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的个人感受和触动的记录,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思考作品中的思想和情感。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巩固和总结自己的阅读体验,同时也可以和他人分享自己的心得和观点。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需要我们在阅读过程中积累信息、理解作者观点,同时运用自己的观点进行深入思考,接下来我将分享一些写读后感的技巧和方法。如果你正为写读后感而苦恼,不妨看看以下是小编为你精心挑选的范文,或许会有所启发。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一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二
我最近看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又名《奥立弗·退斯特》,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三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四
在那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时代,英国表面上辉煌无比。可是,在帝国的底层,无家可归的穷人极寒交迫,很多人被活活饿死;婴儿还没有看清这个绝望的世界就早早夭折。
而为了救助穷人而成立的济贫院,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并不能改善情况。背后的原因,竟是因为哪些富太太、阔老爷们不愿意投资。在富人对穷人无情冷漠的情况下,穷人为了活下去,铤而走险,去偷盗、抢劫,很多人因此而被绞死。
那些富有的人何曾想过,如果他们施了善心,提供了帮助,这些人原本可以安分地生活下去。穷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贵族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建造水晶宫,极尽奢华,每面墙都价值上万英镑。贵族们有闲钱浪费在自己穷奢极欲的生活上,也不愿意拿出一英镑去帮助穷人。
对他们来说,炫耀自己的财富比穷人的生命更重要。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豺狼都知道将猎物分给群体里的弱小者,相比之下野兽和人的品质谁更高一些呢?真是讽刺啊!
越是那样的环境中,善良越是显得弥足珍贵,就像寒夜中的火焰,给人们带来温暖。奥利弗得到了一位老先生和女管家的帮助,他们知道奥利弗偷了手帕,但还是宽容地帮助了他,尽心竭力治好了奥利弗的病。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好人,他们像启明星一样给人们带来希望。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仍然沉浸在故事中,好像我就是奥利弗,体验到他的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好书总是让人百读不厌,我想我还会再看几遍这本书。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五
《雾都孤儿》是英国文学大师查尔斯。狄更斯的英国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出版于1838年。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生动形象地刻画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以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英国当时设立的“贫民教养所”中度过自己的童年。之后,他又历经学徒生涯,艰苦逃难,侮辱贼窝,之后被迫与心狠手辣的歹徒为伍,历尽无限酸楚,最后终于在好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的主人公艾礼富是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一方面,他知晓自己的审视和困境,故而沉默寡言,逆来顺受,甚至自暴自弃,另一方面,他不甘听从命运的安排失踪和命运做斗争。他是真、善、美的化身,其中,我最喜欢他“善”的品质。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记得有一次,我看见有一位同学顺手把垃圾扔到教室的过道上,这时我手里刚好也有一个纸团,我也顺手扔到了地上,心想:“反正今天不是我值日”。我的这一举动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惩罚我打扫全班的卫生,我非常生气!心想:“为啥让我全干,那么多同学都扔垃圾”。
更可气的是,有些同学知道我受到惩罚,还故意往地上扔垃圾,捡过垃圾后,老师和我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我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更加明白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
读《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长了许多知识,相信这本书也会给你带来全新的感受,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吧!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六
干爹:“跳下来,我接着你”。
孩子跳下来了,干爹却没有接住他。
干爹:“你听着,干爹就要你记住,谁也不能信。”
孩子又爬上房子上。
养父:“跳下来,爹接着你。”
孩子跳了下来,养父接住了他。
然后养父什么也没有说,我想他想告诉他,至少,爹,你可以相信。
人生中有很多不幸,也许你不幸拥有了第一种,会摔得很疼吧。
有个朋友逗趣的说:“我爬上去,下面会连个人都没有,我得自己想办法下去。”我想我明白她独身在外的无奈、无助与飘零。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人是个群居动物,总要有所“依”。心中无所依,无所靠,就会有种流放的感觉,就像海中一只漂不到岸边的独影伐,连个自己可以掌控的划桨都没有,不管你愿不愿意,不管你是怎么登上这筏的,无奈也好,被迫也罢,终究你现在是在伐上了。
而我想告诉她,既然我们这一身无奈的躯壳被流放到了大海,那就让心也流放吧,不用把心系于岸上,也许我们本该属于大海。心身异处,无异于身首异处,将心系于岸,身却在海,也无异于让自己行尸走肉的活着。放下岸,就做只漂流筏。不断努力编织扩大筏,等有一天,回头再看,岸,已不再是“岸”。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七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八
今天我在家没事,就拿出书柜里的《雾都孤儿》,我怀着好奇心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创作初期的一部作品。作者当时处于朝气蓬勃的青年时代,因作品具有十足的生气和活力,这些写作特点都充分体现在作品中对人性思索的自然流露上。
乍一看上去,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并没有刻意去探究人性的深意,相反,我们看见的更多是冷酷和无情,但文中哪怕是费根和塞克斯这种罪恶之徒都能把那一丁点儿光明的追求在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费根在死囚室中侍死与奥立费的最后一面时,作者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的少年如天使般引导了那罪孽深重然而又可悲又可怜的老朽的罪犯。塞克斯杀了南茜出逃途中夜晚的那场冲天大火,塞克斯看到那简直是一种新生活,他在无所不在的的恐惧和惶恐的折磨下忙着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比原先更强烈的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可怕的罪行。作者对两人的这些安排可谓耐人思索。
