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只有通过总结才能真正领悟其中的道理。写总结时,要简明扼要,言之有物却不繁琐冗长。总结是一个全面概括和思考的过程,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一
《麦田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的名著。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有着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个性。这与我身边的人都很相似,他是我们情绪的真实写照,他做的事情都是我们想做而又不敢做的。
作者用第一人称叙述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但却发人深省的故事,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我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运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讳保密,使用了超多的口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引起读者共鸣。
很多时候,我也期望能做个像霍尔顿式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用心去守护身边的人,但是我也只能是想想罢了,我们都在忍受着这个社会,我们要为了事业而放下自我的理想;我们要理解这个社会根本没有如宣扬的那么光明,这个社会的真实与黑暗一面是那么真切的存在着,那是怎样的谎言与欺骗都难以遮掩的。即使我们尽自我的努力去改变这个世界,也是需要经历多年的时光,因此我们只能尽力而为。我们总是期望自我能成为一个别人的守望者来拯救别人,而实际上,我们更期望当我们冲向那混帐悬崖的那一刹那,会有那么一位守望者从不知名的地方冲出来,截住我们。
我们每个人都以前是“霍尔顿”,都有过敏感、怯懦、脆弱而易激动的青春岁月,即使走向社会多年,也会有人在虚伪与肮脏的社会泥泞中无力地挣扎;然而,人总是要社会化的,总是要被推入社会的,需要我们尽快学会在颓废、虚伪与庸俗中随波逐流,就像霍尔顿的老师开导他所说:“一个男人不成熟的标志在于他甘愿为某件事业悲壮地献身,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在于他甘愿为某件事业卑贱地活着。”在完美和丑陋、向往和厌恶之间挣扎,这样的过程充满了苦恼,就像我们一方面教育子女诚实,另一方面又要精心传授选取性撒谎的技巧,前者是做人的本质,后者是生存的需要。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
守望,像守望者一样呵护他们的成长,及时的给予疏导和关怀是最重要的。我们要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让那些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们,那些早已习惯了困惑和孤独的孩子们,不要走向悬崖。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二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厌恶学校,厌恶同学,厌恶父母。他甚至厌恶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厌恶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厌恶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能够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之后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光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能够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我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明白。
当然他能够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应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我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盼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我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三
我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缘于它的内涵,精神。它的精神正是此刻的我就应好好学习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仅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不安于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同时更加激烈地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麦田里的守望者》写的是美国的五十年代,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霾尚未散去又出现了冷战。人们缺乏理想,浑浑噩噩的活着。
这时,“垮掉的一代”出现了。主人公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满口的污言秽语,开口就是脏话。他几次被学校开除后,此刻又被潘西中学开除,小小年纪的就学会了抽烟喝酒,无心读书,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学校里有装模作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校长,只巴结开汽车的家长;星期天家长来接孩子,于是每个星期六都会吃一道好菜,就是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为一场电影虚情假意地哭个死去活来。霍尔顿是个善良,有灵性的孩子,虽然他不礼貌,又下流。
