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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先分析一下2004年考过的专业课的几道大题,不讲解答案,只说明答题时候应该注意到的地方,以便大家明白复习的方向。其次试着从中预测一下2005年考试的走向。最后我把宪法、法制史和民法中05可能会考到的非常重点画一下,刑法和法理先不讲,过几天等新大纲下来再说。再次声明,以下内容纯粹是个人观点,对这种在论坛上不花钱就任意COPY的免费大餐,本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答题技巧
2004刑法大题:
三、简答题:26、27两小题,每题5分,共1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26、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原则。
~~~答题时候注意应该把教唆犯的概念和构成条件都答上,虽然构成条件没有问,但是如果不答肯定会丢分。这一题去年的时候我在老妖精押题04版里告诉大家教唆犯是必考的。http://bbs.kaoyan58.com:83/ibbs.dll?bbsdisp?t_id=360816&bp=6&bt=2
27、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答题时候要注意首先要答侵占罪与盗窃罪各自的概念,很多人忘了答他们的概念而丢分。其次再说二者的区别,指南中有详细的论述,照办上来就可以。老妖精押题04版让大家要全面掌握侵占罪。以上两题可以看出,一般刑法的简大题难度都不是很大,把指南中的相关论述记住就完全没有问题。重点也比较好判断,考前容易把握。
四、辨析题。28、29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28、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这5分可就不象上面的分那么好拿了,因为这到题同时涉及到教唆犯和主犯的概念,而且指南中并没有相关的论述。答题时候首先写明正确与否,然后答出教唆犯和主犯的概念,再加以辨析。这一点给我们有益的启示,刑法光考死记硬背是答不好的。复习中不仅要重视记忆,而且要对概念加以比较,加深理解。
29、请对”只要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
~~~这道题答题方法同上。
五、法条分析题:30小题,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30、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法条分析其实比较好答,只要按着上面的几个问题依次做答就行。只是第三问比较难答,需要对指南中这部分准确记忆才可以,但很多人看到这部分的时候会觉得比较烦,这时候应该多看看法条,法条比较系统一点,所以答好第三问也离不开多看法条。去年押题时候认为交通肇事罪会必考,但是很可能结合司法解释考,所以提醒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六、案例分析题:31小题,1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31、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收取合同定金50万元后即不见踪影。一年后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发现甲已将50万元定金挥霍一空。第三项,审讯中甲还主动交待以下犯罪事实:甲曾说服在国有银行某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
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甲构成何罪?并请简要说明定罪的理由。
(2)对甲被指控的第一项和第二项罪行是否需要数罪并罚?为什么?
(3)甲被指控的第三项罪行有何法定量刑情节?为什么?
~~~注意答第1问的时候要说明构成何罪、该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并结合案例一一和构成要件对应,说明定罪的理由。第2问和第3问,法条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再次强调要熟读法条。对于为什么的问题指南中有相应论述。

2004民法大题:
九、简答题:57、58小题,每题5分,共1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57、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新大纲把这个去掉了,05肯定不会再考。04指南这部分有明确论述,记住就能答好。
58、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这道题靠记忆可以答好,但我认为真正理解了才能记住。答题的时候注意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二者的概念都要答完才能说区别。去年人大12月辅导班对物权这部分没有讲重点,但我还是在老妖精指南04版中告诉大家这章虽然老师没讲,但老妖精补充几点,物权的特征,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都是重点,所以注意了还是应该没问题的。老妖精指南04版的地址:http://bbs.kaoyan58.com:81/ibbs.dll?bbsdisp?t_id=336763
十、辨析题:59小题,10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59、我国民间有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这道题真的很难,我看到都觉得无从下手。可以看出,这道题不仅涉及民法的基本原则,还涉及合同法的一些具体规定,答好确实需要一定功底。遇到这样的题首先不要慌,要先充分回忆指南当中跟这个有关的论述,在草纸上列出你想到与之有关的概念,再考虑一下有没有遗漏的地方,组织好语言后最终落笔。考场上答题依靠的是回忆,所以做笔记的时候要时常回忆指南上怎么讲的,到了考场上才能避免出现回忆不起来的现象发生。
十一、法条分析题:60小题,1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这道题比较好答,比上题容易。作题时候注意回答共同侵权的概念和连带责任的概念就可以啦。
十二、案例分析题:61小题,15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1、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01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珊珊。2002年7月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存款20万元,债券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
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4分)
(2) 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6分)
(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
~~~遗嘱问题是非常重点,每年民法都有题目涉及到。老妖精押题04版里认为遗嘱04是必考的,同样05也一定会考到。上面3问只要注意到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遗产分割应该按公证遗嘱来分割,债务随着财产走就可以答好。其实以前考的案例题比这难的多,几乎每句话都涉及一个考点,所以在我看来民法出题的特点是辨析题难度加大,案例题难度降低。

2004综合课大题:
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65、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
66、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综合课简答题不是很难,只要把指南中的记住就可以答好,不再说明了。
四、分析题: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7、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年7月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6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这道法理的分析题比较难,其中涉及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答题时候要对这项原则做概念的解释。可以看到标准答案也说明了以事实为根据的概念,然后再结合案例来说明。http://bbs.kaoyan58.com:82/ibbs.dll?bbsdisp?t_id=526280&bp=2&bt=2
68、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另行选举。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哪些规定?为什么?
~~~宪法的分析题涉及差额选举、直接选举等概念,最后给出的标准答案具体到了多少多少条。人的记忆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程度,所以只要写明选举法中规定.....就可以了。我在老妖精押题04版里告诉大家,选举制度是必考的,会出分析题,要看选举法的法条,果然还是考了。这里再强调一次,宪法的学习要特别注意看法条,除了宪法,还要看选举法,今年肯定还会涉及到。
69、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一直以来法制史没有考过古文,04年分析题第一次出现。相信05年一定会秉承04年的出题特点的。答好这样的题需要记忆,还需要对文言文有了解。指南中可能出这样的题有两个地方:P698化外人处罚原则当中的一段古文;亲亲得相首匿当中的一段古文。
五、论述题:70小题,2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70、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
~~~这道题04年头一次出现,难度之大,超出想象,想得满分很困难。答好这道题需要法理学、宪法和法制史都要学好,而且要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都要自己组织。论述的时候可以采取比较简单的方法,分别论述。05综合课会同样会有这样的特点,突出一个“活”字。05年很可能出一道这样的论述题: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诚实信用原则。

(二)2005年考试趋势
1、一个字“活”。从刑法第28题、民法第59题、综合课第70题都可以看出2004年出题最大的特点就是活。答好这些题,不光要靠记忆,还要依靠理解。真正理解指南的人才能拿高分。
2、对法条充分涉及。从刑法和民法的案例分析题,综合课第68题都可以看出这个特点。作这几道题,如果对法条不熟悉的话,很难做好。所以,再次强调一下法条的重要性。
3、2004年很多题涉及到的重点,以前都曾经考到过。所以考过的重点下次就不会再考的规律不适用于法硕考试,一定要全面复习把握重点。记得去年就有朋友问我,为什么把03年刚考过的重点又写了出来就是这个原因。
4、总之,刑法的难度变化不大,充分重视每个重点就一定能考好。民法出题的特点是辨析题难度加大,案例题难度降低。综合课论述题难度变的比较难,也比较活,并且法制史对古文有所涉及。05年的出题一定会体现上面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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