这章中,作者表面看上去是在表现主人翁奥立费的生活,而实际上更多的在表现作者自己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让我十分震惊,我会认真的体会这本书中的含义。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九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丨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忙,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资料有了大致的了解。〉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明白在他痩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完美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章。奥利弗在路99。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奧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仅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忙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作者联系自我的实际生活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想,这也是整篇读后感的精华所在。)。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十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经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纯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
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作对?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坎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人惊奇不已。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或应有的欢乐。
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的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的每一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
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zf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的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0字篇十一
最近很多人都在看电影《赵氏孤儿》,我也在图书馆找来了金海曙写的《赵氏孤儿》。在看过这本书后我又看了司马迁写的《史记・赵世家第十三》和纪君祥写的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看完这些书后我对《赵氏孤儿》的感觉总结为四个字“心灵悲剧”。
“《赵氏孤儿》这一悲怆的历史故事,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从《史记》到元人杂剧到话剧再到眼前这本长篇小说,《赵氏孤儿》终于发展成一部巨大的心灵悲剧。作者金海曙,用一个古老的故事抒写了全人类的人性之荒芜,没有比这更为悲凉的了,当阴谋与爱情,复仇与杀戮,全部都变得毫无意义,站在人性的荒原上,四面一片空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孤儿,赵氏孤儿的命运,正是都市人流离失所的心灵悲剧。从这一意义上说,《赵氏孤儿》堪称21世纪以来中国文学中最杰出的悲剧作品。”这是小说后的一段话,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很多遍,觉得很有道理。《赵氏孤儿》在一开头就为我们简单的介绍了晋灵公的一生:一个孤独的国王。愿为老国君晋襄公的次子,在生母太后滹的庇佑下成为晋国国君。上台后,鸩杀母后,逼死妹子,通过政治手腕,灭了丞相赵盾一族,扫清一切障碍,完成了他独揽大权的帝王梦。作为一个国王,他最主要的特征是孤独,其次是残暴,他的智慧令人难以索解,有时候看起来是个白痴,有时候又聪明过人,偶尔才会有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心,最终他活到三百多斤,最信任的大臣是一只猴子和一只鹦鹉。
赵盾,也就是赵氏孤儿的祖父,官拜丞相,赵盾有一个小妾――吴姬。传说中晋国的第一美人。然而这位美人却是赵盾和晋国一代名将屠岸贾生死仇杀的起点。她的红杏出墙(也许是爱情吧)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正如所谓大西洋彼岸一只蝴蝶动了翅膀,该动作通过空气传递而逐级放大,最终引起了大西洋此岸的一场风暴,吴姬就是那只美妙神奇的蝴蝶。屠岸贾因爱情原因被赵盾远逐大漠,渡过了十二年的艰辛岁月,晋灵公即位后奉调回京,成为晋灵公坚定的支持者。在太后和晋灵公的斗争中,顺势打垮了赵盾势力,报了当年大仇。不料中了赵盾门客程婴的阴谋诡计,收下赵氏的唯一后裔为义子。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他不禁万念俱灰,深感人生的无常和虚妄。
作为赵盾的门客的程婴是一个极度偏执的理想主义者,为延续赵氏一脉以图将来复仇赋予了他人生的意义,向屠岸贾复仇成为他唯一的人生目标。程婴狠心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程勃替换了赵氏孤儿,但其妻子程王氏不从,程婴杀妻。在经过程婴是十六年的培养下的赵氏孤儿却拒绝报仇,使他的人生价值发生崩溃,饮恨自尽。(电影最后的结局和书上写的不同)。
赵氏孤儿在程婴的阴谋下成功的成为了屠岸贾的义子,屠岸贾对此毫不知情。同时屠岸贾对赵氏孤儿也是疼爱有加,记得电影中“程婴”说过“我要让他们相亲相爱”“等他长大后,我要将他带到屠岸贾的面前告诉他,我是谁,程勃是谁。”也许有人会觉得程婴是一个真正的忠于主人的门客,他用自己的亲骨肉换来赵氏孤儿的生;也许你也会认为程婴的做法太没人性了,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他却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弃了那么还谈得上别的事吗!其实在程婴的内心深处依然是痛苦的,自己苦心培养的“程勃”到了最后却放弃了复仇,这就意味着程婴十六年来的阴谋付诸东流,自己的亲骨肉和妻子的死都是毫无价值的。但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过赵氏孤儿呢?赵氏孤儿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呢?当他知道自己活下来是许多人的生命换来的时候他是否又想过这些生命的牺牲是值得的呢?自始至终赵氏孤儿都是程婴、赵氏家族复仇的工。
这些都是小说中写到的但是小说终究是有虚构的。和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中所写的有所不同。史书记载中赵氏孤儿赵武最后还是在晋景公的帮助下灭掉了屠岸贾!
最后还想说的就是所有人性之恶暴露无遗的巨大心灵悲剧!要想真实的了解历史离不开的还是史书的记载和资料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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