在饭店碰到两个修女,他募捐了十元钱,为了照顾贫穷学生的自尊心,他把自我的真皮皮箱放在了床底下。霍尔顿又是个有想法的孩子,与人交谈时,总有自我最真实的感受,应对虚伪的人,他会心里骂个痛快,而表面却镇定自若。环境的错误让他深陷不能自拔,把持不住自我,迷惘了方向,应对开除却又不敢回家,在外荒废时光。他期望自我会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他唯一真正想当的,什么事也不干,离开此刻的环境,做一个默默地守望者。
其实,我一向认为霍尔顿是个善良的好孩子。他一向厌恶学校老师的虚情假意,一向怀疑他最喜欢的老师所说的“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他厌恶家长让他上学是鉴于“出人头地,以便将来能够买辆混帐卡迪拉克”这样一个目的。他厌恶这个虚伪,无情,阴暗的社会。但是,他会遇到修女为难者募捐便慷慨解囊,他对他的小妹妹真诚爱护、百般照顾,如同一个生活在地狱的天使。他的心柔软的如同云朵,轻轻一挤便会滴下晶莹的水珠。
他这样真诚的告诉妹妹“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明白自我是在往哪儿跑。我的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明白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明白这不像话。”这正反映了他对这个社会无声地反抗,对这个迷茫的世界的抗议。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我,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
作者j·d·塞林格的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不仅仅影响了几代美国青年,同时也影响了不止一代的中国青年。或多或少我们都会在霍尔顿身上找到一点自我的影子。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四
一番没有情节的几乎处于僵尸形态的自述,打动了无数青少年的心。当成长降临到霍尔顿身上时,他很痛苦,他有想过逃避,逃避中又夹带着一些尝试。最终,他选择了面对。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哪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王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王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感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麦田”象征了孩子们美好的童年,孩子们整天无忧无虑地做游戏。但“麦田”的位置不理想——在悬崖边。
时针不停地转动,飞快地把孩子们带向了成长,所以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成长的道路上必定会有迷茫,有彷徨。孩子们跑向的就是那“悬崖”下的万丈深渊——成人世界。“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霍尔顿梦想着守护住孩子们的童年。但谁都清楚,这个梦翻译成英文只是wish而非hope,是一种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的梦。成长是谁都无法逃避的,但成长绝不像霍尔顿心中的那样可怕。漫漫成长路,我们会失去,也会得到,但绝不是像霍尔顿所述,只得到坏的,只失去好的。我们必然会失去童真,得到世俗。但我们也会失去无知,得到责任。
以前很多人说,塞林格等同于陶渊明,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晋陶渊明消极避世,他已是成人,却不愿面对当时社会的污浊。于是,他选择了逃避。据说美国教科书中对陶渊明的描述是“过上游生活,出淤泥而不染”。“出淤泥而不染”代表了积极入世的一类人。陶渊明的避世,已经达到了忘我的境界,王国维称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为“无我之境”,也就是说他和自然完全融为一体。和陶渊明完全不同的是,霍尔顿在经历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最终选择了面对。故事的最后霍尔顿是否真正懂得了成长的真谛,我无从得知,但我相信一定有一种力量在促使他留下。成人世界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脏乱,处在成人世界里,也会有一些美好的事物给我们一些安慰和鼓励。我认为,塞林格真正的目的是激励美国的战后一代,让他们获得启发,进而积极入世,承担起建设祖国的重任。由此说来,霍尔顿最后决定留下来面对成长也就顺理成章了。
就像霍尔顿最后没有逃避,生活中的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的内心也是矛盾的:一边带着某种叛逆一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有时我会想,我为什么要生活在别人的目光里,又为什么没有离开世俗的勇气?我没有胆量步入社会,但又无法逃避,只能做着“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梦,守护住下一代的童年。就像最后霍尔顿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他那每一个“混账”朋友,尽管他们没有一个曾真正走进过霍尔顿的内心世界,尽管他们身上都有着霍尔顿厌恶的地方,但在霍尔顿心中他们仍然很可爱。当我们只能面对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在你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对小孩子看法的改变是因为两位作家,一位是泰戈尔(暂时按下不表),另一位就是塞林格。之前看到小孩子就会心烦,在书店看书时他们会大哭大闹,在路上行走时他们会随地小便。然而当我看到故事的结尾,天上下着倾盆大雨,霍尔顿在公园长椅上静静地坐着,菲碧坐在旋转木马上,一圈又一圈地转下去……我被这画面所震撼了。纪伯伦说,“你们的孩子,都不是你们的孩子,乃是生命为自己所渴望的儿女。”他们会哭闹打扰到你,但他们是纯净的白纸;他们会因在我们看来连鸡毛蒜皮都算不上的事情大吵大闹甚至动手,但他们的出发点只是简单的达到个人的目的;偶尔他们甚至也会对同伴恶语相加,因为他们一直在模仿。虽然他们不懂得为别人考虑,但他们有一颗觉醒的心。
