乐抹上阴影。一次,绿山墙的马瑞拉、马修一家觉得自己快上了年纪了,于是这对独身兄妹就托好友帮他们收养一个男孩儿,却阴差阳错地收养了安妮。马瑞拉和哥哥马修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安妮,于是,安妮就幸运地留在了绿山墙。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安妮。我本人非常喜爱安妮。因为她的善良、她的可爱性情,最重要的是她的纯净。安妮喜欢幻想,使生活时刻充满了惊喜;安妮对世间的万物都怀有喜爱和感激之情。她喜爱窗台上的那一棵苹果香老鹳草,喜爱卧室外的樱桃树,喜爱林荫大道,喜爱“巴里的池塘”……她还为这些花草山水都起了新的名字,例如“珍妮”“洁白之树”“闪光之湖”……真正的把它们当做朋友来看待。她甚至还在祷告时感激上帝赐予她这些花草植物……我想,正是因为安妮拥有一颗与旁人不同的心,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虽然她不是最漂亮,虽然她不是最聪明,但是她的善良品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一切事物的感激足以让她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儿!我敬佩她!
推荐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篇九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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