每一颗觉醒的心都是一粒种子,等待春风雨露的浇灌呵护。有时我甚至认为小孩子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完美的味道。小孩子时时刻刻都在受到我们的影响,因此,悉心呵护下一代,不要抹杀属于他们的青春痕迹。也许,当若干年后他们长大后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需要面对成长时,他们不会再犹豫不决:“带上我的青春史诗,勇敢地踏入社会!”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五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六
不曾经历总不明白,而经历后又有太多无奈!那个麦田里的坏孩子霍尔顿,给我以启示,更回应了我对青春叛逆的别样期待。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难以忘却的岁月,里面充斥着太多敏感、偏执、荒唐、颓废,以及甜蜜与欢乐。我有段时光即是特别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痛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这是多么的虚伪,霍尔顿极看不惯,我自然更觉恶心。于是霍尔顿和老师、同学、学校越来越远,他们有了本质上的分歧。我知道,这或许就是一种暴烈的反抗。
要知道,青春的日子里,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都很容易被放大,进而刺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正当青春的我们,于是经常便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亦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取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可他要去的西部,是能取得“真经”的西部吗?如果那样,我也愿与他做一次“伟大”的探寻。
然而在临走前,他还是有牵挂,他想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结果,妹妹竟然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里面装满了行李,她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西部之行。
于是,青春就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下了最初最渴盼的目的。
我知道,这样的目的总要在经历梦幻破灭后,回到最真实的生活中来。
青春是最美丽的东西,我期待做一个充满阳光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七
最近流行一句话——谁的青春不迷茫。这句话似乎是这个时代年轻人的信条,也是这个年代年轻人的自我安慰式的呐喊。好多年前看了一本书,最近无意间又看了一遍,更多感触,想分享,又想独食。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这段话是全书的经典,每次读到这句话,总能久久回味。第一遍读时,被作者肆无忌惮的社会批判以及放荡不羁的性格所吸引,不自觉的为他犀利的笔锋叫好,自以为是式的对生活的反抗。如今再读,看到了两个词“彷徨“无奈”。作者一二再再而三的被学校开除,生活琐碎、缥缈、糜烂,但这并不是导致他过激处事态度的原因,相反正因为他的处事态度决定了他无法正常呆在学校的事实。主人公最后一次被开除回家时的情形刻进了我的心,用他的话说真是要了我的命,要知道从来没有一本书能把我的迷茫描写的`如此相近,简直是我的再现。我和主人公一起站在看不见前途的路口徘徊着,看不见对方,如此孤独。人就是这样,明知道你身旁有无数同类,却依然孤心难遏。他内心空荡不知该往何处,我欲望满满不知如何下手,该往何处去?他去了酒吧找了打发着时间,却又找到了满满的孤寂,又何尝不是呢?那就去找心爱的人吧,含着热泪,并非铁石心肠,在最爱的“妹妹”面前我甚至如此脆弱。我操着不伦不类的口音咒骂生活的种种,期望有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将我轻轻抱起,而我说我想成为这个人,不过又是我的一次呐喊而已。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八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
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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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一开始我并没有抱多大的期望,可是最后看了5页,他就把我吸引了。而且我还有一肚子的感想。
不知道我的同龄人是否在看这本书,或者听说过这本书,或是什么都没有,还是我根本就不该看这本书。因为书中的主角霍尔顿,才十六岁就抽烟、酗酒、逛夜总会,在电影院里消磨时光,彻夜不归。这不是一个标准的不良少年吗?也有人说,他并不是自甘堕落,而是被现实所逼,出于无奈啊。我既不同情他又不憎恨他,也不像书中的“序”所说的认为他仅仅是美国上世纪50年代“垮掉的一代”的代表分子。我只是觉得不管生活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每个青年人都要经历思想上的一段彷徨期。霍尔顿正是处于这段时期。我们也一样要经过这段时期才能真正长大。所以我们不能以偏见的眼光来看待社会,对待自己的成长。
霍尔顿说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说得好像义愤填膺,可这只是大人对他的美好期望。他们希望他有一个光明的前程,不为温饱、就业等问题发愁,买辆私人汽车也是幸福生活的表现之一啊。霍尔顿认为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大部分都是势利的伪君子,社会上也充满了“假模假式”的人。他只爱孩子,认为只有孩子才不被成人世界所污染。这更是他逃避现实的一种方式。他刚刚接触社会的中心,还无法接受成人之间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以为一切不真实的东西都是虚伪——刻意的虚伪。所以他的理想只是做一个看护在麦田里做游戏的孩子的所谓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而且他还冒出个要到美国的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住在一间草屋里,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不和任何人交谈的荒谬想法。这正表现了他不敢面对现实和内心的怯懦。
霍尔顿就这样化软弱为痛恨,夸大了社会上的各种丑恶现象,还强加给别人许多他的主观想法。他把整个社会都说成是没有真、善、美,只有假、丑、恶的世界,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我们又何尝不是呢?都在所谓的“叛逆”者,自作聪明地厌世嫉俗,却不知道这其实也是一种俗气的表现。世界上有许多我们所未曾经历过的事物,可我们还自以为看透了一切,在比我们的社会阅历多得多的长辈面前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把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贬得一文不值。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他说他真正喜欢干的就是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所以上面的一段话都只是他的想象,或者说梦想。让我们来看看他在现实中都干了些什么。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出校时,他不敢贸然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歌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看吧,这就是他的人生。他的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多么远的差别啊。他想做的是捉住孩子的守望者,但他自己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守望显然带有挽救人生挽救灵魂的意义,也就是看护心灵的迷途者,避免其掉入精神的悬崖。这也就是霍尔顿梦想中的“守望”。只要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守望这个动词在书中的施者(霍尔顿)和受者(四处狂奔的孩子),就会明白它近似于一种利他主义,也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这种助人为乐的利他主义也就是佛陀和基督仁慈伦理中的“善”。但是守望究竟算不算一种美德呢?斯宾诺沙给美德下了这么一个定义:美德就是某种行动的力量,一个人越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并获得对他有益的东西,他美德的力量就越大。
这么说来,守望这种行动的力量似乎很小,守望便该排除在美德之外。但是实际上,霍尔顿的守望让他得到精神上的宽慰和自豪,这种精神的满足更能让他认识到自身人格的存在,因而也更能维护他肉体和精神双方面的生存。所以,守望可算是最大的美德之一,即使他的现实是混帐的,是非守望的;但是,他的梦想是美好的,是守望。因此,不管怎样,守望,它都象征着一种理性,一种追求幸福的愿望。而这,正是守望的内涵和核心所在。
首先,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后感,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
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xx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正处于科技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反。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在每个人的青春道路上,都有过矛盾,有过迷惘,有过彷徨。而《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诠释了一个16岁的少年,青春路上彷徨不安、苦闷孤独的精神世界。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著,原名为《thechacterintherye》,于1983引入中国,正式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作家塞林格写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以一个青少年的角度深刻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社会状态。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叛逆,对身边人和事都极其不满的16岁男孩。他对于身边发生的是感到迷惑,他心中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实存在感。对于他来说,在他的世界里,善与恶,好与坏,好像总是找不到一个固定的支点,使其平衡。因此,他内心极其痛苦,精神以及心灵都饱受摧残。在这种痛苦达到一种饱和状态时,他对自己最信赖的人,他妹妹说出了内心最真实想法:我要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对于主人公霍尔顿来说,就是在一片金灿灿一望无际的麦田里,那里有着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奔跑,而麦田的另一头是悬崖,孩子们不停地奔跑,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于是,主人公霍尔顿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就可以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及时守住孩子,把他们带到安全的地方。不论在什么时代,怎样的背景下,我们青少年都会经历一段精神上的困惑时期。而这部小说就是描述青年人的心理状态,并提出了一个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好的畅想!就让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永存一个这样的“守望者”并且努力成为一个“守望者”,成为能真正能净化他人心灵的人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二
首先,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书笔记,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三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长大是人必经的溃烂。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
"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的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四
《麦田里的守望者》,很明媚的鹅黄底色封面,涂着一绺绺橙红碧绿的火焰,一如青春本身给予人们的印象,但读后却被一种灰调子的情绪所笼罩,呼吸着稀薄的氧气,莫名的悲怆袭上了心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我对这个名词没有多少好感,总觉得这是叛逆一个比较积极的说法。但眼前的这个霍尔顿却并不让人讨厌。
他的父母对他充满了期待这份期待却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在带领了校击剑队去纽约参加比赛,作为队长他却把重要的东西忘在了地铁上。这样的错误自然是不能原谅的.所以他就遭到了再一次的被开除。他对于被开除并没有太多的伤心,但是却害怕回家面对自己的父母。于是决定用他手中的钱去纽约玩两天。当他父母知道消息后无法不面对的时候再去面对。
看到这里觉得有些熟悉,因为这是我们大多数青少年常有的心理。想赢,怕输,怕父母失望,失败了不敢面对。
下面的这段话我收藏了这是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很喜欢这样的话,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情做好了才是啊——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象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正处于科技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反。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以前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光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哀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取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我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最之后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下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下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以前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下,放下掉有过的完美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之后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取把自我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我,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我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把握好自我的生活吧!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电影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唯一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這個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骗局,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五
《麦田里的守望者》成名已久,我却今天才看完。比起我的晚还有人都没有办法读完呢。真是能理解,这样一本啰啰嗦嗦、没有情节的'书,读完是需要十分的耐心的。
还好,最近我在挑战自己,耐心暂时战胜了反感和放弃。我看完了最后一个标点。
十四五岁的少年,用叛逆、厌恶、拒绝鄙夷的看待身边的世界,他吸烟、喝酒、想找女人、逃学总之这个年龄里不进监狱的坏事他都干了,理所当然的任坏脾气潮水一样蔓延。听着他嘴里、心里嘟嘟囔囔的发牢骚,感觉他的世界太灰暗了,他真颓废。可跳出书外,他的世界真是单纯:讨厌几个同学,考试不及格、想着去做所有大人做的事情、虚妄的幻想未来。谁都经历过,形式不同罢了。
他是那么的可爱,评价他的哥哥、思念他的弟弟、宠爱他的妹妹、担心歇斯底里的妈妈……尤其是他和妹妹在一起,能看出他是个好哥哥,和所有的哥哥一样,心疼、溺爱、纵容着这个亲人,把弟弟的那一份也给了她。
对家人好的坏人不是个彻底的坏蛋,更何况他还是个孩子。
这本书的出名应该是写出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内心的迷茫。我已近不惑之年,从这本书里收货的是怎样正确的对待这个年龄段的孩子。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六
这个暑假,我读了美国作家j.d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麦田的守望者》里我有所领悟。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霍尔顿的少年,他离开学校后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令人着迷的也引人深思的事情。
霍尔顿厌恶一切弄虚作假,假模假式。他的愿望是在麦田中央当一个“守望者”。麦田边有个悬崖,他不希望他的伙伴们或其他什么人在玩耍时掉落悬崖。至少,他希望可以真诚地做好这一件事。
他渴望真诚!
人们小时候总是无忧无虑,因为天真和单纯,我们幼年时期只认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互相之间诚实相待,日子充满了快乐和喜悦。但是,生活是块磨刀石,它把本来不会伤人的铁石磨成了一把锋利的刀!随着人慢慢长大,欲望也越来越大,为了抢夺利益,人变得贪婪、虚伪。只有少数人能幸免于难。
只要是人,都有脾气,都会在挫折面前垂头丧气、甚至暴跳如雷。谁能问心无愧地说自己一生从没有撒过谎!
生活是一本书,看你落笔写什么,多希望看到的是你们用你们真诚的心各自描绘的精彩啊。
细想一想,人类在很多方面做的还没有动物好。你见过两个狼群决斗吗?你见过两只狮子战斗一定要把一方打死的吗?没有吧!我们的专业分工没有蚂蚁有效率,我们的工作难度也比不上蜜蜂,我们远没有骆驼有耐力……可我们比他们谁都更容易骄傲。因为人觉得自己会思考,所以远比其他动物高级。
其实,智慧生物,比如人,你在怎样思考?
有思想,会思考,这是一把双刃剑。动物们靠本能行动,而人有心机、有私心,人在行动前多少会优先考虑自己的安全、得失、利益大小,计较来计较去,行动力受损。而不像蚂蚁,它们生存的目标很简单:让种族繁衍。它们齐心协力只做一件事,且只做好这一件事,没有别的追求。
我们能不能也把目标设定得单纯一点,努力做好一件事情呢?
一是,有一次他们在博物馆里,霍尔顿认为博物馆中的一切都是不会变的,不同的人参观博物馆有不同的感悟,变的只是人。就像书,文字是不会变的,不同的读者读后会有不同的体会一样,变的也只是人。
再是,最后一页,霍尔顿回想起他不喜欢的学校,甚至不喜欢的同学后,很感慨。我深有体会,人只有在失去后才领悟“要珍惜”。当我们拥有一样东西----比如书的时候,我们会在前八天手不释卷,读了一遍又一遍,读完就束之高阁,终于,有一天发现书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了,就开始捶胸顿足地哭号:“那真是一本好书啊!”可之前呢,它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已经落灰了好久好久。
《麦田的守望者》一书是在体谅年轻人。让他们的质问、怀疑和逃避得到应有的承认和发泄。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七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相信这段话,从事教育行业的人都很熟悉,这是j.d.塞林格在《麦田里的守望者》所呈现出的一个彷徨、焦虑、愤怒孩子的纯净内心。作为教育者,我们不禁联想到,无论一位学生外表表现的多么放荡不羁,多么叛逆,多么冷酷,其内心总有一片净土,那里花儿含苞待放,那里鸟儿欢声笑语。
故事主人公是霍尔顿,他以一个被开除的学生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在被开除后的三天里,他表现出对社会、对人性的愤怒,也表现了内心的彷徨与焦虑。
第一天,他告别老斯宾塞,接受了一些人生的劝诫,在学校与同学打了一架,愤然离开学校之后,住进了小旅馆,见到形形色色的人。在他的眼睛里,这些人“实在太没知识了”,而且并无趣味,她们的忸怩作态,虚伪让霍尔顿感到厌烦。
第二天,霍尔顿在与他“并不怎么倾心”的萨丽·海斯的约会中,以“令人作呕”“假模假式”的心理体验度过,最后两人以吵架作为结束。期间,他遇见了“很和气、很有礼貌”的两位修女,更加鲜明地让霍尔顿感受到了萨丽·海斯的装模作样与虚伪,这让他懊悔自己跟她谈心,觉得自己是个“疯子”。霍尔顿在慢慢接触社会人的过程中,看到了人性,“这帮聪明人就是这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在发号施令,就不高兴跟你进行一场有意思的谈话。他们自己一住嘴,也就要你住嘴,他们一回到自己的房间,也就要你回到自己的房间”;也感受到了自己无处安放的、彷徨焦虑的灵魂,“我当时醉得一定要比自己想象的厉害的多,我越往前走,四周也越黑、越阴森可怕。”回家之后,他向自己的妹妹菲芘吐露了自己的内心,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一切,不喜欢现在的社会状态,他也在寻找内心真正的自己,他愿意做一名守望者,守望着麦田里的孩子,守望着他们内心的最本真、最真实、最善良的东西。接着,他又去见了自己的老师,安多里尼先生。
第三天,他想自己离开家乡,搭别人的车到西部去,在与菲芘妹妹告别中,他突然发现“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安静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并不存在”,只能寻求自己内心的宁静。
文中用大量的篇幅描述了霍尔顿“这辈子有过的最好的老师”,安多里尼先生。在他愤世、彷徨的内心依然对这位教师心怀尊敬,这是一位怎么样的教师呢?“你可以跟他一起开玩笑,却不至于失去对他的尊敬。”当学生从窗口跳出去摔死的时候,是安多里尼教师摸了摸孩子的脉搏,脱掉自己的大衣盖在学生的身上,不在乎身上是否沾满了血,把学生一直抱到校医室。事隔经年,但对霍尔顿来说,仍然记忆犹新。这就是教师的人格魅力所在吧。
从这本书中,我们更能深刻地体会到教师不仅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更是学生灵魂的塑造者。当霍尔顿无助,痛恨世界,无法找到自我的时候,安多里尼老师看到了他无方向、无目的的内心,及时地鼓励他把痛苦、无奈分解过去便是未来,及时地分析当前他所处的环境情况,劝诫他放弃“在一生中这一时期或那一时期,想要寻找某种他们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安多里尼先生用教育实例,告诉霍尔顿学习到最最心爱知识的方法——接受考验、想学、肯学、耐心学。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八
看了一些资料得知,在塞林格隐居的岁月里,外界并没有停止对他的各种猜测,有好的,也有不好的。这些喧嚣都来自于这本让他名气倍增的书,而讽刺的是,或许对于塞林格来说,这个围绕他的世界和小说里的成人世界一样让人恶心。他想要告诉众人(或者根本就无意告诉),他愿意怎样生存在怎样的世界里,而这个世界却不是真实的存在。
塞林格给我们的童话,是一个诗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孩子在奔跑,却不是逼近年岁和成熟的增长。
读这本书很轻松,并没有很多小说里那些让人反复思考的东西。你只要跟着这个叫做霍尔顿的孩子,完成那一段荒唐却不可重返的日子。时间很短,想像成是自己的旅程,也不会太糟糕。
然后你也会长大,等待你的悲伤是你变成了另外一个自己。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征文篇十九
全书介绍了一个叫霍尔顿的少年如何从潘西就读的学校离开及离开后三天的游历。霍尔顿是个被多所学校开除过的典型的叛逆少年形象,书中描述的他喜欢戴着一顶红色的猎人帽,他很喜欢这顶帽子。他有个死去的弟弟,叫艾里,这也许是他在世界上除了妹妹菲苾之外另一喜欢的人吧。艾里是个有着红头发的的好孩子,他从来不对人发脾气,也特别的聪明。在艾里死去后,霍尔顿就只能把自己的喜受全部寄予在菲苾身上了,当然,他仍然喜欢艾里。霍尔顿被潘西的学校开除后,星期三就要回家了,但在这空档期,他游历了两天,他本想再也不回家里了,他挺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于是在他临走前,他悄悄地去见了自己的妹妹菲苾,与她一同跳舞,最后菲苾还将自己要买圣诞礼物的零花钱全都给了霍尔顿。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在他即将要离开自己熟悉的故乡前往西部时,自己的妹妹竟然将自己的行李也一并带上了,她想跟霍尔顿一起离开。出于种种原因,霍尔顿最终还是留下了。
也许每个孩子在某一时期都是个问题少年,这是无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个极其正常的现象。就像我们文中的霍尔顿,他本就是个问题少年,被许多所学校开除过,他本来离开潘西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受不了那里那些假模假式的人,觉得那儿的人很虚伪。
也许我们有时有这种莫名的正义感,也适应不了这种不适合自己的环境,产生一种万事都顺应自己的心态。这也是我们许多人的正常心态。而塞林格所描述的这个霍尔顿形象则是普遍的问题少年形象。虽然霍尔顿是别人口中多不好的孩子,但他对菲苾却非常地好,他给她买了她喜欢的唱片,但却因故在途中摔碎了。他会哄自己的妹妹,他从不会对她食言。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吧,因为在路途遇上的两个修女,他把自己的钱都捐给她们去帮助要多的人。其实每个叛逆少年的内心也存在着纯结和善良的一面。
为什么说霍尔顿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孩子们在田里玩耍,然后随时提醒他们会有危险呢?我想,这也是主人公所希望、向往的轻松生活吧。无需多管,把控底线,适当提醒。
叛逆期也许是人人都要经过的十字路口,只是每个人面对的方式不一样,也不能因为他们这叛逆的性格就否定他的一生,我们需要做的应该是指引自己如何顺利度过这一时期,学会接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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